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舌之祸-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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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兔可不听,这会儿说得更起劲了,不知何时又讲回了兔子的判断问题,“你们怎么能这样分辨兔子呢?就例如我和十兔,我的眼睛就和它的不一样,我的可是红中带金!而且它的嘴大!牙齿也比我长啊!耳朵的毛还比我多!”
“是是是!”丹歌子规陪笑着,心里其实不满地发着牢骚:亚洲人看欧洲人感觉都长一个样,同种族尚且如此,跨种族让我们人类看你们兔子的分别,是我们疯了还是你疯了?
子规轻咳一声,满脸堆笑地向着五兔说道:“您看这天色不早……”
“哼!”五兔显然意犹未尽,它哼了一声,不舍地扭头跃出了屋门离开了。
两人这才松了口气啊!子规关上了门,咬牙切齿地指着门,最后无奈收手,长叹了一声,他真是不知说什么好。
丹歌却如泼妇一样,站在屋里头叉着腰就开骂了:“我们知道你前世是神仙,敢情神仙一口贪吃葬送了性命,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修行本应迎难而上,你如此避讳,往后这一个小小的胡萝卜就是拿你的命门,你这番作为,还妄想成圣?
“而且这一世你已不是神仙,不管你出身如何匪夷所思,哪怕前世修行记忆犹在,你就是一只凡兔。常理论,你一只小不点儿的凡兔挨这足有两米高的大门一夹,能活着就不易,谁能想到你安然无恙?!
“修行慢慢长路,空有一肚子的大道理顶什么用?!德不配位,枉费天命!”丹歌说道此处一抬脚,恨恨地跺在了地上。
“对!”子规这会儿听得可舒畅了,“骂人还是你会骂呀!不行,我一定要做几个拿手菜来犒劳你,我听得贼他娘痛快!”
子规说着撸胳膊挽袖子,就准备好好操作一番,却在这时敲门声传来,第三只兔子上门了。这一只兔子不须分辨,一定是刚才那个话痨圣人的生母,九兔。
“啊哟!”丹歌子规都是一个激灵,他们对于刚才的五兔没什么好感,但是对于这个九兔却是十分尊敬的,这可是圣人的母亲!
虽说那圣人还不是个玩意儿,但是这位圣人的母亲,它的德行却早就有所体现:它为了大局自请来到凡间,统筹一切只为了太阴正星归位,斩除业膻根,这可堪比圣人德行了。
“不会被听去了吧?”丹歌来到门口,悄声问向子规。
“啊?我没听到啊!”子规连忙把摘了个干净,接着在丹歌幽怨的眼神中,打开了屋门。
屋外站着一只兔子,和前面两只不同,它天生就有着一种华贵的气质,它的目光深邃得一望无际,却又凌厉得直透人心。它就是九兔了。
“九兔。”两人把九兔迎进门,直接说出了它的身份。
九兔出音,是雍容的女声,它笑着看向丹歌,问道:“骂得可舒畅了?”
“我……”丹歌骂的时候一套一套的,这会儿却不知该如何给自己辩驳了。
“它虽是由我生的,但天地不过是借了我的肚子而已,我俩并没有真如母子一般密切的感情。它保有着前世的记忆,所以它更多时候,还愿意把我当它的小妹。所以我并不能摆出母亲的架子,对它有什么训诫。但它确实有太多的毛病了。
“如果你刚才的一席话,能当着它的面说,我会感激你,等他真的要斩三尸成圣的时候,也会感激你的。不过没有机会了。你们要在破解游戏之后,立刻离开这里,绝不要停留哪怕片刻,圣人参与之下的因果业力,你们承受不起。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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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离开村庄()
丹歌子规点了点头,如他们的猜测一样,这件事包含的因果业力,他们难以承受。
“拿来吧。”九兔一伸手,向两人索要它的法器。
“啊!”丹歌颠颠儿地跑到博物架旁,拿起了在第三行第二格中的那一摞六本书,他恭恭敬敬地捧着六本书来到九兔身前,奉还给九兔。
旁边的子规一瞧丹歌这架势,就猜测丹歌是有事相求了,“这九兔是天上地下数一数二的占卜高手,他丹歌又对《太乙神数》贼心不死,哼哼。”子规略一想,就知道丹歌要问什么了。
和子规一样,九兔也看出丹歌似乎另有他求,它接过了书来,就等待着丹歌的询问。
半晌,丹歌立在那里并没有任何后续的动作,子规和九兔直勾勾看着丹歌,最终只等来许久的沉默。
“额,您还有什么要嘱咐的吗?”终于丹歌开了口,却是询问九兔是否还有托付。难道这人并没有打算问问题?子规和九兔一时摸不着头脑。
而其实只有丹歌清楚,他有着许多的疑问,刚才他递书的时候是有提问的心思的,但他转念一想,眼前的兔子在占卜上已经登峰造极,而自己不过初学入门,问的问题太过浅薄,不免惹人耻笑,于是他就作罢了。
九兔听到丹歌的话则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嘱咐的了。”它说着转身,两下跃到门前,它扭头说道,“等我跳出这一步,游戏就被破解,我们无论成功与否,和你们都绝不会再见面了……”九兔说着颇有深意的眼神瞧了丹歌一眼。
丹歌眼观鼻,鼻观心,压抑住自己想开口的冲动,他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不要说!露怯!
