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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资治通鉴全译_004-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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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丙子,百官复表请封禅,诏许之。更命诸儒详定仪注;以太常卿韦挺等为封禅使。

  '16'丙子(十三日),文武百官又上表请求行封禅礼,太宗下诏准许。又命众位儒师详定礼仪;命太常寺卿韦挺等人为封禅使。

  '17'司门员外郎韦元方给给使过所稽缓,给使奏之;上怒,出元方为华阴令。魏徵谏曰:“帝王震怒,不可妄发。前为给使,遂夜出敕书,事如军机,谁不惊骇!况宦者之徒,古来难养,轻为言语,易生患害,独行远使,深非事宜,渐不可长,所宜深慎。”上纳其言。

  '17'司门员外郎韦元方没有及时给外出宦发放过关凭证,宦官上奏给太宗;太宗大怒,将韦元方降为华阴令。魏徵劝谏说:“自古帝王震怒,不可随便发作。前几天为宦官事,连夜发出敕书,事如军机要务,谁能不惊骇!何况宦官之流,自古以来很难侍候,往往说话轻率,容易造成祸患,单独出使又行远路,很不合事宜,此风不可长,应当慎重行事。”太宗听从他的意见。

  '18'尚书左丞韦句司农木价贵于民间,奏其隐没。上召大理卿孙伏伽书司农罪。伏伽曰:“司农无罪。”上怪,问其故,对曰:“只为官贵,所以私贱。向使官贱,私无由贱矣。但见司农识大体,不知其过也。”上悟,屡称其善;顾谓韦曰:“卿识用不逮伏伽远矣。”

  '18'尚书左丞韦核查司农卿卖木头比民间百姓贵,上奏太宗说他有隐瞒吞没事。太宗召见大理寺卿孙伏伽书写司农卿的罪状。孙伏伽说:“司农卿没有罪过。”太宗惊异,问他原因。孙伏伽答道:“只因为官府木材贵,所以私人木材贱。假使官府木材贱,则私人木材无法再贱了。我只看见司农卿识大体,不知道他有什么过错。”太宗醒悟,多次称赞孙伏伽;并对韦说:“你的见识远不如孙伏伽。”

  '19'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献俘于观德殿。行饮至礼,大三日。寻以智盛为左武卫将军、金城郡公。上得高昌乐工,以付太常,增九部乐为十部。

  '19'十二月,丁酉(初五),侯君集将高昌俘虏带到观德殿。朝中大摆宴席,三日才散。不久,太宗任命智盛为左武卫将军、金城郡公。太宗得到高昌的乐工,让他们行职于太常寺,并增加九部乐为十部乐。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宝;将士知之,竞为盗窃,君集不能禁,为有司所劾,诏下君集等狱。中书侍郎岑文本上疏,以为:“高昌昏迷,陛下命君集等讨而克之,不逾旬日,并付大理。虽君集等自挂网罗,恐海内之人疑陛下唯录其过而遗其功也。臣闻命将出师,主于克敌,苟能克敌,虽贪可赏;若其败绩,虽廉可诛。是以汉之李广利、陈汤,晋之王浚,隋之韩劾虎,皆负罪谴,人主以其有功,咸受封赏。由是观之,将帅之臣,廉慎者寡,贪求者众。是以黄石公《军势》曰:‘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故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急趋其利,愚者不计其死。’伏愿录其微劳,忘其大过,使君集等虽重升朝列,复备驱驰,虽非清贞之臣,犹得贪愚之将,斯则陛下虽屈法而德弥显,君集蒙宥而过更彰矣。”上乃释之。

  侯君集攻破高昌时,曾私自掠夺大量的珍奇宝物;手下的将士知道,竞相偷盗,侯君集不能禁止,被有关官署弹,太宗下诏将侯君集等人拿入狱中。中书侍郎岑文本上奏疏,认为:“高昌王昏庸腐败,陛下命侯君集等人讨伐并攻克他们,没过十天,又一并宣付大理寺。即使君集等人自投罗网,也恐怕国内人怀疑陛下只知记录其过错而遗忘其功劳。我听说受命出师的将领,主要是为了战胜敌人,如果能战胜敌人,即使贪婪也可赏赐;如果战败,即使清廉也要惩罚。所以汉代的李广利、陈汤,晋代的王浚,隋朝的韩擒虎,均身负罪过,君主以其有功于当朝,都给予封赏。由此看来,将帅等武臣,廉正谨慎的属少数,贪婪不检点的居多。所以黄石公《军势》中说:‘用将士们的智慧,用他们的勇武,用他们的贪婪,用他们的愚钝,故而有智慧的人乐于立功建业,勇武的人喜欢实现自己的志向,贪婪的人急于得到他的利益,愚钝的人不考虑生死。’希望陛下能够记住他微小的功劳,忘记其大的过错,使侯君集能够重新升列朝班,再次供陛下驱使,即使不是清正的大臣,也算得到了贪婪愚钝的将领,这样,陛下虽然有亏于法律却使德政更加显明,君集等人虽然承蒙谅宥而其过失也更加明显了。”太宗于是开释了侯君集等人。

