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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春秋左传正义-第156部分

小说: 春秋左传正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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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Γ员殖恕1郑找病!鸢找羝ぁN崛炙木炙木俊!
  '疏'注“分四军为三部”。○正义曰:贾逵以为三分四军为十二部,郑众以为分四军为三部。杜以分为十二,则一部人少,不足亢敌,故从郑说,分四军为三部。晋各一动而楚三来,欲罢楚,使不能也。
 
  与诸侯之锐,以逆来者,来者,楚也。於我未病,楚不能矣。晋各一动而楚三来,故曰“不能”。犹愈於战,胜聚战。暴骨以逞,不可以争。言争当以谋,不可以暴骨。○暴,蒲卜反,注同。徐扶沃反。争,争斗之争,注同,又如字。大劳未艾,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艾,息也。言当从劳心之劳。○艾,鱼废反,又五盖反,注同。诸侯皆不欲战,乃许郑成。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郑服也。郑服、故言同盟。将盟,郑六卿公子騑、子驷。公子发、子国。公子嘉、子孔。公孙辄、子耳。公孙虿、子蟜。○虿,敕迈反。公孙舍之子展。及其大夫、门子,皆从郑伯。门子,卿之適子。○从,才用反。適,丁历反。 
  '疏'注“门子卿之適子”。○正义曰:《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辩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郑玄云:“正室,適子也。将代父当门者也。”是卿之適子为门子也。
 
  晋士庄子为载书,庄子,士弱。载书,盟书。曰:“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异志者,有如此盟。”如违盟之罚。公子騑趋进,曰:“天祸郑国,使介居二大国之閒。介犹闻也。○介音界,注同。犹閒,音间厕之间,又如字。大国不加德音,而乱以要之,谓以兵乱之力强要郑。○要,一遥反,注“强要”,下“要人”、“要盟”皆同。强,其丈反。使其鬼神不获歆其禋祀,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夫妇辛苦垫隘,无所叄妗5姘涛佟5祝烈病!痨В斫穹础5妫∧罘础0缎阜础5滓糁肌W越袢占让酥螅9晃ㄓ欣裼霃櫩梢员用裾呤谴樱矣幸熘菊撸嗳缰 币嗳绱嗣恕!鸨樱乩础\髻仍唬骸案脑厥椋 弊渔嵋嘁运栽仂恫撸视闹9锷嶂唬骸罢汛笊褚匝桑囊愿嫔瘛H艨筛囊玻蠊嗫膳岩病!敝渥游较鬃釉唬骸拔沂挡坏拢艘悦耍窭褚苍眨糠抢瘢我灾髅耍抗妹硕耍懙孪⑹Χ矗毡鼗裰#伪亟袢眨课抑坏拢窠遥裎ㄖ#咳裟苄莺停度私粒问鸯吨#俊蹦嗣硕埂K炝接迷厥椤!鹦荩眚胺础!
  晋人不得志於郑,以诸侯复伐之。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三门,鄟门、师之梁、北门也。癸亥,月五日。晋果三分其军,各攻一门。○复,扶又反。闰月,戊寅,济于阴阪,侵郑,以《长历》参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闰月戊寅。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闰月”当为“门五日”。“五”字上与“门”合为“闰”,则后学者,自然转“日”为“月”。晋人三番四军,更攻郑门,门各五日,晋各一攻,郑三受敌,欲以苦之。癸亥去戊寅十六日,以癸亥始攻,攻辄五日,凡十五日,郑故不服而去。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阴阪,洧津。○闰月,依注读为“门五日”。阪音反,又扶板反。番,芳元反。更音庚。复,扶又反。洧,于轨反。 
  '疏'注“以长”至“洧津”。○正义曰:杜以《长历》推之,此年无闰,故知此“闰”字当为“门五”,又“月”当为“日”也。晋人分四军为三番,以二番为待楚之备,一番以攻郑之门。一番一门,以癸亥初攻,每门五日,积十五日,欲以苦郑而来楚也。楚不敢来,郑犹不服。至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而后归也。郑都洧水之旁,故知阴阪,洧津也。卫氏难云:“案昭二十年朔旦冬至,其年云‘闰月,戊辰,杀宣姜’,又二十二年云‘闰月,取前城’,并不应有闰。而传称闰,是史之错失,不必皆在应闰之限。杜岂得云‘此年不得有闰’,而改为‘门五日’也?若然,闰月杀宣姜,闰月取前城,皆为‘门五日’乎?”秦氏释云:“以传云‘三分四军’,又云‘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既言三分,则三番攻门,计癸亥至戊寅十六日,番别攻门五日,三五十五日。明日戊寅,济于阴阪,上下符合。故杜为此解。”苏氏又云:“案《长历》襄十年十一月丁未是二十四日,十一年四月己亥是十九日。据丁未至己亥一百七十三日。计十年十一月之后,十一年四月之前,除两个残月,唯置四个整月。用日不尽,尚馀二十九日。故杜为《长历》於十年十一月后置闰。既十年有闰,明九年无闰也。”
 
