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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龙舌之祸-第31部分

小说: 龙舌之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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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屋内在门响的刹那就有筷子轻放的声音,随后是蹑手蹑脚的移动声音,是三个人,这三人没有往门这边走,反而是往远离门的屋角走,随后就听“吱”的一声,似乎掀开了什么机关,然后是衣服摩擦的声音,在之后轻轻的“哐”声,显然那机关合上,三人逃了。

    两人无需亲眼看,仅凭声音,就能模拟出屋内的画面,他们的反应迅捷,行动迅速,配合默契,操控熟练,显然是常做这种事。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惧怕呢?

    丹歌子规都想不出其中的奥妙来,但他们却有探寻的方法。子规手腕一抖,手上结成手镯的骨虫开始行动,它们分散成一个个个体,钻入各家各户,细细探查其中的人们有什么异样。

    而答案让人更加惊奇,以这一间他们敲门的屋子为中心,方圆三十多米内的所有房屋内,全部人去屋空,唯有桌上的饭菜尚证明着曾有人在屋中用餐。

    而在三十多米之外的房内,都有人在,一个个轻手轻脚地吃着碗中的饭菜,一声碗筷声音,就能让那一家人全部停下来,侧耳细听良久,察觉无恙,才会继续吃饭。

    “他们一个个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门外到底有怎样的灾难啊。”子规陷入了迷惑,他的骨虫各处探查,也没有找到这恐怖的源头。

    丹歌噘了噘嘴,“你不都说了,风声鹤唳,我这不来了么……”他是鹤。

    “去去去!”子规没好气地白了一眼丹歌,这家伙仗着手段多,任何时候都显得没有个正形。

    正在这时,子规的骨虫忽然在没有子规命令的情况下返回,子规立刻有了反应,“有东西出现了。”

    两人立刻躲在了一条通往庄稼的小巷内,一人贴着一面墙,观察着街上,这样他们合起来的视野就笼罩了整条路。

    “噗噗”,是什么东西蹦着来了,听声音并不是什么庞然大物。

    突然,那“噗噗”的声音消失了,随之就有敲门声响起,“笃,笃笃”。

    “呃……”丹歌子规满脸的诧异,怪不得听到这声响屋内的人要躲呢,他们敲的节奏和这个东西敲得一模一样。

    可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笃,笃笃。”又有敲门声响起,就在耳畔,很近了,但丹歌子规什么也没有看到。

    正在这时,“噗!”

    一道白色闪过,落在了丹歌子规所站的小巷内,这白色猝然出现,都惊了丹歌子规一下,两人正要发动攻击,却看到了来物的面貌,是一只毛茸茸的可爱兔子。

    “兔子?”丹歌子规戒备地打量这这兔子,和寻常的兔子别无二致。

    “你们,不是本地人?”兔子忽然开口,是稚嫩的童声。

    子规丹歌相视一眼,缓缓点了点头。

    “哦!”兔子点头,随后原地一跃,“噗!”它沉沉落地,地下形成一道繁复的法阵,这法阵猝然一亮,从其中突然衍生出一栋房子,白墙黑瓦,升入高空,忽然变作正常的房子大小,然后就落了下来。

    “呼!”丹歌子规身后的墙壁忽然撤去,两人连忙稳住身子往身后看去,他们之前依靠的房子竟在远离,这一条小巷也一下子变得很宽,刚好能容下那兔子召出的房子。

    “咚!”房子此时已经落地,把丹歌子规兔子都笼在了屋里。

    “现在,你们是本地人了。”兔子答道。

    丹歌大睁着双眼,“这么好,管落户还分配房子。”

    兔子看着丹歌完全没有一丝恐惧的意思,它的目光中充满了怜悯,“我希望你能紧张起来,足够的紧张,就能让你保住性命,如果你错过了警示,迎接你的只有无限的恐怖,然后是死亡。”

    “说一说吧。”子规坐了下来,“你的游戏规则。”他们有着足够的依仗,他们根本不惧要到来的所谓恐怖和死亡。

    “你很坦然,这也许会让你死前少受点折磨。”兔子说道,它句句提到死亡,却没有狠意,不是它不够狠,反而像是麻木了。

    “说吧,不要啰嗦。”

