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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懒仙下凡:一赌定三生-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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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在听到外面戏台锣鼓再响,掌声震天,后台工作人员都出去,非工作人员都在外面看戏时莫乞偷到了一件看起来还算不错的衣服,回头见阿九还在找,莫乞无语道:“有衣服换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

    阿九继续翻:“穿着不称心的衣服影响心情。”

    莫乞嘲笑:“哦,上回你逃避追杀,衣服破破烂烂,我见你心情也很好。”

    阿九正色道:“再破破烂烂那也是我自己的衣服。”

    莫乞无语,转身找了临时搭建的换衣间换了衣服。回来时,阿九已经找到了一件相对朴素,白底蓝纱的干净外套。

    莫乞估摸着再不换位置,那灰衣人有可能就找过来了,于是赶紧催促了一声。

    阿九转身,就看见一身绯色樱花衣裙的莫乞站在身后,阿九当即愣了愣。

    看惯了莫乞平时一身乞丐衣,虽然也不是很破,虽然还很干净,但那衣服洗得发白,平时看在眼里自然是规划到了乞丐衣那边,这时候的莫乞一身绯红衣裙,长袖和腰间缀满樱花花纹,衣服看着艳丽了点,但款式还不错,好看。

第173章 精彩() 
莫乞皮肤本就看着晶莹雪白,这衣服衬得莫乞更加光彩照人,自然是令人眼前一亮。

    见阿九站着不动,莫乞双眼微微一眯:“看什么看,还不赶紧换了衣服跑路。”

    阿九眉梢一挑,转身走进换衣间,再出来时湿淋淋的头发散开披在肩头,白衣蓝纱,平日的玉带被深蓝布带代替,软剑依旧缠在腰间。

    这样的装扮倒是让阿九比平时看起来少了几分优雅贵气,多了几分潇洒不羁,没了那锦袍加身后的贵气优雅,属于少年的青涩也多了几分。

    这样的阿九,和记忆中的义父终于有了点区别。

    莫乞移开看着阿九的目光,转身离开戏台后台。

    也许是因为躲迷藏躲得成功,又或者是衣服的一番改头换面,再或者是没了阿九一路水淋淋的线索,莫乞和阿九在戏台外站在人群里看戏看了好久灰衣人也没有再找来。

    戏台上唱着穷苦书生高中状元衣锦还乡后去心上人家提亲的戏码。

    莫乞看到现在,一直以为这会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最后结局着实是令人惊讶。

    书生迎娶了心上人后便直接跳到了洞房花烛夜的戏份,正当莫乞以为接下来就是洞房调戏然后拉被子睡觉结束这一出戏时新娘一把匕首插进新郎官心口。

    莫乞大吃一惊,看戏的人也是惊讶出声。

    新郎官死不瞑目,抖着手控诉:“娘子啊,我这般爱你——”

    新娘子擦泪:“你以为我不知你高中状元后已娶了公主为妻?我七年苦等,你终究是负了我。”

    新郎官不甘道:“我虽娶了公主为妻,但我爱的是你。”

    新娘子眼中有泪:“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夫君,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唱词结束,新娘子抽出匕首插进自己的心脏,悲切震天的乐音中一对新人双双死去。

    莫乞:“”精彩!

    阿九:“这戏班的班主不怕别人砸场?”

    一场落幕,四周谩骂声,起哄声,倒喝彩声响成一片。有少数人沉默,有些许人鼓掌叫好,但终归是少数。

    如果这是一出正规正矩的戏,那戏文应该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夜,抱得美人归等等美满结局。这就是世人期待的,希望的,这是一种对美好的向往。

    然而,这是世人期待的,但所谓期待,必然是有失望的。世人总希望看到好的结尾,但事实往往并非如此。

    古往今来,多少人金榜题名后忘记在家等待的糟糠之妻,在繁华之地风流快活另娶娇娘。这才是事实。

    这苏城的戏班倒是创新胆大,短短两天就看了两出完全不符大众期待的戏。

    莫乞原先并不是很明白,不明白为何世人期待美好却总是将其变得令人厌恶,然而厌恶就罢了还喜欢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将其美化。

    后来莫乞在第五次死亡,被人一杯毒酒弄死抛尸荒野且被人传成病死于路途劳苦时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

