特工决战密营-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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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却忽然觉得情况有异。
那少女递给乞丐钞票,身子扭过来面对高个乞丐的时候,那个矮个乞丐,却悄没声地溜到少女身后,闪电般地将手一伸,将茶桌上那个花布包袱,迅速抓起来,往自己拎着的讨饭口袋里装。
呀,小偷。王三槐吃了一惊,这俩乞丐原来是小偷。
花布包袱眼看就要装进破口袋,忽然“当”的一声,茶馆里微光一闪,紧接着“哎哟”一声叫唤。
叫唤的是偷包袱的矮个乞丐,他的手腕上,被一只茶匙击中,那只花布包袱,一下掉在地上,稀里哗啦,包袱被摔散了,里面的东西都摔落在地上,只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散落的东西有几块现洋,有姑娘化妆用的粉盒眉笔,手帕水壶,还有好几支精光锃亮的刀子。
其它物件,不足为奇,可是这几柄刀子,却是惹人注目,刀子没柄,约五寸长,精光闪耀,每一把都在柄端系着红色布条,是飞刀。
好几把飞刀散落在茶馆的地上。
那姑娘勃然大怒,竖起两道弯眉,猛地横挪一步,飞起一脚,踹向那个矮个子乞丐,这一脚来势迅猛,乞丐躲避不及,被踢个正着,“哎哟”一声,身子一歪坐在地上,脑袋撞上一条茶桌的桌腿,茶桌摇晃两下,差点翻倒。
“哎呀,姑娘饶命,”矮个子乞丐抱着脑袋叫道:“饶命呀。”
王三槐看得清楚,惊得瞪大了眼睛,那姑娘飞脚踢人,既快又准,显然武功不弱,而掉在地上的飞刀,却更让人吃惊,他一下回忆起那天晚上,自己被人追打,骑马少女飞刀救命的事情来,眼前这个姑娘,是不是那天救自己的人呢?
高个乞丐见势不妙,转身就跑。
这俩乞丐显然是一伙,高个子装作乞讨,吸引人的注意,矮个子便乘机盗取财物,这是江湖上最简单的一种“双簧术”,但茶馆是公共场所,人多眼杂,他们俩公然在这种地方演双簧,胆子未免也太大了点。
高个乞丐三两步跑到门口,却忽然又“哎哟”一声,一个前扑,摔了个大马趴,脑袋磕在了门坎上。
王三槐更加吃惊,他看得明白,又是一道闪光,飞向门口,正打在高个乞丐的脚脖子上。这才让他突然跌倒,仔细看去,又是一只茶匙。
茶匙是陶瓷所制,只算轻微小物件,击打在人的手腕上,尚有威力,但击打在脚脖子上,却很难构成伤害,这只茶匙能把正在奔跑的人一下打倒,那甩出茶匙的人,腕力之强,实在让人震惊。
顺着茶匙飞来的方向,王三槐惊异地望过去,只见靠墙一张茶桌上,坐了两个喝茶的客人。
这俩人也是一高一矮,高个子长得威猛粗壮,浓眉大眼,一身刚劲之气。矮个子细眉细眼,似笑非笑。这两人身上鞋上,都满是灰尘,茶桌上放着走远路常带的黑布褡裢,似乎是远来的客商。
没错,两枚茶匙,就是他们甩出来的。
王三槐是“侦缉人员”,眼光是不差的,他仔细打量那个长相威猛的客商,只见他虽然风尘仆仆,却是满身强悍之气,毫气迫人,一手端着茶杯,慢慢喝茶,斜着眼瞥了两个乞丐小偷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回过头去,不再理会。
矮个子客商眉开眼笑,嘻嘻一笑,“这俩小贼,手艺太差了。”
这俩人谈笑自若,都没再理会两个被茶匙打中的乞丐。
两个乞丐,全都被打倒,那个矮个子见势不妙,趴在地上,冲着红衣姑娘磕起头来,“饶命,姑娘饶命,我们错了,我也是为了救老娘的命,才起了贼心,您行行好,饶了我的狗命”
“起来起来,”姑娘皱了皱眉,冲着矮个子说道:“去吧,下回好好讨饭,别偷东西就行了,去吧。”她没有深究两个小偷,转身冲着墙边喝茶的高个子说了声:“谢谢。”
“不客气。”高个子点了点头。
红衣少女俯下身去,捡拾掉落在地上的包袱,那几柄飞刀,一把把捡起来塞进包袱里。
既然被偷的少女不追究,那俩乞丐爬起身来,低头缩颈,灰溜溜地跑出茶馆。
和高个子客商坐对面的矮个子,手里拎着一个小竹牌,笑呵地说道:“老郝你看,这是什么?”
