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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部分

都市猎美-第154部分

小说: 都市猎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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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顶天一边摸着金钱豹的皮毛,一边道:“好家伙,这可是真正的野生品种,到时脖子上拴根链子,拉到大街上一走,那些狼犬牧羊犬的还不得吓尿,我看就养起来好。”

    莫晓丽道:“还是把它放了吧,它习惯在外面生活,如果关进笼子,多可怜啊。”这丫头先前还想扒人家皮,这会儿又可怜起来,真是女人心,大海针啊。

    胖子立即反对道:“怎么能放,好不容易抓住,就这样放了,那才是可惜呢。依我看,反正这里没有外人,咱们就把它杀了也没有人知道,到时吃几顿豹肉大餐,岂不是美事一桩!”

    众人一阵侧目,看得胖子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他悻悻道:“不就是随口一说嘛,不同意就算了,别这样看着我吧。”

    “你就一吃货,跟你说别的也没意思。”张峰骂了一句。

    这时李志成道:“我看还是养着吧,反正在这里大家也挺无聊,有个动物养着,也算是一种调剂。再说这里有一头豹子,如果生人逼近,它一定会发出声音,也算是多了一个警戒力量。至于它的食物问题,我向上面写个报告,看能不能解决。”

    李志成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他认为军心稳定是决定成败的一个重要的因素,所以决定养豹,这个提议少有的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赞成,就连张峰也第一次举手同意。李志成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轻微的笑容,不过很快就被他收了回去。

    他做猎人已经很长时间了,并且现在也做到了最顶尖的猎人,所以他现在的愿望就是能进入到公会总部,成为一名猎人管理者。就像沈志勇那样,由猎人转型成为管理者,所以他的确为这只团队考虑了不少。

    接下来,大家开始动手为金钱豹修建一个新家。杨顶天和李元砍了一些又粗又直的树干,莫晓丽等人则用铁丝将这些树干绑成笼子的形状。为了加固笼子,张峰又找来一些粗长的老树藤,将笼子里里外外缠了好几遍,最后终于大功告成。

    此时,金钱豹已经有了一点醒意,两只眼睛时而张开,时而闭上,大家急忙将它抬进笼子,然后解开绳套。

    十分钟之后,金钱豹终于醒了过来,看着陌生的一大群人,有些焦躁不安起来,在笼子里转来转去,不时发出低沉的咆哮。

    当天晚上,张峰特意从储藏室里取了几大块牛肉,煮得半熟之后丢进了笼子,看着胖子心痛至极,恨不得冲进笼子把肉夺回来。

    却说上次误打误撞进入小木楼范围的采药人孙盛杰,他回去之后,一直谨记着张峰的告诫,只字不提自己的遭遇。在他的心里,对方一定是隐世的高人,只不过他一直觉得奇怪,电视上面的隐世高人大多是白胡子老头,怎么那些人看上去那么年轻呢?

    后来他琢磨着,可能是这些人修为太高,所以返老还童了吧,就跟那个天山童姥一样。由引他对张峰等人就更是敬畏有加,把他们当做神仙一样,还特意在家里供了个位置,没事烧烧香,搞得他老婆疑神疑鬼,以为这家伙哪个筋给扭住了呢。

    这一天,孙盛杰到集市上卖完药材,然后坐上小巴车回村。小河村的位置很偏僻,所以每天只有早上和下午两趟车,他坐的是下午的这一趟,时间已经接近五点。越向前走,路就越窄。

    孙盛杰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嘀咕着:“这路只怕有几十年了,也没有人来修一修,还是以前的泥巴石头路啊。”

    这时,车身突然一顿,孙盛杰身体向前一冲,差点撞到前面的座椅。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前面有一辆小车陷进了泥里,正好刚路堵住。

    司机把头探出车窗,大着嗓门叫道:“怎么回事儿啊,要不要帮忙?”

