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总裁,宠不停-第5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放下电筒,我要把叶从澜扶起来,不能让他躺在这里,地上是湿的,我不能让他泡在雨水中。
第116章 探险之旅(四)()
可是我使上了吃奶的劲儿,也只是把他拖了一米远。
心急难耐,我欲哭无泪,又不知阿辉怎么样了,刚刚他还说了一句话,这会儿怎么也没动静了。
“叶从澜……,阿辉……,你们都起来呀……。”
我在漆黑的雨夜,在原始森林里,撕心裂肺的大叫。
听到我的呼唤,阿辉又慢慢的起身,并且站了起来。
他的迟缓的一句“我来帮你”让我如遇救星。
阿辉蹒跚着走过来,虽然他浑身血迹,但看来伤的并不是太严重,我和他一起,把叶从澜拖到了帐篷里。
挂起汽灯,叶从澜依然躺在那里不动,摸他脖子上的动脉,突突跳的剧烈,又摸心口,是热的,稍放了心,感觉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阿辉手臂上的伤就在眼前,而且还滴着血。
顾不得叶从澜了,我去背包里翻出来医用急救箱,为阿辉包扎伤口。
拿了一瓶云南白药,竟然没有找到止血带,忽然眼神一晃,看到叶从澜放在枕边的安全套,便顺手拿过来,临时当止血带用了。
手脚麻利的给阿辉包扎好,问还有没有伤口,回答说没有,身上的血都是野猪的。
没心思搭理阿辉看临时止血带的眼神,急忙去看叶从澜。
为他脱去血衣,外衣是衣服是防水的,里面的内衣都还干燥。
用湿毛巾为他擦拭脸,洗去污渍,心里还想着,有洁癖的叶从澜,如果醒着一定会无法接受自己满身泥水的样子。
把他的衣服掀开,左找右找,还是没有找到伤口。
看他人事不省的样子,难道是脑部受到了重创!
联想到阿辉说的话,他最后一眼看到的,一只野猪扑到了他的身上,不会撞傻了吧。
掐人中,用水喷,一番毫无头绪的折腾,终于让叶从澜咳了一声。
我大喜过望:“从澜,从澜,醒醒……。”
叶从澜连咳了几声,慢慢的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珠转了转,目光停在了我的脸上。
“西媛,你没事吧,刚才太危险了,你要吓死我!”他的声音很低,少气无力。
嗯?这是我嘴边的话,他倒先说出来了。
仔细回想,方才明白,原来他说的是我准备出帐篷时,他的那声大喊。
现在想来,那个闪过去的黑影应该是一头野猪,如果不是叶从澜的那声大喊,喝止了我,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他的大声喊叫救了我,而他醒来后第一件事不是担心自己,是在担心我的安危,明明他自己一直在最危险的地方,却还在关心着我!
心中有异样的感觉,有些温暖,有些感动,有说不清的情愫滋生。
我点了点头,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我没事儿,倒是你,一直昏迷着,挺吓人的,你浑身是血,却找不到伤口,你有没有觉得哪里疼呀?”我板着他的头,把我的小枕头塞在他的枕下,两个枕头叠加,会让他感觉舒服些。
“只是有些头晕,应该是被那头野猪撞的,不过,它可是被我的刀划破了肚皮,估计是活不长了。”他嘴角微微抽了抽,一丝浅笑浮现。
“哦,原来是这样呀,那我就放心了!”我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
“你是担心我会死了么?”他一把握住了我的手。
我抬眼看了看歪在一边,闭着眼休息的阿辉,想着要如何回答他。
他却等不及了,眸色清亮的看着我,自问自答:“有你在,我怎么会舍得死呢!”
哎,这人真的是被撞傻了,刚刚死里逃生,就死呀死的,也不避讳。
他柔弱无力的样子,我又不好揶揄他,笑了笑,把手从他的手掌里抽走。
“你别说话了,休息一会儿吧,保持体力,天亮了,我们还要下山呢!”
说着,我回身,去收拾地上的医用箱,和其它的工具。
他“嗯”了一声,在我背后轻声的一句:“我喜欢你刚才看着我的样子!”
