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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7部分

燕燕于飞-第7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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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郁却一伸手,五指如山,一团的光,照向了阿芙瑞拉。

    阿芙瑞拉惊叫一声,摇摇玉坠。

    刘郁利用自己的生命磁场,勾动阿芙瑞拉的磁场,感觉她的身体,也想了解,禁忌生命,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种存在,是一种禁忌。

    生命磁场,和另一个生命磁场,形成一种影响。

    刘郁利用自己的生命磁场,影响,控制,对方,使得对方的身体,按他的要求,运转。

    这种运转,达成了一种影响,一种控制。十分的强大。从某种意义上讲,刘郁可以让对方,由自己摆布,由自己控制,想怎么对付,就怎么对付。

    在这样的控制下,刘郁了解了阿芙瑞拉的身体,生理,构造,是怎么回事。

    所谓诅咒,说到底,是植入了细胞里的分子链式,在细胞里,制造,构成一个链式。

    这种分子链式,从形象上来讲,和dna有些相近。

    阿芙瑞拉的身体,生理,十分的特殊。

    这身体,呼吸强大,心跳几近于停止,只不过,造血力量,稍微的差了点。

    也就是说,这身体的能量,来自于细胞,却并不是血液。一般人,人体的能量,主要是由血液来运行。

    但阿芙瑞拉,却是来自于她的细胞。

    每一粒细胞,都含有一定的力量,能量,这些能量,十分的强大,给阿芙瑞拉强大的活力。刘郁同时发现,她的身体,每当血液里,出现一些能量,就会立刻,被细胞先一步吸收。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会反哺入血液里。换句话说,她的身体,对血液的运用,十分强大。

    太完美了。

    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刘郁知道,人体是机器,最精密的机器,所以十分的平衡,不可能哪个方面太过突出。如果太过突出,就必然会有地方,不那么好,会出现所谓的,弱点。

    而阿芙瑞拉的弱点,很明显,就是她的血液。

    刘郁以自己的生命磁场,影响,使得阿芙瑞拉五官流血,差点没死掉。

    但,刘郁却不可以这么做,因为,在塔林里,一头巨兽,悄无声息的探出头来。

    那是一头龙。

    不是一般的龙,而是一头骨龙。这是一头,巨大无比的骨头,从这头骨龙,外表,那巨大无比的外表,可以看出一丝,它生前的恐怖,和可怕。

    “小子,玩够了,就滚!你想对她做什么?”

    刘郁盯了那巨兽,然后抬头。

    天空。

    宇宙中,一艘飞船上,一位年青的无上强者,睁开了眼皮,微微笑了一下。

    “这个小子,也挺有趣的!!!” 

第八百八十八章 :出林显迹() 
“只是认识一下,我没有恶意的……”刘郁收手,他其实,是要实验一下自己的力量。

    看来,一切很清楚了,很明白了。

    这颗星球,出了一位默默的守卫者,那个人,在漫漫的星空上,是一位正牌的骑士。

    完全体的三阶骑士强者。

    而这头巨兽,想必,是他原本的宠物,现在,怕是他的机械兽坐骑。

    “是祖先的保佑吗?”阿芙瑞拉抬头望天。

    当她平静下来,再看看,人已经不见了,刘郁走了。

    “这个该死的家伙,把我身上一滴血给拿走了……”

    由于阿芙瑞拉的生理构造,所以,她身上的血,是很特殊的。

    一般的血,都是废血,是没用的血,是垃圾血,吸了也是没用。

    但,她身上,真正有用的血,被细胞反哺出来的血,因为这种血的作用,可以和细胞进行转换,交流,沟通,所以,会改变普通人的身体细胞结构。

    使那些普通人,身体,素质,一下子提升一大截。

    这滴血,被刘郁收在自己的身上。

    他把血带在身上,步出了禁林。

    出来之后,他看到两个半精灵和女骑士,及那位绿芙萝,呆滞的面孔。

    “走了!”

