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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部分

大唐盗帅-第441部分

小说: 大唐盗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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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孙无忌被关的几年,长孙家的声势大不如前,如今长孙无忌出山,正是需要大张旗鼓重振声威。

    “不需要……”长孙无忌淡然一笑,道:“就算举行千百场宴会,也不如陛下亲自为我举办的一次……准备马车,带上《律礼》我要进宫,我会让陛下亲自为我举办盛宴的。”

    马车缓缓的驶至宫门口,三年了,镇守宫门的兵卒,几乎都要忘记长孙无忌的存在。

    直至长孙无忌出示腰牌,兵卒才知道眼前这位如弥勒佛一般的男人是外戚中地位最高的一人,身份远在房玄龄、杜如晦之上,位列当朝一品。要知道房杜两位左右仆射,不过是三品官职而已。

    不敢有任何的怠慢,将长孙无忌请入皇宫。

    长孙无忌问清李世民正在皇宫后院的甘露殿批阅奏章,直往甘露殿而去。

    甘露殿,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这二十多万大军在外作战,胜负暂且不论,所有的后续准备都让他这个皇帝任务平添了一倍之多,忙得他一个头两个大。花了平常一倍多的时间,处理好了所有奏章,正打算去御花园放松一下,逗逗鸟,玩玩兔子。

    这算是他的一大爱好了,为此魏征、马周、褚遂良等大臣就没有少劝过他,就连执失思力这位异族番将两次遇到李世民在玩兔子,两次劝诫李世民不可玩物丧志。

    李世民虽然答应的好,但却并不怎么听从,都是左耳进,右耳出的。这倒不是他不纳谏,而是魏征、马周、褚遂良这些人期待的君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无喜无怒,不犯一点错,做任何有损身份事情的圣人。

    当世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得到的。

    就在这时,李世民突的得到了长孙无忌求见的消息。

    听到久违的这个名字,李世民先是一怔,随即大喜着请他入内。

    长孙无忌当初针对房遗爱、罗通,让李世民龙颜大怒,将他关禁闭三年。事后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悔的。当然李世民并没有罚错,真的追究起责任来长孙无忌别说是禁足三年,就算是坐牢三年,也是绰绰有余。

    问题的关键在于房遗爱、罗通活蹦乱跳的,并没有因为那件事情受到任何的影响,时间一久,这惩罚的心情也就淡了。李世民固然有铁血无情的一面,同样有着重情重义的另一面。对于那些帮他打天下,对他忠心耿耿的文臣武将还是很关怀的。长孙无忌在李世民还是少年的时候就支持着他,先是将长孙皇后下嫁,后是追随左右,任劳任怨。在李世民的心中,长孙无忌的地位,无人可比。

    长孙无忌缓缓的走进了大殿,“罪臣长孙无忌拜见陛下……”

    李世民笑着让他免礼,开怀道:“什么罪臣不罪臣的别提了,人谁无过呢,改了就好了……来,让朕好好看看……”他让长孙无忌来到近前,上下认真的打量着,“辅机啊,三年不见,你越来越发福了,看那肚子,越来越有弥勒佛的样子了……”

    如见故友一般,李世民心情畅快的开起了玩笑。

    长孙无忌察言观色,跟着笑了起来:“大唐富足,臣这个肚子自然也跟着富足了起来。”

    李世民更是大笑,“你呀,多年不见,还是这么风趣……好了,不说别的,这三年里,你可有什么收获……”

    长孙无忌正容道:“臣自从授命编写《贞观律》之后,发现其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三年来,臣一直在考虑此事,耗时三载,编写了《律礼》一书,请陛下过目。”

    每一朝有每一朝的律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这是一种制度,一种能够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百姓权力的法制。

    而礼更是一种道德标准,人若失去了最基本的礼貌,尊重,那就与畜生无异了。

    在李世民继位处,他就觉得《武德律》远远不足以维护天下的安定与利益,特命房玄龄、长孙无忌、裴弘献编写《贞观律》。花费十年之功,《贞观律》成,但并不完善。

    长孙无忌花了三年,重新修编了《律礼》将《贞观律》的不足之处,尽力弥补,然后又在文中添加了《礼仪》规范,合成《律礼》一书。

    在一千三百年之后的法律界最流行的一句话是“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

    《罗马法》、《唐律》是古代东西方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

    恐怕连杜荷也想不到,因为他的关系,让长孙无忌以三年之功,将他在高宗朝才动手修编的《永徽律》里的精髓提前了十数年面世。

    “拿给朕看看……”李世民深知长孙无忌的本事,满怀期待的想要一观《律礼》。

    长孙无忌呈现上自己的心得结晶,满怀自信的说道:“《律礼》上下一字一句,皆经过臣与诸多学者精心推敲琢磨。不敢效仿吕不韦,一字千金,但一字一金却敢保证。”

