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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悍女赖夫-第27部分

小说: 悍女赖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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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哥。”程薇掀开车帘,欢快的朝朱樱叫道。

    这“大哥”的称呼,她一直叫得很顺口,似乎也没想过改变。

    程杨却有些别扭,自他说出他可以替代大哥娶朱樱的话后,总觉再叫“大哥”就叫不出口似的,所以虽然此时他见了朱樱特别高兴,却只是露出一脸的傻笑,什么话也没说。

    “大哥,你上我们的马车吧,坐一起,好说说话儿。”程薇朝朱樱招手。

    朱樱想了想,也好,坐一辆马车也方便些。

    她出门并没带青苹青茉,只有牛叔驾车跟着,回身跟牛叔说了一声,让他先回去,自己直接上了程家的马车。

    “大哥,二哥能入楚山书院,可高兴了,一晚上没睡着,富春说二哥秉烛夜读,要发奋图强呢。”程薇抓着朱樱的手,靠在她身上,仰头笑道。

    外面富春听到了,也笑了起来,“小的可说不出这些文绉绉的词,是二少爷自己说的。”

    程杨不好意思的搓着手,一张脸有些发红,既是羞涩,也是兴奋。看了朱樱一眼,亮晶晶的眼睛里都是笑意,“谢谢你。”

    “你当然要谢谢大哥了,若不是大哥,你还哭丧着脸在家里发呆呢。”

    程杨脸上的笑意一滞,这个妹妹,怎么专揭人短呢?

    正想偷偷给自家妹妹使个眼色,就见程薇先虎了脸,朝他凶巴巴说道:“哼,你以后若敢对大哥不好,我第一个不饶你。”

    怎么会,对她好都来不及呢。

    程杨心里说了一句,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对她说的想娶她的话,脸上的羞意更浓了。

    “呵呵……”朱樱笑了起来,摸了摸程薇的小脑袋,“有阿薇在,你二哥哪有那个胆子。”

    说完,看着程杨,“阿杨,我也不要你谢我,念我的情,我只希望你能记住那天的话,好好努力,将来让娘和阿薇过上好日子。”

    “嗯,我知道,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程杨使劲点头,一脸的认真。

    富春将车赶到了商铺最多的广平街。

    三人下车,一路逛了过去。

    在成衣铺里,给赵氏、程杨程薇各做了两身衣裳,还有赵嬷嬷,也买了一套。

    在首饰店里,给程杨选了个玉佩,原想给程薇选个镯子,她坚决不要,才换成一对小巧的耳坠子。

    在书画铺子,买齐了一应的笔墨纸砚……

    一路走,一路买,富春的两手都提满了。

    朱樱还不罢休,还兴致高昂的一个劲的往铺子里奔去。

    “大哥,太贵了,我不要。”

    “这些用不着,下回再说。”

    往往她选的东西最后大多被两人拒绝,朱樱知道,他俩是怕自己多花了钱,心中不由的有点心酸。

    东西虽然多,除了玉佩贵一点,是她坚持留下的之外,其余也算不上多贵,合起来不过百多两银子,这在那些权贵家少爷的眼中,还不够他们随意挥霍的,上个花楼打个赏也不止这些。

    可对于平常人家来说,百多两已是大数目了。

第53章 不客气() 
程家虽然有庄子,也有下人使唤,但目前都是依靠着朱樱,平日里,程杨和程薇并不敢大手大脚。

    就连赵氏,苦怕了,平时亦节俭得很。

    可以说程家的日子虽不至于苦巴巴,但算得上清俭。

    程薇和程杨见朱樱大手大脚为他们花钱,又心疼又不自在,就觉得自个儿是个累赘似的。

    特别是程杨,心底更是暗暗发誓,他日若有出头之日,一定要百倍千倍的报答面前的人,就是付出一生,也在所不惜。

    朱樱亦有些心酸。

    程父若没有出事,程家在帝京虽然算不上权贵,但也不至于到为点钱财也要算计的地步。

    程杨和程薇就是堂堂正正的大家少爷和闺阁千金,享受的是膏粱锦绣,何至于现在连买点喜欢的东西都要斤斤计较?