九兔收回了目光,“《太乙神数》是三式之首,相当于天,它推演天灾人祸气数命途,颇为精确,若大材小用,则少有建树。”九兔讲话时看着门外,似是自言自语,而其实正是点拨了子规。它说完,就跃出了门去。
丹歌自九兔一言之赐当中领悟了许多要领,想要感谢,但那兔子已经离开,想要沉思,却听闻耳畔“哗啦啦”的如同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这个游戏在此刻终于崩塌了。
丹歌子规所在的房屋,从屋顶开始消失,如同被侵蚀一样,缓缓地显露出了这幻像之外的真实。
这里,原来是一处村庄废墟,他们屋中的博物架,不过是半面屋墙,他们屋中的炕,不过是一堆碎石,炕上崭新的被褥,是被野兽啃咬过的草席,他们的灶台案板,不过是倒在此处的一株老树,他们的蔬菜,不过是老树的枯叶和树皮。
“呃……”丹歌指着那被精心处理了的树皮枯叶,“这些就是咱们两个争先恐后吃得干干净净,把盘子都干碎的美味佳肴?”
子规强忍着恶心点了点头,“话说盘子是啥变的?”他立刻往原来屋子的橱柜方向看去,那里一堆半头砖上,垒着一叠黑蓝色的瓦片。
“不愧是神仙手段啊……”丹歌感慨,“就这情形,完全可以了然那个业膻根的品行,果然是臭名昭著的恶妖。”
两人环视四周,其余的地方也是一片废墟,但那些人们并不在村里,在十兔敲门的时候,他们就都逃到荒原。两人极目远眺,除了村庄,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外面的世界一度都是真实的。
现在高下立判了,现在让丹歌子规选择,他们宁愿一直在荒原里待着,也不想再返回这里来了——人们一度以为的归宿,它的真实远比外面更加不堪。
两人大概把四周都打量过了,却并没有在看到五兔九兔十兔的身影,两人对它们的行踪颇为疑惑,就在他们心系这些兔子的时候,关于兔子的消息,就传来了。
借助于子规手臂上的那一个兔子足印,十兔清晰的声音从其中传出,“不要纠结在原地,立刻离开这里,有能力就把那一群凡人也带走,带他们到最近的城镇。如果在一刻钟内不能劝说他们,你们就要先行离开。”
“喂?喂!”子规试着说话,却没有试图的回应,“敢情只是个收音机,我还以为是个对讲机。”他吐槽了一番,转向了丹歌,“怎么办,那一群人怎么劝走?”
“我们是有铺垫的!你还记得那个‘兔子来了’吗?”丹歌笑吟吟地看着子规。
“哦?什么意思?”
丹歌就将周密的计划讲说一遍,他让子规装作慌乱的样子立刻跑到荒原,边跑便往身后看,子规脸上带着血迹,就说丹歌已经被兔子杀死,兔子大开杀戒,要杀死全部的人,然后越过人群带头在前面跑,人们大概就会在后面追,把他们引入城镇,就达到目的了。
子规听言赞叹果然这家伙的歪脑经有不少,但对于男主角的选取却并不满意,“你想落得个清闲自在?让我一路从这儿跑到城镇,想得美,自己去,我变成鸟在天上给你指路!”
