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魔轮回-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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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龙翼城,将我的徽章和长剑交给守卫,他们认出这是王子的东西,却怎么也认不出我是谁。我的嗓子被捅了个窟窿,根本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他们用怀疑和厌恶的目光看着我,他们说我偷窃了王子的盔甲和宝剑,于是把我关押进了牢房,把我的东西全都夺走。只是给了我一件破烂的囚衣。
他们叫我小偷,还给了我起了个外号,叫我耐古斯王子。那本来是我真正的名字,但到了他们嘴里,却完全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戏弄。我被关了两天两夜,再过不久,就将是王国的庆典,我必须快些赶回去,要不然就误了大事了。因为我有预感,在那一天上,我的父王会将王位让渡给我,让我成为亚山光明照耀下真正的君王。
吸血怪物袭击了龙翼堡,杀死了看守我的守卫,也破坏了关押我的牢笼。我有些感谢它,因为它给了我最后的希望,也让我不至于孤立无援。
我逃了出来,穿着破烂的衣服,不眠不休的赶往银辉城。亚山啊,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跑的那么快,那黑色的火焰从我身体里翻滚而出,让我比骏马还要迅速。我只用了两天时间,就从龙翼城一直赶到了银辉城,这六百公里的距离,我只用了两天就完成了。
我在大街上大声喘息,汗水混合着融化的皮肤滴落在地上,我看见来来往往的人群纷纷避让我,他们以为我患了瘟疫。没关系,我不会计较,因为我是王子,而他们都是我的子民。当我继承王位之后,我会恢复原样的,因为卡尔主教是全知全能的大、法师,他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他是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她。
我的天使,希瑞,她手里捧着新鲜的面包,脸上带着怜悯的笑容,一步一步朝我这边走来。
她认出我了吗?
希瑞说:‘可怜的叔叔,给你面包。祝你长命百岁。’
我大笑了起来,原来她也没有认出我。但我并不在乎,因为我终于见到她了。我于是伸出手去,想要把她拥抱在怀里,用我的胡须扎她娇嫩的小脸,让她咯咯发笑,让她发小姐脾气。
我被一个士兵踢得飞了起来,脑袋重重的撞在了墙上。一瞬间,我觉得头晕脑胀,似乎脖子处那已经愈合的伤口,又开始如瀑布一样流血。
我并不放弃,继续想要拥抱她,但他们不让,反而用木棍、铁条、烧火棍狠狠砸我的身体,就好像我是个危险的怪物,就好像我是异教徒的恶魔一样。
我觉得从脖子上流出的血液汇聚成了海洋,逐渐淹没了我,我觉得口渴起来,我的意识开始模糊,在我即将陷入黑暗的瞬间,我瞧了一眼我自己的手
那指甲长的,已经可以充当匕首用了。
然后,我获得了重生,作为一只吸血的怪物,作为一只鄂加斯的宠物。
我杀死了许许多多的人,但我清楚地记得,我没有碰希瑞一根手指。
再后来,我遇上了卡尔主教,他用我的女儿作为人质,将我击败,随后把我封印了起来,再用我父亲的鲜血将我封印。“
史德利歌尔听他说完故事,这才明白为什么卡尔主教会大费周章,为一个鄂加斯的恶魔建立宏大的陵墓,因为他终于得知这人的真实身份。他笑着说:”希瑞后来嫁给了沙漠之海的领主,但他们的子嗣后来继承了格利尔王国的王位,我的父亲里昂七世身上也流着希瑞的血脉。“
耐古斯大笑了起来,笑声中充满着亲情,他说:”是吗?难怪我觉得你长得和希瑞一模一样。这也许是我这几百年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史德利歌尔说:”祖先大人,我们走吧,你在这沉闷的坟墓中睡得太久了,是时候重新去见见这腐朽而陈旧的国家了。“
