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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而你终将离去-第43部分

小说: 而你终将离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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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今又唱起这首歌。

    “真好听,林孤。”苏郁拨下最后一个音,静静地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又惊又喜的目光。仿佛又回到多年以前的那个傍晚,在一曲毕后,苏郁像个捡到玩具的孩子激动得把我从吧台上抱下来,然后大叫着:林孤,你太棒了,做我的主唱好不好。

    “你比以前更有味道了,林孤。”张奕弋在一旁看着我,“还记得吗,以前你每次唱姜昕的歌,都得跟苏郁吵起来。”

    我微微笑了一下,“怎么会不记得,有次还气得他摔了一把吉他呢。”

    “你不一样了。”苏郁望着我,欲言又止。

    是,我不一样了。我不再是几年前的那个唐林孤,声音清亮不夹杂丝毫的沙哑,满载着希望和光,激荡又高昂,似乎世间所有的绝望都可以在歌声里获得宽慰,在那些尚不知心酸和悲戚的年纪,一遍又一遍地把悲伤唱得三三两两。

    我避开苏郁的目光,将眼神停留在那架老旧的钢琴上。上面盖着的红布卷起了一个角,露出一截书页,我将那本书从红布下抽出来,上面露出斑驳的字迹。

    肖邦的《二十四首前奏曲》,我想我认得那本书。

    书的扉页,用藏蓝色的硬水笔字迹工整清秀地写着李念钦三个字。

    在那三个字的下方,是用铅笔一字一划临摹的同样三个字,那歪歪扭扭得有些滑稽丑陋的字正出自我手,我不可能认不出。

    “这是……念钦的?”苏郁显然也未曾发现了这本不知何时置于红布底下的曲谱,有些惊讶又不知所措地问道。

    我点点头,有些颤抖地翻开那本曲谱,里面几乎每一页都有着他的标注,那些字体我太熟悉了。

    我缓缓打开琴盖,曲谱翻到第四首,那是曾在肖邦的葬礼上演奏的《E小调前奏曲》。

    那种悲伤沉郁的曲调,就像死亡一样让人感到敬畏。

    终于,我按下右手的第一个高音,像战争前拉响的号角在空中哀怨地独唱,紧接着左手的和弦开始带着悲鸣敲击琴键,整个琴行瞬间被拉入了一阵忧郁而沉重的氛围里。

    “安东?鲁宾斯坦说,《E小调前奏曲》是音乐艺术中最富有悲剧性的作品之一。”李念钦按下最后一个和弦,在昏暗中缓缓抬起头来。他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夕阳的余晖从暗阁上方的窗子透进来,打在他的额角,将细细的发梢映成好看的昏黄色。十六岁的李念钦在那一刻像极了孤傲又带着悲剧色彩的艺术家,瘦削的脸颊在昏黄中透出苍白,与他修长的指节一样带着凄清又充满绝望的力量,我坐在一旁的地上,直到整支烟燃完,火星烫到了手指,才从如梦境的恍惚中醒过来,

    “你怎么样?”他听到我被烫到的惊叫声,急忙从琴前走过来,半跪在地板上,拿起我的手指检查。

    “弹琴的人要好好爱惜自己的手指,它们是你跟音乐对话的载体。”他用纸巾将我手指上熏染的烟灰抹去,声音带着沙哑。

    “瞧你,说得跟真的一样。”我竟然像被拔了刺一般,小声地回应他。

    李念钦笑了笑,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暗阁狭*仄,那一架小型三角钢琴有些突兀地占了几乎整块的面积。我们就这么靠着琴坐在地板上,看着从窗棂透进来的光一点一点暗下去,直到整片屋子陷入一片漆黑。

    每一次我来到那里,都是在最不堪的时刻。

    那些年岁泛着争吵和谩骂,在我的记忆里始终滚烫如初。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致力于寻找一个狭小而密闭隔音的空间,为此我做了无数次的尝试,比如我房间里那个空空荡荡的衣柜,或者是屋顶的那个堆满了废弃物品的阁楼。我寻找这样的地方,然后把自己塞进去,抱紧双臂保持着几乎不占地方的姿势,期待着没有一丝的声音能传到我耳朵里,而我也就可以这般不知昼夜轮转地把自己藏进这个世界,消失在黑暗里。