    小车边上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穿着很光鲜,看样子是城里人。只听那女子道:“师傅,我们的车陷泥里了,能不能帮忙推一下。”

    司机道:“好咧,反正你们堵在前面,我们也走不了。”然后又回头冲着车厢里的人道:“乡亲们,有把力气的下车帮个忙,路通了咱们也好快点回家。”

    乡里人大多质朴,所以听司机这么一说,几乎全都下了车,孙盛杰当然也不例外。

    那小车的档次还挺不错,虽然孙盛杰认不出是什么车,但是感觉那车身光光滑滑,漆料喷得十分精细。

    “大妹子啊,你们这是去哪里?”一个老乡好奇地问道。

    那年轻女子年轻约二十五六,穿着一件宽松的休闲运动装,扎着一个马尾,看上去非常精神。她笑道:“老乡,我们是来旅游的,就是到处转一转,玩一玩。”

    “哦,我知道,我知道,现在时兴什么自驾游,对不对?”孙盛杰常往城里跑,所以知道得多一点,于是插嘴说道。

    年轻女人嫣然一笑,唇红齿白,十分好看,孙盛杰都有点看花眼了。好在他的年纪也不小,否则还真被这漂亮女人给迷得七荤八素了。

    “对啊,就是自驾游,大叔,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啊?”

    “我们这里就山山水水,哪里有你们城里好玩哟。”

    “山水如画,多好啊,我们就是冲着这来的。听说这里离自然保护区不远,那里面的风景一定很美吧。”

    “那倒也是,我经常去那里,的确跟电视上面演的一样,有些地方比电视上面拍的还要好看呢。”

    年轻女子眼中闪出一道光芒,然后问道:“大叔,您经常进保护区啊,那里没有人管吗?”

    这时旁边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插嘴道:“孙大叔是搞药的,哪里山多山险,他就往哪里钻,这周围数百里的山,还没有他不知道的呢。”

    孙盛杰嘿嘿笑道:“瞎说什么,不过倒也有几分对,我从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开始采药,现在已经快三十年了,这附近没有去过的地方还真不多,呵呵。”

    那年轻女人闻言露出喜色,拉着孙盛杰的手道:“大叔,不如你就当我们的向导,一天一百块钱,怎么样?”

    孙盛杰一听,愣了下,旁边的小伙子反应快,说道:“孙大叔,这可比你采药要强多了,每天坐在小车里面,还能拿一百块,到时你可要请客。”

    孙盛杰道:“这怎么好意思,带路就带路嘛,哪里用得着给钱。”

    年轻女人笑道:“现在都是这样了,有些向导还不止这个价呢。如果到时您能带我们多去几个好玩的地方,价格还能向上加。”

    孙盛杰的脸上笑开了花,说道:“不用加了,不用加了,这都富余啊。”

    这时,小车已经从泥坑里推了出来,孙盛杰正准备上小巴车,那年轻女人却一把拉住了他,说道:“大叔,您就坐我们的车的,反正现在您已经是我们的向导了。”

    孙盛杰看了看那光亮闪闪的小车,再看看自己的一双泥腿子,有点不敢上车,那年轻女人却连拉带牵,硬是把他推上了车。小巴车上的人都起哄道:“老孙今天是走大运了,被一个漂亮婆娘带走了,看他回去怎么向他老婆交待。”说完全都大笑起来。

    孙盛杰上了车之后,这才发现车上还有一个男人,之前一直坐在驾驶室里掌握方向盘。车上的两个男人并不怎么爱说话,全是那个年轻女人一个人在说。不过孙盛杰也没有多想,他想着既然人家请他带路,那他就老老实实做好便是。

    “大叔啊,您刚才说,经常进保护区里面,真的是这样吗?”那年轻女人问道。

    “是啊,我小时候就跟父亲进山采药,后来就以此为生,有时一进去就是好几个月呢。”

    “不是保护区嘛,怎么能随便进入呢?”

    “大妹子,这你就不懂了,保护区主要保护的是树木和鸟兽,像这种中药草,他们是不会管的。这么多年了,这里的森林警察都知道我做这一行,从来不乱砍乱伐,也不偷猎盗猎,所以对我放心得很,有时碰到了还会给我一些食物和水呢。”

    “那真是太好了。可是如果我们进去之后,被他们发现了怎么办,会不会被赶出来啊?”

    “这个,这个倒是可能,不过保护区并不是所有地方都不能去,外面的地方还是能进去的。”

    “可是我们就是想去看看那些没有人看过的风景,您能不能想个办法,带我们进去看一看?”