    将美好变为罪孽,究其原因不过是人的欲望作祟,贪图享乐,永不满足。但人都是要面子的,于是就有了各种身不由己和迫不得已。

第174章 书生() 
如果,一个人是坏人坏得理直气壮,做小人做到光明正大倒也罢了,倒也让莫乞欣赏,世上本就不可能全是好人。

    但总一类人,做的是坏人的事,面上却要带着好人的面具,这简直是比伪君子还要可恶的存在。

    罢了,熙熙攘攘,皆为利往而已。

    莫乞抿了抿唇,许久不曾想起的事却因这一出戏又浮上脑海。

    是关于一个书生的故事,记忆中书生的模样已记不清,只记得那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袍。

    那一次寻找任务对象,莫乞不想露财遭人欺骗惦记,便假装是偏僻村落的孤女,靠采摘一些药草为生。

    遇到书生那天正巧是外出买了些瓜果回家,不过是见那书生一边读书一边走路结果撞到了树上时的懊恼神情觉得好玩,便上前搭话。

    还记得当时第一句话是:“喂,这么一撞,方才背的诗书还记得多少?”

    那书生蓝色衣袍洗得发白,面带菜色,被莫乞这么一问,脸色立即通红,尴尬又懊恼,他说:“小生方才太过投入让姑娘取笑了。”

    后来,也许是因为书生脸红的模样确实好玩,也许就是注定了要被再伤害一次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莫乞太过无聊便经常去找书生,一来二往,莫乞原本就存了完成任务的心思,于是在后面也接受了和书生私定终生,说什么待到金榜题名时便来娶她。

    那书生也是个双亲早逝的人,守着一间旧院子一心想着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莫乞一心一意对书生好,假装采摘了珍稀药草卖了银两,不仅为书生准备好了上京赶考的盘缠,还偷偷在他包袱里塞了几张大额银票,希望书生前去不至受苦。

    书生一去四年不曾回来,莫乞只当是书生落榜不好意思回来留在京城再考,有同村的考生落榜后回来也的确是这样告诉莫乞的。

    后来,第五年春,书生衣锦回乡,听说已经在京城当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回来后欢欢喜喜和莫乞定亲后匆匆回了京城,允诺会很快回来迎娶莫乞。

    那年冬末,梅花绽放,某日阳光甚好,京城来了一队迎亲人马,说是来接莫乞的。

    莫乞问新郎为何没来,迎亲的人说大人身体微恙不便出门,但又急于前来迎娶,只能派人过来接到府中完成婚礼。

    再后来呢?

    莫乞揉了揉额角,好像是行至途中,大雪纷飞,想喝点热茶暖身,下人反倒送来一壶清酒。

    酒是好酒,只可惜下了剧毒,喝完就七窍流血而亡,连自救或是求救的机会也没有。

    尸体被扔到林中,大雪纷纷扬扬很快将其掩盖,莫乞的元神蹲在一旁,有衣赶来时费了不少力气才把尸体里的毒素清完。

    任务以死亡结束,失败的结果已定,后面如何已和自己毫无关系,然而莫乞开始一直都不大明白自己为何会在有衣离开后独自去了京城,想要看一个究竟。

    后来莫乞想通了,大概不是第一次被弄死,大概是毒药太过厉害,莫乞当时并未感到多少疼痛,所以不大生气也不大甘心,于是还未成为灰烬的心硬是要弄个明白事情始末。

第175章 心早就老了() 
去了京城,探查到的结果是那书生在初秋之时已经迎娶了当朝公主,而公主定不会允许莫乞的存在,这才有了这次迎接和剧毒。

    莫乞很失望。

    让莫乞失望的不是剧毒,不是书生的无力阻拦,而是书生已经娶了公主这个事实。如果此事是用书生或者她的命逼迫的,莫乞也许可以原谅,但书生不过是为一展宏图谋得更好的仕途。

    既然如此,那书生得知莫乞已死后的伤心欲绝又有什么意义。

    说到底不过又是一桩狗血的悲惨戏文故事,当年的事很多细节多已忘却,唯独还记得在得知是为了所谓的仕途时是什么心情。

    愤怒的,失望着实有些复杂。

    又是为了所谓的仕途?莫乞冷笑,至此,再选的对象不会再是和官场挂钩的人。

    第一次第二次的死都和离九有着关系,第三次第四次是怎么死的一时想不起来也不想去想,若不是看到这出戏大概也不会想到第五次是怎么死的吧。

    第六次?莫乞看向自己的手心。已经无所谓了,想不想都是这样。

    从第五次死亡后再后来的事已经完全不用放在心里了,因为已经无所谓了。死习惯了,后来再怎么死也看淡了,有时候是懒得反抗,懒得逃跑,甚至有时候是故意自杀结束这次的实验再后来,就不再想着任务,不再寻找完成任务的对象了。