    但是我从没有一次成功过,我仍旧可以听到从外界传来的争吵声,以及玻璃物品摔砸在地板上碎裂开来的那声绝望的回响。那个说话像是尖叫一般的女声,不厌其烦地充斥着我的耳膜,不论我如何用各种各样的物品堵上耳朵,那些声音还是会可怕地传达到我的耳朵里。

    我曾经问过余染,是不是在我还未出生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了这场没有硝烟却毫无止尽的战争。尽管我知道她也无法回答我这个问题,但是至少我能证明,这个世上不止我一个人需要见证这种漫无天日地争吵声,就连余染这个没有比我幸运到哪儿去的家伙,也一样要陪着我,看他们十几年如一日地打这场只有噪音没有结果的仗。

    在之后很久的几年里,即使我的大部分生活已经与他们分离开来,我仍旧会不断地听到这种声音,有时候在嘈杂的街头,我会突然感觉身边全数安静了下来,陷入一片浑厚的沉寂中,然后我又听到那种像要撕裂我耳膜一般的回音,它们像穿越了时光而来,带着一点陈旧的气息,一厢情愿地来反复看望我。它们挑着时间,错落在我的梦境里,却又分散在我生活的四周,夹杂着玻璃破碎的声响,将我的生活带入无边无际的破碎与黑暗中。

    小时候余染很怕来我家,而她每一次来,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她不可或缺的礼貌性问好,然后冲进我的房间。那是一片不一样的天地,尽管仍旧无法与外面完全隔绝开来。

    “林孤,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当我们都是小孩子的时候,余染最喜欢问我这个问题。

    “我想考上最好的大学,然后赚很多很多的钱。”我满怀着憧憬。

    “为什么?”余染问。

    “因为他们老是因为钱吵架,如果有一天我能赚很多的钱,他们就不会再吵了吧。”在我七岁的时候,曾经真心实意地这样跟余染说起。那时候的我们都是无可挑剔的好孩子,拿着前几名的成绩与众人艳羡的目光,被老师无数次骄傲地提起。而我也在循规蹈矩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观念中,有了我第一个被称之为梦想的东西,但是很不幸,它被老师当成了反面教材。

    “七岁就这么物质,长大了还得了?这就是你的梦想吗,真是太肤浅了。”那个语文老师拿着我的作文本,面带鄙夷的神色。

    我很久都不愿意再上她的作文课。想起来幼时的我竟是一个经不起老师半点责骂的孩子,似乎与后来那个对老师的辱骂熟视无睹的问题少女判若两人。所以至今我也不能想起,究竟是怎样一个契机,我就从那个老师眼里成绩斐然又擅长歌舞的三好学生,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问题少女。自然后来,我再也不会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去到多好的大学,而活着,对我而言,就像一道无解的数学题,即使知道最终是没有结果的答案,却仍无法避免地要将毫无意义的人生一步一步算到最后。

    那是初中的我,那是十三岁的我。

    也是在那一年,我遇到李念钦,他一声不吭地、像迅速而疾然的风暴,就那样卷进了我的生活里面。

    那一次,他们争执得比往常任何一次都要激烈。那种尖叫般的说话声,到了后来直接演变为一种歇斯底里的吼叫。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听到他们在外面疯狂地砸东西,这一次,他们不仅仅只是用难听的话语攻击对方,而是不断地对着彼此疯狂地扔手边的一切物件。我终于忍不住,偷偷把门打开一条缝,就在那一瞬间,我看到那个平日里都温和无比的父亲,他拿着一块摔过的瓷碗碎片,一下一下地扎在那个头发杂乱摔在地上的女人腿上,血从她的腿上溅出来,在木地板上留下一大片红色的痕迹,她撕心肺裂地哭吼着,嘴里骂着龌蹉不堪的秽语。但那一刻,我首先想到的竟然是幼时的我,曾经因为将一滴红色的颜料滴在了地板上,而被她罚跪了整整五个小时。

    我就这样躲在门后面,像个丧心病狂的变态,充满报复感地笑了起来。

    那天的战争从下午四点持续到了晚上八点,夜色如同沉重的落幕,直到我听到一声重重的摔门声,使得整个屋子都似乎跟着颤抖了一下,我才敢从房间里走出来。

11。忆起念钦() 
她捧着流血的大腿,头发散乱而狼狈地坐在地板上,看到我也没有任何的表情,像具没有灵魂的躯体,如果不是她还转了一下头,我甚至要以为她其实已经没有生命了。我就这样走到她的眼前,滑稽又可笑地狠狠推了她一下,她被我整个推摔在地板上,不可思议又吃惊地看着我,却根本站不起来抓我,我就这样幸灾乐祸地从屋子里跑了出去,带着一种悲凉又不知所措的笑声。

