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外情人-第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哧哧哧……”传来这样的声音。
大家都觉得很恐怖,因为都没有听到过这种声音。周龙压低声音对大家说:“小声点,不乱动,伏下身。”
大家按话办事,伏在地上。接着,我听到了有什么爬过来的声音。同时,我听到大家的呼吸声越来越重。随后,我看见一只大概长4米左右的四脚兽慢慢向这边走来,虽然不清楚,但我能分辨出这怪兽比我们体形小,应该对付它,没有问题。于是,等怪兽走过来时,周龙第一个冲上去,使出周家的绝学——猛龙拳。一拳打在那怪兽身上,怪兽嘶叫一声,很快伸出尖牙,要来撕咬周龙。我与林风快马跟上,林风使出的林家“双排掌”虽然没有周龙使出的“猛龙拳”那样有力道,但一掌打在怪兽的额角上,也将其打趴在地上滚了几圈。
我的功夫虽然只是个姿式动作,也能给他们增加些胆色,三个人很快将怪兽劈死。打死怪兽,大家嘘出一口气,怪兽虽还比我们少一半,但八角怪兽给我们带来的心灵伤害,足以让我们见怪兽就心惊。
惊嘘一场,大家围着怪兽,用光能灯照了照怪兽的全身。只见怪兽全身长着红毛,形状怪异,头上长有3只尖角,样子凶恶,死时两眼外凸。
累了,便睡下去。到了第二天天亮,我们借着恒光的光,目睹了怪兽的全貌。面对着怪兽,我第一个提议,将怪物吃掉。大家对我们提议纷纷赞同。按动物定义,凡动物内,十有八九,肉身都不具有毒素,我们将怪兽的肉身切下来,放湖水中洗干净,就可以吃了。
按我的提议,先剥皮,取出怪兽的内脏,再将怪兽的肉身放水中洗净,然后用电子打火机,将找来干树枝点燃,烤怪兽食。由周龙主刀,林风做帮手,我做指挥员,李可、达尔巴、成四等人做小帮手的剥兽行动开始了。
切撕开肚皮,扳开两边的肋骨,再用手掏出怪兽的内脏,很快,只剩下怪兽的肉身。周龙将怪兽的皮保留了下来,说将兽皮晒干后,可以做衣服。我们也没有人同他争,这块兽皮由他主刀,兽皮自然归他。
兽肉清洗的工作,交给了我。其实,是我主动要求做的。我抱着兽肉,来到湖边,在湖水中看见帅气的自己,便笑了笑。正在我笑的时候,忽然湖水动了起来,从水里伸出一张很长的尖嘴,叼着兽肉,便游到了湖中央,我急得大叫,好不容易得到兽肉,可以填饱肚子,却未想到会被水怪叼走。
我气得在湖边大骂,不久,另一只尖嘴水怪伸出嘴巴,差点叼到我的脖子,好在我还算灵敏,没有像秀秀一样,成为水怪的腹中食。
我垂头丧气回到林子里,大家见我光身回去,都问我兽肉在哪里,我便只好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说得倒轻松,可恼了平日里很少发言的狼权。狼权个子比我矮,脾气不太好,总爱吵架,大家对他有些畏怯,不想惹他。
他的功夫平平,个子比我矮,力气不算太大,见我说肉兽被水怪叼走了,便冲过来想同我打架。他抓着我的衣襟,使劲的摇晃着我的脖子,并瞪着我狠狠问:“波达,是不是你有意将兽肉扔给水怪的?”
兽肉没有了,我也很生气,见他没事找事,我一时气急,说了一句:“是啊是最,是我扔给水怪的,又怎么样?狼权,你敢对我动手不成?”
狼权伸出拳头,便向我脸上挥,我已经准备好,偏开了,他的拳头落了空。然后,我也抓住了他的衣襟,两个人撕打起来。我们打得很激烈,打得皮黑脸肿的,好在周龙与林风出手快,将我们拉开,否则,我真担心会一拳打坏他的双眼。
周龙拉开我们,冲着我逼问道:“波达,现在你已经不是船长的儿子,有些话,不能乱说。刚才,狼权虽然一时冲动抓住了你的衣襟,只是做一个样子,也许不会打你,可是你不应该说出那番话。”
想不到多年的好友竟帮别人说话,我气得鼻子冒烟,不服气说:“周龙,好啊,原来你就是对待朋友的,刚才是谁动手,你没有看见吗?他不向我出拳,说什么我也不会同他打架。”
林风见我冲动的样子,马上抱着我,安慰我说:“好兄弟,好兄弟,小事小事,你就体谅周龙的立场吧!现在这种情况,大家应该团结,不应该吵架,现在大家都信服周龙,只有他才能让大家心态平静,你就看在多年的朋友分上,让他骂几句吧!”