高个子“老郝”仔细打量一下,那竹牌只有一寸见方,光滑方正,上面刻着两个字,摇了摇头,“太岁?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你从小偷身上拿下来的吗?”
“对,我见他身上带着这么个奇怪的牌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拿过来瞅瞅。”
王三槐本想上前跟少女说两句话,“感谢”那天的救命之恩,听了这俩客商的对话,刚想起身又坐下了,心里又是一阵惊异,那个拎在矮个子手里的小竹牌,竟然是从小偷身上拿下来的?这有点神奇了吧?
矮个子乞丐被姑娘一脚踹翻,滚在地上,头撞茶桌,王三槐都看得清清楚楚,但矮个子客商根本就没有起身,更没靠近那个跌倒的小偷,他怎么会从小偷身上拿下竹牌?
天啊。
过去听说过有一种“妙手空空”的本事,神不知鬼不觉,便可以盗取财物,难道今天可真算是开了眼了。
第213章 妙手空空(2)()
难怪,刚才这个矮个子客商,笑呵呵地说:“这俩小贼,手艺太差了。”
王三槐坐在茶桌后面,不敢动了。今天的茶馆里,天知道还藏着多少龙,卧着多少虎,佛爷保佑,大神保佑,我还是老实呆会吧。
这时候,那个姑娘拾完自己的东西,重新把包袱放在茶桌上,开口说话了,“太岁牌,那牌子叫太岁牌,听说是一群江湖小人,聚集一处,都是偷鸡摸狗,不敢见光的鼠辈。”她的语气里透着一种不屑,朝着矮个子客商看了一眼,哼了一声。
姑娘的话里透着尖酸,显然是瞧不起这种“偷鸡摸狗”的行径。然而这句话却让矮个子客商满脸尴尬。
她刚才差点被盗,痛恨小偷,无可厚非。但矮个子从小偷身上拿下太岁牌,细究起来,毕竟也算是“偷盗”。高个子客商听她说得有趣,不禁哈哈一笑,“姑娘快人快语,直爽痛快,当是女中豪杰。”
“谢谢大哥,”红衣姑娘对高个子倒是满尊敬。
只是那矮个子却有些别扭,讪讪地笑了笑,自我解嘲地说:“嘿嘿,话得分两头说,我又不是贪图他的财物,这块牌子一文不值,我就是想瞧瞧”
“话分几头说,偷就是偷,”那姑娘得理不让人,扭头瞅着矮个子,抢白道:“小偷拿我的包袱,是偷,你拿小偷的太岁牌,也是偷,区别在于,小偷手法差,你的手法比他高明。不象他那么笨手笨脚。”
“哈哈,”高个子又是一笑。矮个子被姑娘说得面红耳赤,却又无法反驳,只好也嘿嘿一笑,将竹牌收入怀里,冲着红衣姑娘拱了拱手,“谢谢姑娘指教,下回我再把牌子还给小偷,就是了。”
“我跟你们说,”那姑娘脸上露出一丝笑意,“见了这个太岁牌,以后还要加些小心,我听说这些带着牌子的人,不光是小偷小摸,还杀人越货,绑架勒索,什么无耻行径都干,成帮结伙,就和股匪差不多,而且惯于下黑手,打黑枪,看见你厉害,就一哄而散,看见你人单势孤,就一拥而上,既凶狠又无耻反正小心就是了。”
“哦,是吗?多谢姑娘提醒。”
“大哥再见。”红衣姑娘冲着高个子点了点头,提着自己的包袱,转身走出了茶馆。
那一高一矮俩客商,喝了杯茶,便也起身离去。
王三槐擦了把汗,平静了一下心情,自从自己吃了“仙丹”之后,便一直唉声叹气,感叹倒霉。但这几天所见所闻,使他处处惊讶,心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跟人家比起来,连个蝼蛄都不如,我不倒霉,谁倒霉?还是老老实实认命为妙。”
他算了茶钱,走出茶馆,直奔胡坎村。
按照曲连长的命令,王三槐是来“报信”的。
在胡坎村头,王三槐遇到了老山东,他报告了一个重要情况:师部政训处钱主任,正在策划一个行动,便是将鲍营所部人马,进行拆解,派他手下心腹,一个叫做“苟复胜”的副官,到鲍营来当连长,同时,调鲍元到师部任“高级参议”。这样就能达到控制鲍营人马,排队异己的效果。
“他奶奶的。”老山东骂道。
“千真万确,”王三槐凑上来说:“我跟苟复胜喝酒的时候,他喝醉了告诉我的,钱主任的想法,就是把你们这个团抓在自己手里,明升暗降,给鲍营长来个卸磨杀驴。”
“他想得美。”老山东给了王三槐“解药”,还赏给他两块大洋,“干得好,以后多请他们喝两回酒,灌醉几个,淘到值钱的消息,就赶紧告诉我们。”
“是,论喝酒,我可是行家里手。”
送走了王三槐,老山东一路骂着大街,立刻来到团部里,把消息告诉鲍元和许群等人。
大家一听,都炸了锅,很显然钱主任这招毒计,是想把鲍元这团人马,全部抓在自己手里,解除鲍元的指挥权,许群立刻说道:“这绝对不行。”
“他若敢那派那个什么‘苟复胜’那这儿来,我立马宰了他。”老山东将盒子枪往桌上重重一摔,“鲍营长也不能走,师部参议,这算个狗屁职位,不是明着要撤职么?”
