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废柴大小姐:魔妃难驯 >

第27部分

废柴大小姐:魔妃难驯-第27部分

小说: 废柴大小姐:魔妃难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或者说比蛮荒大陆要浓郁一些。可是不管是炼丹,炼器,制符,炼阵,还是驯兽都比蛮荒大陆要落后很多。这里的修士是过分追求实力,从而忽略了其他的东西,如今却导致这样的结果,也实在是悲哀。

    不过说是马车,这拉车的马却不是普通的马,而是一阶妖兽腾云马,可是说是一阶妖兽,但是这种马十分温驯,速度却不快。

    原谅叶初云,前世她可是合体期的大修士,一个转身,或是直接撕裂部分空间都可以做得到,现在要坐在这样的小马车里面,确实是不习惯。

    望着叶初云微微皱着的眉头,嘟起的小嘴巴,一脸不满的模样,墨璃没得发出一声低沉的笑容,“嫌这马跑得慢吗?”

    叶初云冷哼了一声,就是不理他。这个臭男人,这几天,占了她多少便宜?要不是那个消息传了出去,叶初云还不知道在别人眼里,璃王跟璃王妃天天秀恩爱!

    “娘子,不要生气了好不好?这马车跑得慢,咱们才能多欣赏一下风景,这样不好吗?”叶初云翻了一个白眼,示意了一下,马车上面的窗帘分明挂着一层厚厚的流苏,不好意思,用眼睛还真的看不见风景!

    “过来。”墨璃对她招了招手。叶初云白了他一眼,稳稳不动。

    忽然马车颠簸了一下,叶初云一个不稳,往墨璃身上摔去,墨璃桃花眸闪着点点星光,毫不客气的将她揽在怀里,嘴角一翘,笑容十分邪魅而温柔。

    “这么急着投怀送抱?嗯?”叶初云狠狠瞪了他一眼,随即不甘示弱的将自己的魔手往他精瘦的腰上掐去。

    “反正,璃王跟璃王妃天天秀恩爱!”叶初云恶狠狠地说道。方才那一下颠簸,分明就是故意的,那腾云马是墨璃的灵兽,因为只有他手上握着驾驭符,那马只听他的话。

    可是方才那地面叶初云已经用神识扫过了,分明就是平地?哪来的颠簸?

第52章边陲小镇() 
所以,眼前这个笑得一脸魅惑的男人,一定是故意的!“是啊,我们天天秀恩爱!”墨璃愉悦地说道,嘴角勾了起来,对于腰部的痒痒丝毫都不在意。

    叶初云再一次挫败,感觉腰上的咸猪手在慢慢的摩挲,心里陡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叶初云一把拍开他不老实的手,吼道:“墨璃,你能不能老实一点?”

    “娘子,人家错了!”话虽这么说,眼前这个俊美如妖的男人脸上依旧带着魅惑的笑容,好样的,学她的笑容,还真像!半点没有自己错了的样子。

    叶初云真的被气到了。墨璃这个家伙是老天派来折磨她的吧?

    从帝京出发前往落凤山脉,少说也要十多天的路程,这腾云马的速度其实并不算慢。只用了四天时间就到了。只不过叶初云习惯了以前赶路的模式,才会觉得腾云马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

    落凤山脉身为苍月国最大的妖兽山脉,坐落在苍月国的西南部,整个面积甚至比整个帝京都要大。深入落凤山脉就有可能进入更深的妖兽山脉,因此即便是边缘地区,遇到的也多是二阶妖兽。

    而叶初云以前跟烈风佣兵团一起做任务的时候也只是到帝京附近的小山脉去历练,在那里,基本上都是被人类开发过的地方了。因此就算是进入内部,遇到的最多也是二阶,三阶妖兽。

    不仅好的灵药几乎已经看不到了,汇聚的也多是一些不成规模的佣兵团。可是偏偏越是不成规模的佣兵团,竞争就越是激烈。

    因为大家都是修为不高的修士,只能到这里来混口饭吃。所以佣兵团不仅要小心突然偷袭的妖兽,还要小心其他佣兵团的修士。

    但是这里是落凤山脉,这里有的是苍天古树,最不缺少的就是灵药跟妖兽,还有不计其数的奇遇。

    叶初云忍不住想起北鹤州风云录里面的记载。据说若是有缘,甚至能够找到古修士的洞府。

    叶初云对这个很感兴趣。因为沧澜大陆以前似乎也跟蛮荒大陆一样,是修仙大陆,那么也就是说,如果找到古修士洞府,那就是自己的同类?