    李世民翻开《律礼》,认真研读,仅仅只是看了一小部分就忍不住拍案叫绝,赞叹道:“辅机在这律法一途,无人可比,无人可比……”他将《律礼》放在一旁,笑道:“这本书今夜朕通宵夜读,明日让人印刷成册,与助大臣共赏。若无异议,此《律礼》可代替我大唐现在所用的《贞观律》……三年苦功,成这一书,朕要宴请群臣,好好犒赏辅机这三年之功。”

    塞外草原。

    雨停之后,草原上的气温并没有因此而提高,反而越来越冷。

    许多将士手上脚上都生气了冻疮,武器都拿不稳,更加别说是作战了。

    侯君集在撵帐内坐在马扎上休息,手中摆弄着一双棉布手套:这是从唐兵身上收缴来的,契苾何力攻打薛延陀大营的时候,也留下了几百具尸体,尸体上都有一副手套。

    “真好……”比起什么都短缺的薛延陀,侯君集有些怀念在唐朝时候的日子了。唐朝富强,要不就是不打,一打起来,极少出现物资供应不足的情况。比起薛延陀缺这少那,实在是强上十倍。

    侯君集如今的心情不佳,不仅是因为背后的箭伤,而是薛延陀诸将的眼色,一双双都是不信任的目光,尤其是这几日传言越来越盛,似乎有着一双大手在背后无形的推动。

    “大将军,杜荷的使者在军营外求见……”

    便在这时,侯君集得到了一个消息。RO!~!

    ..

第三十章 屁股向后,平沙落雁

    听到“杜荷的使者”这五个字,侯君集本能的站起了来,顾不得背后传来的阵痛,狞笑道:“管他来的是什么用意,直接砍了,用此人头颅祭旗,也好振作一下我军锐气!”

    侯君集心中自有顾虑,自从接任薛延陀大将军之位以后,他便以察觉薛延陀将士心中的不满。对此也早有心理准备,毕竟作为一个外来人,一跃成为诸将之首,那些为薛延陀水里来,火里去的将军自然会怀有不满。侯君集也没有什么在意,对于自己的能力,他有着绝对的自信。相信自己威名赫赫,即便薛延陀将士再有不满,也不会搞出什么花样,只要打上几场漂亮的战役,上下归心,也在顷刻之间。假若一切如他所料,自然是不存在任何问题。毕竟侯君集名气太大,已经拥有让薛延陀上下信服的威望,他缺少的只是几场证明自已的胜利。假若他对战杜荷的这两场战役,都以胜利结尾,那薛延陀上下必然对于侯君集心服口服。

    可是战场对决,胜负是难以预料的。一人之力,想要回天,绝非易事。尽管侯君集之能,难以匹敌,但在种种情况之下,他还是败了。如此一来,侯君集的计划金盘告吹,非但没能证明自己,反而让自己陷入不能服众的危险境地。尤其是最近这几日,否定自己的呼声越来越大,隐隐约约中可以看出一只黑手正在推动这一切。侯君集文武双金,已经意识到这些不寻常的意义,唐军不敢自己正面交锋,打算利用鬼谋逼迫自己与薛延陀的将军不和,离间双方的关系。

    李绩、杜荷的存在立刻成了侯君集心中的疙瘩,李绩曾经是他的部下,杜荷更是他的生死之敌,对于他们两个,侯君集有过深入的了解。李绩用兵多谋,是那种行诡道的将军,而杜荷更是从来不吃亏的人物,连长孙无忌这老狐狸都曾栽在他的手上。这两个人一但使用起阴招来,将会很可怕的。现在侯君集几乎已经能够断定,那推动留言的幕后黑手就是李绩、杜荷其中一人。现在杜荷使者的到来,正如一把利刃直逼他胸口最薄弱的地方,脑中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不管杜荷有什么鬼谋,只要杀了他,就能挽杀一切……”,’可是使者是来找少主的,少主已经率领诸将在军中接待了……”传令兵带给了侯君集一个不好的消息。侯君集脸色剧变,他才是真正的军中统帅,杜荷的使者不来找他,反而求见大度设,这其中存有的猫腻,以他的才智,如何看不出来。“走,我们去见见这个所谓的使者……”

