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年重生日常-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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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亲关系的贵女,正所谓强强联合,才能更加稳固自己的江山,而且有这么一位贵女的号召,就算是以后也不会落人口实。
在吴情听来,燕默风的话明显带着底气不足,而这种底气不足,偏偏就是她要找到的一丝希望,少不得鼓舞道:“虽然我是一介女子,可朝中形势自来不在意,不论是大夏,还是北国,都与我们这些女子没什么相干,可偏偏大王子要把一个不相干的小女子拉到这样的朝廷旋涡里,那少不得我就要周旋一二。”
燕默风听了嗤笑道:“九姑娘且莫妄自菲薄,以九姑娘刚才这番见解,只怕一般的闺阁女子自是难以做到,可见九姑娘虽然身在闺阁,可心却在外,说起来,九姑娘与我没准就是同道中人呢。”
说到这,燕默风有些得意的轻扬的眉风,对于自己的相貌他一向是自信的,微带着挑逗说道:“燕某人自来就爱怜香惜玉,最舍不得美人垂泪,若是九姑娘跟了我,燕某定不会让九姑娘独守空闺。”
噗,咳咳咳。
吴情一口茶进嘴还没等咽就听到燕默风这般发哆又让人恶寒的挑跳,止不住的咳了两声,才道:“大王子还是用正常的语气跟我说话吧,这般的猥亵实在与大王子衣官楚楚的形象不相配,难不成大王子想与衣冠禽兽划等号。”
燕默风无奈的抚额,好不容易学着自家王弟的样子流露出一副风流大少的表情,怎么就被嫌弃了呢,王弟不是说女人都喜欢这样的吗,尤其像吴家九姑娘这样嫁了人一年还没被**的姑娘,不更应该喜欢吗?
燕默风叹了一口气道:“九姑娘可真真是不懂风情。”
吴情腹腓,我一个将军夫人,跟敌国王子大半夜的玩风情,只怕传出去两人的名声都尽毁了。
吴情没有与燕默风兜圈子的心思,开门见山道:“大王子与我兜了这半天的圈子,到底意欲为何?”
燕默风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说白了就是一个女人对于他而言有何利用价值,这趟过来纯粹是好奇,吴情是个什么样的人,大殿之上一舞也足以名动大夏,可这般女子定北将军竟然舍得在新婚之夜就抛下,让燕默风听信外边那些传言还真不信,毕竟他不是肤浅之辈。
只是这会听着吴情的问话,燕默风摇了摇头,道:“我就是想见见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
吴情一听,失笑道:“大王子的好奇心,真是不敢恭维,不知大王子在北国的时候,若是对哪位官员的夫人好奇了,或是对哪位闺秀好奇了,是不是也会如今日这般行径。”
话刚一落,猛一拍头道:“到是小女想错了,估计以大王子的品貌做起采花贼来,那些内院妇人想来会更加欢迎,就是闺中小姐,只要大王子把名号一报,想来也是多半会投怀送报的,啧啧,大王子想必艳福不浅啊。”
燕默风听着吴情话里的随意,全无礼教可言,不禁纳闷道:“九姑娘就不怕燕某人今天晚上也做一回采花贼?”
吴情大方的摊手道:“大王子想来没听过一种花是采不得的。”
燕默风听的新鲜,在北国,多少女人为他趋之若鹜,若是能得他一个回眸,那些人只怕晚上做梦都是他的影子,只不过他从不滥情,于他而言,女人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该在适当的时候选择适当的人,这才是最合适自己的,至于什么情啊,爱啊,那都是男人哄女人的手段,新鲜时宠两天,过了新鲜劲,也不过如是。
只是对于正妻,他的要求就要高一些,不仅要帮他打理内院,而且还要有本事在娘家起到号召力,至少在他登位路上不能成为阻碍。
燕默风有些感兴趣的看着吴情道:“不知道九姑娘口中的花是哪一种?”
“玫瑰花,也叫蔷薇,天生带刺,鲜艳欲滴,象征爱情的火焰。越是鲜艳的玫瑰,越吸引人的眼球,让人高涨,也就更让人得意忘形,一个失神,小手就被刺得淋淋。”
微顿一下,吴情又道:“大王子可知为何玫瑰花会带刺?”
