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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部分

被女神骗了以后-第301部分

小说: 被女神骗了以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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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我,甚至已经没有什么力气去躲闪了。

    烂赌六毕竟是暗榜数得着的高手,虽然只是一块石头,但若是打中普通人怕也得毙命,更何况,我现在连普通人都未必及得上,我的耳朵侧上的头部部位,被石头砸中,这一刻,我几乎是扬天栽倒。

    但是,我看见那一把柳叶刀,已经稳稳的钉在了烂赌六的眉心上面。

    他满脸的惊恐和不敢置信,似乎是还想说什么,但嘴唇只是轻轻动了一下,终究是没来得及说出口,就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黑佛因为脖子被我割开了一道深口,一直都血流不止,整个人看上去血淋淋的,面目可憎,触目惊心,我并没有补刀的想法了,就算我不亲手了结他估计也活不过两分钟。

    我挣扎了几下,想要爬起来,但是此刻,我浑身无力。

    真的,这种感觉,就像是累极了想要闭上眼睛休息一下,但是我知道,我不能闭上眼睛,一旦警察来了,这一路伏尸七八具,那么我的下场可想而知。

    最终,我摇摇晃晃的爬起来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黑佛已经死了,我甩了甩疼得厉害的脑袋,感觉到温热的鲜血顺着我的脸颊流淌下来,这个城市我真的很陌生,也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走,只好扶着墙角朝着未知的街巷转角走了一段路。

    在远离了那个地方数百米后,前方是一个住房小区,里面有花园,我想,只要躲在花园里面,等这件事情的风头暂且过去就行了。

    否则,我现在的状态,又能逃到哪儿去?

    “扑通!”

    只是才走进小区没有多久,我终于坚持不住,摔倒在地上,这一刻,我依旧在挣扎着,想要爬到公园里面的树林子中,然而,我的意识直接断线,陷入昏迷,我心里有些许悲哀,真的,在最后一刻,我都不想放弃。

    我好不容易熬到了现在,那些希望我死的人都死了,我终于可以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了,我不能被抓进去。

    尽管,现在的我有本事逃出来,但是我真的不想过逃亡的生活了,一天也不想。

    跟着我眼前一黑,无奈的昏迷过去,当我再次拥有意识的时候,耳畔传来的了一首歌,是朴树的那些花儿,这是两年前我读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了:“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我没有立即睁开眼睛,而是安安静静的听着这首歌,过往的一些画面在脑海中久久回荡,曾经的那些人儿啊,你们在哪?

    胖头陀,孙白板,唐十六,老爷子,田红,包括老渊

    太多了,我曾经真的以为我们会永远的在一起。

    只是我没有想过这一路走来,我竟然会遭遇这么多匪夷所思惊心动魄的故事,我睁开眼睛,一眼就看见铁丝网封闭的窗口,而且,我是睡在地铺上面。

    我的头部,裹着一块粗糙的白色纱布,现在还能感觉到头很痛。

    “帅哥,你醒了啊,我马上去叫老板”此时,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欢呼雀跃道,她的模样,在见过千姿百媚的我的眼中,算不上好看,勉强有个4…5分吧,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就准备去喊她口中的“老板”。

    我连忙道:“等一下,是你们救了我吗?请问我昏迷多少天了?”

    女孩点了点头,道:“五天前,我们公司在公园里搞团队活动,恰巧看到你昏迷在草丛里,于是就把你给救了回来,啊,对了,我们老板说他认识你,救你就是立了大功,在昨天晚上就已经加餐了,哈哈哈,每人两个荷包蛋哦。”

    这人生地不熟的宁城,竟然也有人认识我?

    我听得莫名其妙,疑惑的道:“你们老板是谁?”

    女孩眨了眨眼睛,也不说话,直接走了出去。

    我挣扎着爬起来,习惯使然的打量起这个房间的环境,简单刷了一点白漆的墙壁,除了一张凌乱放着牙刷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的黄色长桌之外,就没有其余家居摆设了,对,连床都没有,睡的地方就是地上铺着长长的凉席,凉席上面堆叠着十几床被窝。

    越看我就越发觉得熟悉了,然后,心中不由咯噔一跳,这地方

    再联想到女孩刚才说的什么团队活动,加餐奖励两个荷包蛋。

    很明显了。

    窝点啊!