    大度设对于侯君集本来就充满了厌恶,不满,作为薛延陀未来的少主,薛延陀军中的统帅,因为侯君集的出现,他失去了统帅的职位,同时还莫名的矮上侯君集一裁,这让他这位心高气做的少主,情何以堪。

    只不过基于侯君集那常胜不败的威名,他也不好说些什么。但如今侯君集的两连败,让大度设产生了异样的感觉,觉得侯君集也不过如此,未必就比他出色。只是一直碍于夷男的命令,他没有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但是他身旁的两位心腹孪棍浑六、厕、破泉带,却一直在暗中相劝。

    挛棍六浑、须卜破泉带皆是跟随大度设十数年的战将,对于大度设忠心耿耿,处处为大度设考虑,对于鸠占鹊巢的侯君集有着万分的不满。

    这一日大度设突然得到杜荷使者求见的消息。大度设有些讶异,在草原上可不流行什么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习惯,他们也很少遇到这种事情。

    因为草原人嗜杀,对于生命的价值看的很低,而且喜欢战前杀人祭旗,派遣使者几乎是送给敌人祭旗一般的存在。大度设重来没遇到这种事情,心中泛起古怪好奇的情绪,心中更多的还是自喜自得。在这军营中,侯君集才是名义上的老大,杜荷的使者不去找侯君集,却来找他,这不正是给他上脸吗?

    对于杜荷,大度设并没有什么好感,最早在长安的时候,还发生过些许摩擦。不过那都是过去事了,而且杜荷是凭借实力胜他的,草原人对于功夫高强的勇者有着一颗向往,敬慕之心,故而大度设心底对于杜荷也没有多少恨意,充其量也是有些不顺眼而已。但对于侯君集,他是确确实实的讨厌,杜荷给他长脸,也乐得见一见这所谓的使者。

    假若使者出言不逊,那便将他杀了祭旗,若使者识趣,饶他一命,也没有什么损失。为了安金起见,他特地召集了几位心腹将军在一旁护航。

    “秦立见过薛延陀少主……大度设大人!”秦煜恭恭敬敬向大度设行礼,如今他打扮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穿着唐朝的儒士服。因为年纪不大,瘦弱纤纤的,到有几分文士的风采。

    大度设见来人如此知礼,不但称呼他为“薛延陀少主”,还特地在名字后面加了一个大人,这在薛延陀都不曾有过的事情:薛延陀的将校通常只是称他为少主。一时间也感到很是自得,得意地挥了挥手,扬声问道,“你就是杜荷的手下,不知道杜将军派你前来,有何见教?”

    秦煜道:“我家将军多次对我们说,草原英雄以大人为尊,今日一见,果真如此。他得知大人驾到,说与大人这样的勇士为敌,简直是命运的捉弄。若非彼此敌对,他万万不愿与大人交手。虽然即将兵戎相见,也不能对您失了敬意。特命小的送上一口宝刀,以表敬意,同时也酬谢年前在薛延陀汗庭的热情款待。”

    大度设脸露喜意,恭维的话人人爱听。便是明白秦煜说的,未必是由衷之言,也忍不住沾沾自喜道:“杜将军太客气了,不能与他把酒畅谈,也是我心中的一大憾事。”他见秦煜两手空空,也知刀在何处,高呼一声:“将刀逞上……”

    帐外的兵卒送上了从秦煜手中卸下的宝刀。那是一把华丽精美的唐刀,唐刀拥有者这个时代最高端的技术,是每一个将军都渴望佩戴的宝刀。大度设腰间也有一把,但与秦煜送上来的这把,却有着天地之别。这把刀是李世民赠送给李绩的佩刀,为了这一战,李绩将它给贡献了出来。这皇帝送的刀,又岂是寻常兵器可以比拟的?

    大度设乐不可支的摸着宝刀,脸上都笑开了花。那人家手短,收了这么好的宝贝,他也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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