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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剑与地下城-第6部分

小说: 剑与地下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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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今天被你救了一命啊,一个人独来独往还是有极限的,迟早有一天我的运气会用完的吧。”

    “运气?”圣骑士看着篝火,果然就像我想的那样,他开始布道了“虽然你不喜欢教会的方式,但是你信仰圣光的话,有神的庇佑,也就不需要所谓的运气了吧?”

    “三句不离老本行,喂,圣骑士,你到底是出来干嘛的?老实说,我还从没有见到过单独出行的圣骑士,你不会是教皇国派出来的探子吧?”

    他愣了一下,然后摇头说道“不是啊,我是曾经教皇国的护殿团团长,那场教皇国的内乱你应该知道吧?我逃出来了,这不是为了生计嘛。”

    “你就不担心有人追杀你?不过话说回来,你开玩笑吧,教皇国的护殿骑士团团长跑到这里,你是怎么过来的?”这一次轮到我一脸懵逼了。

    开玩笑吧,那场差点颠覆了整个教皇国的内乱,拥护教皇一派的死忠,护殿骑士团在内乱中全灭,虽然所有人都被杀死了这是不可能的,但是那场内乱之后,所谓的护殿骑士团到是真正的不存在了。

    什么玩意,护殿骑士团的团长坐在我身边跟我扯淡,一瞬间我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要么就是被耍了。

    “当然是开玩笑的,我就是个杂兵,怎么可能是团长,没想到你还真相信了。”他扬起了嘴角,露出了一副奸计得逞的笑容。

    我松了一口气,作为圣殿骑士团头子,肯定不会被叛乱者放过,一定会追杀到死的,杂兵的话,只要逃走了自然不可能会被身居高位的大佬牵肠挂肚。

    一个在动乱中逃出来的圣骑士?我一直以为这是个被教条教坏脑子的圣骑士,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也是个有着故事的人。

第11章 传奇() 
我这次的搜索,不得不以失败告终,虽然心情失落的跟着圣骑士回到小镇上,不过也并不算是两手空空的回来。

    我没有着急着离开去找那个魔法学徒,而是选择了先跟着圣骑士,狮鹫兽在佣兵工会并没有明文悬赏,但是对于三阶以上的高级魔物,佣兵工会有着另一套操作流程。

    这个尚且是新手的圣骑士差点被佣兵工会坑下去,如果不是我执意要跟着他处理狮鹫兽的尸体,等他拿着十几个金币回到向日葵驻地,就算是团长也会很尴尬的。

    我跟在圣骑士身后一言不发,出来处理狮鹫兽的前台小姐还是认真计算了狮鹫的体重,从爪子,羽毛,身上的血肉骨头,和最有价值的脑袋里的精魄。

    最近炼金师对魔兽身上的材料需求不是很高,折算下来,共计三百多塔朗币,塔朗是帝国金币的单位,想想我一年才能挣到最多四千塔朗,这些强者的钱还是真好赚啊。

    不过这也怨不得他们,毕竟我也算是在他们之前遇到的狮鹫兽,机遇这个东西很玄乎,有时它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可你就差一点就是拿不到那个东西,所以有些人就变的很贪婪,为了巨大的宝藏不惜掠夺和牺牲别人。

    这也是为什么像是圣骑士说的那样,我对力量不敢兴趣,我能看到的,可不仅仅是眼前的宝藏啊!拼了命去拿本来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会被撑死的。

    所谓有命拿,没命守,就是指贪得无厌之人。

    另一个让我奇怪的是,自从我醒来之后,在匕首里阴魂就沉寂下去,再也没有动静,该不会是死了吧?

    对于这玩意我还是真的有一丝好感,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死掉的话,那岂不是很可惜?

    我还指望着用它忽悠维克多一笔钱呢!那个家伙不是个研究人类灵魂的炼金师么?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我该要多少钱

    想着想着就想跑偏了,回过神来,圣骑士从装满金币的兽皮袋子里分出一些放进另一个小一点的袋子里。

    然后他把沉重的大袋子交给了随行过来帮忙搬尸体的佣兵手里,说道“这里是三百金币,多出来的这些团长应该不介意我拿走吧。”

    佣兵界的规矩,一个队伍中最强的人有权力拿走任务报酬的一半,别说是几十个金币,圣骑士就算再拿走一百枚,那位团长都无话可说。

    这个随行的佣兵显然是团长的心腹,他完全没有向圣骑士说明这点,接过袋子之后,仅仅是点了点头,就带着自己的一票手下走了。

    我向圣骑士说明了这点,他颠了颠手里的金币说道“这些,应该就够了,你不是要跟我组队吗,我这就来投靠你来了。”

    他厚着脸皮把金币塞进了自己的铠甲下面,双手叉腰“那么,接下来要去干什么?”

