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说 第八辑-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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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与你的沉默,有着一些本质上的不同。这也是为什么我会问,缘何我们总喜欢以在别人的生命中留下印记的方式去感知我们自身的存在。
其实,答案早就在我们提问之前就昭然若揭了。
恋字宴专栏:前往闪亮的旧时光
郭敬名
' 01 喂,在吗?你现在应该是在一片夏天明亮的阳光下看书吧。也许刚刚吃过午饭,从食堂里
走出来,看见夏天里如同海洋一般的绿色树冠起伏在操场的四周。我们曾经年少的时候,一定无限喜欢过这样微微有些发烫,但是却称不上炎热的午后。有人在树下的长椅上看书,有男生带着足球朝操场跑去。光线变成拉长的白色的线,一圈一圈地把这个世界缠绕成一个透明的茧。
喂,你是在这样的白色晴空之下吗?还是在一片光线微弱的黑暗里,从闷热的被子里探出头来深深呼吸呢?其实也没什么可担心的。擦掉眼角的水渍,依然可以安然地入梦。
' 02 你知道吗,那个时候的我,和你们一样,每天就是这样慢慢度过年少的日子。上课的时候被阳光照得刺眼,眼皮在夏天里变得格外沉重。像是眼睛上流淌着
温热的液体,引诱着人朝梦境一步一步走去。有时候地理课,有时候生物课。自习的时候会花大量的时间看向窗外。波光粼粼的湖面,或者绿成一片的操
场,上面迅速移动的白点,可能有一个是自己一直在关注的人。但也没办法分辨出来。本来以为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却眼下也仅仅只是散落在绿色草海上的一粒微小白点。
记忆里却还是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样子。在全校的入学考试上,你趴在桌子上一直睡觉。
那个时候的自己,非常用功地念书,没有什么不良嗜好,也还没有学会去夜店玩闹。那个时候的自己,会在书店里买好看的小说时顺便带回一两本参考习题,在买CD的时候也会买一两盘最新的空中英语。
每一次考试完,学校都会放出全年级的排行榜。那个时候的自己,也只是停留在10名到20名之间。不会有第一名那样风光,但是因为全年级一共10个班,所以平均到班级里,也变得醒目。
每个月都会等最新的杂志。学校在一个山岭上面。所以要去城里买杂志的话,就需要骑车下一段很长的下坡路。
那个时候在小南门的一个书店里,摆放的都是当下学生们最爱看的书。
而时至今日,我也从当初的那个买书的人,变成了一个写书的人。
后来这些年有一两次路过那家书店的时候,会看见自己的海报贴在最醒目的位置,却也没有勇气走进那家书店了,只是隔着一条六七米宽的马路,淡然地看着里面捧着书本的年轻面容。他们穿着和我当初一样的蓝色校服,在书店里慢慢走动,像是最最平淡而美好的风景。
也曾经有过逃课,在王菲发新专辑《寓言》的时候。仔细想起来那也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王菲已经素着一张脸躲避到了镁光灯的背后,也许是浮华的世界看了太多,最终觉得一切不过都是梦一场吧。只有身边的温暖才叫温暖,那些在遥远的地方一直吼着“喜欢你”、“喜欢你”的人,说不定有一天也会对于你被拍到没有化妆的丑照片津津乐道。
这样悲哀的快速变化的世界。
可是虽然我们知道是这样的,可是我们还是改变不了。
就像麦当劳和KFC,速食的东西在身体里日益累积起毒素,可是我们还是乐此不疲。
那些骄傲的长久的喜欢,也只有在我们年少的天空下,才变得那样晴朗和透明。
而成长之后的天空,被风吹散的什么都不会留下。
那个时候的自己,怎么来形容呢?
