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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纵兵夺鼎-第48部分

小说: 纵兵夺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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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需要汉地的东西,无论是取悦女人还是衣食享受都会用到。草原上的胡族在这个时代对待汉地的感情是复杂的,就像个坏邻居。他们知道邻居家的男主人不但很有财富还很强壮,但女主人却十分温柔和善。

    因此他们喜欢偶尔去骗或抢些小物件儿,控制在不惹怒男主人的情况下。那么什么情况会惹怒邻居强壮的男主人呢?抢夺他的土地。

    所以他们通常会选择抢夺他们的人口与少数财富,而在汉地皇帝的诏书传到任何一个部落大人手中时,又再度俯首称臣,乖巧的很呢!

    毕竟三百多年前汉家最强大邻居匈奴人的殷鉴不远,无论是谁,羌人、鲜卑还是乌桓,都不会自以为他们已经强大过匈奴人。

    只是这些年来,汉地主人的权威越来越弱了。

    鲜卑部落的男人们欢喜于汉地商贾对他们的尊敬,而却忽略了身侧已经张开血盆大口的猛兽。

    入夜了,高览提着铁矛翻身上马,一张麻巾蒙在脸上只露出一双锋芒毕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远方接连不断的毛毡帐篷,对身侧之人直勾勾地说道:“儁义,你可记好了,稍后火光一起便冲杀出去,安排一个军侯部收拢马畜,其余兵马环围而上,我们要攻杀整个部落!”

    在高览身旁的是一名身量近八尺的青年,看模样比高览年轻上几岁,年龄与燕北不相上下,此时亦提着一杆长矛腰胯环刀骑在马上,麻巾遮住了面孔,只露出高挺的鼻梁与坚定的眼睛。他的名字叫做张颌,虽然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上阵数年的老卒,早在黄巾之乱时便应汉帝刘宏之征入伍,后来卫戍河间凭靠功勋做了军侯。在燕北叛乱时面对十余万乌桓骑南下寡不敌众被俘,在燕北与乌桓人以钱粮交换俘虏时被换入燕北麾下。

    如今,这个叫张颌的年轻人已经是骁牙军中的军侯,高览很欣赏这个出自河间莫县张氏的年轻武士,想要将他培养为骁牙军的军司马,因此这次将他从骁牙军中调出跟在自己身边。

    尽管他宗族在河间也算豪强,但依照燕北先前在冀州如日中天的威势,与之对抗明显不是好的选择;而另一方面,燕北并不侵犯属于豪强的利益,一切制度都像汉朝的统治一般,因此并未激起豪强的反弹。张颌则本着骑驴找马的态度暂追随燕北。

    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激昂年代,无数下层豪族都希望光复先祖的荣耀。就像麹义所在麴氏,张颌的张氏也是一般。他的家族并非留侯张良散落在河间的旁支,而是秦末汉初项羽分封的常山景王张耳之后,他们的先祖张耳后来归顺高皇帝,被封至赵国,也被称作汉赵景王。

    时光流转,眨眼近四百年,河间张氏已不复先祖的荣光,曾经的王室子孙如今只是冀州众多大氏豪强当中平平淡淡的一个,甚至连冠族都称不上。

    张颌听到高览的话,颇显沉着地点头应诺,一双眼睛同样远眺着部落。前方的商贾在白日里已经探明这个鲜卑部落的情况,有五百多匹马以及千余牛羊,人口约有近千,算是不大不小。而现在,那些商贾应当已经混入部落当中伺机放火。

    张颌抬头看了看天空,人在大漠中很容易迷失方向,好在这里附近有条名叫乐水的河流能让他们分辨方向。

    他们所处的位置,在这个部落的东北方向,这是他们即将启程前行的方向。而从这里发动进攻,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部落中的鲜卑溃军会向着相反的方向逃窜,也就是他们已经走过的西南方。这样即便鲜卑溃军找到相熟的鲜卑部落,他们的大队人马也已经朝着东北远走,在大漠里,汉军容易迷路,但踪迹也会被风沙带走。

    鲜卑人追不上他们的!

    因此,张颌抬头看了看高览,想了想说道:“校尉,可否传令骑兵散开,环围部落东北部,敌人比我们少,慌乱之下必然向西南逃窜……等他们找来援军,我等早已远遁。”

    高览看了张颌一眼,有些惊奇。早在骁牙军操练时他便发现这个名叫张颌的年轻武士武艺不错,更知晓兵事,因而并不奇怪他会提出这样的建议,只是大加赞赏。在心中思衬片刻,他也认为此举可行,当即对张颌挥手道:“不错,你且去传令吧,让人马散开,以半环包围部落东北。”

    就在此时,突然高览望见不远处的部落火光一闪,接着在十余息中伴着大漠的夜风骤然烧起,接着杂乱的喊声从其间传来……越来越旺盛的火焰与越来越清晰的哭喊声,骏马牛羊从部落中狼奔猪突而出。

    大事成了!

