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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9部分

小说: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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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的五冠还是可以想像出年轻时曾经是个翩翩佳公子。

    索拉德解下长袍抛给女儿。阿尔丰斯看着那身坟起的精壮肌肉又是个魔武双修的黑魔法师克里丝蒂娜恐怕是秉承了其父的衣钵。

    人靠衣装克里丝蒂娜扣好袍子又恢复那种高高在上的贵族神采。身份是对实力一种绝好的掩饰。

    索拉德的眼神在阿尔丰斯身上停留的时间不过两秒马上就转到自己女儿身上。

    阿尔丰斯微微一笑太引人注目绝不是件好事反正所有的事情都成定局再没必要留下去。他正打算走人时索拉德突然开口问道:“盗贼?”

    阿尔丰斯摇头否认。

    “盗贼也是种职业。职业无分高低贵贱。用不着摇头。”神官的神态虽然冷傲话却很中肯。

    “我是个拾荒者。”阿尔丰斯的话尽量简短。容貌可以很容易改变但是要改变声音就困难得多他可不想让太多人记住自己的声音尤其是在高位者面前只会给自己带来危险。

    “你刚才帮克里丝蒂娜挡了一下我很感激。”神官看着克里丝蒂娜露出慈父才有的怜宠“我只有这么个女儿。”

    原来这老家伙早就出来了刚才一直躲着看热闹。

    阿尔丰斯心里暗暗顶了句:你还记得自己有个女儿啊那还不早点出手。面上却恭敬的回答:“凡是男人遇上这种情况都会像我一样做这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对阿尔丰斯话语间的讽刺索拉德一笑置之。“我有个委托有没有兴趣接受?既然你不是盗贼我没必要到工会跑一趟。”

    “危险性有多高?”有人委托阿尔丰斯办事这还是头一遭不过他并没有马上接受。

    “难度相当于工会里的b级。我会付两倍酬金。”索拉德的话一直都很直接。

    阿尔丰斯倒吸了一口凉气。b级任务像皮尔斯那样的老手都会有百分之十的机会遭遇不测更别说他这种没经过世面的小毛头恐怕连百分之五十的生还机会都没有。

    盗贼工会d级任务的佣金大概为两个魔法币c级为十个魔法币这两种属于低风险级。从b级开始佣金提高到一百个魔法币b+级有两百个魔法币依此类推。+号只有三个任务难度经过工会估算过三个列入a级。完成一个a级任务可以领到一万魔法币伴随着巨额金钱的是高风险很多盗贼一辈子也无法完成一个a级任务。a+++以后列入s级十万魔法币的奖赏让每个盗贼做梦都想梦到。实际上b++级之后任务很少有盗贼会因为贪图钱财而搞独食一般都是和一些经验老到的冒险者组队合作完成。

    塔隆沙漠中有很多历史遗迹里面埋藏的众多精美工艺品连精灵和矮人们都感到自卑。

    事实上完成任务的盗贼领到手的只是全部金额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归工会所有但这些钱中又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市政厅各道关节的运作以及交税漂白。因为有些任务需要到很远的地方探索必须用钱行贿神官出前先领取为期一年的药剂以免走出魔眼的范围盗贼们会狂而死。

    盗贼工会和佣兵工会的性质差不多只是塔隆沙漠没有像其他大6那样允许普遍设立佣兵工会佣兵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实在太多。

    两百魔法币对拾荒者来说已经是一大笔可观的财富。毕竟十年也不会遇到一把带着红水晶的阔剑。

    阿尔丰斯摸了摸后腰挂着的钱袋这些灾币足以补偿十次b级任务。他想拒绝但有一双灼热的眼神在鼓励他不用看都知道那是来自克里丝蒂娜。

    “钱虽然少我只想给你锻炼的机会。看得出我女儿很欣赏你希望你别让她失望。”索德拉用丰富的阅历和老到的眼光短时间就看透了女儿的心思。

    为了个刚认识不到一天的女人这样做值得吗?阿尔丰斯内心很矛盾。一方面少年人总是希望自己能得到欣赏和赞美另一方面从小养成的自卑又让他止步不前。自己的能力是不是真有这么高?没有的话就不要去做但是不去做又怎么会有提高?拒绝剑士学院时的种种矛盾心情又被眼前的老头用几句话引出来。

