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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部分

大唐之圣-第344部分

小说: 大唐之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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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天郎摇了摇头,转过身,向着棺椁排列成的阵型里走去。

    “混蛋,站住,不然老娘就开枪了!”女孩掏出了手枪,指着梅天郎。

    梅天郎停下了脚步,转过身,变得有些不耐烦。

    “你这个丫头,告诉你了不得无礼!”老者已经走到了女孩身旁,抢过了手枪,道。

    “你是谁?”梅天郎道。

    “我是宇文家家主,唐圣的后代!这位是这一代的唐皇,祖上曾经流传,当祖上陵墓出现的时候,必须携带血玉前来祭拜!”老者看上去很恭敬。

    “祖上传下来的?不是吧,是李淳风对不对!”梅天郎道。

    “不错,其实这正是李淳风道长传下的,各中隐秘,只有家主才能知道!”老者有些激动。

    “李淳风这家伙,真是个妖孽!”梅天郎感叹。

    “您真的是真的是”老者的声音都变得哆嗦了起来。

    旁边的女孩和宇文付,早就惊讶的不得了了,宇文家的家主啊,这可是站在世界巅峰的人物,就连*见到都要客客气气的,这是自从唐朝到现在以来,积攒的名望。

    当初宇文哲的孩子,可是没有留在贺兰山,而是一直在外打拼。

    “这也是李淳风留下的消息?”梅天郎笑了笑,道。

    “是的当年家祖唐圣仙逝,天地异变,李淳风道长将家祖葬进藏尸山谷,当时家祖的孩子已经开枝散叶,李道长找到了家祖的长子,留下了一段话后,飘然而去,那时候,家祖长子才知道家祖唐圣仙逝,真是令人唏嘘不已啊!”老者道。

    “李淳风怎么说的?”梅天郎道。

    “家祖陵墓出世,就是家祖唐圣现身之时,宇文家的后代,必须携带血玉进入陵墓,交由家祖!”老者道。

    “这么玄乎的事情,你也信?”梅天郎来了些兴趣。

    “由不得不信,世人都知道,家祖唐圣身上的事情太过于玄幻了,不管发生什么,都是有可能的!比如家祖离开长安时,留下的的那三个锦囊,自古以来研究家祖的学者数不胜数,可是到了现在都没有得出合理的解释,如果说之前的那些,是家祖天纵奇才,可是那三个锦囊又怎么说!”老者越发的恭敬,那三个年轻人也越发的惊奇。

    “那三个锦囊啊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了吗?”

    当初在贺兰山上与世隔绝,虽然他知道大概的历史进程,但是细节并不知道。

    “当然,太宗皇帝带兵讨打吐蕃,双方交战陷入僵局,太宗为了激励气势,御驾亲征,可是却遭到了吐蕃的围杀,当时是李邺嗣将军为帅,可是却不是吐蕃大将钦陵的对手,眼前吐蕃就要大举进攻,太宗陛下无奈下打开了锦囊,不但扭转了战局,还攻下了吐蕃,就是那一战,消灭了大唐最后的威胁,给大唐争取了难得的和平,用来发现,可以说,就是那一战,奠定了大唐称霸世界的基础!而那锦囊的写的是,薛仁贵为帅!

    后来,武则天掌控朝政,诸位皇子无能,没有能堪大任者,她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以女性之躯称帝,保住了大唐的传承,只因为家祖留下的锦囊里,写着自立为帝这四个字!

    武则天登基为帝,天下不服,为此大造杀戮,当时很多势力冒出反势,其中,李邺嗣将军最为激烈,可是最终却失败了。李府受到波及,满门抄斩,李夫人拿出一枚锦囊,递到了武则天的面前,那个锦囊里写着一句话,“丫头,放了他吧。”

    李邺嗣留了一命,后来,武则天病重,却无法立下太子,因为武则天在位的时候,武氏一族的实力膨胀的太厉害了,最终还是李邺嗣在军队中留下来的底子支撑,皇位才顺利的交到了李氏皇族的手里,自此之后,李氏皇族一帆风顺!”

    老者说着,女孩和宇文付全都是一脸骄傲,另一位则是感激

    “李氏皇族是什么时候交出了权利的?”

    “是唐中宗李煜,促进改革,当时是大势所趋,封建制度已经行不通了,中宗李煜交出了权利,保住了皇室的地位!”