平淡无奇。或者普普通通。
会因为任何小事而感觉到伤怀,也会仅仅几天就忘得一干二净。
也有几次去染过头发,但是没过多久就被老师强行要求染回黑色。多染几次之后头发就会变得毛糙。
也曾经穿过那种又大又肥的裤子,非常地不适合自己。只是因为当时流行,觉得很特别。
也会用要学习英语的理由,问父母要求买CD机。那个时候还没有MP3和IPOD。对于当时自己的家庭条件来说,买一个CD机,也不是那种非常无所谓的事情。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这些举动,也是和时尚与好看无关的事情。仅仅是因为
希望自己变得特别,变得醒目,变得可以在人群里生动起来。变得可以吸引某个人的目光,更多地朝自己看过来。那个时候年轻的自己,有很多时候我回想起来,都像是在看着一部青春电影里
的少年主角,很多时候想要告诉他,但很多时候也觉得傻得可爱。是那种对自己微微地怜惜。在多年之后的现在。
' 05 高三的时候开始写很多东西。成绩开始渐渐下滑。也不是没有感觉。当偶尔需要在50名左右的位置才能看见自己的名字时。但是
也是那种埋伏在心里的无力感。也是继续熬夜,也是每天喝大杯大杯的咖啡。喝到后来闻到咖啡的味道就忍不
住想吐。也会买很多很多的参考书,在很多个深夜里把头埋进臂弯里哭出声音来。早上五点被定好的闹钟叫醒,窗外是永远没有亮透的暗蓝色的清晨。从夏天的
暗蓝,渐渐变成冬天的漆黑。拿着水杯到院子里刷牙的时候,会冷得全身发抖。
高三的时候不再住校,而是搬到外面租房子。晚上11点学校宿舍的熄灯制度是一个方面,而更多的是年少时渴望的自由。开始的时候住在一个四层的小阁楼里。一个八九平方的小房间,一层楼的人共
用的一个浴室。于是睡觉的时间也从开始习惯的十一点,慢慢变成十二点,一点,两点。黑眼圈随着随眠时间的减少而慢慢增加。彼此嘲笑着熊猫眼的同时,背过身去
就更加用功地看书做题。谁都不想要输给谁。那个时候依然有很多的人黑着眼眶说着昨天晚上熬夜看连续剧看球赛。其实彼此都心照不宣,只是不忍心揭穿罢了。
那种像是抽丝剥茧般缓慢而目标明确的压力越来越重,像是空气里浮动的尘埃
一样,走过那段时光,走过那段路程,就如影随形地粘在身上。也曾经把那些鲜红一片的数学试卷揉皱了用力扔出窗外。下课的时候又跑去楼下,绕到教学楼背后荒废的草坪,把它重新铺展开来。
也有很多次的哭过,不开心过,懊悔过。
也有无数次梦见过考试的场景,周围的人都在刷刷飞快书写,只有自己看着满页的空白无从下手。
在那样的梦境里,每次挣扎着醒过来的时候,都像是从深海里挣扎出水面,在明白过来这只是梦而已时,前三秒的庆幸感过去之后,就会开始忍不住委屈地流下眼泪。那些涩涩的盐分都流进曾经年少的心里。
一直到多年以后,也会让我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梦境。
梦里刷刷的水笔摩擦试卷的声音,还有时钟滴答滴答的声响。
' 06 那些一直陪伴我整个少年时光的朋友们,现在也没有一个在我的身边。就像是一个悲壮的猎人独自走进漆黑的森林一样,我当时也是在他们不舍的目
光里一个人来到上海。那个时候我和小蓓都在外面租房子,分别租在学校外面那条马路的两头。中午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一家小饭馆吃饭,麻辣牛肉一直是我们热爱的菜色。那个时候我们每天都喝掉大量的雪碧来逃避炎热得无所遁形的夏天,头顶哗啦
啦的白光伸出手来,抓住每一个暴露在空气里的人。全身都像是要被烤得发出噼啪的声音来。小杰子依然每天打球,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一阵躲不开的热气。卓越每天中午都会在我睡觉的时候在院子里弹吉他。偶尔睁开眼睛会看见他认
真低着头的脸庞线条,在夏天明亮的光线里氤氲开来。CKJ也每天都还是嘻嘻哈哈的样子,每天晚自习之前也会拉着我教他打羽毛球。
只是到了现在,我也只能和他们通过MSN和短信联系。
隔着用千做单位的公里数,活在各自的生活里。
我们曾经用力地在一起,然后又漠然地彼此分隔各地。
' 07 每一年的夏天。都是日光与回忆同时泛滥的季节。往无数曾经的岁月去,往无数灰暗的日子去,往无数发黄的地点去。在很多年很多年后的夏天,我依然清晰地记得曾经的我们,是怎样在热气笼罩
的教室里,打发掉一个一个漫长的午后。
还有那些永远没法亮透的微微发凉的清晨。
第2部分
青春祭
恋爱习题与假面舞会(四)
■文/ 爱礼丝
想要变成特别的。
对某个人来说特别的存在。
6岁的时候去扯隔壁小女孩的辫子。8岁的时候总是在同桌女生的书上画各种涂鸦。
12岁的时候,和班上的男生打群架。
可是我并不知道,那个爱哭的脸上有可爱雀斑的小女孩,那个总是穿着运动服追着要
撕我书的短发女生,还有那个一直很温柔,但是每次知道我们打架都会勃然大怒的年轻女
老师,是否依然记得那样的我。
其实,只是想要你注意到我,记得我。
因为即便你会讨厌我,我也希望变成对你来说“不一样”的存在。
“好大啊!”
