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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纵兵夺鼎-第52部分

小说: 纵兵夺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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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利的眼睛亮了起来,一千柄青铜弧刀,他便能够再武装起一千个部落勇士,虽然可能暂时他还凑不出这么多勇士,但等到明年开春各部落必然会为了争夺草场大打出手,到时候便是他扩军的最佳时机!

    这一千柄弧刀,便意味着一千个属于他的勇士!

    沮授摆手让王义坐下,对素利说道:“阁下,这是燕将军的诚意,将刀给您同时也是对您的保证,我们不会愿意自己送出的刀砍在自己人的身上……现在只是不知道,阁下可愿与我部燕将军在冬季互为攻守,一同渡过今年的白灾?”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人家有两万大军。素利明白,人家来自己这儿说明来意,确实已经很给他面子了,否则依照汉鲜不两立的种族之仇,直接出兵把自己部落吞了都没办法,他还能说什么呢?

    所以素利什么都不说,大马金刀地坐在虎皮胡凳之上,张手对帐外喊道:“来人,备下饭食,为汉使接风洗尘!”

    大方向已经定下,素利命人为汉使一行准备酒食,随后则召集了部落中十余个德高望重的酋长,坐在一起吵吵闹闹了半天,这才说服了所有人。

    其实说服部众并不难,难的就是这些个曾经辅佐他父亲的叔伯老首领,这些部落长者每个人手底下都有几百个骑手,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少人都与汉朝有血仇,如今让他们善待将要安营扎寨在身旁的汉军,很困难。

    而素利又太年轻,他所能做的不过是先稳住他们,到最后还是要等那个汉朝的燕将军来了,再说明情况。

    其实素利看出来了,这个汉家燕将军对自己很可能有交好的意思,尽管并不清楚自己身上有什么可让人家图谋的,而他现在又刚好很需要帮助,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并不介意亲附一个汉朝的将军……只要能让部落变强,除了帮汉人打仗,要他做什么都可以。

    但他也有自己的逆鳞,就是这些在他父亲死后帮助过他的部落老首领,当年的腥风血雨若没他们左右保护,根本就没有现在的素利,他一直记得那些,即便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免除他们的部落附庸。

    如果汉朝将军要伤害他们……素利不惜血战!

第71章 旌书吾名() 
大军行走,在任何地方都是人声马嘶,燕北的兵马更是如此。

    地面传来的马蹄声让在部落之外等待汉军的素利与一众感到不耐烦的部落首领颇感心惊胆战。

    尽管他们已经在心底里想过两万汉军在部落集结是什么样的光景,但他们对燕北部所携带的东西可没有估计……数以万计的牛羊猪马被汉军骑士驱赶着向前,作为前去的精锐骑兵持着长矛大戟,无论是锋锐的环刀还是强弓劲弩,以及一水来自塞外鲜卑的高头大马,都让他们感到目眩神迷。

    最让素利眼睛发亮的,是汉军身上穿着的铁大铠、是铁质的武器,还有汉军行进之间层层叠叠的阵势!

    是什么让汉朝叫陈汤的男人说出‘一汉敌五胡’的豪言壮语?是兵器,是甲胄,也是汉军远超胡人的军队组织度!

    人与人的身体素质本来就差不了多少,即便是最勇武的武士,也会被身穿铁大铠手持利刃的军士杀死……就像胡族最畏惧汉人军队的,也就是当他们的军队排出阵势。

    素利对此很清楚,如果是昨天那个汉人校尉和两个亲随,他随便挑出三个亲卫骑上马应当能与他们战个平手,可如果是眼前这支汉人军队中挑出一个曲,他从部落里找出六百人是一定打不过的。

    更何况,此时在他面前的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汉军,一个个大军阵列的森严,人声马嘶之下令人心惊胆战。

    “那个年轻人,是汉朝将军?”

    素利看着军阵最前被众多骑手所簇拥顶盔掼甲的身影,有些难以置信的向左右部落首领闻着,那年轻人看上去身量很是威猛,一身桀骜之色,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冷峻的面庞上一双鹰目,而此时这道目光正扫视在自己身上,素利毫不犹豫地以同样的目光打量过去。

    他的心里暗自惊讶,在鲜卑,向他这样年轻者做了部落首领虽然也不一样,但说到底他的父亲是老首领,他做新首领没什么不对,只要众多部落首领认可就行了。但据他所知在汉地并非如此……至少在他有生之年,从未听说过汉朝有这么年轻的将军!