。 第38章 饮血生涯
想着父母离开时的赠言,要求我们一船人要和睦,我忍住了,站在那里不再说话。可是,狼权却很不甘心,摸着头上的肿块,指着我臭骂着。刚开始全是骂我,我也不说什么了,任他泼妇骂街。终于,他见我不生气,能忍受,便指着我骂起我的父母来,其言不堪入耳,让我难以忍受。
我便冲上去,挥拳要打。虽然我的功夫不高,但自认为同狼权过招,不会吃亏。狼权被周龙抱着,没有机会脱身,林见见我冷静了,便不再抱我、束缚我。这也让我双手可以自由发挥。我冲过去时,大家都没有来得及阻挡,所以,我的两拳一挥,便一左一右,打在狼权的两腮上,打得他腮水外涌。
打到后,我得意招着手,说:“骂啊骂啊,让你知道骂人的滋味。”
狼权气得咬牙,不断挣扎着,要摆脱周龙的双手,可是,他死死抓住了他。林风一个翻身,伸出手,将我的一只手反到背后,差点将我的手扳断。我就这样被林风制服了,他骂了我几句,说我这样子,没脸见父母,也对不起船长,丢了波家的脸。
我大骂林风是一个混蛋,叫他马上放开我,否则,我不会再理睬他。他没有放开我,一直将我制服到了晚上。天黑时,我们望见了星河,原来,在这个星球上静静望星星,是件那么惬意的事。于是我的心平静了,向林风、狼权道了歉。虽然狼权表面上没有原谅我,但是,大家原谅了我。
那一晚,我们将飞船上所有的东西吃光了,吃光时,我们欢呼着,并很快就想通了,光一只野兽,无法让17个人安全活下去。这个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反而不是一个理想之地。于是,我们便要求重新寻找新的去所。
连食物都没有了,我们也不再将生命放在眼里,口罩已经无需再戴。15天来,我们慢慢发觉,呼吸这里的空气,能够减少体力的消耗,也许空气里就含有某种未知的能量吧!经过一天的长度跋涉,在黄昏时,我们到了一个更大的森林。里面的树木繁多,走进树林里,没办法看见星河。但是,我们都相信,这里会有更大的野兽,有了野兽,我们才有食物,才能生存。
当周龙穿着红色兽皮大衣时,我们无不露出惊羡的眼光,很想再打更多的野兽,做更多的兽皮大衣。但是,那天晚上,在黑黑的树林里,我们倾耳聆听,也未能听到盼望的声音。到了第二天,从树枝间透着恒光时,才懒散爬起来。没有东西吃,大家饿得慌,因为昨天一天没有吃东西,都饿得脸上肉薄了一层。像我们这样的高大猛男脸上薄一层,倒没什么,雨红、飞儿、晚霞、青青等女孩则容颜大变。
幸好她们没有带镜子来,否则看见这副样子,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恒光温和照射着我们,体力不支的我们也无心再向前进,便躺在原地,聊着天。就在我们聊天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种东西的叫声,这叫声十分古怪,就像在唱着一曲好听的歌。听后我们都惊得躲起来,不久,飞来了两只飞物(后来才知道那种飞兽叫做鸟)。
这两只鸟个头不大,我们见后开心不止。它们全身是白色的,羽毛呈流线形,十分中看。这不是最好的食物吗?于是,我站起来,与周龙、林风一起走过去,想逮住那两只鸟,可是,一近鸟边,它就展翅而飞,弄得我们白欢喜一场。虽没有捉到鸟,却提了神。我忽然全身有力了,也正在这时,我再一次听到了有种东西慢慢向我们这边走过来。
不光我,他们也听到了。这声音靠近我们时,我们赶紧躲起来。不久,我们看见一只比上次大得多的野兽,与上一次打死的野兽是同类。因有了经验,我们完全给这野兽逃生的机会,除了7个女孩没有出手之外,我们10男生没有一个不冲上去的。20脚从不同角度踢向野兽的身体,仅用脚,就要了那野兽的命。
红毛野兽一死,大家开心得差点跳起来。还是周龙主刀,林风做帮手,我做指挥员,其它7个男孩做副帮手。有了经验,这一次剥兽行动,比上一次快得多,很快,就像上一次一样,我们再一次剥出来了兽肉。因为我们带了水过来,所以洗兽肉时,就不用跑到湖边去了。此地离湖边只有一天路程,我们也不便再回去。
用完全部的水,洗尽兽肉,拿出电子打火机,点燃柴火,开始了烤肉行动。当兽肉的表面全部变黑之后,我们闻到了从兽肉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气,肚子开始叫起来。
等大家认为兽肉熟后,个个瞪着熟了的兽肉,不敢动口。我便趁机对大家说:“还是让我先来吃吧!”
