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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苍劫演义-第13部分

小说: 苍劫演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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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哥哥,你这调皮鬼!”钟豪教训道。

“吃饭了!”母亲何荫端来早点。早餐简单又有营养:两盘中餐风味的小吃,一碟西式糕点,还有几片刚从电烤箱中取出的面包片,外加农场出产的新鲜牛奶。

“妈妈,给爸爸的信。”钟豪把信递给何荫,何荫不耐烦地驱赶道:“叫你爸回来吃饭!”

等钟豪跑出去后,何荫忙塞给小儿子钟杰一只深灰色的麻雀。钟杰惊喜极了。

“快拿去玩吧,在农场捉到的。小心别让哥哥看见。”何荫很清楚钟豪,他若看见一定会放掉它的。

钟豪奔到农场,大声喊着:“爸爸!吃早饭了!”这一带的居民不是很多,偌大的场地,一时间根本找不到父亲。猛然,他感到有些头痛,像针刺一般。这种病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作了。何荫知道他有这种症状,但从不在乎,总说这只是小毛病。

“你不该吃太多的糖,钟杰。”父亲任卓捏着小儿子肉乎乎的胳膊,“都十五岁了,你一点儿肌肉也没有。”

“爸爸,吃菜。”钟豪起身笨拙地夹起一筷子菜给父亲,任卓笑得合不拢嘴:“看哥哥多懂事!”

“我呢?你这小恶棍!”何荫佯嗔怒地在他头上用力敲了一下。

“噢对不起,妈妈。我上学去了!”钟豪站了起来,将收拾好的书包背上。

“等着我,你这自私鬼!”钟杰嘴里嚼着肉排,含糊不清地说,“你总是这样!”

“再不快点,就搭公车吧!”钟豪边跑边喊。

任卓追上,把书包递给钟杰,郑重地对正发动摩托的钟豪说:“照顾好你弟弟。”

“当然,爸爸。”钟豪瞧了瞧弟弟,充满自豪地说:“他是我弟弟呀。”

望着摩托扬起的阵阵尘土,任卓颇有感触地说:“你看到没有,钟豪又懂事又听话,咱们可没白养他。说不定他将来能成就一番大事业哩!”

“大事业?哼。的确,他的自理能力不错。”何荫冷冷地反驳道,“可就学习成绩来看,钟杰要比他强得多。再说钟豪并不是我的亲生孩子,如果将来有一天被他知道,他就会不顾我们养育他十五年,离开我们去找他的亲生父母了。”

“我们谁都别对他讲,他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任卓淡然说道,“你以后对他要好一点,别说是呼来唤去的。你瞧他们兄弟俩,感情多好呀。你总这样明显地偏爱,他迟早也会发觉的。”

路上没见到一个同学甚至一个同龄人,不用说又迟到了。两人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地走到教室门口,听到老师在里面发卷子。

“喂,我们还是离开吧,逃学一天不算什么,不然我们又要在墙根罚站了……”钟杰小声对哥哥嘀咕。

“嗯,我也没考好。”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还不快进来?”老师早已发现了他们,从讲评中抽出时间来招呼二人。两兄弟只有垂头丧气地走进来了。

“任钟杰,你的成绩还算不错。不过你似乎把法国大革命与北美独立战争的性质给搞混了。北美独立战争除了是资本主义革命外,还有反抗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的一面。但总体来说,你对题目的论述还可以。”

任钟杰松了口气,接过考卷,得意地转身向哥哥扮了个鬼脸。

“任钟豪,你的历史成绩可谓史无前例。你的错误就在于极不严肃地把历史改写了。假如你立志要做一个伟人,那我坚决予以支持,可是你让马丁路德率领红军进行莫斯科保卫战,麦哲伦发表《物种起源》,是否表示了你对中美两种风俗习惯造成的语言对话与思维方式的差异不满?你不遵守校规迟到,我可以抄一张校规300条给你,顺便发给你这张37大分的卷子。你可以坐下来了,午饭之前我希望这张卷子会被改好放到我办公桌上,或许我可以帮你发表。除了把今天的事说明以外,另外还请你谈谈对英法百年战争的评价。”

任钟豪拿着这张令他迷惑不清的卷子,低头回到位置上去。

“好吧,现在我们开始正式的内容,首先是最简单的问题,基沙的大金字塔是谁造的?”历史老师目光一转,立即报复道,“任钟豪就由你来回答吧,除了你可能要说的‘劳动人民’之类的答案以外,还能不能对课本的原话有点儿印象?”

“胡夫……”钟杰在旁边悄悄提醒道。

“什么?”钟豪侧过身,向弟弟的座位倾了倾。

“什么?你还倒反过来问我了?”历史老师为了泄愤不惜无来由地发怒,“记住,它不是为你造的!主持建造的是法老胡夫。”

钟豪迟疑了一下,反驳道:“不对!”

“不对?书上清清楚楚这么写着的,怎么可能不对?你少在这里胡搅蛮缠无礼取闹!”历史老师充满讥诮地说,“你说得那么肯定,那你一定认为金字塔的主人另有其人吧?那么请告诉我是达芬奇还是加里波弟?”