  又有告薛万均私通高昌妇女者,万均不服,内出高昌妇女付大理,与万均对辩。魏徵谏曰:“臣闻‘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今遣大将军与亡国妇女对辩帷箔之私,实则所得者轻,虚则所失者重。昔秦穆饮盗马之士,楚庄赦绝缨之罪,况陛下道高尧、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释之。

  又有人上告薛万均私通高昌女人,薛万均不服,太宗下令将高昌女人交付大理寺,与万均当面对质。魏徵劝谏说:“我听说过‘君主对待臣下用礼节,臣下便会以忠诚事奉君主。’如今陛下让大将军与一个亡国的女子当堂对质男女私情,情况属实的话则得到的很轻微,不属实则失去的很严重。从前秦穆公给盗马的野人喝酒,楚庄王赦免因调戏宫姬被扯断帽缨的臣下,最后都得到加倍的回报,难道陛下道高于尧、舜,而却赶不上秦穆公、楚庄王二人吗?”太宗急忙释放了薛万均及高昌女子。

  侯君集马病颡,行军总管赵元楷亲以指沾其脓而之,御史劾奏其谄,左迁栝州刺史。

  侯君集坐马的前额被虫子咬伤,行军总管赵元楷用手指沾脓,用鼻子闻其臭味,御史上奏弹劾赵元楷谄媚,降职为栝州刺史。

  高昌之平也,诸将皆即受赏,行军总管阿史那社尔以无敕旨,独不受,及别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宝刀及杂彩千段赐之。

  高昌平定后,众位将领均受到封赏,行军总管阿史那社尔认为没有皇上敕旨,不接受封赏,等到另有敕文下来,才接受,领受的只是一些老弱仆户和残次物品。太宗夸奖他廉正,赐给他从高昌得来的宝刀及各色彩绸一千段。

  '20'癸卯,上猎于樊川;乙巳,还宫。

  '20'癸卯(十一日),太宗到樊川狩猎;乙巳(十三日),返回宫中。

  '21'魏徵上疏,以为:“在朝群臣,当枢机之寄者,任之虽重,信之未笃,是以人或自疑,心怀苟且。陛下宽于大事,急于小罪,临时责怒,未免爱憎。夫委大臣以大体,责小臣以小事,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职,则重大臣而轻小臣;至于有事,则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轻,疑其所重,将求致治,其可得乎!若任以大官,求其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成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陈也,则以为心不伏辜;不言也,则以为所犯皆实;进退惟谷,莫能自明,则苟求免祸,矫伪成俗矣!”上纳之。

  '21'魏徵上奏疏,认为:“在朝的众位大臣中,担当掌管枢密机要的,虽委以重任,但对他们的信任还不够笃诚,所以有的心存猜疑,抱得过且过的应付态度。陛下对大的事情较为宽容,却对小的过失不轻易放过,责怒下来,未免爱憎过于分明。委托大臣操持大事,责成小臣办小事,这是为政之道。如今各委托其职责,则不免重视大臣而轻慢小臣;遇到出了事,则又信任小臣而怀疑大臣。信任所轻慢的,怀疑所重视的,如此怎么能使国家达到大治呢?假如委任做大的官职,却求其小的过失,必然导致那些刀笔吏,顺从旨意诬告成风,舞文弄墨,百般构陷其罪。如果自己陈述呢,则认为内心不服罪;不加说明吧,就会被认为是所犯罪过属实,进退两难,不能辨明,这样就会导致群臣只求免于灾祸,必然矫饰虚伪成为风气。”太宗采纳他的意见

  '22'上谓侍臣曰:“朕虽平定天下,其守之甚难。”魏徵对曰:“臣闻战胜易,守胜难,陛下之及此言,宗庙社稷之福也!”

