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我的天外情人 >

第91部分

我的天外情人-第91部分

小说: 我的天外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们依依与苦瓜三个人抱别,心中有无限感慨。星女当然愿意跟着我,在我心目中,她已经是我的全部。最让我心碎的是12个婢女,她们对我一往情深,这5年来细细侍候我,让我终生难忘。可惜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我只得选择离开她们。

本来丛林王告诉我,如果可以的话,从王府选几个婢女一起跟随,以便好好照顾我,可是我没有同意,我知道我理想中的社会绝非如此,我要建立一个新社会,让女人同男人一样平等,女人不能成为男人的婢女,不能没有地位。

12个婢女哭出来的泪水,足以淋湿大遍土地。当我骑上跑兽,望着12个婢女伫立在大街的一角,同时看见苦瓜3个人默默目送于我们。我的眼泪差点从眼眶里滑出。

同样,丛林王、皮毛、君不来、李森帅、汤森帅、汪森老、海森老,以及玲儿、尼克、尼丁等等,无不因为我们的离开,而伤心。整个王营大街全是送我离开的人,16个天河星人加上星女一共17个人,一起向新的征途走去。

丛林王送到城门边,就驻步了。身为丛林王的他,不可以再送了。我与他抱在一起,他亲切叫我师父,我看见他眼中闪烁着快点滴落的泪水。

皮毛与君不来送我到了营外,记得皮毛曾经说要跟我一起离开这里,后来他得到重用,便知道三巴丛林需要他,另外值得一说的是他与玲儿正在拍拖,这些年来我与丛林王都从中穿线,让皮毛与玲儿经常有相处在一起的机会。再加上皮毛对玲儿有好感,就这样,他们慢慢走到一起。

皮毛得到深爱的女人,自然不愿意再同我一起去闯世界。在营外,我们抱在一起,从第一天见到皮毛起,我就与他建立了一种极为浓恬的友情,虽然他总是叫我师父,但在我们心目中,只是朋友。

君不来属于那种君子,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与君不来之间的友情,心知肚明,离别时虽然只是微微一笑,可已经能够表达最真挚的感情。

终于,我带着17个同伴,一起消失在雪地中。虽然只是17个人,但是却带着许多东西。其实连我也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什么地方才是我们最佳避难之所。

据李森帅所说,兰国的东部是火国,南部是鱼国,西部是海洋,北部是风国。兰国、火国、鱼国、风国乃蓝神大地四个最大的国家,除了这四个最大的国家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小国,中等国家想要生存,只能靠周旋,他们是双面派,四个大国谁也不得罪;而小国家要生存,只得依附于大国,成为二级国家。

李森帅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还听他说这4个大家以鱼国最为太平,里面的居民安居乐业,对国君很满意,可是我记得师父曾经说过,他要我杀的人就是鱼国的国王。而火国的国王是一个很卑鄙的人,听说他为了得到国王之位,杀父杀兄,将大批立大功的将军全都诛杀,是出名的暴君。而风国我一无所知,李森帅也不知道其中情况。

如果让我选择一个生存,我当然会选择去鱼国。因为我要完成师父他交给我的任何,去杀死鱼国的国王,虽然我不知道师父为何要杀了他,可是我觉得欠师父太多,这件事一定得完成。

仙鸟当然会跟随于我,有了它,有了星女,有了同伴们,这样的生活才不会孤单。

。 第103章 柔情刻骨

我们沿着南方前进,路上传来一阵阵跑兽踏路的声音。林风与雨红骑着跑兽双肩走着,因为林风的关系,尽管雨红喜欢我,但我一直没有接受她,我不能夺走一个朋友的至爱。如果林风不是死心踏地爱着雨红,我也许会接受她,就像爱星女一样爱着她。
雨红是爱我的,这我明白,我常常看见她静静望着我,有时还会忍不住偷偷微笑,可是她也明白我不会与林风争朋友——我就是这样的人。

听说逐杀城堡就是南方,还听说如果我们往南走,还会看见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那坐被兰国人称为仙翁留步的大山就是兰国第一大山脉——天龙山脉。山脉上的第一高山就是天龙山。

我听说过天龙山上有一座寺,称为天龙寺,天龙寺里的人都拥有很神奇的功夫。能见到传说中的天龙寺,当然会很开心。

我们一直向南走了4天,才走出深林,遇到一个山凹。跑兽上山容易下山难,山凹下有一条小道,正好可以容下我们行走。下了山凹,我们看见一条小河,河水清澈,相信里面一条有水怪。记得用兽肉钓水怪的事来,我对周龙说:“这条河里的水清澈,里面一定有水怪,何不同上次一样钩些水怪上来吃呢?”