    这个戏台最后一出戏谢幕后开始收场,人群散去,莫乞依旧站在原地任由目光在那大红的幕布上失去焦点。

    有人从莫乞身边走过,莫乞被撞得退后一步被人扶住。

    阿九笑道:“你还真是多愁善感,一个故事你能感慨几天,一出戏你能晃神半天。”

    是啊,最近怎么就这么容易想多呢,大概是最近身边熟悉的人多了,已经硬成坚冰的心又软了些。

    其实,刚下凡时的那十几年是从来也不多想的,现在不可避免地多想,大概是经历的事情太多,看到什么熟悉的场景脑中很是深刻的一些相似的记忆就会自己跑出来溜达。

    莫乞叹了口气。哎,神仙岁月太长,若是能像白衣上神那般忘事其实更好。

    有衣曾说他师父最不好的事就是记性太差,现在想来其实这样也许活得更加轻松。

    思绪正不受控制地乱跑,额头突然被人弹了一下,力道不重不轻,刚好把莫乞的思绪拉回来且不至于让莫乞因为疼痛发火。

    “想多了会心老,眉头皱多了会长皱纹。”阿九收回手,“哪有那么多好感慨的,我们继续逛街。”

    喜欢逛街的是你吧,你到底是有多么喜欢逛街啊!莫乞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还有,我活了这么多年心早就老了,还有我皱再多的眉头也不会有什么皱纹!

    莫乞跟着阿九沿着热闹的河岸一路闲逛,路过一个地摊,摊上除了一把五弦琴什么都没有。

    那琴弦泛着晶莹冷光,琴身不知道用什么材料做成,紫色琴身上绘着暗蓝的花纹,蓝色花纹攀着琴身像是海浪又更像附身长在琴身上的藤木。

    很漂亮,很有吸引力。莫乞看到后立即停下了脚步。

第176章 所谓有缘() 
地摊后盘腿坐了个年轻男子,闭着眼双手合十,男子气息温和,像是带发修行的僧人。

    其实这个模样,看着像是弹琴的而不是卖琴的。

    莫乞停住脚步问道:“请问这琴卖不?”

    “卖。”

    莫乞心中一喜:“我想买,多少钱?”

    卖琴的男子依旧闭着眼:“施主,这琴价钱随意,愿意要就带走吧。”

    这语气,貌似有点看缘分不看金钱的意思。莫乞开始思考给多少比较好。白银千两不知道行不行可是自己不懂琴只是看着好,这个价钱会不会亏了?

    阿九在一旁发表看法:“琴选有缘人,有缘人分文不要,你不是有缘人,给多少也没用。”

    卖琴的男子睁眼抬头看了一眼阿九和莫乞,开口道:“黄金万两,把琴拿走。”

    阿九:“”怎么不去打劫!

    好贵!即使身上钱多,莫乞也不免一阵肉疼。可是不要说肉疼,就是真割肉,莫乞也想买,不为别的,就是想看看有衣接过这琴时能露出开心的笑容。

    阿九看莫乞一脸想买的表情,嘴角抽了抽:“你那么想要这琴?”

    这么贵,她这么想要阿九脸上一阵挣扎,摸了摸身上。唔,没带那么多钱。

    不对,是根本没这么多钱。阿九望天,不知道自己买了琴后能不能让自己那个便宜表哥出钱,虽然他们家现在没以前钱多了,但黄金万两应该是个小意思吧。

    阿九思索了一阵,觉得花这么多钱买一把琴实在不划算,准备劝说莫乞,结果一回头就见莫乞拿出一叠银票递出。

    莫乞:“老板,我买。”

    “施主实在痛快,这琴就劳烦你交给它的主人了。”卖琴的男子接过银票看也不看收入怀中,把琴交给莫乞后转身便要离开。

    阿九眼角跳了跳,实在没忍住,一把抓住卖琴的男子:“你是出家人?”

    卖琴的男子站定,点头微笑:“是也不是贫僧法号红尘。”

    既然有法号难道还不是?阿九皱了皱眉道:“出家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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