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小仙-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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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半仙淡然笑道:“这个啊,是乾坤袋,可以容纳乾坤,一般的修士,都有这玩意儿。”然后把袋子揣入怀中。
“哦,真是神奇啊,所有的东西都能装吗?那可不可以装人呢?”秦风大开眼界,突发奇想的问道。
“不能,这里面没有空气,人装进去会死的。”李半仙肃然笑道,而后他喃喃地沉吟道:“如今,你们在恶少面前杀了恶僧,抢了宝贝,恶少会放过你们吗?”
“恶少?不,老子在他面前,抢了这么多好东西,以那家伙的性格,他定会唆使青龙帮把我的东西全都收回去,搞不好还要把我们送到官府领赏,毕竟我和胖子是杀了人的。”秦风神色苦恼地笑道。
而后他又抱着李半仙的胳膊叹息道:“仙长啊,如今我们为了你,可是无家可归了啊。你一定要帮我们呐!”
“死小子,少来!”李半仙推开秦风,冷冷地笑道:“你为了我?你怎么是为了我杀人呢?休得再糊弄贫道!”
“我没糊弄您呐,您看看,禅杖已经给你了,如果你带着它回去交差,一定可以在你的大哥面前立功吧?到时候的赏赐,那自然是不用说的呀。就看在这个情面上,您老一定要帮我呀。”秦风厚着脸皮,再次扑了上去,抱着李半仙的胳膊赔笑起来。
第6章 兄弟情深()
“老大?我回去见我们老大?哈哈哈,有意思。网我告诉你吧,在仙门之中没有老大,负责一个门派的人被称之掌教或者掌门。还有,以我的身份是不可能见到掌教的,最多也就是能见到外门的传功长老。”李半仙笑意盎然地解释起来。
秦风不在意掌教掌门什么的,反正他已经决定了,死活也要赖上这个李半仙,所以就毫不迟疑的腻声道:“对对对,您老说的对,不过您老福运齐天,将来不成为掌教之流,也可成为长老级别的大人物。这样吧,求您收下我吧,我没地儿可去了,如果您带我去青城山小爷我一辈子为你效犬马之劳,死而后已!”
如若能够进入道家圣地,习得上乘武功,别说小小的龙老大了,就算是面对唐家恶少那样的家伙,他秦风也可扬眉吐气。
何况剑仙啊,是可以遨游天空的仙人啊!有了剑仙的本领,即便打不过敌人,也可以飞天而逃的嘛如果让李半仙知道,秦风还没有学会飞就想着逃命了,不知道这家伙会是什么感受了。
李半仙稍微犹豫了一下,却刻意的盯着阿福叹息道:“不行,你们的年纪太大了,已经错过了入门的时机。何况仙门之中斗争也非常激烈,没有实力并不像这红尘世俗之中好过活了!如果我带你们入门那就是害了你们。”
“三十岁的大叔了,你真以为自己可以修道吗?”
“仙人,我明白您的意思,要不这样吧,你把秦风带走,我留下来。”阿福想了想之后,突然神色肃穆的在半仙身前跪了下来。
“阿福!”秦风眼目红红地喊道:“我们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要走就一起走,要混也一起混!你他娘的这是干什么?一刀下去瓜瓢儿落地么?”
可阿福却没有看秦风一眼,他望着李半仙虎目含泪地叹息道:“仙长啊,秦风这小子是我养大的。虽然他从小就学会坑蒙拐骗,骨子里是欺软怕硬,又好吃,又好色,还很懒惰,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呃,基本上是没有一丝的优点。可他聪明啊,您老带着他,以后再有什么任务需要做,有这小子的帮忙,也就事半功倍了。”
在李半仙沉思的时候,阿福犹豫了一下,继续言道:“当然了,其实秦风还有一个秘密的。那就是他天生力大无穷,并且从来没有生过病。不管我们日子过的是多么艰辛,也不管他的身子是多么的薄弱,可奇怪的是这小子从来不生病,有一次他被龙老大砸碎了右手的两根手指,只是皮肉连着,可奇怪的是不过半个月,他的手指竟然恢复了!我说的都是真的。”
听了阿福的话之后,李半仙浑身一颤,静静地望着秦风片刻,而后扶起阿福笑道:“你说的不错,这小子一肚子坏水,三番五次的坑害我竟然也能成功。不得不说他聪明过人嗯,我答应你。不过”
“不过你说他力大无穷,从不生病,此话可当真?”紧接着,李半仙又好奇的问起来。
阿福即刻走到秦风面前,拉着他的胳膊笑道:“秦风啊,仙人不相信你的那点本事,你就试试吧。来,这里有个百斤重铁炉子,你就用受伤的左手给举起来。快点,愣着干什么!”