鲍元站起身来,沉着脸在地上踱了两步。
钱主任的意图,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但眼下师里严师长正在南京养病,师部钱主任几乎是一手遮天,该怎么应付眼前的局面呢?
几个人议论一通,有的说“硬顶”,有的说“软抗”,争议一阵,各说各的道理。难以统一,会议室里一片吵吵嚷嚷。
团部角落里,还坐着两个陌生人,一高一矮,都是客商打扮,一直没有说话,坐在旁边默默抽烟,老山东不认识。
这俩人,高个子是郝大富,矮个子是段阿混。他俩是从南京过来,执行新的任务,刚见到许群和鲍元等人,正在谈论此行计划,恰巧遇到老山东来报告,他们对这里的详情并不了解,因此也没有参与意见。
许群扭过头来,瞅着阿混,他知道阿混甚有智谋,便想征求一下他的意见。
“阿混,你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阿混点了点头,“就是说钱主任是个缺德孙子,老想拿咱们糟害,是吧?”
“没错,”老山东听他说得痛快,将大手一拍,“他就是个缺德孙子。”
“那杀了他吧。”
众人一听,都愣了一下,却有点“茅塞顿开”之感,这主意看似简单狂妄,不正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吗?比什么“软磨硬抗”之类,都有效得多,老山东第一个欢呼起来,“对啊,哈哈,兄弟,你这办法好极了,我真笨,怎么没想起来,对对,就这样,把姓钱的给杀了。”
鲍元凝视着阿混,“段兄弟,师部可不是等闲之地,重兵把守,警戒森严,钱主任也非糊涂大意之人,去暗杀,行吗?”
许群摸着下巴,点了点头,满意地说:“我看行,老鲍,你还不知道他们这些人的本事,他们个个飞檐走壁,来去无踪,想拿点什么东西,那都是妙手空空来,咱们琢磨琢磨,怎么去取钱主任的项上人头。”
第214章 追踪蜘蛛(1)()
木城里,最近这两天有些风声鹤唳,人心惶惶,原因是县城东南有一座山,叫黄花山,山上有座道观,里面住着一个老道,三个小道士。在一个夜晚,道观里突然发生了血案,老老小小四个道士,全部被杀,一起让人给抹了脖子,身首异处。
“那血流得呀,从门里到门外,台阶都给染红了,就跟切瓜似的,从脖子根上齐齐整整地把脑袋给切下来的呀”有知情的老百姓,在城里交头接耳地传播,说得更让人心悸。
黄花山都没人敢上了。
这天,丁义让蒋二有陪着,在城里转悠,两个人绕着大街小巷,转了个遍,二有不断得意洋洋地介绍,这个是“我们蒋家的,”那个也是“我们蒋家的,”蒋家的产业,几乎垄断了城里的一小半的商业、手工业,丁义奉承道:“二有,你们蒋家家大业大,你肯定也是腰缠万贯,大富大贵了。”
“哪里啊,”蒋二有委屈地摇着螳螂似的细脑袋:“家业,都是大哥的,我什么也没有,本来我们蒋家人丁稀少,大哥他是独根苗,我这边呢,也只有我一个男人,我们哥俩按说应该共同掌管家财,可大哥从来都不让我插手,这个保安团副团长,还不是挂名的?”
丁义笑道:“反正一笔写不出两个蒋字,他的也是你的。”
二有摇摇头,有些郁闷。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