    阿尔丰斯怕死不但怕还是怕得要命那种。他没有盖勒特那种天生嗜血的杀戮风采他有盗贼的天赋和强烈的好奇心却没有盗贼的冒险精神。已经错失了两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了眼前是第三次可能也是一生中最后一次。该是下决定的时候了他对自己懦弱的一面这样说。

    “我接受!”这三个字阿尔丰斯用尽全力才说得出口。

    索拉德眼中精芒一闪:“很好。你明天来这里领取任务资料和物品。”

    阿尔丰斯也没有向盖勒特打招呼直接从大道返回市中心。整夜的奔波劳碌早已习以为常但他此时却是一脸倦容。最强大的敌人不是来自外界而是在自己的内心最深处。

    曙光从黑茫茫的天边透了出来。天快亮了。

    所有人的面上都透着一层黑气无需要为他们担心只要睡上一觉什么后遗症都不会留下。多克在抵挡末日审判的时候并没有运用自己一分力量所有的抵抗防御都是来自市民的生命能。为了继续安居谁都愿意放弃十天半月的寿命当然这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安慰话罢了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阿尔丰斯睡不惯厚厚的天鹅绒软床尽管他现在绝对有资格睡在上面。他还是来到熟悉的老地方找了张硬板床和衣而眠一有任何风吹草动马上可以反应十几年的流浪生涯让他养成了这种习惯。

    人多少总会有点习惯或懒或勤或怒或喜不过习惯就是习惯无分好与坏。而且好坏的分界线通常都很混淆。像多克月之心的居民都认为他是个大好人但在其它地方他却成了死亡和邪恶的化身。孰对孰错?好又如何坏又怎样还不是照样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阿尔丰斯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后才悄然入梦。

    睁开眼睛时已是午夜时分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他没有忘记对索拉德许下的承诺匆匆收拾了一下行装离开这间专为口袋干瘪的旅行者准备的小室。

    波格斯成了昼伏夜出的酒鬼们谈论的热门话题。神官不受魔眼控制没人知道他的去向市政厅的悬赏还没有出来不过敢于领取这个任务的人恐怕不会很多就算没有黑魔法作后盾他仍然是个令人生畏的大魔法师。

    阿尔丰斯在柜台上要了一杯泡的葡萄酒和一份酪饼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来边听着酒鬼们的胡言乱语边细嚼慢咽想探听消息还是要来酒馆这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其实他也没有急需知道的信息纯粹是喜欢那种乒乒乓乓瓶杯碰撞的声音。这几年中他把多半的时间都消磨在这里热闹的气氛总会减轻心里的压力。

    葡萄酒是市民最常喝的饮料里面加上少量的苏打粉能有效去除牙渍和口臭。塔隆沙漠的葡萄又大又甜和其它地方的同类比起来起码大上一圈、甜上一倍沙漠里的巨大温差让它们在白天吸收足够多的热量晚上时则又凝结更高的糖份。这也是月之心城唯一受到商人们欢迎的水果如果不是缺水的缘故葡萄酒肯定能风靡所有大6。阿尔丰斯曾经幻想过长大后能有个小小的葡萄园在美酒佳肴的陪伴下渡过一生。

    丢在桌上几个角子阿尔丰斯摸着鼓涨的肚皮走出门口。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品尝家乡的美酒了。

    西格玛家族的豪宅到处都还保留着火烧后的痕迹。神官要忙的事情很多重修的事情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以市政厅那帮吸血鬼的工作效率没三五天时间这片火场别想清理干净。

    门口没有守卫。有能力进去的人普通守卫根本挡不住而普通市民给他个天大的胆也不敢进去以身饲虎。

    索拉德背着双手在花园里站得笔挺如果不是昨晚见过他本人还以为那是一尊雕塑。

    “很守时。我喜欢守时的人。”神官向阿尔丰斯满意的点点头。

    “我只是不习惯迟到。”阿尔丰斯在离索拉德三尺远的地方停下嘴角微微向上翘起。盗贼里也有很多学问像这个没什么意义的动作只会给对方一种微笑的假象。

    索拉德递过来一个棉布包“里面有你用得到的东西。”

    “从这里往西两百里有个古墓替我从最底层的棺材里拿一枚戒指回来。任务期限一个月。”索拉德鹰一般锐利的双眼紧盯着阿尔丰斯“你没有信仰吧?”