    叶初云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注意到叶初云的神色,墨璃眼底满是宠溺的笑容。没有想到这个丫头竟然会对落凤山脉那么感兴趣。

    或许是从来没有出远门的缘故吧。墨璃想起叶初云以前灰暗的人生,对她更是心疼的不得了。

    叶初云下了马车,就看见了因此即便是普通的修士都不敢到这里来。但是这并不代表落凤山脉是一个沉寂的地方,相反,这里十分热闹。

    有试炼的家族子弟,附近的门派子弟,还有专门来猎杀妖兽的佣兵团。甚至还有专门来采灵药的队伍。

    叶初云脸蛋被气得鼓鼓的,被墨璃搂在怀里,墨璃亲了亲她光洁的额头,望着她的模样忍不住发笑“怎么像一只松鼠?”

    被叶初云瞪了一眼也不生气,漂亮的桃花眸星光闪闪,他的小娘子还真是可爱。简直爱不释手了。不过对她不理睬自己,可不愿意!“娘子,咱们下车。”

    低调的马车停在了落凤山脉的边陲小镇。这里原来是落凤山脉的外围,试炼的人多了,慢慢的就形成了一个小镇。

    不过也因为在落凤山脉的外围,这里充满危险,不仅仅是夜里可能会遇到妖兽突袭,就是白天,各种各样的人,敢来落凤山脉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有胆量的孬种。

    同时也不乏凶神恶煞的恶徒。被众多势力容不下,从而成为了游离在落凤山脉附近的亡命之徒。各色各样的,行色匆匆,而像叶初云和墨璃这样出色的男女一出现在小镇就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

    男子身材颀长高大,身穿玄色金边云纹的长袍,容貌俊美,一双桃花眸仿佛要溢出如水的温柔,望着他身边的女子。

    而这女子则是一身鹅黄色的长裙,并没有多余的图案,腰上系着一根粉色的丝带,将小腰系得盈盈一握,肤色如雪,长发随意挽在肩头,一双与男子相似的桃花眸里带着一丝冷漠。

    宛若蝶翼的睫毛浓密而卷翘,淡淡的望着前方。若非男子的一双修长玉白的大手一直挽在女子的腰上,这样的一对出色的男女,很难不被认为是一对出来历练的兄妹。

    叫人忍不住赞叹一声,这是谁家的好儿女!

    如果不是墨璃从一下车就显露出来的灵王的气息,这样的一对出色的男女,估计早就被不怀好意之人盯上了。

    这个时候忽然之间听到一声厉喝:“这分明是我猎杀的烈风豹!”这样的声音在这群行色匆匆的人群显得格外突兀。

    叶初云顺着声音看过去,神色微微一动,却是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跟一个高壮男子只见发生了争执,双方一人拿着一只烈风豹的脚,争执不下。

    烈风豹是落凤山脉边缘地区最常见的一阶妖兽,属于风属性的妖兽,虽然只有一阶,但是它们的速度极快,牙齿极其锋利,极其不易捕杀。

    能够猎杀到烈风豹,说明这个修士的速度十分的不错,战斗的经验也十分的丰富。而烈风豹身上最值钱的除了半两灵肉之外,那就是拇指大小的一块妖晶。

    除此之外,豹骨跟豹皮也能换一些金币。因此一只烈风豹对一个修士来说可谓是不小的一笔财富。

    “这分明是我猎杀的!你这个人怎么胡说八道。想抢我的猎物不成?”高壮的男人毫不示弱,恶狠狠地说道。高瘦的男子被气得脸色发白。

    只可惜在这边陲小镇的人都不是什么多管闲事的热心人。像这样的强抢猎物的事情更是略见不鲜,没有想到今天竟然被自己给碰到了。真是倒霉。

    望着对方那有恃无恐的表情,很显然是有所依仗。程烈气得咬牙切齿,果然就听那高壮男人在他耳边说道:“我可是高家的人,识相的就把烈风豹给我!”

