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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4部分

家有傻白甜:首席宠妻N次方-第7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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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路奥森吃惊地问。

    “以后我们的生活就不一样了。”

    静敏理了理路奥森的头发,伤感地说。

    “没有啊,我们还是我们。静敏,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静敏摇摇头,苦笑:“都二十一世纪了,还负什么责任么?我不需要你来同情我。或许你这句话要是在以前说的,我想我会立即说我愿意,可是幸福配不上我这一种人了。”

    路奥森点了一支烟,闷闷地说:“可是你都是为了我,我去和洪哥谈一下,好吗?相信我”

    静敏打断路奥森的话,说:“不用了,我不想你难做,更不想你为了我而受伤。”

    “不会的,我会小心处理的。”

    本来昨晚路奥森是想过不插手这件事的,但毕竟静敏是为了自己才会落得如此下场,自己又怎么能够眼睁睁看着她做那种活呢?

    静敏抱以一笑:“不用了,路奥森。

    真的不用了,你帮不了的。”

    “静敏,就让我去试一下,好吗?”

    静敏真的不知再找什么话来拒绝路奥森了,就点了点头。

    路奥森轻轻地抱着静敏,说:“不要离开我,好吗?”

    静敏没有回答,就抚触着耀眼的阳光,探索地走下床,向门外走去。

    “你去哪里啊!”

    静敏笑着说:“我总该起来吧,不然广富回来我们就难堪了。”

    路奥森嘴角微微上翘,说:“他,他那副德行明天可能都还没好!”

    静敏回头蜻蜓点水似的看了一下,春风得意地说:“我去煮粥给你吃,很快的,你等一下吧。不然,你再睡一会。”

    路奥森轻描淡写地把静敏叫住;

    “我带你去一家小食店,那里挺好吃的。不用自己做了,这个太麻烦了。我也想去买一台电脑送给我的朋友。”

    “买电脑送给朋友?你哪里有钱啊,便宜的都要好几千块呢。”

    “友情不是用钱来计较的,几千块我还是有的,我还没有穷到这个地步。”

    路奥森觉得交了耀迹这个朋友心里很满足。

    “好,那我就陪你走一趟。”

    静敏发挥了坚持就是胜利的原则,洒了不少的牙血,砍下了老板都有好几个价位了。或许,砍价在于胜利的过程,而不在于价格的降低。

    走了好几条街,兜兜转转终于到了耀迹那个温暖的小店铺。

    耀迹看到静敏冰清玉洁的,心里如同有一只小鹿在狂跑一样。不知为什么,耀迹看着她就觉得特别舒服。

    耀迹出神地看着静敏,微笑地问:“这位是女性的朋友还是女朋友?”

    路奥森笑着说:“你这小子对这个这么关注吗?”

    “当然,这么美丽的女孩子站在你身边我担心啊。”

    路奥森拍着耀迹的背后,说:“我来你这里都两个多月了,而静敏才是第一天来,你就重色轻友了。

    我可委屈得很。”

    耀迹边走边说:“来。进去坐。”

    耀迹看见路奥森提着一部手提电脑,笑着问:“你买电脑干吗?”

    “是给你的,就当作是我两个月来你这里吃东西的餐钱。”

    “要这么客气吗?”

    路奥森摆着一副主人的样子,说:“静敏,让你试一下我们阳江的特产小吃。”

    静敏说:“好的,我倒想试一下。”

    耀迹还没弄清楚路奥森电脑的是是非非,死缠烂打问:“怎么送我这个?”

    “你整天写,写在纸上多麻烦啊,所以就买了这个给你。可我不知道质量如何呢,你就凑着用吧。”

    静敏眼睛一亮,佩服地说:“你是作家?”

    耀迹腼腆地笑了一笑,说:“是编故事骗饭吃的人。”

    “哪里有,我是最爱看的,倘若这个世界上没有这口精神粮食,活着真的太难受了。对了,你写了什么书。”

    耀迹看了看静敏的样子,说:“写了好几本,例如陌路、乱舞梁祝等。”

    静敏激动极了,像一个一辈子没见过女人的男人忽然一下子见到了一个美女一样。她站起来笑着说:“陌路是你写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啊,就是结局太可怜了。不过总体上来看,我爱死他了。对了,你喜欢看那个作家的书。”

    耀迹想了一下,脑子勾连起有关钱钟书的影子。说:“我比较喜欢钱钟书的围城,因为他对爱情的观点说得太绝了。他能把婚姻看成一个鸟笼,对了,你怎么看待爱情的呢?”