    “来不及了!传令骑兵在冲锋中调整为半环包围部落东北,向西南驱赶溃军!”高览猛然间策马出阵,挥手向张颌传达命令,接着单臂高举铁矛在整齐列阵的骑兵前纵马高呼。

    “众将士,战火已燃,诸君随我用命,马踏敌阵,杀个痛快,现听我军令,随我冲锋!”

    随着高呼声拖着长音在夜空下的大漠中轰然炸响,高览一手拽缰绳一手擎铁矛一路高呼着向前方燃烧的部落中策马奔去。而在他身后传来张颌传令的声音,年轻的武士一般模样挺着铁矛一面冲锋一面高声喊着:“自冲锋中向两翼散开,冲杀敌军后驱赶其向西南溃退,速战速决!”

    沉重的马蹄踏在沙漠中本发不出太大的声音,然而此时两千匹骏马同时奔驰,耳畔呼呼的风沙之音与那些扬刀奔马的汉家健儿的高呼声汇聚成最激动人心的鼓点。

    杀气暴动!

    鲜卑部落此时已然大乱,当大火自部落中各个帐篷燃烧的起初,许多鲜卑人并不当回事,秋季天干,一个不小心火星飞到毛毡帐篷上很容易点着起火,但兽皮子并非那么好烧,当皮子上的绒毛烧尽自然也就灭火了。

    真正让他们开始担心的是猪马牛羊圈都被撞开,牲畜被火焰一惊便乱糟糟地吓跑,这可是部落里全族上下保命的东西,族人赶忙跑出帐篷,任凭刀锋一般刮过脸庞的风沙割面也要奔跑着追赶牲畜。

    麹义口中的乌合之众,在此时此刻表现的淋漓尽致,最先离开职守的便是那些夜间值夜的哨兵,接着便是帐篷中钻出的那些赤膊鲜卑大汉,身不着片甲、手不提寸兵,仅仅攥着帐门搁置的套马杆子便钻了出来,闷头窜入黑夜的大漠中。

    而在这时,自东北方传来巨大的声音令鲜卑人内心震撼,这绝不是大漠夜里好似鬼哭般的风声。

    雪亮的锋刃划破黑夜,汉人的呼啸轰踏而止。

    首当其冲高览一杆丈长铁矛猝然好似毒蛇吐信般探出,快马疾驰间穿过一名飞奔的鲜卑汉子,刹那间挑开胸膛,那秃瓢汉子甚至尚未察觉到身体的疼痛,脑海还沉浸在黑夜中骤然奔出的骏马带来的惊吓中时,掌中套马杆已然飞出老远斜斜地插在荒漠之中,身体便重重地坠在地上。

    瞪大的眼睛写满了不可置信,一双渐渐失去神彩的眸子映出黑夜中窜出好似魍魉般的汉家骑士,接着便被强健的马蹄踏碎头颅。

    张颌高览一左一右,各自作为锋矢率领骑兵一东一北插入鲜卑部落中,迎面那些鲜卑壮士根本无人能挡,无一不是长矛穿身或是铁环刀划过脖颈。

    滚烫的热血洒透脸上蒙着的麻巾,呼吸间带出沉重的白气,张颌一把抓住混着沙子与粘稠血液的面巾掷于马下,单手倒提横矛戳入人影闪过的帐篷,穿过兽皮帐帘将一名鲜卑人贯穿。旋即双腿夹紧马腹手腕一翻,双手攥着铁矛猛然横挑,拖着沉重尸体的铁矛将帐篷支撑原木扫断。

    伴着庞大帐篷轰然崩塌之音,张颌高声喝道:“戮尽敌军,报效将军,杀啊!”

第66章 张颌儁义() 
清晨,张颌在乐水河畔洗净了昨夜厮杀染满血迹的甲胄,用硬毛刷子清洗坐骑身上的污迹,随后从部下手中接过捣碎的草药,小心翼翼地涂抹在马身上那些被兵器刮出的细微伤口,便见到高览的亲信奔驰而来,在马背上高声喊道:“张儁义,快整理整理衣甲穿戴整齐了,将军在中军帐要见你!”

    这已经是他们追随燕北进入漠北的第二十三日了。二十三日里他们跋涉四百余里,沿途毁灭鲜卑部落十七部,粗略算下来斩首七千有奇。

    “诺!”