    “哦。”

    四人一起发呆。

    刘郁带著这四个人,往回走。

    两个月的时间,刘郁步出了这林子。这还是在那位女骑士带路的情况下。

    出了林子,刘郁吐了口气。

    空气格外的清新。

    刘郁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强大无比。

    这两个月,他在森林里,不住的练习自己的武道,练习自己对磁场的运用。

    他的身体,强大无比,在他的身上,只消一运转气血,就会迸发出圣洁的光芒。

    刘郁更是在森林里,收服了五头双足趾爪龙。

    双足趾爪龙只是这颗星球上的说法,在地球,和跃龙,十分的相近,但要大了很多。

    这样的双足趾爪龙,十分适合当一头坐骑,也就是马,而且,十分的稳。

    唯一的不好,是这种双足趾爪龙,在必要的时候,会跳起来,一跳,可以跳三五米远,也就是丈二的高度,当然,这个高度,不算什么,只是,有的时候,会觉得屁股有些巅。

    毕竟,这里,双足趾爪龙背上,可没有高桥马鞍。

    不过,五人中,哪怕最差劲的两个半精灵,也是会点本事的,还不至于,连双足趾爪龙也骑不住。

    毕竟,精灵的身份,对于野兽,多少,会有亲和作用。

    他们一路,甚至还到暗夜精灵的营地里去坐了一会儿的客。

    暗夜精灵十分的好客,它们并非那种野蛮与强盗,甚至他们还派人,帮助他们一行,避免食人族的麻烦。

    经历了磨砺之后,刘郁的磁场,也就是他新创的,波纹功,越来越强大。

    只是,刘郁明白,想要把波纹功,修炼到大成的地步,必要经过更多的磨合,修炼。

    所以,为了更好的修炼武道,他到底,还是从那资源丰富,材料无穷的魔行森林里,走了出来。来到了这世上,见这个世俗世界,在这里面和人接触,了解这里的一切。

    出了森林,先看到的,就是一条条小径。

    这些小径,有人道,有兽道,千条万条,很多。

    虽然是人都知道林子危险,总有穷疯的人,并且还是很多,想要在这森子里淘点好东西。

    只要把命保住,不被食人族抓住吃掉,回到人类的地方,随便一卖,就可以让那些人,得到很多。当然,他们得要上一笔税,不过一切,还是值得的。

    不多一会儿,刘郁他们,就来到了第一个小村子。

    这是一个很古朴的村子,甚至可以说,很穷。

    村子里,仅有一家酒馆。

    仅有一家客栈。

    仅有两名退役的老兵,在这里守卫,负责这里的治安。

    这样的守卫,有,几乎等于没有。

    此外,还有少数,很少的残余冒险者。

    他们兴致都不是很高,人人都知道,这次的任务,行动,失败了,大家都没得到多少的好处。就算有,也没有多少。这使得,一些穷疯了的,冒险者,来这里淘宝来了。总有一些,住在森林边缘的村民,家里可能,有那么一点压箱底的东西,只是他们不懂行,不拿出来,又或是想要留到以后,在自己手边困难的时候,才再拿出来,这就需要冒险者们自己出手,来淘宝了。

    他们出手,用哄的,用骗的,用各种手法,换取这些东西,倒卖倒买,也算是一种小创收。不会有人对此说什么的。

    而上当的村民,也不会觉得自己真就太吃亏了。

    因为他们这种人,赚再多,在这种小村子里,又能怎么样?

    所以,人啊,要知足,村民们,就是一群,很知足的。

    只是,冒险者们不是。

    吱呀一声,门开了。

    几个可怜的冒险者,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们看到一群人进来,好家伙,两个男的,三个女的,而且,三个女的,一个半精灵,一个精灵,一个女骑士。特别是那个精灵,居然,是一个纯种的,绿芙萝。天呐,得多久,没见到这么离谱的事了,有人敢把一个真正的,正品的,纯正的绿芙萝,带出来。

