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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部分

官道之1976-第210部分

小说: 官道之1976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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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混迹有日,早玩出了层次,一到京大,又开始呼朋引伴,援结朋友。虽说这会儿能上京大的大部分都是良家子、好学生,可也少不得那些走关系进来的。

    陈佛生在四九城的顽主中,本算不得什么人物,可一到京大,立时飞鸟化凤,先是拉了几个和他先前一样爱混、却又混不出模样的四九城的三流衙内,接着又在校内和那些外省到来的高官子弟攀扯关系,再吹嘘一下自己在四九城顽主中的地位,捎带着介绍一下俊宋江的光荣事迹,立时就将一帮人慑服。

    当然,如此轻易折服这帮外来的坏小子,也是四九城顽主这个称号实在是太响亮,响亮得就好似当初北附中的小将在全国小将中称王一样。而顽主同样是这帮坏小子最仰慕的称呼,陈佛生一报出自己顽主身份,外地来的这帮坏小子先就矮了几分,再被领着在四九城中晃了晃,凭吊一下当年血战的战场,又听陈佛生说几段惊心动魄的故事,哪里还有争雄的心气儿。

    陈佛生这一吆喝,左右两个场子立时挤过来十七八个青年,掏兜的掏兜,拣票的拣票,立时凑了一沓钱、票。

    钱票凑齐后,正要交陈佛生汇总,忽然,陈佛生撒腿就奔了过去,一帮人慌忙跟上,原来那边薛向等不及,又挥手了。

    “三哥,伱怎么来了,中午一起吃个饭呗,钱凑得够够地……”陈佛生到得近前,气未喘匀,就自顾自地安排起了中午的聚餐。

    可这会儿薛向哪有时间磨唧,用手一指那四个还在叫骂的家伙:“新朋友。拉过去认识认识。”薛向虽然极少来校,却是知道陈佛生狐假虎威,在京大混出了名堂,收了一堆小弟,且其中几个比较跳的,还被陈佛生领来见过。

    陈佛生这会儿才静下心听那站着的四个家伙、和坐在地上的那家伙在叫喊什么,这一听。汗毛立时炸了,这tm的居然敢骂三哥,真真是活够了。这样的朋友是要好好认识!

    陈佛生阴沉了脸,点点头,厉声喝斥跟来的一帮人。十多人一拥而上,两三个架一个,立时把赵志敬一帮拖着去了。

    要说赵志敬这帮人在班里闹得民怨极大,几乎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这会儿被陈佛生领人拖走,全班竟是没有帮着说话的。

    当然,马尾辫除外,她却不拦着陈佛生一众,反而扭头找薛向麻烦。

    那马尾辫叫来喊去,没人理睬。拿眼瞪着薛向,薛向却装看不见,扭头招呼吴刚并另外三个穿着球衣的同学准备上场,至于这最后一人,自然是他自己。

    因为眼下分差已经到了极为恐怖的地步。若是自个儿不上场,刚才何必这一阵折腾,毕竟输球总是丢面子的事儿,而恰恰薛某人最在意的就是面子。

    薛向也不布置什么战术,因为一来不会,二来那胖大裁判已经第二次出声要求开赛了。压根儿没有时间给他折腾。

    薛向吆喝一声,便领着吴刚四人上了场,那胖大裁判一看教练都上了,那怎么行,出言要薛向下场,说这是班级间的比赛,不准请外援。

    哪知道裁判话音方落,全班都跟着鼓噪,证明薛向是哲学781班的学生,反把那胖裁判弄迷糊了。

    好在只要有人证明就行,再说红队那边自忖胜券在握,也压根儿不在乎谁上谁下,只想快些应付完这最后的十分钟。

    那胖裁判同样持此看法,也懒得罗嗦,甚至连薛向军裤、衬衣、千层底布鞋上场也不管了,鸣哨,挥手,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恰好,上次中断是因为薛向这方有人技犯,重新开赛,自然由红队罚球。那红队五号稳稳站在罚球线后,嘴角荡漾着笑意,眼神儿不住朝薛向所在方向飘忽,也难怪他老看薛向,实在是薛向这身打扮站在球场太过诡异,颇有几分搞笑的味道。

    哨音响,篮球出,砰的一下,篮球砸在篮板上,一发未中。那饭堂的篮球恰好朝薛向所在方向飞去,被他一把勾住,轻轻投掷给了红方五号。

    方才一罚未中,五号这回不敢大意,收敛笑意,瞄准了篮框,小心地把球投了出去。

    又是铛的一声脆响,二罚未中!

