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天下 作者:焦糖冬瓜(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7-31正文完结)-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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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个铺头,就能接下比以往更多的生意。
可是天桥下的铺子岂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刚有铺子空出来,多少人争抢啊!
“赁钱不是什么大事儿!我是担心你们俩!你们的凝脂那是好东西,摆在这条街上任何地方都能卖出去!只是你们一罐才挣几文钱。一日就是卖出一百罐,也就几百文。况且就你二人,如何制得出这么多凝脂?”
李晓香和江婶愣住了。没料到张氏也是个有想法的人。
她们是否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就算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是否有这么广大的客户群体?
如果这两样她们都不具备,开个铺子完全没有必要。还不如从前一样,在天桥下街市摆个小摊,没有任何负担。
张氏虽然也是平民百姓,但好歹也是在都城中长大的,见识与世面自然与江婶不同。再加上自己这间小铺子也历经了许多人的手,兴衰起伏,做生意的那些事儿,她也算看明白了。
“张婶言之有理。盘下铺面之事,我们确实考虑得还不够深远。但凝脂生意想要做大,终归是得有间铺头的,这样才能在都城中占有一席之地。敢问张婶,如果我与江婶盘下这铺子,月赁需得多少?”
张氏思索了片刻,沉声道:“我与阿瑾也算相识一场。这几个月也经常路过你们的凝脂摊子,知道你们做生意讲诚信,从没什么弯弯绕。铺子要真给了你们,我也放心。倘若你们真决意租下来,月赁一两银子,你们觉得如何?”
阿瑾是江婶的闺名。
江婶与李晓香看了看对方,都点了点头。
一两银子的月赁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着实不少。但这里是都城,张氏的铺子又是在天桥下的街市上。这等于就是北京西单,人流量大,每日逛街的人也多。只是一两银子一个月啊!
李晓香知道自己必须慎重考虑。虽然现在凝脂生意不错,两人一个月下来也就挣个三两银子。当然这还没包括飞宣阁,但是那里也就只是柳凝烟与沈松仪而已。一个月江婶也就去飞宣阁两次。七七八八加起来,如果运气好,刨去成本,一个月倒还真能挣上个三、四两。这在清水乡,他们完全能称得上“富甲一方”了。
但这样的收入并不稳定。月赁的事,她一定要考量清楚。
李晓香喜爱制香,喜爱研究各种各样的方子,可她偏偏最不爱的就是计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比如甜杏仁油花了几钱,上药铺里抓广藿香花了几钱,干丁香花苞又花了几钱,烦死个人了!
但若真要做生意了,李晓香悲催地发现,自己还得物色个账房先生呢!
“张婶,你的铺子对于我们来说真的十分难得。错过了也许就找不着第二家了。但张婶所顾虑的也句句在理,我与江婶必得好好计算一番。不知道张婶能否给我们一些时间考虑?”
“我的本意也是如此。而且这铺子也没这么快空出来。鞋铺的赁期也得过了这个月。你们且好生考虑着。我住在什么地方,阿瑾是知晓的。你们有了决定,再来找我也不迟。”
李晓香与江婶谢过了张氏之后,行出都城。
她们一致决定,盘铺面的事情定要与李晓香的母亲王氏好好商量。
当李晓香回到家门前,看到一辆无比熟悉又扎眼的马车时,她觉得自己从头顶一直凉到脚板心。
“该不是你家表叔又来了罢?”
清水乡不大,金三顺来提亲的事早就被传遍了。李明义目前对这桩婚事是持绝对否定态度的,他唯一担心的就是金三顺闹得这么大,以后哪有媒人敢上门给李晓香提亲。
“江婶,你且先回去吧!晚饭后,我唤了娘亲上你们家商量铺子的事情。”
李晓香整理好心情,推开了家门。
金三顺比起前几日更加“珠光宝气”了。他脖子上的金链子粗了一圈,手上的金扳指看得人眼睛发花。更不用说他腰上那条土豪味十足的金腰带了。
我说金表叔,你确定你是卖米的不是卖金条的?
“晓香啊晓香!几日不见又清秀了不少啊!表叔想你了,特意来看看你!”