耐古斯翻身爬起,他的眼睛依旧雪白一片,但其中光辉闪烁,散发出着如同君王般的威严。
他说:”小家伙,请你牢记此事,从今以后,你的命令,就是我的命运。只要你下定决心,我会为你清除一切障碍,就算是亚山在上,我也绝不会畏惧。“
第31章 小心!有陷阱!()
史德利歌尔有些受宠若惊,不知道他的这位祖先为什么对自己这样友善。从他得到的信息来看,格利尔王室的鲜血确实能够约束耐古斯的行为,让它听命于自己,但那仅仅只能让他像傀儡一样麻木的行动,却并不能换回真诚的信赖和忠心。况且自己还并没有施法呢。
他摸摸纷乱的头发,犹豫着说:“祖先大人,我确实遇到了一些小麻烦,需要您施以援手,但除此之外,您是完全自由的。您从这坟墓出去之后,可以随心所欲的四处游逛,这整个世界满是您眼中孱弱的猎物,您不必担心饥饿,也不必担心病痛,只要您足够机灵,连法师和骑士们都不敢前来招惹你。”
他又指着仙德瑞拉说:“我与这位美丽的小姐结伴而行,将要前往十分危险的地方,而且这事儿非常隐秘,千万不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恕我直言,您如果与咱们同行,只要出入那些人多的地方,难免会唤醒别人心底最深刻的恐惧。要知道,在您沉睡的这几百年时间里,您在南方王国已经成了最著名的恶魔之一啦。”
耐古斯的声音苍老而柔和,他说:“小家伙,你看,你不必怀疑我的意图,要知道在几百年前,哪怕在我最饥饿的时候,我都能够保持理智,不去伤害我心爱的女儿。我在这黑暗的坟墓中待了漫长的时间,可作为人类的意识却依旧清醒着,像虱子依附毛发一样存活在心灵深处,我被永恒的黑暗和孤独折磨至今,以至于无法再忍受孤独的日子,也无法再忍受与亲人分离的痛苦。我会像长辈一样保护着你,像监护人一样照顾你长大。”
说到这儿,他残破的脸上似乎显露出了祥和的笑容,说:“我也会识趣的待在一旁,不去打扰你与你的女伴幽会。”
仙德瑞拉扭过头,假装没听到这话。
史德利歌尔有些脸红,但很快就恢复了从容,笑着说:“您说服我了,祖先大人,您这就和我一块儿回到地面上去吧。我会将我要您帮的忙详细的说给您听。”
“在此之前,小家伙,你先去打开石棺背后的箱子吧。那儿有我父王留给我陪葬的宝物,还有一些能派上用处的金币,但愿这些钱还在市面上流通。”
诗人搓搓手,显得十分踊跃。他先前已经撬开了箱子上的锁,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十字锁,若不是最熟练的开锁匠,都只能对这锁一筹莫展,可史德利歌尔的手艺却精湛的很,他也许是一个落魄的王子,但更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吟游诗人。
耐古斯走到箱子前,用一只手轻易推开了沉重的箱盖,史德利歌尔耳朵灵敏,听到一声细丝断裂的声音,立即喊:“小心!有陷阱!”
箱子里弹射出三根箭矢,飞速往耐古斯脸上射来。但耐古斯用他的利爪挡开了两根箭,又用嘴叼住了第三根。他把箭往地上一吐,说:“多此一举的混蛋。”
诗人有些后怕,心里却庆幸自己的好运气,这陷阱隐藏的十分巧妙,自己在撬锁时竟然没有发觉。当他要打开箱子时,那些感恩的血猿突然现身打断了自己。要不是那样,他当时就会被这些箭矢射死了。
耐古斯往箱子里瞧了一眼,叹气说:“小家伙,里面的东西看来只能由你来拿了。上面有格利尔王族的封印,像我这样被死亡诅咒的怪物是无法靠近它的。”
诗人走近箱子,发现里面有一柄长剑,正安静的栖息在朴实无华的黑色剑鞘之中,从剑鞘的形状可以看出,这剑的剑身并非笔直,而是像弯刀那样呈现出一个光滑的弧度。诗人将剑拔出剑鞘,上上下下仔细查看。
也不知道这剑是用什么材料制作,剑刃通体橙红,仿佛火焰燃烧一样。剑柄上镶着一颗完美硕大的红宝石,不算这柄剑的年代价值,光是这宝石就已经价值连城了。
耐古斯说:“这就是我曾经携带的炎阳之剑,是我见过的最锋锐的宝剑之一。卡尔主教曾经告诉我说:这柄剑能够施放出厉害的法术,但我半点法力都没有,因此只能拿它来砍杀那些想要取我性命的敌人。”
“你曾经说过这柄剑价值千金,可单单那颗宝石就已经不止这些价钱了。”