    “抢篮板!”

    红方不知谁大喝一声,篮下立时无数长人跳起身来,无数双大手齐齐朝那篮球够去,场下双方的拉拉队也鼓噪起来。

    “篮板是老子的!”

    红方十号的个子足有一米九,还高了薛向半个头,大长手眼看就摸着了篮球,立时得意地吼出声来。

    谁知道就在这时,一只修长白皙的大手凭空而生,撒开五指,凌空将篮球抓住,硬生生从十号手中拉了出去。

    啊!!!

    781班聚集地仿佛安装了十数把高音喇叭,发出最强大的尖叫!

    一帮女郎见薛向竟后发先至,从对方最恐怖的十号手中抢走了篮板,一个个叫得玉脸染霞,刺得周边的男生人人以手捂耳。

    其实,也难怪这帮女声如此兴奋,原来此前的比赛,纯是五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独自表演,且这帮人真真是人丑戏又长,若不是顾念班级荣誉感,这帮妙龄女郎早跑得没影儿了。

    而赵志敬一伙儿比赛,场面实在是难看,尤其是到篮球比赛最刺激人心的抢篮板时,赵志敬那帮人被红队吃得死死的,活像一帮矮子垫了脚,抢大个儿手中高举的东西,那场面实在让众人惨不忍睹。

    这会儿,薛向一举夺中,更兼这夺中之人白长身玉立,白衣胜雪,正是完美的玉面郎君,怎不叫这帮妙龄女郎热血喷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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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飞龙在天() 
却说薛向抢下篮板,抬手就传给了己方的十七号眼镜男,眼镜男带球直插红队后方,意图打个快攻,奈何眼镜男速度有限,半道上便被红方九号给截住了。

    幸亏眼镜男控球技术不错,才左遮右挡,没有丢球。薛向脚下虽非正规篮球鞋,却也是内联升特制的布鞋,即轻便,又防滑,弹性还极佳,怕是比眼前的这帮人的篮球鞋还好使。

    这不,薛向把球丢了出去,刚落地后,就直插眼镜男追去,眼见着眼镜男被人拦住,想上前做个拆当。哪知道眼镜男被挡得方寸大乱,见薛向到得近前,背后一个妙传,把球丢给了薛向。

    薛向接球,红队几人立时如临大敌,先前薛向抢篮板的架势,他们可看在眼里,立时派出两员大将,一左一右,准备上来夹防。哪知道这红队两人还未行几步,哔哔,哔哔,哨音响了。

    众人齐齐抬眼朝裁判望去,但见裁判冲薛向做了交换手臂的手势,众人这才明白:薛向走步了!

    要说薛向虽然粗知篮球规则,却是确确实实一回篮球也没打过,先前抢篮板,纯粹是爆发力,这会儿具体到带球,立时就把菜鸟本色露了出来。

    薛向俊脸一红,伸手挠挠后脑勺,把球丢给了裁判,心中实有几分羞赧。

    薛向这般窘态,和先前抢篮板时横空出世的威风,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弄得球场上的一众人等眼镜惊碎一地。场下先前一帮惊叫的女郎。这会儿看了玉面郎君这羞窘模样,竟齐齐笑出声来,就连红队那个班级的女郎也拍手跟着乐了起来,一时间,场面像挂满了着了风的银铃铛,响成一片。

    球到了红队处,比赛重新开始。薛向这会儿也恢复了常态,收敛心神,回忆前世电视上看的防守规则。用心做着防守,更兼他本领高强,速度、力量、弹跳均远胜眼前的一帮青年。立时将己方的篮下,守得风雨不透。

    红队只要是强攻,或者上篮,几乎没有不被封盖的,薛向在篮下就似筑了道铁幕,任谁也冲不进去。尤其是那红方十号大个儿,身高体壮尤胜薛向数筹,被薛向盖了几个火锅,硬是不信邪,每每一得球。就抱了朝篮下死冲,这一冲,自然是冲得满头包。

    近攻不行,红队又打起了远投的主意,可远投的精准度到底有限。而篮板似乎和薛向签订了承包合同,完全被他一人包揽了。一时间,红队的远攻、近攻齐齐哑火。

    而薛向这方在防守之际,自然不忘反击,虽说带球、控球不是一时半刻能练成的,可薛向凭借对力量精准的控制。竟是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带球,虽说不上带得行云流水,却是似模似样,轻易让人近不得身。

