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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部分

燕燕于飞-第231部分

小说: 燕燕于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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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武林高手与众不同的特质。

    你想要用狙击枪狙击一位真正的,有过生死体验的武林高手,那不啻于做梦。

    的确,是有很多习武的,功夫好,却被枪狙死。

    让人觉得,你功夫再好,用狙击枪远距离狙杀,一样可以将你打死。但,那仅仅是指一般的武林高手。而不是刘郁这样的。这里说刘郁这样的,是打死过人,而且,不止一回,是经常杀人,不仅经常杀人,还常常自己也处在生死的危机中,他们在这种情况下锻炼出来的五感六识,远远超过了普通人。

    甚至,你拿眼瞪一个普通人,都会让人有所感觉,何况是这样的武林高手。但,不用狙击手,结果是,这入窗进屋的七名特警,先后的,被杀死。

    血流一地。

    赵致红看得呆了,没想到,这个少年人,会如此的残忍,如此的手辣。

第二百六十一章 舍身成魔() 
和平年代,杀人这种事,是让人难想的,普通一件杀人案,都是通了天的了不得的事。

    而在这时,刘郁却显示他与众不同的一面,出手杀人,一点顾忌也没有,一点犹豫也没有。他出手之快,出手之狠,出手之利落,更是让人想都想不过来的,因为刘郁根本不用大脑战斗,而是用他的皮下神经组织,神经元直接进行条件速效反射,这是武人的神经反应超过普通人的关键原因所在。发挥的越快,越强,速度也就越快,以超越常人数倍的动作,速度,将敌人一一斩杀。

    而且,刘郁斩的还是颈部的动脉,被斩中这里,急速的放血效果,会让人一瞬间麻痹,随后,体力,一切,都将失去,正常没有可以反应过来的。

    特警队,一般是三三制,行动的时候,在楼顶,有三个人,六个人进行突击作业。

    这六个人,分成了两组。

    每一组,一个爆破手,或是说突击者,一个强攻者,还有一个是在最后的。

    这样的三波打击,一般匪徒,可以对付得了第一个,也会和第二个打在一起,或是被第二个打掉,就算侥幸打败了第二个,也难挡第三个人的收尾。

    可是现在,一个,两个,三个,一直到六个,他们进来,然后被杀,很快的,这里就一片的血迹,红色的血,喷得到处都是。

    割切颈动脉的放血,那种量,与速度,都是常人难想的。

    这么急速的放血,使得这房间,一下子红了一片,感觉,好似地狱降临。

    “啊——”赵致红尖叫,眼前人影晃动,一切都在剧烈运动,但当一切消失后……

    赵致红捂住自己的嘴……不容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死人,死人,六个死人,横尸在地上,他们可能还没有彻底断气,但都失去了反抗的力量,虽然也有开枪,但很短促,除了在墙上,天花板上,留下一些子弹孔,什么效果也没起到。就连刘郁,也是一点也没碰到。

    他白色的练功服上,甚至没有一滴血。

    头发散乱,白衣微飘,这本该是武侠小说或电影里的场景,是人耍酷的镜头,只是现在……却有种说不出的讽刺。

    从特警暴力进入,到他们倒在地上,过程不超过二十秒,现在,也没过一分钟。

    “噗!”看到刘郁面色都不改的,一刀往下,刺入那个士兵的脸上,透骨而入。

    “呕……”赵致红一下子吐了,早上吃的一点食物,这会儿全都喷吐出来。

    一阵风动,刘郁已经到了她的面前,他似是在笑。

    “擦擦!”手上,不知从哪里顺来的毛巾。

    赵致红接过就再吐,然后擦了下嘴,张口就想骂,却一句也说不出口。

    “好好保重吧!”刘郁已经离开了她的身边,他往外走去,似是要从门里走,但,那里,该也是有特警的。往楼上进攻的,是一部分,在门口的,又是一部分。

    门开了,在门外的特警很是惊讶,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反射神经速度远超过他们的刘郁就出手,还是老样子,出刀,菊真打,成了一把杀人夺命的凶器,仿村正,已经不下于真正的村正打刀。血液飞溅,这些不会武功的,面对神经反射速度远超过他们的刘郁,几乎毫无还手之力。