    还有程槐,也不用去边关了。

    不去边关,就不会遇上她,没遇上她,就不会……

    想着想着,心里越发的难受起来。

    却不敢表露。

    好不容易陪两人一回,若让他俩看到自己面色不好,大约又要多想。

    忙整好心情,努力让自己脸上带笑。

    走走逛逛,不知不觉竟到了中午晌。

    朱樱正想着去哪里用餐,抬头一看,刚好走到天下第一楼门前。

    这里的饭菜味道不错,正好让阿杨和阿薇尝尝。朱樱喜滋滋的正要带两人进去,却被门口的小二礼貌的拦下了,“这位客官,不知订的是哪一桌?”

    朱樱这才想起,天下第一楼只接待提前订位的客人。

    竟将这一茬给忘了。

    朱樱往里面扫了一眼,见里面还有不少的空位,忙说道:“不好意思,我给忘了,麻烦小二哥给看看,可有空的桌子,能否通融一下?”

    小二歉意的看了她一眼,“对不住客官您了,咱天下第一楼的规矩不能坏,而且这些空位都已有人预订,实在抱歉。客官若真的喜欢咱们楼的饭菜,还请下回提前说一声,小的们一定好好招呼您。”

    人家那么客气的回绝了,朱樱也不好再多说。

    旁边程薇拉了拉她的衣角,“大哥,我们换个地方吧。”

    她倒不是因这里没有空位,而是觉得这门面那么气派,里面刚偷瞄了一眼装饰得又豪华,就连进去的人穿着都不凡,她虽没什么见识,也知这里的东西一定贵得很。

    与其在这里吃得不安心,还不如找个简单的地方,吃得自在。

    程杨亦赞同的点点头。

    朱樱没法,正要离去,却听得头顶上传来笑声,“既然来了,干嘛要走?上来吧,我订了位子,刚巧一个人吃着没劲,大家一起还热闹些。”

    朱樱抬头,见二楼窗口探出个脑袋,正笑嘻嘻的望着她,可惜,是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这厮怎么这么闲,到哪都有他。

    心里腹诽。

    正要推辞,那郑琰晨却已朝小二摆摆手,“他们是爷的客人,带他们上来。”

    “是。”小二恭敬的答了,朝朱樱等人做了个请的姿势,“客官,请。”

    程薇有点错愕的朝二楼望了一眼,又看了看朱樱,似乎想到了什么,抿着嘴低头偷笑。

    程杨自是认出了那人是郑国公府的,是那日他们救的人,只不过他以为是郑国公府大少爷郑琰民而已。

    朱樱原不想上去,但小二都已经请了,她若转身离去,似乎有点太不给人面子。

    而且看程薇的样子定是误会了,原本没什么,她若走,倒好象真有什么似的,还不如光明磊落的上去,那厮气了她两回,吃他一顿,权当补偿。

    这么一想,也不推让了,带着程家兄妹和富春一起走了进去。

    郑琰晨站在窗前,望着下面的街道,一边摸着下颌,一边想着刚刚听到的。

    大哥?

    有趣。

    清韵叫她哥哥也罢了,竟还有人叫她大哥,是不知她的身份?

    按说不应该啊,她那张脸,走到哪都是最醒目的标记,谁还能不知她是朱家少将军朱大姑娘么。

    还有,看他们的样子,熟稔的很,断不会只见过一两面,不知又是何关系?

    郑琰晨想半天,也想不出他们是什么关系。

    总不至于是她装男子装上瘾了,跑到别人家去给人当儿子吧。

    他却不知他真相了。

    小二将朱樱他们领到厢房里,殷勤的倒了茶,又忙着去厨房里安排菜式。

    朱樱为两边作了介绍。

    郑琰晨想起她求自己大哥时说的一番话,姓程?不就是她说的那因她失去了一个儿子的程家么?

    原来,她真给人家当儿子去了。

    郑琰晨打量着朱樱,这一身男子的装扮,也不是没见过,前天还在画舫遇上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现在知道她给人当儿子,总觉得怪怪的,怎么看怎么有点不顺眼。

    程杨知道了眼前的是郑二少爷,有点发懵,这两人长得也太相象了,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不过他记得朱樱说过,郑国公府高门大户,不是他们高攀得起的,所以纵使知道眼前人显贵,亦只是礼貌的拱拱手,并没有热络的上前攀谈,他这付淡然的样子,倒让郑琰晨高看了两眼。

    小二安排的饭菜很快送了上来。郑琰晨招呼着大家坐下。

    朱樱和程家兄妹与郑琰晨坐了一桌,旁边设了个小桌,是富春和弗来的位子。

    郑琰晨提起酒壶,给自己和朱樱各倒了一杯,待要给程杨倒时,却被朱樱伸手拦住了,“他不会喝酒。”

