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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亲爱的鬼公子-第133部分

小说: 亲爱的鬼公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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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怎么好就怎么好。”

    还是和以前的性子一样,暖的让人安心和满足。

    金大顺见我们都说完了,才晃悠悠的开口,和我们一起讨论金龙的事情。

    “我去村子里问了,村子里二十年前我们走了之后,曾经发生过一场瘟疫,全村人都染病了,在瘟疫开开始的时候,曾经有个晚上有人看见我家金光四射,我估计,就是在瘟疫前那道金光散发出来的时候,我们的金龙就被盗了,村子里的那场瘟疫,估计就是数千阴兵妖邪来攻护龙阵时带来的巨大煞气笼罩整个村子,所以才导致疫病发生。现在这么分析,也就是说,金龙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消失不见了,而这个世界上目前能控制金龙的人,除了小薇,那就只有小薇的妈妈,李秀清!我想这一定又是受了小杨妃的控制,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的!”

    这当然不用说,要是不被外婆控制住,我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现在我们不是要关心当初是谁盗了金龙,而是,现在,金龙在哪里?我们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金龙生性冷淡,虽然是纯阳之躯,却也十分怕热,所以当年金大顺才会把金龙埋在这个极阴的底下的阴土里,可就算是这样,金龙还是怕热,护龙阵不只是为了防护外人不准来盗取金龙,更多的是为了阻止金龙不能逃出来,现在金龙逃了出来,有两个去向,一是被小杨妃他们藏了起来,二就是它自己去寻找栖身之所了,但是第一个可能性不是很大,当年唐皇都亲自镇压金龙,以阳克阳,而且藏金龙的地方每日都会叫人送上冰块过去,给金龙降温,杨老太最擅长的是操纵,二十年前她灵力薄弱,是无法控制金龙,最大的可能,就是金龙已经被她放走,金龙自己去寻找它的栖身之所了。”

    唐安歌一点点的分析了出来,但是分析出来后,我们又是一片沉寂,好久,金大顺语气有些沉重,缓缓的说:

    “世界这么大,金龙再大,和世界比起来连灰尘都比不上,我们可该怎么找?”

    “金龙是神龙,又是一国之尊,它应该会留在我们国土上,我有一朋友,他原本是东北的胡仙,后因为某种缘故,变成了人。他阅历丰富,国内的领土从几乎都被他踏遍过,知晓一切,我来浙江的时候,闻见了他的气息,他现在因该就在杭州这一带,我们可以先去找他。”

    唐安歌说出了希望,我们在坐的所有人才都松了口气,不怕事情都多么艰难,就怕事情看不到希望,只要有希望,再苦再累都不怕。

    一切都决定了,现在天色也已经晚了,我们打算明早起来就去杭州,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就是比金大顺晚了一步,金大顺就把唐安歌拖着要去跟他睡,说现在唐安歌身上的灵力强的很,现在他要和着唐安歌睡,沾沾灵气,到时候也能活的久一些。

    真的没想到,金大顺竟然是这么一个老变态,刚想说他来着,唐安歌向我走过来,对我说今晚就委屈他了,只陪着金大顺睡一个晚上,然后凑在我的耳边说,以后的好处少不了我的。

    该死,唐安歌就是这种人,只要他知道我在乎他了,立马就变得不要脸,金大顺还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他竟然对我说出这种话,要是他听见了的话,还真的以为我和唐安歌**。

    金大顺还是听见了,笑起来,有点猥琐:

    “现在外面月光好啊,村子最左边有个荷塘,你们去逛逛再回来,可记得要早些回来!”

    金大顺说这话,我和碳钢相视一笑,谢过了金大顺,去找他说的那个荷塘了。金大顺就在后面感叹,现在的年轻人啊,谈起恋爱来还真的是一天不见都想的发疯,想他以前和他老婆半年不见也没什么想念过什么的……。

    我和唐安歌按着金大顺说的,向着左边走,在出村子时,果真看见不远处有个由草木盖顶的小棚子,棚子下是荷叶随风晃动的荷塘。

    月光静好,皎洁无暇,明亮的光芒洒在蛙声满池的荷塘里头,显得周围的景色都无比的清幽了。我挽着唐安歌的手,靠在他的手臂上一步步的跟着他往前走,问他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想我?清淡的月光照在照在唐安歌的脸上,显得他的皮肤更加的白皙清朗,就像是天上的月亮一样,虽然长发没了,但是这也将他那张好看的脸完全暴露在了我的眼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好看,好看的让人忍不住的想要抚摸。