  次于阴口而还。阴口,郑地名。子孔曰:“晋师可击也,师老而劳,且有归志,必大克之。”子展曰:“不可。”传言子展能守信。 
  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岁星十二岁而一周天。 
  '疏'注“岁星”至“周天”。○正义曰:直言“一星终”,知是岁星者,以古今历书推步五星,金、水曰行一度;土三百七十七日,行星十二度;火七百八十日,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四者皆不得十二年而一终。唯木三百九十八日,行星三十三度,十二年而彊一周。举其大数,十二年而一终,故知是岁星。
 
  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冠,成人之服,故必冠而后生子。○冠,古乱反。注、下皆同。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祼谓灌鬯酒也。享,祭先君也。○盍,户腊反。祼,古乱反。灌,古乱反。 
  '疏'注“祼谓”至“祭先君也”。○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以肆献祼享先王。”《郁人》:“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郑玄云:“郁,郁金,香草也。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於上下也。筑郁金煮之,以和鬯酒。”《郊特牲》云:“灌用鬯臭。”郑玄云:“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然则祼即灌也,故云“祼谓灌鬯酒也”。祼是祭初之礼,故举之以表祭也。《周礼》“祭人鬼曰享”,故云“享,祭先君也”。刘炫云:“冠是大礼,当遍告群庙。”
 
  以金石之乐节之,以锺磬为举动之节。以先君之祧处之。诸侯以始祖之庙为祧。○祧,他彫反。 
  '疏'“君冠”至“处之”。○正义曰:冠是嘉礼之大者,当祭以告神,故有祼享之礼,以祭祀也。国君无故不彻县,故有金石之乐,行冠礼之时,为举动之节也。冠必在庙,故先君之祧处之也。既行祼享,祭必有乐。所言金石节之,谓冠时之乐,非祭祀之乐也。诸侯之冠礼亡,唯有《士冠礼》在耳。其礼亦行事於庙,而不为祭祀。士无乐可设,而唯处祧同耳。士冠必三加:始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公则四,《大戴礼·公冠篇》於士三冠后,更加玄冕是也。案此传文,则诸侯十二加冠也。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则十二加冠,亲迎于渭,用天子礼。则天子十二冠也。《晋语》柯陵会,赵武冠见范文子,冠时年十六七,则大夫十六冠也。士庶则二十而冠,故《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注“诸侯”至“为祧”。○正义曰:《祭法》云:“远庙为祧。”天子有二祧。”郑玄云:“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诸侯无祧。”《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是谓始祖庙也。《聘礼》注云:“天子七庙,文、武为祧。”诸侯五庙。则祧始祖也,是亦庙也。言祧者,祧尊而庙亲,待宾客者上尊者。然则彼以始祖之尊,故特言祧耳。昭元年传云“敢爱丰氏之祧”。大夫之庙,亦以祧言之,是尊之意也。不待至鲁而假於卫者,及诸侯宾客未散故也。
 
  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曰:“诺。”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成公,今卫献公之曾祖。从卫所处。 
  '疏'注“成公”至“所处”。○正义曰:成公是献公曾祖,《卫世家》文也。服虔以成公是卫之曾祖,即云“祧谓曾祖之庙”也。曾祖之庙,何以独有祧名?《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为三。”郑之丰氏,岂得立曾祖之庙乎?而亦谓之祧也。杜言“从卫所处”,意在排旧说也。以晋悼欲速,故寄卫庙而假锺磬。其祼享之礼,归鲁乃祭耳。
 