燕默风从来在这上面没有涉猎,不过却愿意听吴情说来,笑道:“愿闻其详。”
“如此我便给大王子讲一个故事吧。”吴情说完见燕默风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便接着说道:“很久很久以前,天上的玫瑰奉王母娘娘的懿旨到凡间寻找千年人参王,路遇一个村庄口渴了,于是来到一户人家讨口水喝,这时从房子里走出一秀才,他送给玫瑰仙子一碗水,还送给她十两银子,让路上可以买些吃的。玫瑰仙子见到秀才心地善良,于是动了凡心,和秀才喜结良缘。可是好景不長,這件事情很快被王母娘娘知道了,她颁下懿旨,让玫瑰仙子在三天之内回天庭领罪,否则就将打回原形,永世不得为仙。
可是玫瑰仙子不愿意放弃和秀才的幸福生活,于是精神一天比一天衰弱,终于有一天化作了一株玫瑰花。她在给秀才的心中这样写道:“亲爱的郎君:我本是天上的玫瑰仙子,只因为看见你的心地善良才与你共结连理,可是仙凡不能通婚,王母娘娘命我三天之内回天庭领罪,否则就将打回原形。可是我舍不得郎君,现在我将化作一株玫瑰花。你不用想我,只要让我在你的身边就好。”
秀才看完信后很伤心,于是求王母娘娘救救玫瑰仙子。王母娘娘告诉秀才,除非用他的血肉浇灌玫瑰花,用他的心化作化肥滋润玫瑰花,玫瑰仙子才能复活。秀才听了后,毫不犹豫的拿起匕首把身上的血和肉割下来,用来浇灌玫瑰花。用他的心化作了花肥,滋润了玫瑰花。秀才死了,玫瑰仙子复活了。可是她不愿意再回到天庭,她变成了一株玫瑰花,为了纪念她和秀才那段真挚的愛情,她穿上了带刺的羽衣,无论是否被刺的体无完肤,她都不在乎。从此以后,玫瑰花就成了带刺的花朵。”
啪,啪,啪。
又是三声击掌,似乎燕默风并不怕惊动外面的人一般,或者他也想明白外面的人既然能让他进来,就不会与他为难一般,爽朗的笑道:“九姑娘这是在借花喻人喽,若是燕某人想摘下九姑娘这朵花,只怕会被刺的遍体麟伤。”
吴情不承认,亦没否认,轻转着手里的茶碗说道:“据说,越是鲜艳的玫瑰刺长得越多。如果你发现有一丛这样的玫瑰吸引了你,你又不能自控想采一朵或更多,你能得到最好的礼物就是双手沾满自己的鲜血。”
还有一句就是一旦这样的玫瑰喜欢上你来采的话,她们会自动藏起刺来,温顺的让你采走。不过吴情相信能采摘自己的人绝对不会是燕默风。
燕默风却是不信道:“若是我强行采摘又如何?”
吴情讥笑道:“有这样一朵玫瑰,是让人眼馋,手馋的玫瑰。一个采摘的家伙以为自已实力不凡,想占有这朵鲜艳欲滴的花儿,花儿在虚与委蛇无效后,毛了,只动用了十八般武艺中的一般,叫什么吹毛求疵,好象是,记不清了。这家伙就手肿了一年左右,后遗症就是从此不能流出人血来了,不过也怪,血反而从鼻子里不断大量涌出。”
说到这,吴情刻意瞧了一眼脸色不大好的燕默风,又附上一句道:“因为玫瑰这种花就像是天生带有灵性一般,若是想让你采,便不会刺你,收起刺的锋芒,在你面前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与绵羊比谁更温顺;如果她不喜欢你采时,玫瑰们就会耍弄十八般武艺,刺得你头顶生疮,脚底流浓。所以面对这种花大王子只要记得是你的玫瑰呢,你就爱,你就采,不是你的呢,不论有多好看,你就只远观而不亵玩,做到明礼止情。玫瑰是有刺的,她只刺小人,不刺君子,你要记清的,莫做无谓的牺牲。”
燕默风目光变换,说出口的话少了之前的戏弄,带上了一丝阴鸷道:“九姑娘这是在拿花喻人,又以君子相邀,若是本王子强行采去,只怕换来的是两败俱伤,只是本王子到不知道九姑娘的自信缘于哪里,何以就断定本王子亦会受伤?”
不喜欢只管剪去刺,老虎拔了牙也不过只会吼两声,更何况是一朵花,燕默风虽然不是催花之人,可也不会被一个女子威胁。
吴情哪里会猜不出燕默风的想法,轻讽道:“大王子若想断其锋芒,只怕从此以后大王子见到的不过是一株没了神采的玫瑰,试问这样的人,大王子要来何用?”