    “亲爱的。”我喊唐安歌。

    “嗯,我在。”

    我的手抚摸上唐安歌的脸,皮肤细腻软滑,唐安歌身上似乎有种让我控制不住想在他身上得到更多的魔法。我指着亭子里的石凳,要唐安歌坐下来,我想和他说说话。唐安歌也听话,笑着看着我,问我怎么了?

    “我想你了,无比的想你。”我说这话的时候,抬脚跨坐在了唐安歌的膝盖上,搂住的他的脖子,看着他,问他有没有想我?

    唐安歌看着我向着他的脸慢慢的靠近,低喃出了一个想字后,便再也没说话了,因为我唇已经触到他的唇瓣了,伸出舌头,舔舐他的柔软香甜的唇:

    “让我想了这么久,亲爱的,你今天要给我好好尝尝,不然是会忘记味道的。”我整个人都靠在了唐安歌的身上,指尖在他被我舔舐的湿哒哒的唇上滑动。

    我感觉唐安歌的整个身体都绷紧了,双手移到我的后背,再抚摸上我的脸,像是看一件很珍贵的艺术品一般,然后那张被洒进来的月光照的白皙好看的脸侧了过来,软嫩的双唇含上了我的下唇瓣。

    起先是柔软的触碰,接着就是轻啃舔舐,再然后,就是忘记一切的吸吮彼此口中的甜蜜。

    我的十指紧紧的扣在唐安歌的后背上,他一手楼着我的腰紧紧的靠在他的怀里,一手拖着的我头不让我随意动弹,吻得很深,给我喘息的机会,但是喘息完后是更加疯狂的索取,我也被他带没了情绪,口中的口水在唐安歌交换着姿势的时候,不由自主从嘴角溢出来,在月光的照耀下晶莹透亮,我尴尬的以为这会影响我和唐安歌的接吻质量,但是却却没想到唐安歌伸手抚摸到我因为迷乱而流在脸上的口水时,把我和唐安歌的暧昧氛围拉至到最极限,再伸手将我搂的更紧,吻得也更凶,粗重的喘息扑在我的脸上,让我感觉吻我的不是人,而是一只发情了的兽。

    唐安歌就像是从来没有吃过糖的孩子第一次吃糖的时候的样子,尝过了甜味,就恨不得一口全都把整颗糖都吞下去。

    嘤咛轻哼叫痛的声音从我的喉咙里溢了出来,唐安歌这才放开了我,将脸紧紧的埋在了我的发里,按着我的要身往他怀里再坐进去了一些,声音也有些迷离嘶哑:

    “采薇,我爱你,很早之前,就已经爱你了。”

书评活动落幕公告!() 
8月8号开始的书评活动到现在已经结束,很高兴有小伙伴们的参与!现在花花就将参与活动上公告的两章书评发布出来,感谢这两个小伙伴为花写出这么好的文字,也希望这两章书评,能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愿得韶华刹那,开得满树芳华。】

    @小木可评

    双十年华的女子,都爱幻想自己的另一半会是什么样子。

    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还是谈吐大方、风度翩翩?

    直至遇到你,擎一伞落红似雨,倾一世芳华初现。

    你几乎拥有所有男人的优点,唯一能形容你的,也许就只有“公子世无双”了吧。

    有时候,会觉得不敢靠近你,因为那是一种亵渎。你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应该是不染尘埃的,应该是超凡脱俗的。

    而我们,却开始纠缠不清。也许这就是你所说的,命运吧。

    我亲爱的鬼公子,你可知,你的出现,惊艳了时光,温暖了岁月。

    也许就是因为太美好,所以总觉得不真实。也许就是因为太美好,所以格外招人嫉妒。

    于是,我们也有了问题,也有了矛盾,也有了吵闹。

    而你,风华绝代的你,终归不属于平庸,终归有属于自己的事要干。

    我们站在时光的洪流中,相对而视,静默无声。

    你的眼中,有隐忍,有乞求,有渴望,有期待,有无奈,有悲切,有欲语还休。

    我第一次知道,一个人的眼神,能有这么多不同的情绪。

    可是亲爱的,亲爱的鬼公子,我不愿去懂得。

    为了你,我可以不顾一切。

    为了你,我可以努力成长。

    为了你,我可以学着坚强。

    可是,我却受不了来自于你的任何的一点点伤害,哪怕你是身不由己,哪怕你是有苦难言。

    亲爱的,我是不是特别不懂得理解你?我是不是特别的任性?你是不是又在觉得我无理取闹了?