“那恐怕是我父亲里昂五世想出来的花样,他是个崇尚奢华与时尚的老糊涂,在我被埋葬之后,他把我的剑重新装饰,成了这幅模样。”
史德利歌尔伸出手,将炎阳紧紧握在手里,这柄剑被他这样一碰,开始散发出暗淡的橙色光芒。
仙德瑞拉与耐古斯同时退开几步,神色有些慌张,异口同声的说:“这是太阳的光芒。”
的确,这是太阳的光芒。柔和却充满让人惊惧的威严;吸引着所有生灵的目光,却又不允许他们过多注目;即使燃烧起千万只蜡烛,即使释放出漫天的烟火,也无法模仿出太阳光芒的万分之一。这剑上肯定蕴含着诸神的力量,所以能够用魔法将太阳独特的光辉注入这长剑上。他们说太阳是由亚山的无数龙鳞包裹而成,那是比最纯的黄金还要璀璨的宝物,可以燃尽万物,却也能带来生命;可以驱散寒冬,也象征着未来的希望之火。
史德利歌尔松开手,长剑上的光芒忽然消失不见,两位吸血的怪人又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这长剑上的封印让它只能被格利尔家族的人使用,而又需要吸取人体内的法力,才能完全发挥它的功效。
诗人又把剑塞回了剑鞘,将剑递给仙德瑞拉说:”女神大人,你先替我把这剑带回酒馆的房间里。我和祖先大人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办。这柄剑还不能被人发觉,以免惹起不必要的怀疑。“
”千万保重,不要逞强,如果你明天晚上之前没有回到酒馆,我就会来到这儿救你。“
”放心吧,我的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就轮到祖先大人一显身手了。“
仙德瑞拉点点头,转身离开了这里。等她离开之后,诗人详细的将自己与领主夫人安排下的阴谋全都告诉了耐古斯他希望耐古斯从这儿出去以后,悄悄的潜入领主的卧室(当然领主夫人已经做好了显眼的标示),随后将领主干净利落的杀死。如果有可能,耐古斯还需要杀死大量赶来的卫兵,将自己的样貌和恐怖散播出去,从而令人们想起几百年前的噩梦,那流传在恐怖故事中的鬼怪嗜魂鬼。
第32章 你想要干什么?()
耐古斯聚精会神的听着,他双手撑在地上,双腿也呈现半蹲的状态。他虽然已经完全恢复了神智,但这几百年中(虽然一直清醒的被关在石棺之中),他被鄂加斯诅咒所养成的习惯和凶残的个性也依旧根深蒂固,因此光从他的行为举止来看,他依旧是一个邪气十足的恶魔。
两人说了半天,耐古斯笑着说:”即使过了这么长的时间,但这些政治谋杀的把戏依旧让我振奋,我很高兴这些优良的习俗还完整的留在这世上,这让我嗅到了卡尔主教的气味儿,他一直热衷于此,而且从不感到厌倦。“
史德利歌尔咳嗽一声,迟疑着说:”这并不是卡尔主教的命令,而是永夜帝国的主宰阿巴顿皇帝的旨意。“
”你已经开始信奉鄂加斯了吗?小家伙?“
”可以这么说吧,格利尔王国的人并不欢迎我这个不光彩的私生子。我遭遇到一些令我改变信仰的事情,不得不离开这里,投身皇帝陛下的麾下。这件不光彩的谋杀,就是为了赢取皇帝信任的见面礼。这不会让你感到为难吧,祖先大人。“
”一点儿也不会。“耐古斯兴奋的说,”事实上,我很高兴能见到我的后裔也走上与我相同的道路。从此以后,我们都算是鄂加斯的宠物啦。人们常说‘命运轮回,无独有偶’,看来这话确实有些道理。“
诗人从包里拿出那个羊皮水壶,将它递给耐古斯说:”祖先大人,这里面有一些类似人血的浆液,我的那位女伴和你一样愿她一生平安也是一位以吸血而生的不幸诅咒的受害者,她与我缔结了联盟,换取我调配的这些类人血饮料,免除她不得不杀人吸血的麻烦,我希望你能喜欢这种口味。“
”我并没有那么娇气,在我逃亡期间,我曾喝过马的血,味道还不坏。人血和马血对我来说并没什么不同,还是把这些血浆都留给你的小情人吧。“
史德利歌尔感到有些尴尬,正想要辩驳,耐古斯却抢先说:”小家伙,如果你信得过我,我可以钻入你的体内。这是鄂加斯在诅咒我的时候,同时赋予我的奇妙能力,它能够让我化成一粒孢子,钻入离我最近的生物体内,这样我就能从这布下结界的坟墓中感谢卡尔这个老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