见阿福根本听不进自己的话,秦风有些难过的叹息道:“阿福啊,你也不用废话了,我是不会去青城山的,咱哥俩在一起虽然过的苦一点,可是我们很自在呀,我们一起去登山,一起去钓鱼,一起去游山玩水,一起抢劫,一起偷盗,一起砍人,一起偷看女人洗澡哥哥,这些你都忘了吗?”
秦风说着说着,忽然落下泪来。
“啪!”阿福猛然给了秦风一耳光,满脸的肥肉扭曲到了一起,虎目圆睁地咆哮道:“死小子!没出息,难道你要混一辈子吗?”
秦风脸上火辣辣的疼,心里也没来由的有些痛,虽然知道阿福是为自己好,可毕竟,他从来没有打过自己啊。
所以他压抑着心痛,更加不舍的,淡然笑道:“阿福,老子是不会走的。即便是要走,小爷我也要带上你,咱们就是两头打不死的蚂蚱,早拴一根绳儿上了。”
阿福浑身一颤,转过身去,平复了一下心情,才回头望着李半仙笑道:“仙长啊,我说的是真的,这小子要不是天生神力,他也不会杀掉两个恶僧吧?他的身子根底要是不好的话,也不可能活过这么多年吧?我们经常都在受人欺负,挨打也成了家常便饭。可他,既没有生病,也没有被打垮,他应该有着习武的绝佳天赋”
见眼前的二人,兄弟情深,李半仙大受感动,所以就无奈的叹道:“好了,你不用说了,我带走秦风便是。”
秦风心里不是滋味,入仙门,他当然想,可是这样和自己的哥哥分离,他实在不乐意了。然而他还没有发出反驳的意见,阿福就欣喜的笑道:“多谢仙长,那秦风以后就拜托您老了。”
“不!死胖子,这么多年,我们一起也都过了!现在老子不能丢下你。”秦风神色焦灼地叫喊道。
“风哥,去了青城派,好好修炼吧,我胖子等你回来的那一天,等你学好了功夫,咱们去把龙老大的窝给端了”阿福轻轻地走到秦风的面前,挥手一拳打在秦风的脖子左侧,秦风双眼一翻白,便晕了过去。
“你真的决定了吗?少了秦风,你怎么过日子?”李半仙见到阿福深明大义的作风,有些为难的叹息道。
“仙长请放心,我刚才还干了一票大的。离开苏州城,照样会过的很好。我去准备马车了。”阿福神色肃然地笑道,然后颤抖着浑身的肥肉离开了。
李半仙无奈地望着阿福的背影笑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先去其他的地方呆着吧。我回青城山庄之后,想办法到大厨房给你找份工作。如此,你和秦风也就可以在一起了。”
阿福经过简单的乔装易容,亲自赶车,把秦风和李半仙送出城以后,才不舍地掀开帘子,望着李半仙喃喃的叹息道:“仙长,我这个弟弟就交给你了。希望您老以后多费心。”
“放心吧,去了青城派,稍加努力,他定可成才。只是,你比秦风大十多岁,为何要教他一声哥呢?”李半仙皱着眉头,困惑地问道。
“他在七岁那年,为了救我,开始卷入偷盗生涯,我阿福这一辈子只服他”
当阿福从另外一条路,孑然离去之时,李半仙亲自赶着马车,向青城剑派而去。
第7章 莫名情愫()
本来不出三日,便可到达青城山庄,可是仅仅走了一炷香的路,秦风竟然醒了。网他怔怔地坐在马车里面,无奈地叹了口气,想起阿福方才的举动。
阿福挥泪送走他,他心里自然明白大哥的用意。可是兄弟两人相依为命近二十年,他怎么舍弃得下来?还有
还有张婉,她到底怎么样了?她是在生命垂危之际,被恶少带走的!他怎么会落到外国僧人手中的?