    那一刻我竟然悲伤地觉得自己跟她一样,都已经彻彻底底地疯了。

    忘了是在路上跌跌撞撞地走了多久,只是觉得非常饿,身上却没有一分钱,经过街道两边的小吃店时,我觉得自己就像乞丐一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那些食物,双腿沉得迈不开步子。我开始耻笑自己的不堪,不论曾经多少次塑造过一个无可畏惧又任性不羁的形象,依靠着武力和伪装着怪异让人生看上去更体面,我仍然沦落至此,并且无可避免地发现,在那些浮夸的色彩褪去后,光芒深处原来空无一物。

    “唐林孤?你怎么在这儿?”

    这一声叫唤对于此刻的我而言可怕极了,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愿让任何人看到自己这般摸样的。那个有些低沉而略显沙哑的男声靠近我,洗的有些发白的牛仔裤有些紧地贴在他的腿上,将本就细瘦的腿显得更修长,他蹲下来,递给我一张纸巾。

    “你的手受伤了。”我这才发现方才推搡间,手掌被划过了一道不深不浅的痕迹,此刻血渗了出来。李念钦展开纸巾,用很轻的力道仔细地处理着那道伤口,然后将纸巾卷成长条状,在我的手掌上绕过一个圈打上了结。

    “李念钦,你有钱吗?”我听到从我嘶哑的嗓子里,突兀地问出第一句话。

    他的表情一下子僵持在那里,似乎完全没有想到我张口会这样问他。他有些窘迫地摇了摇头,“我……平时没有零花钱。”

    他挠着头,非常尴尬地看着我。

    “我很饿。”我失望地说。

    在那一刻,我才发现我竟然也会用这种十分虚弱的声调说话,我记得很多次,当我跟着苏郁参与某一些群架时,弱势的一方到了后来总是会用这种声调求饶。曾经有一个女生,因为在一次打架中伤到了我们一个朋友的左眼而被苏郁那一群人逮住,他们把她的双手绑起来,扬言要办了她,她就是用那种虚弱的声音,带着哭腔不断地哀求着。

    “那,那你跟我回家吧,我家有吃的。”谢天谢地,他没有多问起因。

    我点点头,有些感激地看着他。

    那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跟在一个人的身后走路,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我就那样踩着他的影子低头数着脚步。那是一段并没有多远的路程,他小心翼翼地带着路,时不时回头看看我是否能够跟上,我们一路相对无言竟然也没有半分尴尬,仿佛事先说好的默契,他一句也没有多问。

    那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经历那样漫长的挨饿,毕竟多少年他们即使争吵,家中也会有一些可以即食的食物,我早已习惯了漠然地将吃的抱回房间里,独自一人解决掉它们。

    我才发现原来饿肚子的感觉是那样难受,好像胃要从肚子里破裂开来,我急需要用一些东西将它填上,才能阻止它的翻涌。我捂着肚子,难受地紧紧跟着李念钦,希望他能够走快一点儿,再快一点儿,我想象着他从冰箱里递给我好吃的各种罐头和零食的情景,吞了吞口水,加紧了脚步。

    “马上就到了,我妈妈不在家,我们可以偷偷去暗阁里玩。”他有些开心地回过头来对我说,但他很快发现了我的状况并不是很好。

    “唐林孤,你要不要紧?”他停下来,慌张地看着我。我的额头上不断滚出大颗的汗珠,脸色刷成惨白色。我摇摇头,咬了牙继续往前走。

    他一把抓住我,本就虚弱的我被这力道一下子拽了回来,原来极瘦的他竟然力气大得惊人。

    “你别走了,我背你。”他蹲下来,示意我。

    很多年后我都会想起那个夜里。那是我十几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被人那样背起来。他的身上传来清新的衣服洗涤液的气息,略有些长的头发时不时扎到我的脸,那是一个很宽厚的肩膀,至少只有那么一刻我发现我竟然也可以那般放纵地依靠着谁,可以不用一个人匆忙而执拗地在最前面赶路,张牙舞爪地把皮肤插上刺,再竖起来吓走所有的人。我就在那样的一个肩膀后面,狼狈而又安宁地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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