“快翻快翻。”
“你们收敛点,还有女生在呢。”话虽如此,脑袋还是挤了过来。
聂天逸坐在通往集训地的巴士上,无力地看着一边座位上凑在一起用手机看着成人漫
画的同伴们,感觉可不怎么好过。
虽然还有女生在,可是几乎已经到极限了——想要呕吐的感觉,一直从胃被抬升到喉咙里。
“哎,你,会晕车就要吃药啊。”
“嗯?”不自觉的就接过了眼前这个陌生男生递来的白色药片,应该是车上除了他们田径队外,另一批参加英语班的夏令营成员。不过,真是太多管闲事了——他的举动让周围的好多双眼睛都看向了天逸, 这样之前努力地忍耐和掩饰就都将付之一炬了。
“给。”男生用手背抹了抹嘴唇,顺手把自己正在喝的矿泉水也递给了他。
“啊……谢谢。”虽然不怎么甘愿,但还是接了过去。
瓶子里的水随着巴士突如其来的剧烈颠簸溅出了小半瓶, 两个男生同时回头望向车开的方向,已经可以看到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了。
那是天逸第一次遇到夏汐的情形。
自从小薇因为溺水事件退出了夏令营,天逸就常常想起去年的事。在车上遇到的那时候,对那个乱热情一把的家伙的印象可谈不上好,总之可以用“爱多管闲事”来概括。
如果让他知道了小薇这次的事,恐怕又会来找自己打上一架吧。天逸背依着窗口,看往外面的不远的篮球场,阳光略微有些刺眼,迫使他垂下了眼皮。
“天逸,去打球么?”
“不去了。”
依旧是一年前,总算是顺利地到达了集训的目的地,至少没有在众人,尤其是女生们面前,呕出来。天逸放下笨重的旅行包,微笑地拒绝了同伴的邀请,躺在床上开始写短信。
“水饺在冰箱里,碗橱右边的柜子里有方便面,不过尽量叫外卖吧,老吃这些没营养。电话单在客厅玻璃板下面,照顾好自己,有事打我手机。乖~”刚要发出去,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要是急的话就找外公……”屏幕“乓”的跳了下,出现了信息内容过长,自动进入第二条短消息的提示。
光标闪了几闪,天逸还是按了删除键。
算了,如果外公知道了的话,又该说他把苏玲玲给宠坏了。
合上手机盖,一转头就被身边的一张面孔吓了一跳。队里的身高之最——1米9的丁明正站在他的床铺边上,即使是躺在上铺看,也是非常地壮观的。
“天逸,去打人吗?”
“啊?”
在“打球”被换成了“打人”的情况下,看来不是能简单地说一句“不去了”就打发过去了。
虽然对打架没兴趣,还是硬被丁明拉到了篮球场,到达的时候情况和自己预估的差不多,一面倒的局势。起哄围观的人群远比投入战斗的多得多。
打架的起因是场地的使用权问题。英文班那边看似有一个相当厉害的人物,虽然正遭到几个跳高运动员们的围攻,却还能分神帮助别的伙伴。而田径队打架之王丁明的战意似乎也被那个家伙挑了起来,居然有了些跃跃欲试的表情。
喂喂,这可不是比赛。
丁明就一下投入了混乱的战局,没了人影。天逸想要上前看个清楚,却也被卷进了混乱的人群之中。挤近了才发现对面那个嘴角有些淤青的家伙看起来还竟有些面熟,正是车上那个“晕车药先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