    他们由于训练的原因,不到必要,不会开枪,这使得他们,往往要开枪的时候,已经迟了。如果开枪,又打不中人,还会误伤自己人。

    加上刘郁那变态的动态视觉,更加上他对这里人的利用,环境的利用,使他轻松,就把九个在外头的特警诛杀。一口气,杀了这么多特警,刘郁算是把自己的路,一条的走到了黑。

    他杀人的时候,就知道如此,但一下子这么多人死去,刘郁还是叹了口气。

    他知道,哪怕他走回头路,也没有好下场了。

    死这么多人,国家法律,是绝对不会容下他的。

    罢了……

    既不能成神,那也就不必成佛了,成魔吧!

    想到就做到,刘郁用刀削下一个特警的衣服,蘸了血,在一块还算有些空间的墙上写下这句话。

    既不能成神,那也就不必成佛了,成魔吧!

    这是刘郁对社会,对国家,也是对自己的一个答复。

    ……

    齐队、陈至善等人站在墙前,众多警务人员心里都是一片的发凉。

    一些没死的特警抱着战友的尸体,失声痛哭,他们强忍悲痛,搬运尸体。

    所幸的是……这些尸体都很完整,只是失血过多,刘郁出手,只是切脖子,放血。

    当然,也有刺入身体的狠招,但没有重斩大劈,这样,是很伤刀锋的,使刀的高手,喜欢利用刀的流线弧形去抹割切削,但绝对不是说,他们喜欢大劈大砍,那种大刀的路数,不适合乾坤刀的路子。

    刘郁的乾坤刀,不是太长,刀身又直,这就使得,出招讲的是快准狠,有刺也有斩,主要是利用刀体杀伤敌人,大劈大斩,不是没有,最好少用,只在适合的时候使出来。

    在这种被限制的环境下,刘郁自然不会使用无聊的大劈大斩,他使的都是削抹一类的技术,所以,了不起切掉半个头,还不至于说把整个脑袋都斩下来。

    尸身,虽失了血,但保持了最大的完整,至少,在搬运尸体的时候,轻松很多。

    齐队道:“一共死了十五个人,没有一个幸免……这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犯人了!”

    陈至善道:“我已经说了,这个人很厉害,是武林高手。”

    “我知道!”齐队说到这里,话锋一转,道:“但你要负上一定的责任!”

    “什么?”都知道体制里的人善于推卸责任,但陈至善怎么也想不到,这就扯到他身上来了。齐队毫不客气,一点也不看在陈至善是报案,并多次帮助警队训练队员传授功夫的一点上,大加指责:“是你没让我们安排狙击手!如果我们有几个狙击手,我们有狙击手,但我们尊重你的意见,所以没有派,你看看,没有狙击手,这成了什么样子,对于这样的近身战的武林高手,最该做的,就是远距离一枪狙杀!”

    陈至善好玄没气讽了:“齐队,说话可要凭良心,我们要做的是抓捕罪犯,而不是提前行动,打草惊蛇,你让狙击手行动,我可以告诉你,这边你用狙镜瞄向他,另一头他就可以知道了!”

    “你就胡扯八道吧!”齐队道:“我们的队员,可以在两百米外一枪命中,他怎么躲,你以为是科幻小说,会特异功能?就是那样的特异功能人士,我们的狙击手也能一枪摞倒!”

    陈至善没话说了,他知道,对齐队这样的人,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不亲自试过,是不会了解的。

    普通的,那些只是练功夫,没有在生死上经常考验的,也许会好对付。

    远距离一枪,是可以秒掉。

    但,对那些真正的武林高手,特别是那种在生死上久经考验的高手,你只能用一种方法解决。那就是,用同样的武林高手,去进行围杀。只因,你用普通的方法,根本搞不定这样的对手。

    有科学家做过类似的实验,他们把老鼠和猫放在一起,但把老鼠给包住,不透露一切的情况下,仅凭感觉,猫就感觉到了老鼠的存在,想要攻击吞吃老鼠。

    其实,猫是看不到老鼠的,但它可以感觉到。动物的六识感觉,比人类要敏锐多了。他们可以直接使用直觉去感知一切。在战场上,那些老兵也是这样,危险临近,他们先就感觉到了。所以老兵不容易死去,新兵容易挂掉。

    经历的死亡越是多,对那死亡的气息,也就越发的敏感。

    不过,不管怎么说,陈至善在广州,也是有一名号的,和这里的公安系统,也有很好的关系,不想把一切就这么的破坏了,是以他说道:“你怎么怪我,老齐,我不管,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你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已经变态的武林高手,对付他这样的人,最好捅到上面去,让特科的人来对付,如果你们自己动手,哪怕是让华南之剑,也是徒劳无功的!”