    可是亲爱的,我为你倾尽年华,我为你海角天涯,要的,不过是那一树的花开。

    有人说,爱是一把双刃剑。我想,他是对的。

    你说,我要等。你说,我要忍。

    这所有的所有,一点一点,将我们越推越远。

    我不知道在我受伤的那一刻,你心里可也有一根弦跟着断了。我不知道小郎出事的那一刻,你的心,是否也跟着跌入了深渊。我不知道在我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你可有想过伸手挽留,不知道那一刻,你的眸中是否满满的都是落寞。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恨着你的。我想,我应该是恨你的,因为你,我对爱情最初的信仰瞬间崩塌。

    可是我却忘了,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我们拿着自己的痛苦去衡量对方的幸福,却终究不明了爱恨的深浅。我总是容易忘记你也会脆弱,就如同你从不会知道我如此悲伤。

    我想,我是应该原谅你的。因为我们曾那么相爱过。

    亦或许,一直相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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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评鬼公子,爱是一种习惯。】

    @君君10

    第一次追书,从纠结到习惯了这样的陪伴。

    习惯了有这样一本书,一些人,准时出现在早上八点,下午六点。

    我想采薇此时此刻,会不会也无比思念公子呢?

    公子不是一个习惯告白的人,但是他是始终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吧?

    爱到深处,已没有,也不需要更多的山盟海誓,只是想,就这样陪着你,到地老,到天荒。

    这些人,就像是我的朋友,在我的世界里来来往往。

    每一个普通的女生,都在幻想有一天,会有奇遇。

    你是采薇,我的采薇,她也是采薇,可是当这样的奇遇真的发生时,惊讶、恐惧、沉沦、爱恨、谎言、真相、责任、负担统统压到这个普通的女生身上。

    有人说,采薇怎么可以如此懦弱。

    其实仔细想想,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又会怎样呢?

    我想,没有几个人是可以这样义无反顾得帮助一个陌生的鬼,更有勇气爱上这个孤单的鬼的吧?

    接受现实,爱真的需要勇气。从一开始,采薇有这样的勇气,就足够了。最起码足够开始这段故事、这段旅程。

    说实话,这个故事远没有其他小说恐怖、诡异、讲诉我们闻所未闻的事情。但是,也正因如此,让我们更加相信这个故事,更加容易有代入感,更加接地气。仿佛这些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通过这些故事,真正链接这些故事的主线,不仅仅是逻辑上的严密,更是感情上的推进。

    爱一个人,从热恋到迷恋,从信任到怀疑,到拌嘴到受伤,从很累,到最终的陪伴。

    我没有加入作者的群,也没有和作者多余的接触,不知道ta是男是女,才能写出这些感情的羁绊。

    但是我暂时也没打算和作者花花有更深的交流。因为我相信,作为一个作者,通过作品,通过讲一个故事,和读者交流就足够了吧?

    更何况,故事更新到现在,作品里的人物,早已不仅仅属于作者了吧。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现在不仅仅有一千个采薇,更有一千个唐公子。一千个鼠仙,一千个白秋远每个人都能在故事中找到自己和朋友的影子,就是一本小说,最基本的成功吧?

    无论如何,在我心里的故事,总有那么一个最温柔、最善解人意的鼠仙儿,一个最让自己纠结的爱恋,总有一个无论何时何地、义无反顾帮助自己的白秋远,有个一直陪伴自己的闺蜜杨倩

    我心里的采薇,此时此刻,怕是恨不得早点见到心爱的唐公子,有说不尽的话和唐公子说,待到见面时,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因为只须一个眼神,一个拥抱,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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