“抓贼,抓贼啊!”一个老头,在街上无力地追着秦风,无力地喊着。
“站住!”一个女子忽然从天而降,落在秦风身前,也不见她如何出手,秦风便被击飞出一丈之外,重重地跌落。
“狗娘养”秦风一时被摔得七荤八素,吃力地咳嗽一声,抬眼瞧去,却再也说出一句话了。击飞他的,正是一个美的无法形容的女子!
她衣裙素白,卓尔不群,那纤腰,不盈一握,怕是在行动动起来,如波光细纹,扶柳随风了。
她面如凝脂白玉,光滑莹润,白里透着微红。一双微蹙黛眉,平增几分难言之意蕴。而那双红唇,恰似带露红绫,娇俏婉转,活泼清晰。
最突出的是她的眼睛,那双眸子,犹如平湖秋月,温宁静谧。又透露些许淡然,时时都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可偏偏,就这双淡定的大眼睛,总能让人看到其中的万种风情。
面对这种眸子,秦风竟然有些不敢直视。虽然没有杀气,可他第一次有种相形见拙的感觉。
他知道这个女子,正是张旭的大女儿张婉,虽然出身名门望族,可她武艺高强,更喜打抱不平,行侠仗义。
谁能料到,一个小混混,真正意义的面对张婉之时,他竟然陷进去了。愣愣地趴在地上,带着浑身的伤,没有想到反抗。
张婉缓缓地走到他面前,用剑指着他的脖子,淡然叹息道:“我也知道你们这一行的不易之处,可是盗亦有道,你听说过吗?”
“好漂亮,好美,完了,头有点晕”侧脸抬头,仰望那绝世容颜,秦风心里紧张地咆哮道,呼吸更不由自主。
“不明白?”张婉不耐烦了,素手一抖,长剑便要刺下。
秦风心里大惊,可他完全为那方容颜痴迷,所以就稀里糊涂地点头道:“张,张大小姐,我,我真的不明白。”
“那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可明白?”看到秦风大为紧张,结结巴巴的样子,张婉不屑地冷笑,收剑。
“嗯,嗯。”秦风吃力地爬起来,鬼使神差的,连连点头。
好似上一辈子欠了她一般,不管此女怎么对待自己,他就只是一味的点头,痴傻接受
可他却不知道,自己被张婉击飞,已经受了内伤,口鼻间,血淋淋的直淌着!
“明白就好,把钱还给那老伯伯。”张婉冷冷地喝道,看到秦风口鼻间的血,她的眉宇间,略有惭色。
“嗯”虽然有伤,可秦风却感觉不到痛,他的心跳的非常快。更是在张婉的命令下,头昏脑胀地把钱还给了紧追而来的受害者。
然后他回头,望着张婉,神色恍惚地笑着,一时,痴了
忽然,他的心跳更加快速,有种很奇怪,很诡异的感觉出现在心底。
惭愧,自卑,还有些心痛,因为她是大小姐,他是小混混
“你,你的伤有些重,这点银子,拿去看伤吧。”张婉正准备离去,却忽然转身,拉起秦风的手,把一锭五十两的银子,塞到秦风手中。
那柔软的手,清凉的一触碰,秦风心头忽然更加炙热,他痴痴地喊道:“张,张小姐!”
“怎么了?嫌少吗?”张婉有些不耐烦的回头望着他。
少?肯定不少!五十两是秦风这辈子拥有的最大元宝了!
“不,不是的,我,我要谢谢你,因为”秦风语无伦次地解释道。
“不必了。”张婉挥袖离去,甚不耐烦。
“因为,因为只有你肯把我当人看。”秦风眼泪汪汪的叹息道,把那没说完的话,埋进了心里。
夕阳落了,他带着张婉给他的一锭银子,孤零零的走在横塘路上,那孤单的影子,在城内河的水面上,拉的好长好长
一阵风过,影子碎了,秦风的梦似乎也碎了,可是那刻骨铭心的容颜,指端的一缕芳香,似乎像是一个冗长的希望。
一锭银子,他揣了三年,上面的棱角已经被磨圆了,有好几次他和阿福都差点饿死,可他并舍不得花。
因为这是张婉给的,张婉是唯一一个把他当人看的贵族大小姐。
并且,面对张婉,他总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似曾相似,却又说不清,道不明
一个约定,他恪守了三年——盗亦有道!
这是张婉说的,他永远也不能忘记。所以他从来不偷熟人的钱财。
秦风捏着银子,坐在马车里面,静静地回忆着那种如随影之梦幻,心里一惊,忽然大喊道:“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