    看着这威势颇盛的汉军,素利慢慢皱起了眉头,尽管在他目力范围内有数不清的汉军,可他明显觉得这也就才近万兵力,昨日那个使者不是说他们有两万人么?究竟是在吓唬他还是另有图谋?

    无论素利在这边想什么,燕北只是看了看他便转移注意力到划分地盘上。

    “孙轻,你部兵马驻扎在外围,麹义你的校尉部与孙轻互为犄角……你们传令让沮先生过来,扎下七座营地,中间给我留出地方。”燕北跨上骏马左右奔驰着,为部下指派将要扎营的地方,不断呼喝让他看上去比素利更像这块土地的主人,“让带着牲畜的那三部人马速度快点!”

    之所以素利以为燕北另有图谋,便是因为燕北留下三个校尉部的兵马赶着大队的牲畜,随着传令骑手在阵线中飞驰,不过片刻便鲜卑人便听到了地动山摇的踏地之音,夹杂着牛哞羊咩骏马嘶鸣。

    生长在草原的胡人对这种声音非常了解,只是即便最年迈的牧人也无法想象不远处奔马而走的汉朝将军究竟夹裹了多么庞大的牛羊畜群。

    听到声音,燕北笑了,因为他看到鲜卑人奔走相告的动静,根本不用去看他便能猜到自己带给这些塞上胡人多大的震惊。

    面带骄傲的汉朝将军以漂亮果断的姿态翻身下马,随手丢出马缰眨眼便有身材健硕的红甲卫士稳妥地接在手中,接着昂首阔步带着盔甲相撞之音迈步而来。

    “阁下一定是被吾属下称作草原上青年英豪的素利了,某为燕北,寒冬来临将对阁下所部多有叨扰。”燕北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汉地大豪的气质,自下马起动作没有丝毫懈怠,前一刻在素利身前立定,下一刻便挺直着脊梁以左手包右手齐胸而拱,做出标准的拱手礼,这才对素利笑道:“望阁下海涵!”

    仿佛两军相见而不设任何防备一般的豪迈,令素利及其麾下部众皆赞叹不已。

    不过实际上,燕北却并没有鲜卑人想象中那么光棍,且不说为了会面素利他身上穿两层犀皮甲还觉不够,更套了一层扎铁叶大铠才觉得保险,只露出两眼眉心与嘴唇正中的铁兜鍪护住整个脑袋。扎甲大铠最高处将脖颈与兜鍪完全重合,整个上半身都被铁叶甲护得结实,也显得整个人魁梧非常。而腰畔银青色的绶带悬挂着一方小巧的金印,正是张纯为燕北制作的叛军镇南将军印。

    不提他本身的防护便使得十步之外劲弩不可伤,左右还有同样穿大铠戴兜鍪的高览与王当呢,高览持着丈五铁矛在燕北右侧侍立,王当则腰胯环刀左手提一方铁盾傲然而立,带着戾气的眼睛盯得与他对视的鲜卑汉子浑身发毛。

    铁铠与高览王当给了燕北对视一众鲜卑人的信心,而他身后的四个校尉部兵马全部以战阵排列,两翼轻骑中军步卒,前锋则以强弩充当,保证一旦双方发生冲突,在最短的时间内坐镇中军的沮授便会传令前锋杀出一条血路,护燕北三人回还阵中,左右王义与孙轻率领骑兵自鲜卑部落推进绞杀……至于如果沮授不愿发兵救援?他身旁提刀御马的李大目会让人断了他的财路吗?

    综合以上所有,燕北敢跨步出军,以轻生豪杰之态迎着素利,视其千余奔马部众如无物。

    尽管退一万步讲,燕北大可不必如此作态,身后两万兵马压阵,只要素利脑袋不傻就不会杀了他让整个部落陪葬。但燕北所求可不是让追随他的众多兄弟为他赴死复仇。

    多的不说,燕某人也没想过称王称霸,但多多少少要等他死后,有哪些秉笔直书的真男人将他的生平编著成史,冠以世家、本纪之类的称号吧?

    当燕北立在素利面前时,遍身铁铠的燕北带给他扑面而来的压迫感,旋即更为心惊……素利本人在鲜卑当中身量便已是很高,足有八尺,可如今站在燕北面前竟难以俯视,甚至还要稍稍仰视。

    想到这里,素利才发现自己在面对燕北时不自觉地已经弯了脊梁,连忙深吸口气立直了,这才以右手抚胸说道:“吾为素利,见过燕将军。将军兵威甚盛,遣使于素利,已是看得起素利,阁下……请入部落,且饮薄酒一壶稍洗风尘。”

    已经站到别人部落门口,哪里有不进去的缘由,燕北回头看了一眼,各部校尉已经在事先划定的地方开始准备扎营,缓缓点头对素利笑道:“请!”