  假锺磬焉,礼也。 
  楚子伐郑。与晋成故。子驷将及楚平,子孔、子蟜曰:“与大国盟,口血未乾而背之,可乎?”子驷、子展曰:“吾盟固云‘唯彊是从’。今楚师至,晋不我救,则楚彊矣。盟誓之言,岂敢背之?且要盟无质,神弗临也。质,主也。 
  '疏'注“质,主也”。○正义曰:质之为主,以意言耳,无正训也。晋云“唯晋命是听”,郑云“唯彊是从”,二辞俱以告神,是其无定主也。服虔云:“质,诚也。”无忠诚之信,故神弗临也。
 
  所临唯信。信者,言之瑞也,瑞,符也。善之主也,是故临之。神临之。明神不蠲要盟,蠲,洁也。背之可也。”乃及楚平。公罢戎入盟,同盟于中分。中分,郑城中里名。罢戎,楚大夫。○罢音皮,徐音彼。中分,并如字,徐音丁仲反。 
  '疏'注“中分,郑城中里名”。○正义曰:言入盟,是入城盟也。入城而言盟地,知是城内里名。
 
  楚庄夫人卒,共王母。王未能定郑而归。 
  晋侯归,谋所以息民。魏绛请施舍,施恩惠,舍劳役。输积聚以贷。输,尽也。○积,子赐反,下同。聚,才住反。贷,他代反。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国无滞积,散在民。亦无困人。不匮乏。公无禁利,与民共。亦无贪民。礼让行。祈以币更,不用牲。宾以特牲。务崇省。○省,所景反。器用不作,因仍旧。车服从给。足给事也。行之期年,国乃有节。三驾而楚不能与争。三驾,三兴师,谓十年师於牛首,十一年师於向,其秋观兵於郑东门。自是郑遂服。○期音基,本亦作期。向,舒亮反。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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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经】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吴子在柤,晋以诸侯往会之,故曰“会吴”。吴不称子,从所称也。柤,楚地。○柤,庄加反。) 
  '疏'注“吴子”至“楚地”。正义曰:成十五年,诸侯大夫会吴于锺离;五年,鲁、卫会吴于善道,皆大夫来也。此传云“会吴子寿梦”,则吴子自来也。五年戚之会,吴序鄫上。此殊吴者,亦如锺离、善道,晋以诸侯往彼会之,故曰“会吴”也。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彼称吴子,此不称子者,从其所称也。苏氏云:“谓诸侯直称之曰吴。”故从诸侯之所称也。至於黄池之会,自去其僣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诸侯亦从而称之也。刘炫云:“从所称者,诸侯盟会,会则必自言其爵,盟则自言其名。”故盟得以名告神,会得以爵书策。吴是东夷之君,未闲诸夏之礼。於此自称为吴,不知以爵告众,故从所称书吴也。故《释例》云:“吴晚通上国,故其君臣朝会,不同於例,亦犹楚之初始。”是言吴未知称爵也。
 
  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偪阳,妘姓国,今彭城传阳县也。因柤会而灭之,故曰遂。○偪,徐甫目反,又彼力反,本或作逼。妘音云。 
  '疏'注“逼阳”至“曰遂”。○正义曰:逼阳,妘姓,传文也。《郑语》云:“妘姓,鄢、郐、路、逼阳也。”遂者,因上事生下事之辞。此因柤会而遂灭偪阳,虽复隔以日月,文犹系於会柤。因会柤而始谋灭之,故言遂也。
 
  公至自会。无传。 
  楚公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 
  晋师伐秦。荀罃不书,不亲兵也。 
  '疏'注“荀罃”至“兵也”。○正义曰:传称荀罃伐秦,而经不书罃,知罃不亲兵,以师告也。
 
  秋,莒人伐我东鄙。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齐世子光先至於师,为盟主所尊,故在滕上。 
  '疏'注“齐世”至“滕上”。○正义曰:《周礼·典命》:“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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