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笛-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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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千灵微笑道:“别紧张,我只是想戴一戴,拿走吧。”
我小心翼翼的,轻轻捋了下,摘不掉。
荀千灵自己伸手,轻而易举便摘了下来,递给我,说:“放心,没有任何问题。”
我仔细查看她的手指,每一毫每一寸肌肤,没有刮伤的痕迹,松了口气。
她说没有任何问题,我相信,因为她从不说谎。
拿过戒指,我没多犹豫,戴在了王子妃的手上。
有过一次经验了,不担心王子妃会变坏,只乞求不要把她害死。
刚戴上。
红宝石便渐渐地褪色。
最终变成了晶莹剔透的白。
和上次一模一样。
我见过,所以不惊讶,可两位美女没见过,俩人都是特别惊讶的表情。
王子妃有些受宠若惊,竟然说了上次同样的话:“戒指好神奇,竟然会变颜色,一定很贵吧?你真的愿意送给我吗?”
荀千灵似乎看出了什么,抓住王子妃的手又仔细看了看,说:“这颗宝石本来就是白色的,后来加进去的红。”
王子妃暂时没啥变化,依旧受宠若惊地说道:“好漂亮的戒指,是我最喜欢的类型,官家真的愿意把它送给我吗?”
荀千灵搓搓胳膊,像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过了会儿。
我根据上次的经验,判断时间差不多了,便直接问王子妃:“黑凤凰,告诉我,邪灵是谁?”
王子妃目光锐利了许多,刚才还扭扭捏捏的,此刻大大方方地说道:“放心,我不是黑凤凰,我是王子妃,王子的妃。”
“我是问你,邪灵是谁?”我再次问道。
王子妃回答:“邪灵是死亡之神,所到之处花叶枯萎,寸草不生,一滴鲜血融进河流,便让沿河两岸人畜不兴……”
说了半天,也没说到重点。
只是一味的讲述邪灵有多邪恶,听起来像神话传说,并不存在的人。
或许她是故意不想说吧,这个问题可以先放一放,我迫切想知道她有没有接触印记的方法,便岔开话题问道:“你背上的印记是什么东西,有什么办法可以解掉?”
王子妃轻松地笑了笑,道:“秘密。不过呢,公子请放心,无关男女之事,奴家可以示范给你看。”
荀千灵在一旁站在,一脸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其实我也有那么一点懵,这次王子妃似乎和上次不太一样,温柔的话语间暗藏着几分邪气。
房间里的气氛有点怪。
我提议道:“两位美女,咱出去夜市转转,吃个饭,晚上回来再聊。”
第108章 逛夜市()
大学城里,晚上最热闹的地方当属“第一学府广场”。
它被十几所高校围在中间,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巨大,不只有大学生,还有附属中学的初中、高中生。
各个学校的风气不同,学生的素质也参差不齐,鱼龙混杂。
学生一多,美眉自然多,美眉一多,地痞流氓、风流公子哥也多,所以第一学府广场堪称是大学城里的露天夜总会,各种餐饮娱乐应有尽有。
我所在的酒店客房,透过窗户就能望见“第一学府广场”那闪亮的大招牌。
所以我便带着两位美女来到了此地。
出来透透气,缓和一下气氛,不然我总觉得两位美女要打架,当然也可能是我多虑了,反正出来转转总归是没错的。
今天周五,明天没课,学府广场人山人海。
我左边王子妃,右边荀千灵,两个绝色美女相伴,让我走起路来不自觉地昂首挺胸,游走在人潮拥挤的学府广场内,引来无数目光。
越多人看我,我心里越舒坦,于是搂住两位美女,左拥右抱吹口哨。
难得如此开心,不装逼觉得对不起自己。
可是,装逼总要付出代价的,就算不遭雷劈,也难免会遭到啤酒瓶子的打击。
路边有一桌光着膀子喝酒的小混混,听我吹口哨不耐烦,甩手扔来一瓶啤酒砸在我脚下,砰的一声炸得满地泡沫。
那人醉醺醺地骂了句:“别他妈嘚瑟了行不?草!”