燕默风自然不会喜欢木偶,因此心理闪过这样的想法,却没有想过真的去做,更何况他自认为也是翩翩君子,到不至于于一个女子这般为难,就像是他不舍得自己的妹妹去自荐枕席一样,对于即将和亲的女子,他也没想过要错待了她,只不过在北国想要生存下来,只依靠他一个男人只怕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顾虑周全,单看他父皇的后宫,母妃生存的何其艰难,每天闭着眼睛都在防着别人的暗算,如此便可想像后宫的生存是何等的残酷。
第130章 和亲()
不得不说,对于燕默风这样的的人,最不屑,亦或是最不喜欢的就是那种木然没有神采的东西,哼了一声道:“我到看看能收了九姑娘身上的刺儿的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吴情自然知道燕默风的骄傲,谈判才刚刚开始,吴情耸了耸肩道:“大王子试目以待便是,不过在这个人没出现之前,我总要为自己争取些福利,大王子以为如何?”
“福利,九姑娘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啊!”燕默风大概知道了吴情的意思,这会儿语气也变得轻松起来。而且他也从心底里好奇,吴情拿什么筹码来跟他谈条件。
吴情两手一摊道:“目前我还没想好具体的计划,不过这事也不急于一时,我总要好好想想,右是搪塞了大王子,想来大王子也不会轻信了我,待我想好以后,自会给大王子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种说法,燕默风点头接受,不过还是好奇道:“九姑娘费尽周折最后所求为何?”
吴情笑道:“自然不会让大王子为难,不过是想跟大王子做个约定,若是我能帮着大王子三年之内在北国种出易高收的粮食或是经济作物来,大王子便放我回是大夏朝,如何?”
燕默风把玩着手里的杯子,心下对于吴情的提议有些心动,北国之所频频开战,就是因为不能做到粮食自给自足,一年耕种的月份不过也就四、五个月,若是种的粮食四五个月就成熟,自然产量就不够,维持一家老小的吃喝压根就不够,更何况支持一国的军队去打仗,所以每到冬季,北国边境的兵士就常常到大夏朝的边境小镇去抢粮食,只是因为边境小镇的气候并不比北国强多少,粮食的产量也不多,开始的时候还能抢上一些,后来这群百姓也学聪明了,粮食都藏了起来,一时并会的还真找不出来,而他们的人自然也不敢逗留的时间长了,不然大夏的守边将士赶到了又是一场好打。
燕默风装作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疑惑道:“九姑娘虽然是庶出,可也是闺阁女子,怎么会对农耕稼墙之事如此上心?”
不怪燕默风心存疑惑,大夏朝本就是泱泱大国,吴国公府又是正当鼎盛,即便是庶女也不可能送去庄子上干些农耕稼墙的活计,依吴情的身份从哪里学来的这些。
对于燕默风的怀疑,吴情自是满不在乎,淡然道:“大王子只知道我是吴国公府的庶女,却不知道吴国公府统共分为三房,而属大房最为鼎盛,三房却是最为薄弱,三老爷连年外放,也不过近两年才得以回京,而我本就是三房的庶女,亲娘并非京城人士,也从未到过京城,我生在云阳,我亲娘亦是云阳人士,六岁的时候亲娘去逝,我被嫡母送到庵中祈福,因为庵中日子枯燥,我便时常寻些闲书来看,再加上庵堂靠山,多为山土,我便带着下人没事自己研究着种些东西出来,也学着自给自足,到也过了几年清闲日子,直到后来我们老爷谋了京里的差事,太太这才接了我回府,京中的吴府于我而言亦是第一次踏入。”
吴情这一席话虽说半真半假,可却极合情理,而且经得住调查,因此就算是燕默风派人去查,也没什么纰漏。
燕默风对吴情的了解也就止于她是吴家的庶出姑娘,嫁给了定北将军,而他想娶吴情不过就是在面子上给定北将军一个羞辱,也算是变向的报负。
如今听得吴情这般说,燕默风到是真正的来了兴趣,一个女人,与他而言可有可无,可若是这个女人真能给北国带来不一样的经济效应,最主要的就是粮食,若是真能种出够北国民众自给自足的粮食
“好,只要你能做到你说的,我便答应你,三年之后放你回来。”燕默风斩钉截铁的说道。
吴情松了口气,有机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