    兔子的双眼看着子规,看不出情感,也许是愠怒,但它的眼睛本就是红色了。

    “这里的故事,有关一个童谣:

    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

    十兔子问它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丹歌子规听完都沉吟起来,这个童谣他们听过,有很多的解释,都足够恐怖,不知道这兔子嘴里的兔子童谣,有什么不同。

    “这是一个解谜题,从今天开始后的每一天,都将有一只兔子来到你的门前敲门,每十天一轮。来的兔子就是从一到十的任意兔子之一,你需要判断它的身份,然后给予它正确的东西,如果错了,就会被它杀死,如果对了它就会道谢离开。

    “有一只兔子是确定的,就是十兔子,它只会在第十天上门。你需要完全答对十只兔子的问题,就可以离开这里。如果你并没有把握,完全可以选择避而不见,方法就是从那个通道出去,在荒野里渡过一夜,至于第二天回不回的来,就要看你的运气了。”

    那兔子指向了屋子床边的一道隔板,那里就是通道了,想必丹歌子规之前听到的那一户人家,也是进入了那里面。

    “不过你们人类确实有着很厉害的野外生存之法,火,是夜晚荒野里生存的保障。但你们人类也足够胆怯,你们宁愿选择每天在荒野里过,也不愿意判断兔子的身份。

    “你们的前辈,只是每十天迎接十兔子,这样一百天后,他们就离开了。你们也可以这样,如果你们也如此胆怯。”

    兔子看着满脸无所谓的两人,有些懊恼,却有无可奈何,“我交代完了。哦还有,在一个月内完成十问的,我们会恭敬地送你到附近的城镇,而超过一个月完成的,我们会给你指明出路。祝你们幸运。”

    出路却不代表着活路,在途中遇到什么,却没有保证了,所以能离开,却不意味着能活命。

    说完,兔子蹦跳着走到了门口,拉开了门。

    “哎!没有吃的吗?”丹歌忽然问道。

    “哐”一声巨响,那兔子被门狠狠地夹了一下,它显然没有料到这屋内的两人如此心大,这般处境还惦念着吃的,它被惊得忘了扶门。

    “食材都有你们自己做,哦对了,我们并不愿听到你们人类在吃饭时吵闹的声音,如果你吃饭时响动太大,兔子就会来临,无论当天是否来过。嘶……”

    兔子慢慢挪着身子离开了,头一次,它拜访人类反而负了伤,“也许这两个人会给我们一些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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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逃向荒野() 
就在房门关闭的刹那,丹歌子规瞬间移动到了门前,狭开一道缝往外看去,那兔子已经不见踪影,但此时却有“噗噗”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就有敲门声传来,已经离这里很远了。

    “这真是个有趣的地方。”丹歌偷眼看着外面静谧的一切,“虽然我很急切想赶往白帝,但现在有了更有趣的事情了。”

    子规翻了个白眼,皱起了眉头,“这事情无头无尾的,我们根本无法确定这群兔子的用心,而且即便解谜,一个个都能答对,也需要十天的时间。十天时间,我们能干很多事情你知道么?!”

    丹歌摇着头,“NO;NO;NO!你是够聪明,但是却有些死板。我们如果有绝对的信心把所有兔子都猜对,我们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回答十个问题。”

    “为什么?”

    丹歌傲娇地笑了笑,“你还记得那兔子的话吗,吃饭时的吵闹声会引来兔子,我们故意做出声响,就不断的有兔子来了。”

    子规点了点头,但紧皱的眉头并没有展开,“但这只是后话,当务之急,是如何分辨来的兔子的身份,每一只兔子对应着需要怎样的东西,我们知道了这些答案,才会有回答问题的机会。否则我们也只有逃入荒野的选择。”

    丹歌闻言攥了攥拳,指节发出“嘣嘣”的声响,“哪里需要逃,就是来十个,我们也打得过。”