    立刻,就有一个冒险者,把刀抽出来,想要扑上去,杀了这里的两个男人,把女人据为己有。只是,他到底,还是没有动,刚才,只是脑子太充血了而已。

    能把绿芙萝带出来,不是他脑子里进屎,就是背景大得吓人,要么,就是他本人的实力,强的离谱,到底是哪一种呢?多少得要摸一下底,才可以再动手。

    “兄弟怎么称呼!”一个冒险者过来搭话。

    “滚!”刘郁平静的说。

    他不怕找事,他要的就是找事。

    “可恶,你居然瞧不起我?”那人可找到理由了,这真是太舒服了,正好试试他的手底有多硬,当下就是一拳,这一拳,他上来就用了斗气,分明是巴不得,一拳,就把这个男子,给击杀。因为这个男子,虽然戴了斗篷,挡住部分真容,但从露出来的部分,怎么看也是个细皮的小子,该不会有多么可怕。

    却不想,那个男子,回手就是一拳。

    你一拳打来,我就一拳还回去。

    和那个人,散发出斗气的拳不同,他的拳,散发出来的,是一层突然而起,白色的光芒。

    “碰!”

    “咔咔嚓!!!”

    一连的声响。

    当一切平静下来时,看到的人们,都倒抽了一口凉气,也让那些冒险者,明白,这个男子,是多么的有底气,又是多么的硬气。

    只看那个出拳打人的小子,这个手臂几乎可以跑马的家伙,现在那条可怜的手臂,如同脱了骨节的蛇一样,软绵绵的搭下来,可以看出,他的手臂,骨头,碎完了。

    至于他的拳头,那哪里还是一个拳头,分明是一朵花,一朵,被一拳砸烂了的花。

    血红的肉可怕的绽开来,露出里现错落的指骨。

    这只拳头废掉了。

    但,问题就在这里。

    得要多大的拳劲,才可以打出这么恐怖的效果!!!

    男孩收了拳头,看看这里的人,道:“问问题,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牛角村……”

    一个人说。

    这个人从阴影里钻出来。他一出来,很多人都转过身去,不再有想闹事的打算。

    因为,这个人,是一位魔法师。现在是魔法昌明的时代。昌明到什么地步呢?可以这么说,每一个村子,一般,都会有一位驻地魔法师。这是魔法公会,对这个大陆,对世界,宣布的权利。强大的魔法师,会去发达的地方当驻地魔法师,收入,便利,自然也就更多点。但总有一些,天赋差,水平低,甚至人缘也不怎么好的,会被发到鸟不拉屎的地方。

    好比这位。

    在这个村子里,哪怕是一位魔法师,也无法就保证,给自己太好的东西。

    那是一个大胡子,他没有去经济发达的地方,而是来到了这里,显然,就是为了打磨他的魔法,是一位努力型的魔法师。在这里,他的地位,相当于村长,可是支书。

    “过去的时候,这里是牛头人的地方,不过现在,这里是我们的!”他简单的解说了一下。过去,投靠那位存在的,第一个附庸,就是牛头人。但现在,牛头人,已经完全融入到了人类之中,也许有人,身体里,有牛头人的血脉,但外表,却再也看不到了。

    时间,战乱,两代文明变革,一切的一切,使太多东西,发生了变化。

    过去,牛头人居住的福地,村子,现在也变成了人类的村子。

    只是,这里的样子,貌似,有些残破。就说这个小酒馆,就显得寒酸,里头的桌椅什么的,都是吱吱叫响的。没个新的,硬的。可见这里的穷困。

    “那么,福布斯伯爵领的城堡,在什么地方?”

    “你往东北走,可以看到一条大道,再顺著大道,八成,就可以找到。不会太费力的!”

    只要看到最大,最好,最漂亮的,那就是福布斯伯爵的城堡。

    刘郁点点头,道:“谢谢……”他想了想,转身就走。本来是想掏点钱扔出去的,但想来想去,刘郁实是没有这种良好的传统,只得放弃。

    “嗯,对了!”刘郁停下来,挥挥手,一团白光闪动。

    那个手臂被刘郁打毁了的男子一声惊叫,又被打中。

    只是,这回,白光没有伤害到他,而是,让他的手臂,迅速的恢复。

    “太神奇了……怎么可能……”

    那个男子呆了。

    再找人,已经不见了。

    刘郁出门,往外走。

    “等等,”绿芙萝道:“你不会真是要去福布斯伯爵的城堡吧!”

    “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他刚才打过我们,现在我们又去,而且我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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