    要说薛向带球和控球是短板,那投篮简直就是跟机器量准了似的,三分线附近,不管红队怎样夹防,干扰,几乎是十发九中。想来也是,薛向能把烟头这种既轻又软的小东西,拿了当暗器,数米之内,打人眼睛,无有不中,这种本领用之于投篮,自然是游刃有余。

    当然,投篮也非是薛向唯一的进攻手段,野蛮冲撞,才是他的拿手好戏。只要护稳了球,不被人掏走,这家伙就跟蛮牛似地,沉下身子就朝红队的篮下冲,五条大汉齐齐封堵,皆被撞得东倒西歪,让他屡屡得逞。

    就这样,全场比赛完全成了薛向的独角戏,红队是只防他一人,而蓝方只要得球就丢给他,他也毫不客气包揽了所有的进攻。是以,短短九分钟,分差由原来的二十五分,缩小为一分。而这九分钟,红队瞎投乱撞,也得了九分。

    也就是说短短九分钟时间,蓝队竟是狂得三十三分,而这三十三分竟是为薛向一人所得,吴刚四人万全就打酱油了。

    这会儿781班的女郎们已经集体狂化了,人人扯着脖子,吼得玉面如血,就连红队那方的女郎们也为薛向的风采所折,虽不喊加油,却只要薛向得分立时跳着脚喝彩,气得红队几人差点没下场骂娘。

    这会儿,不单是这两个班的人在看比赛了,如此激烈的比赛吸引力自然惊人,且一帮女郎声嘶力竭的呐喊,立时就招人过来看究竟,这一过来,就再也移不开脚了。是以,此刻,上万平的篮球场已经没有人打球了,竟是齐齐挤了过来,围观眼前这空前激烈的战斗。

    眼见着胖裁判已经不断地看表了,薛向心中也焦急万分,因为此刻球权在红方!

    却说这会儿红队五名大汉已经彻底被薛向打得没了脾气,控了球也不进对方半场,怕进攻受挫,球被抢走;同时也不敢待在自己半场,生怕一个不小心被薛向掏走了球,立时一个三分毙命。

    五个家伙竟是在中线拿了球互相传递,就是要耗掉最后的时间。见红队五人这般行事,蓝队自然不干,在薛向的调配下,拼了命的逼抢,场边的观赛者也乱成了一锅粥,加油声,喝彩声,七嘴八舌讽刺红队不地道声,沸腾一片。

    此刻,红方五人的注意力前所未有的集中,此战已经让这五人颜面丢尽,可好歹还挂着一层遮羞布,那就是眼下到底他们领先一分,若能以这一分胜利,不管别人怎么指摘,终算是胜了,有了遮脸的东西。要是最后时刻,被人翻盘,那说出去,就是某人某队曾经领先二十五分,在十分钟内竟然还输了比赛。

    这种事情如果发生,简直可以记入校篮球史,成了笑柄!

    是以,红防五人不管场边多少讽刺声,也不理这山呼海啸为敌人的加油声,一心一意倒着球,时不时看胖裁判一眼,只希望这胖裁判听见自己心中的呼声,快些吹响比赛结束的哨音。

    奈何世上的事儿,往往是伱越怕,它就偏要发生,就在红方最怕失去控球权的时候,球恰恰在这个时候,丢了!

    原来薛向一边逼抢,一边搜寻着这五人传球的破绽,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他发现了一丝漏洞。原来别的四人传球,是随意而传,而那十号大个,却总是把球传给五号,许是这二人高度最是接近,十号大个传给五号,最为轻松。

    薛向窥出了这个破绽,球到十号手中后,他假意退开几步,还恰好挡住了冲上来准备逼抢的吴刚的去路,给十号营造最佳的传球空当,果然他刚一侧步,吴刚直冲十号而去,而十号手中的篮球立时就朝五号投去。

    就在这时,薛向仿佛窥伺猎物多时的猎豹,身子如电光一般射了出去,在那五号刚刚摸到篮球之际,薛向赶到了。但见他右手暴涨而出,一巴掌扇在球上,巨力之下,五号哪里还捉得住,球立时就脱了手,被薛向一把抄在了手里。

    薛向这一得球,满场气氛陡然引爆,无数的加油声、喝彩声,几乎要冲散天上的云层。忽然喝彩声中陡然蹿出另一道声来:“十六,十五,十四…”原来是哲学781班的同学们生怕薛向这边超了时间,竟数起秒来!

    听见这数妙声,薛向心神一凝,带了球就朝前突去,这会儿红方五人已经彻底不管吴刚四人了,也不顾三分线了,各自在二分线和篮下守了一圈。因为他们自知在三分线外阻挠薛向投篮,那是徒劳,不如放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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