李晓香瞥见李明义执着茶杯,皱着眉头不言语,心情大为不好。李宿宸就坐在李明义的身旁,唇上虽然含着几分笑意,眼底却冰冷的很。
“金表叔来了啊。”
李晓香环顾四周,顿时明白李明义为何心情不佳了。
满屋子都是金三顺送来的东西。大概是上回在盛兴布行里没做成土豪,这回得补回来。李晓香发觉金三顺还真砸了一匹水缎,还有几匹那日楚溪送给自己的绣缎。
更不用说什么烟熏火腿了,我勒个去,那火腿几乎有半个李晓香那么大。还有一大盒喜饼。李晓香简直要疯了,喜饼是这时候送的吗?
金三顺指着水缎得意洋洋道:“晓香啊,这些缎子你都是识得的。表叔知道你喜欢,特地买了送给你!”
李晓香狂囧。表叔,别人送过的东西,你再送,这叫做抄袭创意!
“还有这烟熏火腿,可是表叔花了大价钱托了陆家的马掌事从兰亭郡带来的!你好好尝尝!嫂子啊,烟熏火腿每次只要切下一小片,配上云耳白笋一起炒,香的不得了!连盐都无需放了!这一个火腿你们能吃上一年!”
李宿宸扯起唇角,无可奈何地望向窗外。李明义眉头皱的更深了,捏着茶杯的手指都在泛白。王氏有些担心地望着他们父子两。
金三顺这话说得实在太打脸了。什么叫做“吃上一年”啊!
他们李家有那么穷吗?吃不起其他的肉了?
金三顺的意思其实很明白。盐要费钱、肉要费钱,有了他送来的烟熏火腿,盐和肉都能省下了。
“再看看喜饼!都城里最好的糕点铺子做出来的!晓香,等到你和金璧的婚事定下来,再打点这些琐事就来不及了!你尝尝喜饼,喜欢不喜欢?若是喜欢,表叔就去订下它!”
金三顺兴奋的不得了。李晓香觉着自己在他眼里根本不是什么侄女、未来的儿媳妇,而是金砖银矿!
全拜楚溪的“青睐”!这家伙还说什么绝不可能让她嫁入金家!
搞毛线啊!金三顺已经来赶鸭子上架了!
李晓香决定不再给金三顺所谓的“面子”,直接冷下脸来。
“表叔,你送来的东西,我一样都不能要。”
“什么?”
不止金三顺傻了,就连李明义父子也看了过来。他们不知道李晓香之后的话到底要说什么。
李晓香先走到那只烟熏火腿前,眼带鄙夷地看了一眼,“表叔,你怕是不知道,烟熏火腿可不能多吃。晓香也是入了药坊之后才知道,火腿腌制得久了,肉里面会闷出一种毒物。这种毒物不至人于死地,一个月吃上一两回也无大碍。但是若真一年到头都吃火腿,毒物就会渗入人体,堵塞经络,各种各样的毛病就出来了。”
“这……前所未闻……晓香你胡说的吧?”金三顺当李明义好面子不肯收下他送来的礼,李晓香为了顾全爹的面子,在这儿胡诌呢。
可李晓香哪里是胡说八道?吃一整年的火腿还不吃成木乃伊?更不用说腌制物致癌的好不好!
“表叔,你知道药引子吧?”
金三顺点了点头。
李晓香继续道:“腌肉呢,就好似药引子。只是它引出来的不是药效,而是我们全身经络中的病症。这些病症日积月累,一旦被腌肉中的读物带出,那就是一发不可收拾——油尽灯枯了啊!”
金三顺肩头一抖,他就挺喜欢吃火腿之类的腌肉。被李晓香这么一说,他顿然心慌了起来。
一会儿回了都城,定要找个郎中把脉问诊!
“那……那水缎和绣缎呢?这你总喜爱吧?”
“表叔,你看看晓香与娘亲身上穿着的是什么?”
金三顺这才发觉,李晓香穿着的衣衫虽然是今年新制的,但却不是那日的水缎。王氏身上的衣料依旧朴素。明明楚溪送她们水缎已经好些时日了,新制的衣衫应当已经穿上身了才是啊!