    我不由自主的转头看了看窗口,那些铁丝网,明显是为了防止有人逃跑或者跳楼而特意加上去的,我心里苦笑,难道说,时隔两年后,我再次进了窝点?

    可这里是宁城,除了这一次,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地方,压根就不可能有我认识的人。

    门口传来那种尖头皮鞋特有声音,我还没从地铺是哪个爬起来,就听得一道有些熟悉的声音传来。“王陆,别来无恙”

    我抬起头,看着来人愣了很久很久,回过神来之后,我有些惊讶的道:“林琅,怎么是你?”

    没错,来人正是林琅。

    此刻的林琅还是我记忆中的那个人,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穿着一套白色的得体西装,整个人依旧是充满了浓浓书卷气。

    上次南城南部郊区大震荡,泰兴被一锅端掉,很多窝点的头目纷纷落马,而我打听到林琅和他的那个恩师,曾经给我出了七道试题的赵建国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想到,他们却跑到了这偏僻而落后的宁城来了。

    而且,一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南部郊区的真正幕后人是谁。

    林琅走了过来,坐在我的床边,点了一根烟,然后递了一根给我,我毫不客气的接了过来,点燃后深吸了一口,看着他道:“没想到你们当初转移了一部分,来到了南城发展,这个窝点有多少人?”

    林琅眉头一皱,道:“王陆啊,我们这可是正规公司,不是什么窝点,而且,你应该谢谢我救了你,过去的恩怨,两年了,就让我们一笔勾销如何?”

    我摇了摇头,道:“我也没想过要去计较什么,毕竟时间改变了太多。”

    “不过,林琅,奉劝你一句,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真的少做,否则会遭报应的。”

    林琅笑了笑,看着我道:“你应该知道有些事情,就算我不去做,也还是会有人做的,王陆,大家都是明白人,而且你似乎是被人追杀才淘到我们附近的公园里头了,我这里,也算安全,不如,留下来帮我?”

    林琅还是跟之前泰兴的那一套,就喜欢一本正经的扯淡,偶尔还带点威胁性质。

    我不屑的笑了笑,这老狐狸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如果我拒绝的话,他指不定可能就要来硬的了,这是窝点的常规套路啊。

    当然,不是他不想忽悠我,不是他不想给我洗头脑,而是他很了解我,知道我对那些东西根本不感冒,否则,当初在南城南部郊区我都已经爬到了主管位置,却还想方设法逃走。

    我深吸了一口烟,看着林琅,冷笑道:“如果我拒绝,是否我就失去了自由?搞不好,还会被打一顿?”

    林琅跟抓住我的软肋似的,轻笑道:“王陆,昨天在宁城住房区边缘死掉的那几个人,虽然你没有本事杀他们,但也和你有些关系吧?”

    “这件事情,如果被警方知道了,你猜你的结局会怎么样?”

    我心里冷笑,嘴上却道:“我考虑一下吧,给我点时间。”

    林琅点了点头道:“王陆,你是聪明人,只要你留下来帮我,有钱大家赚,百万富翁也不是梦啊。”

    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我现在浑身疼痛,先修养两天再说,顺便看看这里的情况,林琅的信息很闭塞啊,现在的我早已经今非昔比了,真的想逃走的话,压根就不用再想一些谋谋略略之类的玩意儿了,直接来硬的,就一般的窝点,想困住我?这不是在开玩笑嘛?