就这样,我们寻到藤绳,开始钩鱼怪。花了一天的时间,才全力钩到一条大水怪,用火烧死之后,我们便汲食水怪。许多人都是第一次吃水怪,对水怪的味道赞不绝口。吃完水怪,用长绳牵着一只水桶,用力往水里一扔,从河里打来一些水,给我们洗身。

过惯被人侍候的生活,一时自立生活,不太适应。这些日子来幸亏星女细心照顾我,我才没有打退堂鼓。我与星女的感情在相互体贴,相互照顾之中,更加升华,虽然夜晚只有她一个女孩同我缠绵,我却觉得已经足够。

沿着这条清水河向南走,用了7天的时间,我们走到一片草区。草区内没有人烟,但草区内的草却像被人用刀削过一样。经过我们仔细推断,我敢肯定这一带有猛兽。

雪正在化解,风吹过来时,可以觉得到春天的气息近了。我喜欢闻着青草的气息,每当春天吹来时,我就会觉得人生还有更多的精彩。

夜里,我们一起搭房子睡在一起,一间大房子分开成几断,情人睡在一起,不是情侣关系的男女分睡。我自然与星女一起睡,晚上,搂着星女细柔的腰肢,双手从她的酥胸上探过,听到她诱人的呻吟声,就会勾起我无尽的欲望。

每当双手捏住星女的丰胸,让星女坐在我的身上,快乐的上上下下时,我的肉棒就会发挥出最理想的战果。当汗珠滑过耳际,彼此精皮力竭时,相视一笑,算是对今天爱意的最佳表达。

“你说,如果我们生出一个小宝宝来,他的皮肤是蓝色的,还是红色的呢?”

星女羞红了脸,微笑说:“鬼知道,也许是红色的吧!”

我说:“哦,为什么呢?”

星女说:“因为你是一个猛男呗!”

我摸着星女的下巴,打趣说:“可是你也是靓女啊,猛男碰靓女,绝配。”

星女打开我的手说:“死家伙,别对你的妻子耍流氓了。”

我一把将她压下,她被我压在床上,胸部起伏着,更加诱人。我伸出嘴巴在她的胸部上咬了一口,她抡着拳头要来打我,我抓紧她的小手,微笑说:“别害臊了,你又诱起我的欲望了。”

“死色鬼,第几回了?”

我伸出嘴巴在她的脸上亲一口,笑着说:“第13次。”

当——

听到有响动,我侧身往响声处望着,一个直径3米大小的空隙里露出一张让我心跳的脸。雨红在发觉我看见她时,很快离开了。

我这才觉,当我与星女‘嬉水’时,雨红听到我们的嬉语,忍不住偷看我们。雨红那么爱我,望着我与星女快活,一定心情不开心吧!我放开星女,被我挑逗得欲火难抑的星女失望望着我。

“怎么啦?达哥,亲我啊!”

我爬起身,穿好衣服,掀开布帘,走出包房。包房外,雨红正站在草地上,显得那么可怜。她总是那么脆弱,经不起风雨的洗涤。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欠了她什么。我想如果不是我的出现,也许前丛林王就不会死,她身为王妃,就算不快乐,也不会痛苦。现在她孤单一个人,因为爱着我,很显然不会接爱林风。任何人都不愿意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接受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

偷偷走到她的身后,望着她擦泪水的情景,我没有哼声。等她擦干泪水后,我细心说:“雨红妹妹,你很痛苦吗?”

雨红才发觉我站在她背后,她转过身,一把将我抱住。我摸着她的背,安慰她说:“雨红妹妹,你为什么要这样傻,你明知道……”

“不,别说了,”雨红打断我的话说,“只要5分钟就够了。”

良久,雨红主动移开身子,望着我,说:“达哥,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我问:“什么事?”

雨红说:“你为什么不选择我?其实当年你喜欢落梦的时候,我就有点喜欢你了。只不过我知道你最爱的人不是我,才选择喜欢雄天。”

我低下头说:“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挺喜欢你。可是,我们之间不可能,这一点你要弄清楚。”

雨红无助道:“是因为林风吗?”