周龙突然说道:“不,每次都让你冒险,总有一天,你会死的。所以,我建议,大家一起吃,要死一起死,省得留下几个人伤心、害怕。”
此话一出,大家纷纷表示支持。我们伸出手,一只只握在一起,互交换眼色,便一人撕下一块肉,咬吃起来。吃着香喷喷的肉,没有人再害怕肉有毒,更在意的是撕到的肉太少。吃饱后,大家心满意足,摸着隆出来的肚皮,侧下身,开始睡觉。
打一只野兽,吃完它,就这样过了一天。夜色朦胧,睡在树林里,难免回忆起长河号上的生活。不知不觉,有30多天没有见我的父母了。此刻,我才深深明白,他们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只有真正失去一样东西,才会明白它的美好。
爸妈?您们在哪里啊!
那一夜,因为我想着父母,流下泪水。我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希望见到他们两老了,星河茫茫,如此广袤,要想相遇,太难了。
迷糊中,我听见谁在哭泣。于是直起身,看见雨红正站在一棵小树边,静静哭泣。我想她也一定同我一样,想父母、想长河号了吧!于是,我轻轻爬起来,以免弄醒旁边的冷夜与苦飞歌。我轻抬步子,慢慢走到她的身后,她正哽咽着,似乎很伤心。
我伸出手,摸着她的背,她惊得缩了一下。我望着她细红的脸,脸上挂着的泪珠,如果我不擦去自己流过泪,相信也同她一个样子吧!
我替她抹着脸上的泪水,轻轻安慰她说:“雨红,别伤心,也许有一天,我们能见到自己的爸妈的。”
她摇着膀子,靠在我的怀里。我觉得很舒服,但是,我只是将她当作妹妹,因为她从小得不到哥哥(周龙)宠爱,让我一直充当她的“好哥哥”。
夜,很黑、很静,我要求她好好休息,明天,也许我们还要抓到更多的野兽,以免在这里好好生存。只有我们得到足够的食品,才能创造理想中的文明。她很听我的话,向女孩睡觉的地方走去,我也慢慢回到冷夜、苦飞歌身边。
就在我快躺下时,看见了林风的眼睛正瞧着我,与他的眼光相交,我有种不安的感觉。因为雨红是他喜欢的女孩,我却让她靠在怀里,无疑让他内心不安。这已经不是我们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我知道林风对我的行为,由理解慢慢变为不安,最后终有一天,他会无法忍受的。
虽然那一夜睡得不好,但还是睡了下去。第二天醒过来,我们精神比前一天好了许多。也许是兽肉提高了我们的体力。从此后,我们便开始了打猎生活,只有听到可疑声音,便寻过去,一碰到野兽,就打死吃掉,于是,我们从秋叶纷风的秋天、大雪压枝的冬天,熬到了春风拂面的春夏,这样过了一年。
我们全都穿上了比较好的兽皮大衣,过着菇毛饮血的生活。经过一年的磨练,我们逐渐成为了出色的猎手,就算只有一个人,也能制服野兽。最让我忘不了的是一只6脚野兽(同前面不一样的野兽)。当时,我离开了林风,穿过一片草丛,深入一个丛林,就在那丛林中,我看见了一只比我身体小一点的野兽。野兽见到我,马上展开攻击,用头上的角来撞我的腹部。一年的找猎生活,让我变成特别灵机。它撞过来时,我马上闪开,让它的尖角撞了一个空,然后,我闪到它的身后,逮到它的黑色尾巴,不断用拳头在它的屁股上打。
野兽被打得嗷嗷大叫,越来越凶猛,我的心跳得很快,生怕不小心,被野兽用尖角弄伤我的“小鸡鸡。”还好,我用力将野兽的尾巴掐住,打得它屁股肿出一块,没过多久,野兽显得没力了。我便用脚踢它,这下可轮到我难受了。野兽的后腿向后一拔,啪一声,先踢在我的脚踝上。我疼得蹲下来,手下松开了野兽的尾巴。
野兽见我松开尾巴,一下子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