    静敏绯红的脸划过一缕春风,说:“我觉得婚姻追求时是他生命中的女神,恋爱时是他生命中的女人,结婚时则是他生命中的妇科病。”

    耀迹笑着说:“你了解得挺透彻的啊!”

    路奥森反主为客说:“说那么多干什么?吃东西吧。讨论什么爱情啊,我觉得没有恋爱时,爱情像花一样美丽地绽放,使人害怕它枯萎。

    拥有另一半时,爱情像野草一般疯长,剪不断理还乱,春风吹又生。把人折磨得惨绝人寰,不堪人目。”

    耀迹捂着肚子说:“那么你这辈子就别谈恋爱了。”

    “我的人生还是需要爱情来调剂一下的,就好像咖啡苦中带涩,当然也不缺甜。”

    静敏没有接话,满足地吃着猪肠碌。

    她好像一辈子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耀迹观摩着静敏的脸,问:“好吃么?”

第741章 味道() 
“不错。挺有味道的,口中有一种留香的感觉,我很喜欢这个味道。”

    “那就好。”

    耀迹满足地说。

    路奥森看了看表,已经十二点多了,说:“我看我要走了,我待会还要去看我妈。”

    “那好,我陪你去。”

    静敏说。

    “不用了,对了,你走了吗?”

    “走,我陪你一起走。我回宿舍。”

    “好的。”

    “那我就不留你了,下次欢迎你们的到来。”

    “拜拜了。”

    静敏跟着路奥森的后跟,慢慢地离开这个安静之地。

    阳光已经很灿烂了,豆大的汗珠从路奥森的额头慢慢地流下。在万般耀眼阳光的映衬下发起不可抵挡的光芒,这汗水就像是这个繁杂的城市的最后一点希望。

    路奥森准备了一肚子话来说服洪哥,看来他还不明白洪哥是披着狗皮的狼。他是绝对不会答应路奥森的任何要求的,更何况路奥森已经与迷城签约了,失去了最起码的筹码。他自己的自由身也如蝉翼一样随时都有残破的危险。

    看来路奥森已经忘记了,他不可能再是以前的那个自由的自己了。

    他在这里苦熬着,希望那个伯乐早日乘着微风缓缓而至,因为只有对方才能使路奥森的梦苏醒,开花,结果。但这一场梦却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但路奥森没有办法了,他只能熬下去,因为他失去了决定权。在这里,他就好像被人扯着鼻子走的牛,就算有委屈也无人能够读懂。

    路奥森那些疯狂的歌迷像鬼一样叫个不停,这声音要是在夜晚不知吓死了多少个爷爷奶奶。路奥森喝完最后一口酒,一边微笑一边摆着手地走到台上。他觉得,倘若没有这些歌迷的支持,这条路他真的走不下去了。他不像耀迹出了自己很多本书,受到了别人的肯定。有时路奥森也会觉得命运真的很不公平,有梦想的人却不能实现。没梦想的人却被不可抵挡的光芒围绕。路奥森他也想过放弃再回去读书,但他这张脸在学校本来就没有什么光芒了,他觉得再垂头丧气地回去,这张幼脸往哪搁啊。

    台下的歌迷好像吃了什么护喉的神药似的,不停地叫:“路奥森,来一个。来一个,路奥森”

    “路奥森路奥森,来自天然。看着路奥森,我们沸然”

    路奥森清了清嗓子,说:“谢谢!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能留在这个舞台。”

    “加油,加油”

    路奥森做了一个静一下的动作,说:“静一下,好吗?今天我就给大家带来一首留住眼泪笑着为你哭:爱情像是两个人相遇在路途

    眼泪在心里沉浮笑容在脸上为你哭

    你把我的爱慕当作我的糊涂

    当你展开爱的地图

    我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路奥森说了一声谢谢,不管歌迷的呼叫狠心地走下了台。但当他就快走到酒台的时候想到等一会还要求洪哥,不如趁这个给一点面子他,待会两人也好说话。想到这里,路奥森在一片欢呼声中重新回到了舞台。