    高家?程烈面色不由发白,一个踉跄,差一点就被那男子夺走烈风豹。想起自己那生死不知的儿子,他好不容易猎杀了一只烈风豹。程烈的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一把将烈风豹往回扯。

    那高壮男子原本以为猎物已经到手了,没有想到听到高家的名声,这个男子还不肯放手,一个不防,烈风豹被夺了回去。脸色顿时阴沉下来。“我可是高家的人,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一声厉吼他可没有隐藏,因此其他的人也都听见了。

第53章落难,出手相救() 
一听见是高家的,原本从他们身边经过的都往更远绕去。就知道这高家怕是在边陲的势力不小。叶初云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个程烈跟他儿子不是在烈风佣兵团待得好好的吗?怎么会在这里?而且短短几天,怎么忽然变得那么狼狈。以叶初云的眼光,不难看出这个程烈身上怕是有不少的暗伤。

    要不然他堂堂三品灵师,也不至于沦落到连一个一品灵师都不敢惹的地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对于程烈父子,叶初云的感觉有些复杂。几天的相处,他们对自己既敬畏又照顾。即便是在自己差一点杀了顾羽飞之后也没有立即跟自己撇开关系。

    只是为难的跟自己说了烈风佣兵团的处境。因此叶初云对他的印象确实不错。这个时候,忽然之间听到一声娇喝:“高峰,你怎么在这里?本小姐让你去猎杀妖兽,你跑这里来闲逛?活的不耐烦了吗?”

    一个一身紫色劲装的少女背着一柄长剑,身后跟着一群精壮的汉子,这些汉子一个个凶悍无比,死死盯着程烈跟那个高壮的男子。

    那个高壮男子一听这少女的声音,气势顿时弱了下来。“小,小姐。小的去猎杀妖兽了!”

    说着看了程烈一眼,眼中闪过一丝算计,忽然脸色一变,“小姐!你可要替小的做主啊!就是这个人,你看,他把小的猎杀的烈风豹给抢走了!”

    “你,你胡说八道!这烈风豹分明是我猎杀的!”程烈看到这个浓眉大眼的女子,原本以为有希望摆脱这个姓高的无赖,可听他张嘴就胡说,顿时气得青筋爆出。

    据说高家原本是马匪出身,后来归顺一位将军,只是高家人野性难驯,所以奉命戍守这危险的边陲小镇。

    结果高家人倒是乐在其中,在这边陲小镇安家立户,成为了这边陲小镇的土皇帝。偶尔有高家的人出来欺男霸女,根本就没人敢管。

    紫衣少女看了程烈一眼,他手中那皮毛完整,一看就知道刚刚杀死的烈风豹,眼睛不由一亮。烈风豹可是极难猎杀的一种妖兽。

    虽然高峰是她高家的人,可是她心里十分清楚,以高峰的实力恐怕根本无法猎杀烈风豹。但是高峰毕竟是高家的人。

    如果说高家的人强抢别人的猎物,这名声可不好听。紫衣少女皱着眉头,看了程烈一眼,心里顿时有了一番计较。

    “不如你们比试一番,谁胜了这烈风豹就是谁猎杀的。”

    紫衣少女话音刚落,那高峰立即喜笑颜开道:“小姐英明!”说着挑衅的看着程烈,程烈的脸色顿时更加难看了。

    为了给儿子看病,他设计杀了一头烈风豹就急忙赶了回来,本来想着尽快卖出去,也希望卖高一点的价格,这才没有卖给商铺,而是自己在路上摆摊,没有想到竟然遇到高峰这个无赖。

    早知道就不贪这点金银了,现在弄得还要跟人家比试才能证明自己有本事猎杀烈风豹。可是谁不知道刚刚跟烈风豹经过一场大战之后,即便是以三品灵师的修为跟高峰这个精神饱满的一品灵师也没法比。

    所以这场比试,他失败的可能性更大。难不成他真的要把自己好不容易猎杀的猎物拱手让给他人?

    他实在是不甘心!但是看到高峰这幅气势凌人的模样,他实在是气不过。当即大吼了一声:“比就比!谁怕谁!”

    他的蛮兽巨斧早就被毁掉,现在手上是一把半月的大刀,他大吼一声向高峰冲去,或许是太愤怒了,被高峰一下子给躲了过去。高峰身材虽然又高又壮,可是因为他现在体力饱满,灵力也十分的充裕,程烈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几番对战之下,已经落了下乘。高峰得意洋洋的望着程烈,就好像在说:“看吧,我就说烈风豹是我杀的。你这个骗子!”

    只把程烈气得挎刀一阵乱砍!墨璃注意到叶初云一直盯着那边的争斗,以他对叶初云的了解,她可不是什么多管闲事的人。

    “娘子,不如咱们先进去吃点东西,然后,边吃边看热闹,怎么样?”叶初云回过神来,抬头就看见墨璃一脸认真的建议道。酒楼就在街边,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这两人的热闹。

    不过若是平时,叶初云肯定早就答应了,可是程烈,她倒是想出手帮一帮他。“那个高瘦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