    燕北曾进过许多草原上鲜卑人与乌桓人的部落,但没有一次像如今这般,好似巡查自己领地一样骄傲并光明正大。在他进入素利部落之前,曾以为素利的部落在草原上已经是比较大的二流部落,或许与那些小部落能有什么不一样,可实际上让燕北失望了……这个部落尽管非常庞大,却如其他小部落一般蒙昧。

    只有基本的以物易物,毛毡帐篷以血缘关系三五成群地扎在部落之间,帐与帐之间的空地相连便成了道路,每十几个几十个笑族群中便有一两个看上去比别人华贵的毛毡帐,部落中到处是猎犬,走到哪里都能听到狗叫,天空上偶尔传来一声响亮的鹰唳,听上去空灵而寂寞。

    这里与汉家城郭差的太多,用了很长时间,这座在燕北看来风餐露宿般的部落便完全展现在燕北面前。而在他看来,鲜卑部落中唯一可取的便是他们对军事的成就了。那些削掉头发的鲜卑马弓手在部落中随处游曳,间隔不过百步便会遇到鲜卑人巡逻的队伍或是哨台上的发式诡异的胡人弓手虎视眈眈。

    当他们徒步走到属于素利的高大毡帐,望着帐外竖立起丈高的长幡,就算是燕北也不禁出言赞叹,“阁下的毡帐真是好气派!”

    风卷起金钱豹尾,长幡迎风招展,上面用兽血写着燕北看不懂的鲜卑文,令燕北感受到浓郁的异域风情。男人总是爱极了幡与旌旗一类的东西,因为这些迎风展起的物件是一种象征,象征着男人的血与刀刃的光。

    看到燕北的目光注视在豹尾幡上,素利舔了舔嘴唇,带着骄傲与崇拜的目光对燕北说道:“燕将军,这杆长幡就像您军队中的旌旗一般,素利的先祖为保住这杆豹尾幡不知流了多少血。

    燕北笑笑,点头说道:“燕某很清楚……为了旌旗之上能书写吾之姓,燕某也不知杀了多少人了。”

    作为庶民尚且不如的奴隶之子,他不应当拥有野心,因为整个天下的人都不会认为他有配不上这个野心的能力,尽管他所谓的野心只是想要过上与贵族平等的生活。但谁又知道人的野心因何而起?也许仅仅是因为看见了一鍪马肉升腾起缭绕的香气罢了。

第72章 吾有虎将() 
无论过去多少年,燕北都记得那个不同寻常的早上,大兄趁着四更天蒙昧的黑夜宰杀掉一匹雄健的乌桓马,使唤他在乡里的道旁趁着天黑取黄土遮盖满院子的血,滚烫的马血滴在地上,混着黄土形成难堪的颜色,无论如何都盖不干净。

    当太阳高升,兄长在邻家讨来一口用至破旧的鍪锅,他和兄长将身上沾满红黑色血与泥土的衣衫挡在门缝上,可破屋子还是到处漏风。忙得满头大汗时,他看见硕大的肉块在盛满了温汤的鍪中翻滚,缭绕的肉香气在屋子里升腾,仿佛……仿佛置身仙境。

    兄长盛出一块肥美的马肉不由分说地塞进他的嘴里,那时他不懂事,虽然听到兄长肚子发出咕噜的声响,可肉味入口眨眼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实现在想来,那是家里无盐无酱,只是清水煮肉能香到哪里去?可那味道让他现在想起都难以忘怀。

    他还记得当他吃完了一块肉,兄长端起整个铁鍪伸过脸去嗅,吸鼻的声音令人垂涎欲滴。兄长那时说,‘为这一锅肉,就算死都值了。’

    兄长的确这么做了,为了更多像他们一样的人能吃上肉,带着劈柴刀与自己不远千里去投奔大贤良师,最终被陶谦一矛捅死在冀州战场,成了一抔黄土无人问津。

    后来,燕北知道有人早就说过,朝闻道,夕可死矣。大概每个人所求的‘道’都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便是欲望,那种欲望是驱动人去争夺奋进的唯一力量。

    欲望超脱其人的身份与能力时,往往被称作野心。而作为马奴之子,燕北就算想好好活下去不被人使唤都是一种野心。或许当每当他抬头时,在离天不远的云层之中兄长也正低头俯视着他,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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