旁边的人劝道:“别乱惹事,那小子身份不一般,你看他搂的那俩女的,你见过那么极品的吗?”
然后朝我点头示意,表示喝醉了,误会。
王子妃急忙蹲下身子,拿出纸巾,帮我擦了擦腿上的啤酒沫,关心问道:“公子没事吧?”
她一身靓丽的长裙往下一蹲,像莲花绽放,娇柔媚态,我都不好意思了,想伸手扶她起来。
但我不能扶。
我要装逼。
我宠爱地摸摸花仙子的头发,示意她继续擦,先不要停。同时把右臂下的荀千灵搂到胸前,搂到嘴边,在她俏美的脸蛋上亲了两口。
两位美女都相当配合。
王子妃很体贴地说道:“公子先不要动,马上就好。”
荀千灵则是少有的温柔,被我亲得脸颊红红的,模样十分乖巧。
这地方本来就人多,很多人驻足围观,瞬间围了一圈人,有些做生意的也在张望。
听到有人在议论:
“哇塞,这小孩哪个学校的,这么拽?”
“好美的两位姑娘,用得着这么伺候他吗,他谁呀?”
“给我一个,我下辈子都知足了。”
“我突然觉得,咱学校的校花长得太特么的丑了……”
“……”
我亲我的美人。
我洋洋得意。
不理会别人的议论。
我动动腿,王子妃站起身来,挽住我胳膊,会心笑道:“这里人多,公子小心点。”
我扭头看看那几个喝酒的小混混,朝他们吹了两声口哨,领头的举杯朝我示好。
算他知趣。
他们要是知道黑涩会大佬的女儿在我怀里搂着,不知会做何感想。
我肯定不会跟几个无名小混混计较,搂着我的两个美人大摇大摆地穿过人群,继续往前走。
没走多远,荀千灵就笑了,十分鄙视地看着我,问:“感觉如何?”
我乐呵呵道:“一般般吧。”
王子妃也笑了:“你呀,就知道玩,调皮的家伙。不过你放心,下次需要,姐还会好好配合你的!”
我好多年都没逛过夜市了,两位美女今天给足了我面子,左拥右抱丝毫不介意,还和我谈笑风生。
我继续搂着俩美女在广场里转悠,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陶冶情操。
走一路,看到的奇葩店名无数。
不愧是大学城里的商铺,这里的店家都好有创意,比如:
‘叫了只鸡’
‘搞了只鸭’
‘哎呦我烤’
‘怡红书院’
‘衣冠勤售’
‘后悔有妻’
别的看店名我都能看出来是卖啥的,只是这个“后悔有妻”让我很好奇,从外面看不出来是啥店,于是便带着两位美女走了进去。
进去后才发现,原来是卖成人用品的。
我好奇问店老板:“为啥叫后悔有妻?没有妻的话,谁买你这些东西?”
店老板是位中年大叔,看到我身边两个绝色美人,眼神发直,瞅了会儿才笑道:“你要是有妻的话,还能带着两位美女出来浪吗?”
他这解释太牵强了,就算老子带着两位美女,也不会后悔自己有妻。
荀千灵呵呵一笑,对店老板说:“他有妻,他是我老公,旁边那位是小三。你这店名改改吧,伤风败俗。”
王子妃不服道:“小三怎么啦,我又不跟你抢,我只想跟着我的公子。”
两位美女的谈话让我有点尴尬,店老板也很尴尬,从没见过这么和谐的三个人,一时不知道该说啥了。
这地方不适合装逼,我转身要走,荀千灵却拉住了我,问:“既然来了,你不要买点啥吗?”
“买啥?”我不太明白。
店老板赶紧说道:“是呀,小伙子,你一个人带俩美若天仙的姑娘,不伺候好咋行?我看你这身板儿,需要补补。”
荀千灵忍着没笑,模样特别贱。
我张口就要骂店老板:补个蛋!老子年纪轻轻,你以为跟你一样啊!再给老子来俩,照样快活!