    我想捂脸,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人,这个圣骑士身上,简直就像是一个披着面纱的女人,让我想不透看不穿。

    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不过随口说了一句,他就答应了下来,我从没有见到过有圣骑士加入佣兵团的先例。

    “你不会是认真的吧?”我没有太把这个家伙的话当真。

    “当然是认真的,那天黄昏,你对我说的话,我觉的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正义,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人,说正义并不等同于杀戮,无论这样的杀戮有多么冠冕堂皇。”

    “你居然还当真了”我扬起嘴角微微一笑“好吧,我正要去找雇主交任务,你还是不要跟过来的比较好,毕竟对方是一个法师。”

    “那我们在那里碰面?”他识趣的点了点头,圣光教会和魔法议会不对付是出了名的,既然是佣兵,避嫌还是有点必要。

    “小镇的西边,有一家枯木旅馆,我处理完事情就过去,你可以在那里等我。”我向他说明了我在镇子上住下的旅馆,比起其他要么坑钱,要么服务差的要命的旅馆,枯木旅馆算是这个镇子上,算是最好的一家了,可惜位置开的偏僻了一些。

    “那就听你的。”

    等他离开后,我才动身去维克多呆的地方,毕竟这家伙是个创灵派的炼金师,万一被这个圣骑士良心发现,拔剑一刀给丫砍了,那不是亏大了?

    这也算是一步险棋,虽然一个人在密林确实越来越面临极限,但是也并非不能强撑着,维克多这里是迟早要处理的,他本来就是一个流浪的炼金师,在这个小镇呆太久的话,总会引起某些人的警觉。

    帝国虽然允许炼金师入境,但是细数以往炼金师造成的破坏,即使是造物派的炼金师也绝非善类,一次炼金泄露就足够杀死一个小城的人了。

    炼金学院一派,无论是走到哪里都不讨好,他们就像是过街老鼠,唯一能愿意跟他们平等沟通的,也只有像我这样的佣兵了,毕竟我们认钱不认人。

    我在酒馆里向老板询问维克多的去向,得知这个家伙出门之后,我不由得诧异起来,这个家伙就是个死宅,想要让他出门,不是被人放火烧房子之外,我还真想不到有什么能让这个家伙主动出去。

    不过既然他不在就算了,本来我也只是顺便找他提醒一下,此行来的主要目的还是那个法师学徒。

    就在我还没有向店老板询问那个魔法学徒在不在的时候,酒馆的门被推开了,一股让我感到窒息的魔法气息涌上来。

    这已经不是凡人的领域,而是五级魔法师的气息!

    我下意识的转过身,传奇领域的法师,哪怕是刚刚步入传奇,气息并不稳定,也有着足够秒杀我的能力,那种绝对实力带来的压迫感,让人不得不直视他。

    “真是没有想到啊,一到镇上,就碰见熟人了,卡尔斯,还记得你亲爱的洛克爷爷嘛?”身披深蓝色的魔法袍子,手里拿着枯木法杖的法师对我说道。

    这是一张看起来颇为年轻的面孔,好像是有点熟悉,可是那是在很久很久之前记忆深处的东西,一时间我还就真的没有想起来。

    法师走进来,向店老板要了一杯朗姆酒,美滋滋的一饮而尽后,微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怎么不记得了?你手上的那把魔法武器可还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可是,洛克爷爷,那可是一个头发都掉光了的老头子”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他放下酒杯,直接拿过老板手里的朗姆酒瓶,痛快的喝了一大口,然后笑着说道“如你所见,洛克爷爷现在已经是传奇强者了,至于为什么会变年轻嘛,这大概是魔法给我身体带来的变化。”