    子规脸上忽然出现一抹坏笑,“你这样说就好,走走走,我们现在就杀出去。”子规说着上前,一把攥住丹歌的手腕,就欲开门冲出。

    “哎哎哎!我们要答题呀,多有趣呀!”丹歌不干了,他反手把子规手腕攥住,往回一扯,把子规拽了回来,按在了屋内的凳子上。

    子规耸了耸肩,“那兔子来了你把它打回去,你就破坏了游戏规则,那这个游戏玩不玩的有什么要紧。”

    “嘶。”丹歌挠了挠头,“那这几乎是个无解的局,如果有兔子来,我们既然不能判断,就一定会躲进通道里,也就错过了分辨兔子特征的机会,我们没有特征讯息,就无法判断任何一只兔子的身份,所以离开此处的方法,还真是只有每十天回答一个确定的十兔子。”

    子规补充道:“这敲门有早有晚,兔子有可能先出现在别的人家门前,但在兔子进入屋子之前,都是不可见的,所以我们也无法观察别人家来判断兔子的讯息。”

    丹歌表示赞同,“所以我们要不然就是碰运气,要不然就是逃入荒野。如你所言,碰运气的话如果答错对方一定杀不死我们,那样我们就破坏了规则,既然一定会破坏规则,不如现在就闯出去。而如果我们要正常游戏,荒野,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荒野,这个无解的局一定会把我们推向荒野,也许答案就在荒野之中呢?”子规猜测道。

    “那只有我们进入荒野的时候,再来判断了。现在……”丹歌从一旁的橱柜上那下了一把刀,递给了子规,“该是你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子规忽然抱着双臂,把双手掩在腋下,扭过身去避开了递过来的刀,“你怎么确定我会做饭……”

    “你能变形成人多少年了?”丹歌摇着手中的刀,问道。

    “二十……唔。”子规说着捂住了嘴。

    “哼哼,二十多年变化成人,无父无母的,自己养活自己,难道不会做饭。”丹歌把刀往桌上一放,洋洋得意地坐在了一边,翘起了二郎腿。

    “是是是,我的大少爷。”子规无奈拿起了刀,走到屋内一边的案板旁,放下刀抄起了几样菜蔬,择了起来。

    这一间屋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样的家具一样不少,屋子当间是一张方桌,四周围了四把长凳,桌子右面是橱柜灶台操作台,左面是一张大炕,炕上被褥崭新。正对着门的那面墙,则有个小小的博物架,上面放置着一些饰品和精致的玩意儿。如果丹歌子规不是有任务在身,若有闲暇,这小小屋子却是个不错的归宿。

    “说起来,我的大少爷,你的家族,在哪里,叫什么?”子规边择菜边问道。

    “长白山顶,沈家。”丹歌答道。

    “长白沈家?”子规快速在脑中搜索着,却没有有关这一个家族的任何一点讯息,“是我孤陋寡闻了。”

    丹歌摆了摆手,“不知道才是正常的。知道的都是些老古董了。”

    “哦……”子规不再多问。

    两人的聊天告一段落,子规专心做起饭来,不得不说这二十余载的为人时光,练就了子规颇为干练的做菜本事,且不说做出的饭菜如何,单就一举一动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绝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但这家伙并不禁夸,丹歌刚刚赞叹了一句,就见子规顿了下来,四处搜索着。

    “怎么了?”丹歌问道。

    “没有吗?毛毛虫,或者是菜青虫啊,这让我怎么做菜。”子规一本正经地在蔬菜当中翻找着。

    “啥?!”丹歌立马站起了身来,他恍然啊,这眼前的人类,本体本是一只鸟啊,他急忙凑了过去,只见一样色香俱佳的素什锦菜肴已经装盘了,“你……”

    “你什么时候……”他无奈出了一口气,子规这几天相处下来,本性开始暴露,绝对是个腹黑的家伙。

    子规摊了摊手,“近墨者黑,受你所染,我也没有办法啊。”他还振振有词。

    丹歌白了子规一眼,看在食物的份上,就不与他计较了。

    丹歌把那素什锦放在桌上,在菜当间一划,把一盘菜分作了两份,子规坐了下来,也了然了他的意思。

    “我数到三。”丹歌扬了扬手中的筷子。

    “三!”子规忽然道,然后迅捷地出筷,每一次都夹起数片菜蔬放入口中,筷子来回舞动,频率极快,如同鸡啄米一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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