可我还没说出口,门外突然走进来两个男生,其中一个我认识,是燕子的男朋友,黄锋。
我们在校园里见过一面,他应该也记得我,只是在这种地方不好意思东张西望,他没看清我是谁,直接到里面的柜台买东西去了。
我拉着两位美女,快步离开了成人用品店。
出门终于松了口气,没好气地对荀千灵说道:“你啥意思吧,看不起我是吧?你让我很尴尬你知道不?”
荀千灵坏笑道:“你自己想错了而已,你知道我让你买什么吗?”
王子妃劝解道:“好啦好啦,东阳还小,刚好回来没多久,不懂这些很正常嘛。再说,我又不介意,我若能为皇家延续血脉,是我的福气呢!”
不知道她俩在说啥。
一个比一个深奥。
我饿了,带着两位美女去吃饭,选个名字稍微正常一点的店,名叫“六七八酒食”。
荀千灵和王子妃都来过这里不止一次,听她俩说,这是学府广场最大的一家酒楼,但凡有学生聚会,都会选择在这里庆祝。
去年王子妃的生日就是在这里过的。
进去后,的确挺热闹。
有穿着校服的中学生进出包间,更多的是周围学校的大学生,包间已经满了,很多来聚会的只能在大堂里拼桌子。
总之,没有单独过来吃饭的人。
服务员看到我们三个走进来,问了句:“请问,一共几位?”
我想说,你眼瞎吗?
但我要顾及两位美女的形象,礼貌回道:“十位,但不一定来。”
服务员信以为真,给我们安排了一张大桌子,足够坐下十几个人。
两位美女在点菜,我随意,起身去趟卫生间。
途中,我看到一桌南大的学生,虽然基本都不认识,但我只要认识燕子就够了,燕子今天好像过生日,和一群朋友在庆祝。
燕子是学生会的,人脉比较广,坐了两桌,拼在一起拼成了一大桌。
我没带生日礼物,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绕道去了卫生间。
一不留神,在卫生间门口和楼尔撞了个满怀。
楼尔张口便骂道:“你干嘛呀,你走路不长眼吗,急着投胎呀?”
“草,是你撞的我好吧!”我气愤地推他一把,“老子今天心情好,不想搭理你,滚蛋!”
第109章 尽快行动()
楼尔的一个同学从卫生间出来,看到我俩在争吵,上前调解。
我没再理会,径直走进了卫生间。
楼尔的反应那么大,是在告诉我,苗奇也在这里。
看来今天不止燕子过生日,苗家也有人过生日,或者是学生会的什么聚会,以苗奇的身份,肯定在楼上的大包间。
今晚有点乱。
不过与我无关,我只在乎我的两个美人,春宵一刻值千金。
我走回餐桌的时候,竟然看到两位美女有说有笑,聊得不亦乐乎。
虽说,她俩本来就是一伙的,一起住楼上,平时关系很好,但是在这种情景下依然能够和睦相处,这就有些超乎寻常了。
只能说,两位美女的心态比我好。
如果换作是我,有人跟我抢媳妇,哪怕是我的亲哥哥,我也绝对不可能跟他和睦相处。
她俩看到我回来,自觉往两边挪了挪,让我坐在中间。
我坐下顺势搂住两位美女,翘着二郎腿,得瑟得瑟,问道:“刚才你俩在聊啥,笑得那么欢?”
王子妃说:“回公子,刚才我和千灵妹妹在聊女生的私密话题,公子要听吗?”
“啥私密话题?”我当然要听,相当感兴趣。
“没啥私密话题。”荀千灵不爱开玩笑,很诚实地说道,“我们在聊,你今天有点怪,是不是我刺伤你胳膊,打通了你的任督二脉?”
我郁闷道:“任督二脉是练武功的,你觉得我变厉害了?那你以后最好不要再惹我,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荀千灵意味深长地看我一会儿,说:“你知道的太多了。”
饭菜上来了。
我正好借此机会停止话题,吃饭不说话。
我表现得的确有些反常,荀千灵那么聪明,当然能察觉到异样。
可我没办法,有些事情我知道了,总不能当做不知道吧。
吃饭的时候,我问王子妃要戒指,反正戒指对她来说已经没用了,应该物归原主。
这枚戒指是皇室之物,是太子的象征,是男人戴的。
王子妃很爽快地交出戒指,并对我感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