    这点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也可以理解,只要不出人命,基本上就会没事。

    但我也有些担心,芝姐她们要是知道我遭遇截杀,然后消失的话,可能会担心,所以在林琅这里,我也不打算耽搁多久

378、大结局() 
不知道林琅是否钟情于这个“兴”字,以前南城南部郊区的叫泰兴,现在这里叫“洪兴。”

    这是我在洪兴呆的第七天了。

    这七天来,我身上的伤虽然没有好,但是对于我这样身体经过千锤百炼的人而言,只要能够下床走动,就意味着已经没事了。

    七天时间,我也已经知道了这里的不少事情。

    这里属于宁市的郊区了,虽然地处偏僻,但是旁边有一所中学,前两天我听见那些花儿就是这所中学课间的时候广播播放的歌曲。

    据我所知,宁城这边的窝点虽然不如南城那边占据城市的半边天,但绝对不少,洪兴只是其中一个窝点,有二十多个员工,让我惊讶的是,通过林琅的口,我得知当初南城南部郊区真正的幕后老板,后来在我掀起的那一场惊天的蝴蝶风暴中落马了。

    真的,这一点我完全没有想到,这种人,已经不是造福一方了,而是为祸一方。

    这两天,我也了解到了,洪兴里头有好几个跟石石一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年轻人,单枪匹马跑过来,本来以为自己能把朋友救出去的,结果直接陷在这儿一口气好几个月。

    近墨者黑,或者与恶人居如如鲍鱼之肆,真的是亘古不化的真理。

    朋友们,千万别犯傻,只要进去了,林琅这种人又一百种方法让人留下来。

    泰兴这里的构造,和那种办公大楼的楼层差不多,也有些像别墅,只是没有别墅那么豪华,有围墙,想要出去的话,那边门口的四五个壮汉会像对待当初的瘦猴一样,把你打得跟死狗一样拖回来。

    我一直说,这种鬼地方吃人不吐骨头,害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还只是我保守的说,其实事实上比这个还严重许多许多。

    让人无奈而且又心酸的,我见过家人用不少钱将被骗的人赎回去了,但这个人,却又自己跑回来的。

    我真的特别憎恶这种地方,所以,我才会不遗余力的帮助警方毁掉南城南部郊区,这一次,其实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踏平洪兴了,只是我单枪匹马的情况下也破不了这种蛇鼠一窝的乱局,未免打草惊蛇,我肯定会先悄无声息的离开。

    当然,出去以后,我自然有办法将洪兴一锅端,因为,有些人欠我一笔账,现在是时候还了。

    那两三米高的围墙,在很多人眼里高不可攀,可对现在的我而言,却如履平地。

    虽然这两天,林琅一直让人盯着我,但主要还是在门口那边,因为这个新环境想出去,就要经过门口,所以一些围墙之类的简单防御戒备也不森严,第八天,我借着上厕所的时间,看着四下无人,直接助跑两步,一蹬墙,然后跃起用手抓住墙头,轻巧的跳了下去。

    落地以后,我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直接找了个公用电话亭,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没有多久,那边接通,我声音平淡的道:“清官一任,造福一方,贪官一任,祸害一方,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前者还是后者?”

    这个电话,我是打给钟阳的。

    遥想当年在泰兴,我第一次策划逃跑,在二乔公园附近的九号公馆ktv,钟阳那一道风萧萧兮易水寒的萧瑟悲壮的背影,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一清二楚。

    后来,我,阎魅夕与赵墨生三人商量对付老渊,但是那一次,钟山月和阎魅夕那死矮子双双背叛我,严格来说,当时钟阳恐怕不知道这个事情,是阎魅夕和钟山月两人把我给卖了。

    我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找她们麻烦。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说实话,我已经渐渐的放弃了讨公道的想法,我的青春,葬送在很多人的手里。

    十八岁到二十一岁,人生最宝贵的时间,而我,却一直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一直都是身不由己的生活,做着别人给我出的砍掉左手还是砍掉右手之类的选择题。

    “我不知道,但是,这两年的时间,我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良心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钟阳顿了一顿,嗓子有些嘶哑的问道:“王陆,我还是当初的我,没有变,你呢,你变了吗?”

    我笑了笑,道:“我已经变了,但这不重要,你没有变就好。”

    “钟局,现在,宁城靠近南城的一片郊区,朗朗中学对面这一片,几乎都是窝点,我想知道你会怎么处理?”现在的钟阳,三十岁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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