丹歌摇了摇头,“别呀,你变的鸟儿太小,我眼神又不好,看不着啊!”
子规点了点头表示同情,于是说道:“我可以把鸟身变得大一点。”
“你这人!”丹歌气鼓鼓,“我今天两次‘兔子来啦’骗了他们,他们对我这声音太敏感了,我一喊,肯定不等我跑上去他们就迎上来了,把我一顿胖揍,耽误事儿是小,毁容了可怎么办?!”
子规闻言直翻白眼,敢情相貌比生死还重要,他却也知道丹歌说得不错,丹歌的声音那一些人已经非常熟悉,无奈只能答应下来。
丹歌施展一个小小的幻术,在子规脸上身上,弄出一些血迹来,这幻术在业膻根那种化腐朽为美餐的幻术面前自然是不值一提了,但糊弄一些凡人,还是绰绰有余。
“好!走!”丹歌已变作白鹤,振翅高飞,而子规也钻入地道,酝酿着情绪。不得不说到底是千年的鸟儿,几乎无不知百行通,演戏对他也是小菜一碟。
子规从通道里出来时蓬头垢面,血迹和灰尘混杂,几乎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也有基础泥垢,宛然一个摔倒在泥地上挣扎起来的着急忙慌的人——他显然在通道里特意打扮过。
他跑着时不时地往身后望,在看到前面有人时,目中出现了一丝明亮,却陡然又被完全的恐惧覆盖,他带着哭腔喊道,“兔……兔子来了!它杀了我兄弟!”
他跑到人群近处,故意一个踉跄,一抬头,把自己脸上那鲜红的血迹展现在众人之前,然后搡开人群,往森林跑去。
子规卓绝的演技把恐惧瞬间传递给了这一群人,它们往子规的来路看去,还没有兔子的影子,但正因为没有看到,却让他们更加恐惧,它们料想这如果看到了兔子,大概就没命了!
当中的几人看着看着,心里发慌,忽然一个寒颤,就不打算观望下去,扭头跟着子规就跑了起来。有人动就是好事,一个人动了,其他的几个人跟着就动了起来。
余下了几个还在观望的,他们也不是胆大,而是惦念着留在村里的行囊,里面是他们的钱珠宝首饰。这些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是壮着胆量往村子那边跑了几步,然后一个急转,扭头就跟着大部队逃往了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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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变作传说()
丹歌在天上看得仔细,那几十余人一个不落,全都跟在了子规后面,他们要前往的,是据此最近的城镇。
最近的城镇其实并不远,离兔子游戏的村庄不过有两公里左右而已,丹歌子规他们来到泌阳县的时候,就是选择了离城镇较近的地方落足的。
这么近的距离,才会产生出凡人误闯兔子游戏村庄的结果,就例如如今森林中紧随在子规之后的这一群人,根据子规的推断,这一群人很有可能是同一个旅行社的,他们旅行也许是想在城镇周边找一个农家乐的村子玩,最终误闯了兔子游戏村庄。
这群人只以为是陷入了噩梦里,百日之后,才有的解脱,而其实距离梦醒只有两公里这么远,他们却真如在梦里一样,从来不敢试图清醒。
现在子规扮演着在噩梦里挣扎的人,带着这一群凡人逃出生天,在他们面前的路,尚不足一公里了。但子规渐渐缓速,显得体力不支,从奔跑变作了慢走,好像是精疲力竭了,而他身后的人,也都如此。
天上的丹歌暗暗赞叹,子规原来对这样的事情也把握得这样精准,按说修行之人发足狂奔,轻而易举就能跑下数百里路,所以把自己的状态把控到和凡人一致,是很不简单的。
而地上的子规却在心中暗骂了,他这疲劳可不是作假,可是真的很累了,他为了把自己作为凡人的状态体现淋漓尽致,可是自我封闭了法力涌动的,现在的他就是个普通人。
他是杜鹃化形成人,一个是用了千余年的鸟身,一个是用了二十多年的人身,哪一个使起来顺手不言而喻,尤其这是他做人以来头一次完完全全当作一个凡人进行长跑,所以他现在可真是累瘫了。
“众妖修行就为的一个化形成人,原以为做人千般好,现在我看出来了,这人类真是世界上最不协调的动物。”子规心里面嘟囔着,说着抬头恶狠狠地看了看天上的白鹤,“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