    小超疑惑地看着艺献问:“今天路奥森转性了吗?怎么会再上台唱一首,他不是只唱一首的吗。还为这个打过陈枫。今天就太奇怪了。”

    艺献没有接话,因为自从上次他们为了自保出卖自己以后,不知为什么他怎么看也看小超他们不顺眼。心里就是感到不舒服,就好像认了别人的儿子当作自己的父亲一样别扭。

    于是路奥森又唱了一首泪花雨,这首歌感动了不少人。使现场的气氛没有了最起码的生气。

    歌就快接近了尾声,路奥森看见广富死死地拖着正在服务的静敏向后台走。静敏那弱小的身子就好像柳枝一样任风摆布,没有一点拒绝的力气。

    路奥森一下子急了,迫不及待地把歌唱完。发挥着人比光速的超能力奔向后台。

    静敏在后台被折磨得不像人样,凌乱的头发遮住了半张脸,光滑的肌肤附着一条条深而带有血迹的鞭痕。一张可以把人迷得半死的脸被人打得红肿发黑。这个样子与之前的静敏简直是天地之差,若判两人。要不是认得静敏与众不同的气质,路奥森打死也不会相信眼前这个竟是美若天仙的她。

    “你们干什么?”

    路奥森急急忙忙地拉住广富的手,不安地问。

    “这条小妞不打就不会学乖,他妈的,洪哥要我把这条小妞带去接客,她倒好不肯去。这不是要我难做吗?”

    路奥森来迷城的时间也不短了,他知道广富是公关部的经理,专门带人去陪客。这人,包括男人与女人。当然,广富也不是什么冰清玉洁的好男人,他也经常去陪女客户,话说白了就是当鸭。这些东西路奥森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只是没有说在口里。

    路奥森语气平缓地说:“广富,给点面子我,放她一马,行吗?”

    广富为难地摆着手,眼里像喷着火一样盯着静敏,说:“路奥森,你也知道我做不了主,我不是说过事不关己就不要管太多的吗?”

    路奥森看了一眼静敏的惨样,抖了抖肩膀说:“她是我的女人。”

    “路奥森,这天底下什么女人没有,你别告诉我你还真的看上了她。”

    广富紧张兮兮地说。

    路奥森没有说话,把手径直伸向静敏,拉着她的手使她站起来。

    广富希望自己只言片语可以改变路奥森的决定,说:

    “要找你也要找一碗白饭啊,你总不能要支墨水吧。其实,你带一个女人出去也要给你挣面子吧。你怎么这个样子,也太没有眼光了吧。是,我承认她是有几分姿色,可是你也知道她就快身家不清白了吧。”

    路奥森笑着说:“身家清不清白还不是看你的一念之差。”

    广富立即反驳说:“你也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我做不了主。我是奉命行事的,洪哥交待我的,我能不听吗?”

    路奥森也知道广富的难处,但这件事总不能搁着不管吧。反正不管三七二十一,这事路奥森决定管定了。他理着静敏的头发,眼神温柔地看着她,说:“不要担心,这事就交给我吧。”

    “路奥森”

    静敏欲言又止。

    “没事的。”

    路奥森说完看了看广富又说:“我去和洪哥说一说,你给一点时间我,我去和洪哥谈一下。”

    广富想到刚刚与路奥森和好,不宜马上翻脸,只好给路奥森这点薄脸。他拍了拍路奥森的背:“好,但是你要快,别让我难做。你也知道我是打一份工,真的不容易。至于她,我就暂时不动,就等你的好消息了。”

    “行,我马上去。”

    路奥森迫不及待地离开了,留下来的只有静敏无可奈何的担忧。她那双空洞的眼光像是黑夜里的乌云,一点一点地把皎洁的月亮给吞噬了。脸上的疤痕就像魔鬼的外套黑成了一块,没有一点亮光的夜晚,可怕极了。

    广富很相信路奥森的能力,深信他能把洪哥说服。倘若真的是这样,那么,静敏真的成为自己的嫂子的话,广富就觉得很尴尬。他瞟了静敏一眼,说:“静敏,你要明白我的难处。你也知道我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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