我心里一颤,却只当没听见,继续收拾东西。
天渐渐亮了,风也停了,晨光中的原始森林,弥漫着淡淡的泥土和青草混合的清香味道。
那两个人还在酣睡,我挂开帐篷的门帘,让新鲜的空气进入。
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林间,有鸟叽叽喳喳的鸣叫,蓝天白云,天蓝的清透,白云像是棉花糖一样,在空中漂浮。
一个人出了帐篷,霎时被眼前的美景惊艳,此时的宁静和昨夜的惨烈,天壤之别。
站在昨晚他们和野猪生死搏斗的地方,青草间还有零星的血迹,山间的微风吹过来,我两手抱肩,心生慷慨。
从昨天到现在,短短的一天,感觉像是过了非常长的时间,惊险的一晚,让我进一步了解了叶从澜,使我真的要对他刮目相看。
野外探险,看来他并不是毫无经验,他敢于和野猪搏斗,说明他是个勇敢的男人,他的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正在逐渐显现。
“冷么?”背后叶从澜的声音。
肩头一沉,一件带着暖意的外衣,披在我的身上,他高大的身躯,站在了我的身侧。
微微侧身,转头看他,瓷玉般的麦色肌肤,眉目清晰如画,鼻梁高挺笔直,薄唇半含笑意,与初见时的他相比,没有了淡漠和疏离,隐藏了咄咄逼人的强势,变得温文尔雅,不再具有威胁性。
“有一点!”我答。
“景色真美!”他的声音平静随和。
“你休息好了么?”激烈的搏斗,应该耗费了不少精力吧。
“嗯!好多了,昨夜,我的样子,吓着你了吧!”
“是呀,我还以为你会不去了,当时我,着如果我一个人回去,你姐找我要人,我可怎么办呢!”我调侃。
叶从澜低头笑。
“从澜,要不我们今天回去吧,这里太危险了!”我打起了退堂鼓。
“怎么,你怕了?”叶从澜转头看我。
“还是安全第一吧,我也不想玩了,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主要是我留的存稿不是太多,很快就要断更了!”
“你的意思是,你找回了灵感,有表达的欲望了?好,那我们回去!”
不得不说,在写作方面,叶从澜是明白我的,他能看到我的症结所在,我不用太多的语言,他便知道我到底需要什么,想干什么。
在这方面,他可以称的上是难得的知己,虽然我一度不想承认。
第117章 不速之客()
阿辉,这个黑瘦的山里的年轻人,在接过叶从澜硬塞给他的一沓钱后,竟然露出很不好意思的神情。
“用不了这么多的,老板!”他看着叶从澜。
“是你应得的,好好养伤,以后有机会我会给你介绍生意,拿着吧!”叶从澜拍拍他的肩。
阿辉一咧嘴,露出质朴的笑:“谢谢老板!”
“不用,下山时听人说,山林里发现了两头野猪,一死一伤,应该是我们的杰作,嗯,你倒是个合格的搭档,这有我的名片,如果想离开大山,或者出来打工,联系我!”
“真的么,老板,真的可以去找你?”阿辉眼里闪着希翼的光。
叶从澜点头,眼神落在他受伤的手臂上。
用安全套做的止血带还安稳的呆在那里。
叶从澜笑:“这个,可以取下来了吧!”
说着,他很不客气的扯下了已经不起作用的安全套,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阿辉看了我一眼,也笑:“忘了!”
我眼光一闪,若无其事的看向别处。
叶从澜转身,走了过来:“西媛,咱么走吧!”