  '22'太宗对身边大臣说:“朕虽然平定了天下,但守成却很艰难。”魏徵答道:“我听说取得胜利容易,守住胜利果实较难,陛下说这些话,这是宗庙社稷国人的福气呀。”

  '23'上闻右庶子张玄素在东宫数谏争,擢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左庶子。太子尝于宫中击鼓,玄素叩阁切谏;太子出其鼓,对玄素毁之。太子久不出见官属,玄素谏曰:“朝廷选俊贤以辅至德,今动经时月,不见宫臣,将何以裨益万一!且宫中唯有妇人,不知有能如樊姬者乎。”太子不听。

  '23'太宗听说右庶子张玄素在东宫多次行谏,便提升他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左庶子职。太子曾在宫中击鼓,玄素叩门直言切谏;太子将鼓拿出来,当玄素的面毁掉。太子很久不出宫见属下官吏,玄素劝谏说:“朝廷遴选非常有才能的人来辅佐殿下,如今动辄经过数月,不见宫中臣属,这对将如何使他们对殿下有所裨益呢?而且宫中只有女人,不知是否有象樊姬待楚庄王那样贤惠的呢?”太子不听其谏言。

  玄素少为刑部令史,上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尉。”又问:“未为尉时何官?”对曰:“流外。”又问:“何曹?”玄素耻之,出阁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玄素虽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赞皇储,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成一朝之耻,使之郁结于怀,何以责其伏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此问,卿疏深会我心。”遂良,亮之子也。孙伏伽与玄素在隋皆为令史,伏伽或于广坐自陈往事,一无所隐。

  张玄素年轻时为刑部令史,太宗曾当朝中大臣的面问他:“你在隋朝时官居何职?”张玄素答道:“县尉。”又问:“县尉之前做何官?”答道:“九品之外未入流。”又问:“是哪一曹的小吏?”张玄素感到羞耻,走出殿门不能迈步,面如死灰。谏议大夫褚遂良上奏疏说:“君主如果能以礼待臣下,臣下才能尽心竭力。张玄素虽然出身寒微,但陛下重视他的才能,擢升他到三品,辅佐太子,怎么可以当着大臣们穷追他的出身呢?抛开往日的恩宠,造成一朝的羞耻,使他心怀不安忧虑,又怎么能责成人家尽忠效节呢?”太宗说:“朕也深深后悔问这些话,你的奏疏正与我的心思契合。”遂良是褚亮的儿子。孙伏伽与张玄素在隋朝都做令史,孙伏伽有时在大庭广众之下自陈往事,丝毫无所隐讳。

  '24'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圣,贵为天子,不能化其子;况崇为刺史,独能使其民比屋为善乎!若坐是贬黜,则州县互相掩蔽,纵舍罪人。自今诸州有犯十恶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纠察,如法施罪,庶以肃清奸恶耳。”

  '24'戴州刺史贾崇所辖部下有犯十恶罪的,御史弹劾贾崇。太宗说:“以前唐尧、虞舜圣王,贵为天子,还不能感化他们的儿子;何况贾崇身为刺史,能使其百姓个个行善吗!如果因此事而贬职,就会造成州县间相互掩盖,放纵犯人。从今往后各州有犯十恶罪的,不要弹劾刺史,只是令他们明加纠察,依法治罪,也许这样才可以肃清奸恶的发生。”

  '25'上自临治兵,以部陈不整,命大将军张士贵杖中郎将等;怒其杖轻,下士贵吏。魏徵谏曰:“将军之职,为国爪牙;使之执杖,已非后法,况以杖轻下吏乎!”上亟释之。

  '25'太宗亲自整治护卫士兵,见队列不整齐,命大将军张士贵杖打中郎将等人;又恼怒其杖打太轻,命拿下士贵送审。魏徵劝谏道:“将军的职务,是国家的爪牙;让他执杖打人,已经不足为后世效法,何况只因为杖打得轻就将他送审呢?”太宗急忙放了张士贵。

  '26'言事者多请上亲览表奏,以防壅蔽。上以问魏徵,对曰:“斯人不知大体,必使陛下一一亲之,岂惟朝堂,州县之事亦当亲之矣。”

  '26'上书言事的人多请求太宗亲自翻阅表章奏折,以防止被蒙蔽。太宗将此事询问魏徵,魏徵答道:“这些人不识大体,如果必定要陛下一一亲自过目,那么岂止朝堂奏章,各州县的事也应当亲自过问了。” 


唐纪十二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中贞观十五年(辛丑、641)
  唐纪十二唐太宗贞观十五年(辛丑,公元641年)

  '1'春,正月,甲戌,以吐蕃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上嘉禄东赞善应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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