    “恐怕……”

    “大叔,您就帮帮忙吧。”年轻女人撒娇地说道。

    孙盛杰见那女子娇媚无比,心中不由得一阵摇晃,于是咬牙道:“不如这样吧,到时你们就说是收药的人,因为担心不是山里的正宗药材,所以跟我一道进山,这样的话,他们应该就不会管了。”

    “那就谢谢大叔了。”年轻女子紧紧地靠在孙盛杰的胳膊上,胸脯子在那里一磨一磨,搞得孙盛杰老脸通红。

    “大妹子,今天时间不早了,咱们村子小,也没有什么旅馆小店,不如你们就在我们家住一晚,明天一早,我们再出发吧。”

    “好啊,那就谢谢大叔了。”

    就这样,年轻女子与两名陌生男子在孙盛杰的家中歇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孙盛杰便起床收拾好了进山用品,然后带着三人步行进了山。

第二百零二章 神仙打架() 
山路崎岖,孙盛杰带着两男一女在浓密的森林之中穿行。这是一片原始风貌的山林,山上很多几个人都合抱不过来的参天大树,几个人在林中就好像蚂蚁一样毫不起眼。

    那名年轻女人名叫庞娟,两个男人很少说话,孙盛杰也没有问他们叫什么名字,只听庞娟叫他们小王小赵。

    起先孙盛杰还担心庞娟一个女孩子,走山路会很吃力,可是几公里山路爬下来,他发现庞娟的体力极好,比起他这个老药民都不逊色,那两个男子就更不用说了,额头上一点汗都没有。

    “小庞啊,你们的体力要真不错,现在像你们这样的城里人还真不多见了啊。前几年有几年轻人也是进山去玩,没走多远就不行了,脚底还磨起了几个大水泡呢。”孙盛杰说道。

    庞娟笑了笑道:“孙大叔,我们是驴友,经常搞户外运动,身体棒着呢,说不定您还比不过呢。”

    “哈哈,是啊是啊,看你们的样子,比好多山里人还要厉害。”

    孙盛杰哪里知道,这三个人可不是普通的人。这个庞娟是某国的超级特工,祖籍亚洲,后移民国外,精通十几个国家的语言,并且武功非凡,枪法更是百发百准。这区区十几里山路,只相当于她平时的一次小小锻炼而已。并且她平时登山,都要全身负重,现在轻装上阵,当然是轻松自如,有如一只小燕一般。

    而那两个男子也差不到哪里。他们也是亚洲人,同样是国际特工,身手不凡。只不过他们的中文不是很好,所以很少开口,以免引起别人的注意。

    这三个人正是受命于某国政府,前来自然保护区寻找王丽菲的下落。

    上一次,奥林里夫向上级汇报了王丽菲的情况之后,某国政府立即出动了大批国外间谍,涌至华夏,通过各种关系,最终打听到了王丽菲可能了隐藏在某个自然保护区之中。不过这件事情极为机密,就是猎人公会的高层也只有数人知道而已,所以他们了解的情况并不清楚。

    不过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因为某国此次是铁了心要找到王丽菲,所以他们派出了大批间谍,分成十批,然后开展搜寻华夏各大自然保护区。

    华夏虽大,但是自然保护区并不是很多,并且他们搜寻的路线是以王丽菲最后出现的那个城市为中心点,然后向外展开。所以庞娟三人很快就到达了这里。

    一行四人向深山之中走去,途中三人不停用相机拍照,不过孙盛杰觉得有些奇怪,有时明明风景不怎么样,但是他们还是拍个没完,反正只要是新到的地方,他们都要拍上一遍,并且是前后左右都无一遗漏。

    “哎,也许是城市人没有看过这样的山吧,所以什么都是好的。”孙盛杰心里想着。

    其实,庞娟三人手中拿的可不是相机,而是一种最先进的探测仪。通过这种仪器,可是很轻易地探测到附近两公里的生命体。这种仪器是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东西,为的就是找到王丽菲。

    由于这一次是进入深山,所以孙盛杰带了许多干粮,并且连住宿的吊床也一并带着。庞娟他们同样带着背包帐蓬,看样子没有三五天是不会出山的。

    这一天,四人一共走了近一百里的山路,孙盛杰还随便采了一些药材,再加上庞娟那里的一百元向导费,算起来今天的收入不错,他的心里美滋滋的。

    到了傍晚,孙盛杰找了一处避风的地方,这里地势较高,并且背后是峭壁,只要在前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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