挥手告别,离开了风景秀美的大山,回到现实世界。
提前回程,说好的三天,只用了两天时间。
回到澜龙园,已经是晚上九点。
最高兴的是秦勇,说是叶氏集团正在研究上市的事情,很多方面他做不了主,因此,对我们提前回来很是兴奋。
叶从澜忽然忙起来了,每日都看不见人影。
早上很早出门,晚上很晚回来,自动取消了晨跑和晚饭后的散步。
而我,神农架回来以后,才思如泉涌,一发不可收拾的更新速度,顺利迈过瓶颈期。
在澜龙园的生活简单而有规律,越来越觉得,这儿的确是一个可以安心写文章的地方。
这里的人,不论是叶从澜的保镖还是厨师,即便是他的司机,我都已经非常的熟识了。
澜龙园大多都是年轻人,他们也都慢慢知道了我是作家的身份,对我更加的客气。
我算是一个吃货,虽然我不十分会做饭。
在澜龙园不用为三餐费心,但是,有时吃了上一餐就想知道下一餐的食谱。
或者偶尔灵感迸发收不住,不自觉误了吃饭的时间,需要他们为我留饭。
为了和厨师们及时沟通,我建了一个群,把厨师们都拉入到了群中。
再后来,把张跃也加了进来,最后,把所有的保镖,还有保洁阿姨也拉了进来。
因此,就产生了澜龙园微信群。
几乎所有的叶从澜的员工都入了群,只除了叶从澜和秦勇。
我的目的其实很单纯,说起来澜龙园也是一个大家庭,平常的管理是由秦勇来管的,缺少一个私下沟通的平台。
建群最初时,大家表现的都很矜持,在我的带动下,才慢慢活跃。
作为群主,我偶尔发发红包,不多,却带动了群内的气氛。
休息时间,大家就会在群里聊。
有时,我会带动一个话题。
比如,大家都说说自己家乡是哪里,有什么好吃的。
此题一出,大家踊跃发言。
由此发现,群内三十多个人,竟然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哪里的都有。
聊得多了,每当有人回家,总会带一些家乡的特产回来,说是要送给我。
而我,肯定是不会收的,是吃的就拿出来,大家伙一起吃了。
有的不能现吃,就拿到厨房用了。
建群的事后来被叶从澜知道了,他非要加入该群。
我愣是没给他通过。
我对他说,你要进了群,谁还敢说话,你的员工还怎么快乐的聊天呀!
叶从澜想了想,便不再勉强。
时光匆匆过,眼看到了深秋。
南方虽然不比北方,但也逐渐有了凉意。
文章写得还算顺利,成绩也不错。
听叶从澜说,我那部要拍成电视剧的小说,对方要购买版权。
毕竟是前几年的作品,我又把那小说拿出来,趁着闲暇时间,进行了系统的修改。
拿给购买方,给的评价挺好,我盼着自己的作品被搬上屏幕的那一天。
叶从澜的公司已经到了上市的关键期,很多事情都要他拍板定夺,因此,他的大多时间都是在公司度过的。
而澜龙园里,自齐展挨了一顿打以后,着实平静了很长的时间。
直到有一天,有不速之客光临了澜龙园。
当时,我正在澜龙园里散步。
刚刚写了两个小时的文章,腰部有点酸痛,不得不起来活动。
绕着澜龙园快步走一圈,松散了筋骨,活动了腰肢。
从后院的小花园出来,经过玻璃走廊,穿过前院,当走到澜龙园的大门口时,我看到一辆跑车进了澜龙园。
叶从澜的车不少,轿车,商务车,越野车等等,但恰恰没有跑车。
以我的观察,叶从澜对车的兴趣不大,主要是实用性为主,而且,记忆里,从没见过叶从澜开车。
一脸蓝色的跑车,看样子应该是有客人来访。
叶从澜和秦勇都不在,总得有人接待,我勉强可以当做替补,暂是顶上去。
那辆跑车在东面的停车场停了,人却迟迟不下车。
当我走过去的时候,车门方才徐徐升起。
十分酷炫的跑车,造型奇特,我看清楚了车的标识,是兰博基尼。
从驾驶位直身下来一位打扮前卫的年轻人。
吸引人眼球的是他的发型,前额的头发向上梳起,微卷,看上去十分立体有型,两鬓的头发较短,是非常流行的飞机头。
酷炫的墨镜,皮质上衣,灰色牛仔裤,脚蹬高帮皮靴。
他虽然个子中等,但这身打扮,瞬间把整个人拔高了很多。
那年轻人看到我,徐徐的拿掉了墨镜,露出他的真容。
五官紧凑,凤眼薄唇,鼻梁高挺,下巴尖小,稍微有点招风耳,半露慵懒桀骜之态。
正在我打量来人时,一声尖叫,从副驾驶位跳下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