我说:“我不会再与朋友爱上同一个女人,就像周龙当年与我爱上落梦一样。当时因为我与周龙都喜欢落梦,便大打出手,现在林风喜欢你,我怎么能再次与他喜欢同一个女人呢?”

雨红说:“可是,让我在你面前接受他,我办不到。我相信换上你是我,也一样办不到。”

我只得苦笑,也许这就是生活吧!

我不知道这迷惘的爱情会是一个这样的结局,我深深明白,如果上天只让世间只有一男一女,他们会毫不考虑就一起生活。就因为人有太多的幻想,太多的追求,才会变得这样痛苦,伤感。

门边,星女正静静望着我们,如果一个女人不像她那样大度,相信就算与我这样的英雄生活,也会很伤心——星女就是这样一个看的开的人,所以她才会没有真正的痛苦,时刻保持笑脸。

当然,看见我与雨红这样,她笑是笑不出来,可她一定不会太伤心。也许大家会想,爱一个人太深,就容不得他身边有别的异性,可是,我觉得当一个人彻底喜欢一个人时,就像包容恋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别这样,雨红妹妹,你要坚强,也许上天会给我们一个答案。也许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发觉,林风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他一直是一个被女人喜欢的人,你不这样以为吗?”

雨红说:“是的,他很优秀。可是,他缺少你这样的柔情,他不懂得聊侃,他只会像李可一样死心踏地喜欢我,却不懂得用什么方法博得我开心,这就是他不足之处。”

一提到李可,我更加头痛。其实深爱雨红的不只是林风,还有李可。李可虽然没有林风显得那么痴情,可是他喜欢雨红,也是众知周知的事情。

风,吹拂着包房,夜晚的草儿伏摇着,就像是亲人向你挥手。

恒光照着包房的布帘,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不知为何,夜晚那么孤独,白天却一点感觉不到。

难道这就是我今后的生活?我们能在这草区生活吗?

。 第104章 遇到草龙

清晨大家开始练剑,由我担总教练。包括星女,都必须练剑法,没有功夫在这个星球根本无法生存。不要说强盗,就算是猛兽也够人受的。
连小女孩周雪也跟着大家练剑,小女孩今年才5岁多一点,但是从小生活在一群练功夫的人群中,也喜欢了练剑,练功。以她现在的功夫,在同年人中,一定是一个佼佼者。

练完剑,我们收拾包房,继续赶路。这一片草区的前两天还算太平,虽然认为会有猛兽出没,可是并没有见到。草区带是一片平原,广阔无垠,一望无际。这一带骑着跑兽,会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迎风而行,又这样走了数天,剩下的兽肉一天比一天少,肉箱里的肉本来不足以让我们生活太久,如果碰到较大城堡,去城堡里去买一些兽肉,那样还可以生存的久一点。可是,据说要走出一片草区,还需要20之天。

擅于计算的星女偷偷对我说肉食不多了,必须抓些兽肉才行。听到她的话,我才深深叹息,前些时候路过深山老林时并不感觉食品会少,见到野兽横道而过也没理睬,现在好了,想要肉兽都没有了。

5天之后,我们走到一片更加深浓的草区,那些草长得比人还高大,就算骑在高大的跑兽上,还不能看见前方的东西。幸好有一条跑道,我们可以沿着这条跑道飞快奔行。到了下午,一伙人下来休息,大家都口喝了,又吃东西又喝水,还聊着天。很奇怪的是,这样艰苦的生活却没有人抱怨我。

吃东西时,我隐约听到东西正在向我这方潜进,听动静,并非是脚步声。我想听清楚,可是却不能分辨究竟是什么东西正在动,而且以很快的速度潜过来。

我凌空跃起,看见东面有一片草正在飘动,想必东西就来自那个方向。我对大家说:“请大家安静,注意东方的情况。”

仙鸟飞上空,看见东方有情况,便说:“达哥,是东方吗?”

嘘……

我要大家站在我后面,功夫最高的我当然要第一个面敌。敌人还没有来,就看见身边的一群跑兽4蹄向前一抬,一阵风一样窜开,20匹跑兽根本不听我们的使唤,向远方跑去。我一见急了,如果跑兽走了,我们没有东西可以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