    张颌没有多想,这时候将军要见他绝不是什么坏事。这二十余日以来睡得少吃得多,白天睡觉晚上袭击,纵横漠北四百里之地,他不知为将军燕北立下了多少功勋,单单是他们所收集各个部落的战利品便足有数千匹骏马,足够武装出两个轻骑校尉部。

    燕北见他,只能有赏,绝不会有任何责难。

    不过张颌也并没什么自傲的,他所做的不过是从中帮助高览补充军略之事,更多还是冲阵之能。主要功勋还是校尉高览的,更何况单单军中比他强的就不止高览一个,燕北麾下有能人啊!

    操控大军步卒日行三十里接连二十余日不停歇的沮授,这种大功远远要超过他这等冲阵之才。他们所在的可并非平原,甚至都不在汉家领土当中,脚踏着大漠走路便没力气,而且还有流沙等危险情况,军队的行进速度说被减半是一点儿都不夸张的,而沮授却能将大军若臂使,这份才干由不得人不敬佩。

    为张颌主官的高览便不提了,而在乐水另一侧的三千轻骑部校尉麹义,更是行兵布阵的行家里手。麹义的战法与高览全然不同,高览的目的在于驱赶,乐水北岸鲜卑逃卒一路上不知凡几,而麹义则到现在,连战六个部落,无一活口!

    麹义手中的两千骑兵,还有两百余羌胡义从及六百邺城募来的新兵,这是他的私人部曲。本来麹义募了八百余人,但其中有二百是王义带进去的内间,如今冰释前嫌捧了燕北,自然就将王义收了回来。

    而使六个部落无一活口的功臣,便是麹义手里那八百部曲牢牢攥在手中的功勋。

    麹义的部曲统统精通骑射,而且是威力更大、精准更高但上弦缓慢的骑弩手。每当夜袭鲜卑部落时,麹义便以骑兵突入其中,持弩的部曲游曳于部落之外环伺,在四五十步外以强弩射击部落中逃出的溃兵。

    在大漠的夜晚,部落中逃出的溃兵几乎要在十步之内时才能看清楚骑兵,而因为逆光的原因,麹义的部曲则在百步之外便能看见部落火光中向外逃窜的黑影,因而放至五十步内精准狙杀几乎一杀一个准。

    正因为这八百部曲,麹义所走过的四百余里路,一路上六个部落皆是一个活口不留。燕北定下这绝户计,对鲜卑外族的心思可谓阴狠,而麹义则更胜一筹,四十里前骑兵部与步卒调换的那个桥上,那些从麹义部下调至步卒沮授麾下休整的骑手从马上下来便传开了消息……麹义对战胜的部落中就连每具尸首都要让人补上两刀!

    一刀插心口,一刀抹脖子……说是什么为了确保万无一失。

    每每想起麹义这句‘确保万无一失’,张颌的后脖颈子便在白日里冒出凉气直冲头顶!

    若说麹义那么大的杀性才叫做万无一失,那他与高校尉一路上放跑的溃军可比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多得多了,他们这叫什么?得一失万?

    琢磨着这些东西,张颌整理好甲胄翻身上马,拍了拍一同出生入死的坐骑老伙计,将长矛往部下手中一递便不持寸兵地向着十里之外的中军大营奔去。

    倒不是张颌托大,如今他们外放装作商贾的人手与夜袭的骑卒,还有沮授所将的万余步卒全部聚拢到一起,还有两千多从鲜卑部落里解救出的汉儿奴隶也都被燕北分发了武装补充军队在数次袭击中的损耗,经过将近一个月的赶路,他们仍旧保持着两万大军的兵员。

    在漠北这种地方,别说那些小部落,就算是漠北那几个所谓的鲜卑大人见了也要退避三舍,根本没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整个临时营地足足占了方圆二十里的广袤大漠,虽然在大漠里不容易找到树木做大营,但那些招展的旌旗与从鲜卑部落抢来的大车看上去到底是兵威赫赫。

    燕北军如今所谓的中军大帐仍旧是一个大帐,只不过沙丘上不容易打下木桩,仅仅是将帐角系在八架大车上,虽然稳妥却看上去稍显狼狈,不过如今设身处地能做到如此已是不易,谁都没有强求这些。

    张颌在帐外报了门,正打算等着报信之人通报,便见两侧帐帘猛地被人打开,一个身彪体健形如猎豹的青年将军已然迈步走出,快步走至他面前朗声笑道:“你便是河间的张颌,张儁义?”

    这时代直喊人名在朋友或是初视中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但眼前的将军明显就是燕北,张颌身为下属自不会有何不悦,当即拜倒道:“属下骁牙军侯张颌,拜见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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