    “呵呵,是李煜啊,历史即便改变了,也会有惊人的相似,不是吗!”梅天郎道。

    “噗通!”老者直接跪倒在了地上,激动地唇角开始哆嗦。

    宇文付和另外两人都惊呆了,当初他们奉命传承血玉的时候,就被告知,若是有人能让血玉发生反应,立刻上报,但是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有家主才知道。

    “爷爷,您这是干什么,他到底是谁?”女儿一脸不善的盯着梅天郎。

    “家祖,这孩子姓林,是林姓分支这一代最优秀的孩子,所以传承一块血玉,等待家祖回归!”l

    “姓林”梅天郎抬起头,深深的呼了口气,眼里变得湿润。

    “家祖?爷爷,您到底在说什么!”宇文付上前,想要把老者拉起来。

    老者摆了摆手,把自己身上的血玉拿了出来,就这样跪拜着逞了上去。

    梅天郎接过了血玉,与此同时,两道金色的光点闪过,光点和血红色的光芒融合在一起,显得无比瑰丽。

    “我的血玉,什么时候被!”女孩大叫。

    此时,梅天郎把手里的血玉组合在一起,那两道金色的光点围着他不停地环绕。

    梅天郎不在理会几人,转身走进了棺椁排列的阵型之内,这里有一个高台,这个高台只有半人高,上面有一个凹陷的形状,梅天郎随手就把血玉放了上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女孩惊讶的喃喃自语。

    “李淳风,你的承诺现在应该兑现了吧!”

    “啪!”

    梅天郎用力,直接把血玉按了进去,就在下一瞬间,棺椁的孩子轰然立起,一道道光芒在棺椁里冲出。

    这些光芒仿佛人的形状,不停地围绕着梅天郎旋转,想要触摸他的身体

    就这样,过了许久,她们无法触摸,每一次都是穿透而过,就在此时,高台开始碎裂,一道青中泛着金色的光芒散发而出,照在他们的身上。

    “相公,你终于来接我们了”隐约间听到了充满了想念的声音,这些光影猛地向着藏尸山谷在飞去。

    “血玉是钥匙,传国玉玺是轮回,家祖和祖母将会回归,这是真的,真的!”老者老泪纵横,大声嘶喊。

    “你是这一代的唐皇?”

    异相消失后,梅天郎拿着血玉和玉玺,走到了那位年轻人的身旁。

    “是!”年轻人十分拘谨。

    “把它拿去吧,唐皇室是正统,传国玉玺也应该是真的才好!”梅天郎把玉玺抵了过去。

    年轻人接过玉玺,有些茫然,因为在自己的皇宫,有一枚玉玺。

    “血玉就继续传下去吧!”随后,梅天郎把血玉分开,还给了老者。

    做完这些以后,梅天郎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向着外面走去。

    “爷爷他真的是家祖?这怎么可能!”看着梅天郎的背影,宇文付愣愣的问道。

    “那两枚金点,家族典籍有过记载,错不了!”老者道。

    “世界上竟会有如此奇妙的事情!”

    “他是家祖,即便真的还活着,也是可能的!”

第五百零四章大结局(众女归来)() 
海城是直辖市,所以规格是很高的,市委书记家今天很热闹。

    因为今天市委书记的夫人为自己的女儿准备了相亲,对方是一位年少有成的学者,名叫李诩,据说是军神李靖的后代,比宇文付岁数还小,但是成就可不低。

    吃完饭后,两人在市委大院里溜达,聊天,女孩身穿连衣裙,仿佛一朵洁白的莲花,李诩看到这女孩的第一眼,就沉迷了。

    女孩也没有显得太过于抵触,李诩心里兴奋,使尽浑身解数,忽然间,女孩停住了脚步,转身看向了贺兰山的方向,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许晴,你怎么了?”李诩有些着急,怎么哭了。

    女孩抹了抹眼角,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仿佛莲花盛开,把一切光彩都压了下去。

    李诩呆了,就像是变成了一根木头。

    洛阳。

    自从武则天称帝,定都于洛阳,就不曾更改过,皇宫依然坐落在这里,这里是唐皇室生活的地方,这里面,依然延续着自古以来的规矩。

    “长公主殿下,到了用膳的时间了,您都看了一上午的书,该休息一下了!”一位老仆人人,走进一座古朴的宫殿,道。

    “刘妈,你说当年长乐公主和唐圣大人的爱卿,真的像是记载的那样吗?”