    阿尔丰斯摇了摇头接过布包。

    “包内有本书有时间可以看看我留着也没用。”

    “戒指只有一个?”这是常识有身家的人总喜欢在坟墓里搞点小把戏陪葬品里赝货空棺并不少见。为保险起见阿尔丰斯还是追问了一句。

    “我要的是真品。把它放入水里会看见那条蛇在游动。”索拉德说完这话转身走入大厅。

    阿尔丰斯点点头没再开口提问。这是盗贼的职业习惯雇主出钱就得干活至于雇主目的和目标用途则不在受雇者的考虑范围之内。

    包里有个钱袋里面是预付的一百个魔法币。还有一本四四方方、约一吋厚的书封面的纸张泛着淡黄色阿尔丰斯随手翻了翻也没看出有多大用途。还有一卷羊皮上面详细标明了古墓的大致方位。另外还有两红一蓝三瓶药剂。他把所有东西重新包好放入背后的皮囊抬起头朝厅门望了一眼没见有她的身影。他摇摇头转身往回就走。为什么索拉德会问自己有没有信仰。难道信仰和这个任务有关系?蓝色药瓶上贴有小标签:颠狂解除药剂有了这个任何时候都可以离城。迟不如早他现在就想离开月之心。

    阿尔丰斯避过街上巡防的卫兵悄悄来到骷髅皮尔斯藏身的那个房间。这里和昨晚离开时一样地道口还敞开着骷髅蜷缩成一团把地道堵得死死的。他小心翼翼的钻进地道脚跟刚碰到地面骷髅垂着的头颅“喀喇”一声猛地抬起来看来它还保持着生前盗贼的机敏反应。骷髅都认得出主人它们不会跟随阿尔丰斯去做任何事。阿尔丰斯对着它歉意的笑笑从它身上小心的跨过去稳稳当当的出了城。 

第十二章 武僧传奇() 
又是和前晚一样的景色只是那个迷人的少女已经不在身边。阿尔丰斯感觉自己有点头脑热像她那种人会真正看得上自己?不过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打退堂鼓实在没什么意思。

    两百里路按照沙漠居民的普通脚程来回需要五天时间一个月绰绰有余索拉德也没故意刁难他只是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克里丝蒂娜的影响他对自己苦笑起来:阿尔丰斯你可真会自作多情。

    一路过来都是平坦的沙漠夜风肆意的在沙上形成一个个小旋涡带动着松散的沙子呼啸而过。这是沙漠中常有的情况只要不是沙暴来临阿尔丰斯一般都不会理会。他腰间挂着的布袋里面装着十日份的干粮两侧各有一个大羊皮水袋不出意外的话足够维持到探索结束。

    他把那本书从布包拿出来边走边看。沙漠的确是个好地方可以不用担心被异物拌倒。毒眼教会他认字很多被埋藏的武器上边都刻有主人的姓名不识字根本就分辨不出来。朦胧的月光下字迹显得有点模糊但还是勉强可以看清上面的黑字。

    书的开头颇让人费解。都是关于一些哲学的问题不过越到后面就越有趣。里面说人与生俱身体里就有一种气叫做内息。内息并不是杂乱无章的乱跑它会遵循一定的路线运行这些路线遍布在全身各个关节部位。一般人无法控制内息的运行路线只有通过不懈的辛苦修炼其中一部分人才能掌握它的运行规律在这基础上再刻意加强就能控制内息的运行路线提高**机能。

    这套理论和阿尔丰斯所知道的世界完全不一样里面没有骑士、魔法、荣誉等他耳熟目详的东西这完全是个陌生的世界。精神上的修为再加上**的修为是书的主要内容它还提到精神和**是不可分割的两个界面**是精神的支柱坚强的**会使精神层次更上一个台阶反过来精神的提高则直接刺激着**修为的壮大展。

    写下这本书的人是一个叫吠木头陀的人来自遥远的东方国度。这个国度阿尔丰斯从来没有听别人说起过它比弗拉斯大6还要遥远按照他的理解纵天山脉以东的弗拉斯已经是往东的极限再东?会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阿尔丰斯抬起头看看天空靠近左手边的半人马星座中两颗最亮的星之间的垂直线是南方现在行进的方位没错。

    吠木头陀原来属于一个叫婆罗门的宗教组织。这个宗教有很多神祗众多的僧侣都在各地建造寺院侍奉他们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皈依神祗只想通过宗教高深的精神层面探讨解释出生命和自然的种种关联于是出现了头陀这一类人。他们表面和平常人一般无异但是肉身的修为极其强悍一旦战斗生往往处于第一线作战以保护寺院不受破坏。这类人被称为武僧。

    阿尔丰斯对魔法并不感冒平时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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