    华南之剑,是广州军区的特种部队。

    你不是说狙击手么?

    我现在就告诉你,你就是把华南之剑拽过来,也搞不定这个人的。

    除非……你搞大规模的部队,再发动人民群众,这样有机会。但时移势移,现在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年代了,想要发动群众,谈何容易,仅凭公安警卫系统,是搞不定刘郁那种高手的。

    “什么?”广州军区新来的一把手听了,这还了得,还有我们华南之剑搞不定的?

    “把部队派出去,让华南之剑出动,不信搞不定那个人。”

    ……

    小巷里,一个中年胖男人被推倒在地上,他想要说什么,但没说出来,对方扑上,就手一把,抓在他的脖子上,下一刻,“咔”一声响,男人就闭眼倒地,身子不住的抽搐,死去。

    刘郁轻哼一声,眼睛有些血丝,这两天,他都在外头跑钱。

    出来清醒,逃出赵致红家,刘郁意识到自己要走一条与众不同的路了。

    他要搞钱,在这个社会,没钱,寸步难行,所以他盯上那些看上去有钱的,然后下手。

    开始未必成功,抓了几个,身上有卡有什么的,就是没有现金。

    刘郁现在肯定是不能去银行的了,拿到那些存折卡的,根本没用,只好找钱。

    本来刘郁无意杀人,但当他发现,他不杀人,对方立刻就跑去报警,使刘郁明白了过来。

    若是女孩子,被强间了,会在保有自尊的情况下,把事隐瞒下去。但男人,丢了钱,气得要死,哪有不报警的,所以他每劫一次,对方报警,是八成的。故此,为了节省时间,刘郁干脆的杀人,杀人,对别人来说很难,但对刘郁,却很简单,把人拖到人少的地方,比如这样阴暗的巷子里,然后一把捏碎对方的脖子,就可以了。

    收拾一下,这几天,刘郁已经搜罗了两万多块钱,现金,真是不容易啊!

    想想,刘郁又出了巷子,他这几天,都没怎么睡觉,没有一个安稳的地方,对他的健康,影响太大了。刘郁可不是那种想要吃苦的人。走不几步,一间书店出现,新华书店。

    刘郁迈步进去,华夏改革开放,使得书店的利润大为降低,好在,广州这里改革,书店也有所变化。除了书店,还有音乐,点心,在书店边,一个小小的书吧。客人们在书店里买了书,可以就近的在边上好好的看回书,休息一下,这种品味,也算小资。

    进入书店的时候,刘郁可没带菊真打,那东西,他老规矩,藏垃圾堆里了。

    虽然广州市容不错,但总有一些阴暗的角落,是市政府不想理会,也理会不过来的。也许,日后,会有人把那里清理吧,但至少不是现在。刘郁空手,一身从衣店偷来的东瀛款风衣,随意的进入,一点也没有惹人怀疑。

    虽然有几日没有洗濑了,但那没什么,因为他的功夫好,身上不易出汗发味,所以还不至于惹得别人注意测目。

    进入书店,刘郁先看这里的布置,确定自己要去的区域,他眼睛一扫,看到群人,正围在新书区,说着一部上市的爱情小说,这让刘郁摇头,那种东西,对他们,也许是一种乐趣,但在刘郁看来,真是无聊到要死。信步进入心理学科区域,刘郁开始了挑选。

    刘郁选书,是有目的的,他想要了解自己,刘郁心理的变化,他当然知道,因为他是一个敏感的武人,不会在日后才会感慨:“啊……原来我变了。”他变了,立刻就会知道,知道,就要知道为什么变,这种变化,对他又有什么影响,会有什么样的作用!这都是他渴望想要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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