    长发披肩,坐在书桌前,带着一副天蓝色的眼睛,如此的知性,又是那么柔美,声音温柔的就像是一湾清泉。

    “公主殿下,记载的应该没错,您可不能在这么迷恋唐圣大人了,那是古人,今天不是英国王子要来访吗,陛下不在,要您去接待呢!”老仆人道。

    “哼,那个威廉王子不就是看上姐姐了,我唐皇室自太宗陛下以来,从不和亲,你去让他死了这条心吧,姐姐今天要陪我去逛街呢!”

    一道略显娇蛮的声音响起,一位青春洋溢的女孩走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包包,在说话的时候,还下意识的磨了磨嘴里的那颗虎牙。

    “公主殿下,这是外交!”老仆人道。

    “见鬼的外交,让我那混蛋弟弟自己去,都是皇帝了,还胡乱跑!”

    “这”老仆人为难,转而看向长公主。

    长公主明事理,不像是眼前的女孩一样,虽说同样是公主,但是就是个疯丫头,一点都不讲理。

    就在此时长公主忽然愣在了原地,怔怔的出神。

    “长公主殿下,您怎么了?”老仆人焦急的问道。

    “原来是这样,记载是假的,根本不是天作之合,也不是水到渠成的在一起!”

    “殿下,您怎么了?”

    “刘妈,你去吧,去告诉威廉,我没空去接待他,要是他不乐意,可以回英国!”

    刘妈忽然间感觉眼前的公主殿下有些不一样了,而且身后变得很安静,回头看去,那个刁蛮的公主,如今已经泪流满面。

    “高阳,走吧,我们去贺兰,哲哥哥一定在那里!”

    “嗯,那个混蛋终于把我们叫醒了!”

    两人离开宫殿,只把刘妈一个人留在原地,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上京市,这里是首都,是世界的最中心,世界上各行各业的娇楚都再此汇聚,碰撞,激荡出火花。

    但是在医道行业里,出现了一个传奇,以二十岁的年龄,学成出道,她学的是中医,出道便是巅峰,三年来,治好了无数疑难杂症,以二十三岁的年纪,成为上京市人民总院的院长,挂御医身份,专职*的身体健康,就连国外的一些元首,都要来上京市求医。

    “张院长,交流会马上就开始了,各国的医学代表都到了!”

    办公室里,一身白大褂也遮掩不住玲珑的身材,只是表情冷漠,散发着一股冰冷的气息,仿佛离近些,就会被冻伤。

    “再等等,我看完手里的这份病例!”

    “玲珑,还在忙吗?”就在此时,一位成熟的男人走进了办公室,手里抱着一捧玫瑰,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笑意,一旁的护士,已经沉迷。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在医术上追上她的脚步,也只有这个男人了,年纪轻轻,被称为西医的希望。

    两人经常合作,外界也一直认为他们两个是天作之合,太配了。

    “叫我张玲珑!”

    “玲珑,你非得改成这个名字,皇室和宇文家已经和你谈过很多次了吧,这可是唐圣夫人的名字,还是改回来吧!”

    “你不觉得管的太宽了吗!”

    “你说什么呢,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会站在你身边,和你一起抵抗压力!”男人温柔的说道。

    忽然间,张玲珑笑了,笑的很温柔,腼腆,就像是在御花园,第一次见到宇文哲时,那样的笑容。

    男人手一哆嗦,心里猛地兴奋了起来,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一直对自己不假辞色,很不不是外界流传的天作之合,更是一次没有这样笑过。

    “玲珑,今天的交流会之后,一起吃晚饭吧,我订了位子!”

    “通知下去,今天的交流会我不参加了,去给我订一张机票,我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贺兰!”

    张玲珑说着,留下了一脸懵的男人,离开了办公室。

    悉尼歌剧院,人山人海。

    一个女孩,坐在舞台的中心,怀里抱着一把白玉琵琶,动情的弹奏着。

    那么大的剧院,十几万人,却静悄悄的,没有一点杂音,只有琵琶的声音环绕。

    舞台下方,一位散发着成熟知性的美女,看着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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