“水缎如此贵重。晓香并不是大家小姐,成日无所事事,对着镜子打扮自己就好。药铺里各种药材的碎末一旦落在水缎上,清洗起来可十分麻烦。走在乡间田埂上,随随便便野蒿就将水缎挂出痕迹来。哪怕是在家中,藤椅上小坐片刻,就将水缎压出纹来。这样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我如何会将水缎穿在身上?表叔还是将它们带回去,送给众位表姨吧。”
李晓香的话音落下,就瞥见李宿宸眼底的寒意散去,唇角的凹陷更深了。
“那……那这些点心……”金三顺的脸色不好看起来,他担心李晓香连喜饼都不尝一尝了。
李晓香这回倒没有十分不给面子,拾起一块喜饼,掰开,尝了一小口,随即蹙起了眉头。
“表叔,喜饼的味道确实不错。可这其中用了些藕粉吧。小孩子最喜爱吃喜饼了,可藕粉容易让人积食。小孩子若是多吃几块,只怕得去见郎中了。”
金三顺已然彻底绝望,他送来的东西,李晓香都找到了退回去的借口。
“晓香……你可是不满意表叔?”
金三顺啊金三顺!你总算明白了问题的重点!
“金表叔莫要误会。晓香作为晚辈,又在都城中的十方药坊中修习,却未曾登门拜望过表叔,是晓香的不是。当是表叔不满意晓香,晓香如何会不满意表叔呢?”
金三顺哽住了。他就是脸皮再厚,也听明白了李晓香的意思——我李晓香与你金三顺不怎么熟,你还不够格让我“不满”!
李明义捏着茶杯的手指终于松了些。
李宿宸干脆别过脸去,笑出声。
金三顺有些挂不住了。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扣了扣,声音虽然仍旧“和蔼可亲”,但眼底那一抹怒意可不是能掩饰得了的。
“晓香啊,我这就明说了。你阿爹考了一辈子的科举,如今也就是个教书先生,一个月才得多少钱?你哥就快乡试了,可就你家的家底,能给他疏通门路吗?那些个考官看个不顺眼就把他给撵下去了!女儿家最忌讳的就是好高骛远。表叔知道,你爹你兄长都是读书人,你也想嫁个文墨皆通的才子!可真有这般的才子,待到中了举人,攀龙附凤的比比皆是。只怕到时候你不但要做小,还要伺候达官显贵家出身的新夫人。你受的来这般委屈吗?如果你嫁的是个普通秀才,每月家用才将将够你吃穿,你能向你娘一样,日日给人做女红吗?”
金三顺这话一说完,李家顿时陷入沉默的尴尬之中。
李晓香也呆了。她没想到金三顺能说出这样一番话来。每次见到金三顺,他都是一副土豪模样,这也让李晓香忘记了金三顺他是个商人。商人必备的技能就是“说服力”。
金三顺方才那番话是极有说服力的。
李晓香可以看见王氏的脸上露出几分动摇的神色。而李明义虽然心中气愤,但想到女儿的终身幸福,竟然也犹豫了起来。
金三顺很满意李家夫妇现在的反应。他起身,拍了拍袍子,给家丁使了个眼色。家丁们抱着水缎、火腿出了门。
“今天时候也不早了。嫂子还得为你们准备晚饭。这些年,嫂子是如何辛苦,我这个做表弟的是看在眼底。只是不知道表哥你看得见还是看不见。”
说完,金三顺离开了李家。
李晓香看着他表叔的背影,忽然觉得今天金三顺怎么这般霸气了?
屋子安静得让人喘不过气儿来。
王氏吸了口气道:“我去炒两个菜来。晓香与宿宸都饿了吧!”
李晓香看着李明义。他一向笔挺的背脊僵直得厉害。
“娘子……”
李明义开了口,王氏顿了顿身子,却未曾回头。
“夫君,我从未觉得辛苦。”
说完,王氏就去了灶房。
李宿宸抱着胳膊,目光挑向李晓香,“你呢?说不定为兄这辈子也考不上个举人。与其等那一日我发达了能帮你许个好人家,还不如嫁入金家一辈子不愁吃穿靠谱。”
李晓香闷哼一声,“不愁吃穿?只怕那几位金夫人不是省油的灯。我李晓香一旦跨入金家大门,还想做少奶奶?只怕过不得一日安枕日子。哪里比得上娘亲嫁给了爹,岁月静好,今世安稳。”
李明义抬起眼看向自己的女儿。他知道自己在女儿眼中是个迂腐无趣之人,却不想在女儿眼中看到了一丝赞赏之意。
“爹,无论如何,我都不要嫁去金家。我宁愿向你和娘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李明义瞬间怔然,随即笑了起来。
“还当你什么诗词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