第12章 法师() 
传奇,那是凡人无法到达的领域,一个寻常的人,即使是差一点点到达五级领域,也会在不足一百岁的时候寿终正寝。

    但是若达到了传奇领域,在突破的那一天,疯狂涌入其中的魔法元素会神奇的改造人类的身体,从而突破原先的寿命极限,正常的死亡的话寿命越有三百多岁。

    这是个致命的诱惑,也是诅咒,身家巨富的商人,或是是权势庞大的政客,他们穷极一声去钻营,可当大限将至的那一天,他们却无比渴望着能够活着,继续活下去,享受自己的人生。

    所以有不少的人选择去寻找炼金师,他们往往连一阶武者的实力都没有,就妄想通过炼金的手段获得更长的寿命,从某种角度看,他们就同创灵派的炼金师一样,明明是凡人,却想通过吞噬灵魂进化为神。

    这一用炼金手段强行修改人体的方法,至今为止,无一例外,全部失败。

    汹涌的魔法元素洪流涌入那些人的身体,然后,像是一个气球一样,被吹起来,然后爆炸,死状之惨,甚至连一块完整的骨头都找不到,可是即使是这样,也无法阻止人类对于寿命的渴望。

    更有甚者,不惜与深渊签订条约,或者成为吸血鬼。

    我震惊的看着眼前这个中年男人,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把他联想到父亲的老友身上,那位年迈的洛克老法师居然在生命到达的尽头前突破了传奇,这实在是无法言说的幸运。

    “所以,您是来看我的么?”我问他。

    他得意的点了点头“是啊,没想到你这个小鬼还真难找,作为一个独行佣兵的感觉怎么样,哦对了,以后可不要再叫我洛克爷爷了,要叫我叔叔,知道么?”他眼神瞟了一眼坐在角落里的贵族小姐。

    “叔叔,哈哈,是啊,那您可真是老当益壮。”我记得这个女人,为了节省一笔护卫费用她让自己的车队在镇子上停了下来,然后又利用自己贵族的身份半价在这家店住了下来。

    显然这位洛克叔叔,恢复年轻后,怀念起自己年轻时候的浪荡生活了。

    “哈哈,那是当然,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你老爹在南部王国的一家女支院里,你老爹凭本事上了三个女人,一毛钱都没付!”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胡子。

    我嘴角抽了抽,是啊,凭本事上的女人,我又没有花钱,凭什么算我嫖!这就是我老爹被执法官抓住后说的话。

    有着这样一位浪荡成性的老爹,想想我至今都没有牵过女生的手,真是丢人!不过这话题似乎有种越来越跑偏的味道,再这样说下去的,就拉不回来了吧?

    “嗯,洛克叔叔,您似乎还在研究着冥魂生物?你的学徒找到我的时候指名要我去弄一具尸体回来。”我急忙把话题带回了我此行来的目的。

    “冥魂生物,啊,对了,我快要死的时候忽然对死亡产生了一丢丢的好奇心,就研究起来了,可是没什么进展反倒突破了。”他解释道“本来我在西边的高塔研究时材料库存还勉强够用,没想到库房里溜进了一个小毛贼把整个仓库给炸上天了,我只好跑到东边这里找些原材料了。”

    “你有没有找到那些恶心的东西。”

    我遗憾的摇头,这次出门真的是倒了血霉了,差点都没有活着回来。

    “您也知道,佣兵想要猎取自己的猎物,也不是次次都能成功,我掉进了一个遗迹里,然后遇到了一大堆的骷髅怪,差点没活着跑出来。”

    “你本来可以选择去当一个领主的,为什么要做一个佣兵。”他脸上的神情变的沉重了,我知道这位法师从小到大都很关心我,只是,我为什么要做一个佣兵呢?

    我不想告诉他,只有在生死一线的时候,那种血脉偾张的快感才让我有着活着的感觉,让我待在城堡里,做一个小小的贵族,看日出日落,农夫耕地,我坐在椅子上喝着啤酒,渐渐变成一头肥猪。

    那还不如让我去死。

    “为什么想要当一个佣兵呢?我也不知道,或许是因为我还年轻吧!”我找着借口搪塞着他。

    洛克大口喝着烈酒,沉默了一阵“你想不想去东边看看,不是教皇国和亚述帝国,在世界东方,你老爹过来的那个帝国。”

    “或许有一天我会去,不过就这样当一个佣兵也不错。”我耸了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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