    见她如此维护姓程的小子,郑琰晨有点不舒坦,虽笑着放下了酒壶,但暗地里仍斜了程杨一眼,

    仿佛在说,身为男子,连酒都不会喝,也太没用了吧。

    可惜程杨根本没看他。程杨的目光落在朱樱拦在他杯前的手指上,心里涌上一股暖意,被人关心的滋味,真好。

    程薇看着一桌子的菜,虽然被香味刺激得恨不能大块朵颐,但基本的教养还在,别人没提著,她不会先吃。

    看着程家兄妹的举止,朱樱暗暗感叹,赵氏虽然性子软弱也没什么本事,几个子女却教得好,心里更加怜惜,朝程薇笑道:“阿薇,既然郑二少爷诚心请客,咱们也不用客气,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反正再怎么吃,也吃不穷他。”

第54章 马惊了() 
听了朱樱的话,郑琰晨笑了起来,“这么点东西能吃得穷爷?”

    说完朝朱樱翻了翻眼睛,将筷子提起,“程姑娘,别客气啊,喜欢什么只管让人上,还有程少爷,你也请。”

    一餐饭吃得热闹又痛快。

    不是朱樱出钱,程薇就放开了,真是极不客气,吃得一张小嘴鼓鼓的,象个小松鼠一样。

    逛了一上午,朱樱也饿了,天下第一楼的菜肴确实不错,她也吃得很尽兴。

    反而是程杨,比她们俩都斯文。

    至于郑琰晨,偶尔提几下筷子,其它时尽喝酒和看着别人吃去了。

    朱樱冷眼瞧着,他的酒量似乎没有他大哥好,才几杯下肚,脸上就泛起红晕,连眼睛里似乎都有了点醉意。

    他本就俊美,再如今这样晕生双颊、双目含春的模样,更增美色。朱樱暗叹,这若是个姑娘家,不知要迷倒多少人。

    奈何是个男子。

    而且还是个喜欢夹缠不清的。

    朱樱还真怕他醉了,又弄出许多事来。见他杯中空了,拿起洒壶又要给自己倒,忙一把抢过去,仰脖一下子倒入喉中。

    喝完,抹抹嘴,叹一句,“好酒。”

    郑琰晨:……

    酒当然好,可也不要抢我的呀。

    见她如此豪放,又忍不住暗暗翻了个白眼,还有没有点姑娘家的样子。

    杯中已空,只得朝富春喊一句,“去给爷再要些酒来。”

    跟着朝朱樱笑道:“朱大姑娘这是没尽兴呢,等酒上来,咱们再慢慢喝。”

    富春虽知自家爷不会那么容易醉,可他伤势刚好,大少爷嘱咐过,不宜饮酒,正踌躇着,就听朱樱说道:“下回吧。今儿这饭也用过了,酒也喝了,二少爷的心意我们也领了,时辰不早,也该散了。”

    程薇放下筷子,兴奋的望着朱樱,“大哥是要带我们去骑马么?”

    朱樱点头,“嗯,我答应过你,我们去马场玩会儿再回去。”

    “好,那我们现在就走。”程薇迫不及待的拉着朱樱的胳膊。

    朱樱还没说出告辞的话,那郑琰晨已跟着兴奋的站起来,“去马场?好啊,我知道个地儿,那里既宽敞,马儿养得也不错,跑起来爽快,走,咱们现在就去。”

    朱樱:……

    谁答应你一起去的?

    “二少爷,咱们一起……”

    “不方便”几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那郑琰晨已走至门边,吩咐门外的小二,“帐记在爷的名下。”

    又吩咐弗来,“快去套车。”

    跟着又不耐烦的瞧了朱樱一眼,“不是你说要走的么,怎么还磨磨蹭蹭的,你倒是走还是不走?”

    倒成了他催促自己了。

    朱樱有点烦闷,这人怎么象个狗皮膏药似的,甩都甩不脱呢。

    得,既他想当冤大头,那就好好的让他再破费一回。这么一想,心中又舒坦了。

    郑琰晨带他们去的地方有些远,几乎快出了城。不过地方确实是个好地方,一大块绿茵茵的草地,尽够在上面跑个痛快。

    马场里正好没人,郑琰晨出手大方,直接将马场给包了。

    朱樱细心的给程薇挑了匹乖顺的小母马,程杨虽比程薇好些,骑过那么一两回,但骑术欠佳,朱樱给他挑的虽是匹成年的马儿,却也是眼神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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