任钟豪不疾不徐地回答:“您要我引经据典吗?有许多充分说服力的证据可以把这些古板的答案彻底驳倒。目前世界上有许多科学家都开始怀疑我们现在传统认定‘大金字塔是胡夫造的’这一愚蠢论断大概只有埃及本土的学者才会坚持,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是想保住代表他们伟大文明在世界历史上崇高地位的遗产所属权,仅此而已。”不论从建筑学,物理学或其它学问来看,金字塔都是绝对无法通过人力劳动建造的。就算是现在,也未必能造出那样的建筑,书上说造它共花费20年,至少有10万人参加建筑工程,那绝不可能。因为人们不可能从年头干到年尾,而不去耕田养家。而且当时全世界不过才2000万人,这不是很明显的不可思议吗?还有构成金字塔的基石平均每块重2。5吨,共用230万吨堆积。平均每分钟四块,这连起重机或吊车也做不来呀,更不能提金字塔本身具有的价值和意义,绝不单单是帝王坟墓那么简单。按金字塔的年限来看,至少也在公元前10450—2450年之间,大金塔刚好坐落于北纬30度线上,且是北半球1/43200的缩体,换句话说,塔高等于北极到赤道半径长的1/43200缩尺,而三大金字塔在地面的配置与公元前10450年的天空中猎户星座地三颗星完全一致。古代埃及人可能掌握这种技术吗?显然不是可能的,再如公元前2450年第五王朝的萨胡雷法老所建的金字塔已化为废墟。后代反到比古代建筑水平还低?越来越落后了,这可能吗?再如……”

正当同学们听得呆怔入迷时,历史老师愤怒地打断:“住口!我知道你看过一些所谓的考古学著作,但无论他们说得如何冠冕堂皇,都不能随便相信。人为了利益什么谎言编不出来?我们现在使用的历史教科书才是正统的,由众多教育界的知名权威人士编写的。而这些歪理邪说对你的学业是没有好处的。最少在历史课本没有更改之前,这种变态的想法是不会得分的!”

“你这是迷信权威,践踏真理!”钟豪毫不示弱,“你们的思想太腐朽了,岂止是跟不上时代,你们分明把自己封闭起来了。封建时代已经过去几千年了,美国向来只有民主传统,可你却依旧保持这种腐朽的思想,真难以想象你这种思维属于一个研究历史的人。你不觉得这样很可悲吗?书本上的知识难道就该一味地全面接受而不假思索?这与你们平素对我们的要有探索精神的教育大想径庭。照我看……”

历史老师正要暴怒发作,钟杰手中小盒的麻雀不知怎么突然飞出去了,他一着急无暇多想地冲出座位,别的孩子也都纷纷行动起来,嚷着“拦住它!”“关上窗和门!”“别让它跑了!”之类的话,到处乱扑,教室里乱成了一团。

“你们都疯了?”这回任凭老师怎么喊,也都控制不住此刻的局势了。孩子们的尖叫声与麻雀翅膀的振动连响成一片。任钟豪忽然跑到窗前,想打开窗,另一个孩子死抓牢窗框。钟豪急中生智,抓起一只文具盒,把窗玻璃砸开一个洞,麻雀趁机飞了出去。孩子们立即怒视着他,可他不以为然,坦然自若。

“你们闹够了?都给我坐下,午饭前每人交一份检讨,还有任仲豪,补上帮麻雀开门的钱!”

“你的长篇大论在哪儿学到的?”钟杰瞠目结舌。

“四频道,八点半,程科教授的讲座,我每天都看。”

午饭时分,任钟豪拿着餐卡去领饭,钟杰跟在他后面;“喂!亲爱的哥哥,你可真够绝的,干吗放走那只鸟?妈妈用了四把麦子才把它骗到咱家的!”

“如果你是它,你就会感激我。”哥哥慢条斯理地回答。

“你明知道我不是它。”

“对,你不是它。但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是人,它是鸟,只是存在的形式不同罢了。”

钟杰忙不迭地反驳:“你先别忙说大道理。它在农场净干坏事,偷吃庄稼。”

“它需要生存,若你要求它不吃庄稼,那你以后就别吃牛肉了。”

“我快被你气疯了──我也吃菜啊!”

“是呀,没错。麻雀的主食还是害虫嘛。”钟豪看着弟弟涨成猪肝色的脸,从容不迫地回答。

“你……我真服了你。”钟杰忍住了,他平时虽与哥哥争吵,但决不真的动气,因为他知道哥哥是疼他的。他又说:“不过那块玻璃我们可得赔──先说好了,要从你的零用钱里扣。”

钟豪打完了饭,端着盘子从食堂走出来,猛地盘子被打翻了,涂着厚厚一层番茄酱的意大利面条如同人血人肉般溅散开来。他扬起头,看到的是以艾迪为首的一样小痞子,他们在学校里称王称霸,成天无所事事,只干些抢钱打架的勾当。

“今天你为什么把麻雀放走?”艾迪很客气地问他。

“因为它需要帮助。”钟豪淡淡地回答。

艾迪装腔作势地上下打量他一番:“你要做麻雀的监护人或是律师是吧?”脸色一沉,指着地上的面条:“吃了它,哎,等等。”接着又用脚碾了碾,吐了几口痰。“对了对了,再给你加工加工。”同伙们也嬉笑着一人吐了一口。

“你混蛋!”钟豪骂道,艾迪巴不得他发怒,众人围了上来,对他拳打脚踢。他身体孱弱当然挺不住,一会儿就被打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限你明天上午再捉回一只麻雀,不然我就代表学校开除你。”艾迪戏谑地说,“今天整整一下午有的是时间,回你爸的农场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吧。”

钟豪颤抖着用手捂住鼻血,勉强支起身体,向教室方向移去。钟杰偶然瞥见,又气又无奈:“怎么,又给艾迪打了?”

钟豪吐了一口混着牙龈血液的浓痰,代替了回答。

“你明知这群人不好惹,还去自讨苦吃。”

“他们先动手。”

“我真搞不懂,大家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我这么聪明,你就这么蠢呢?他们是些什么东西,先动手很正常啊。对这群人根本没法讲理。”钟杰扶起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忍,你向他们道歉,或者离他们远一点,不就没事了?”

“你这是……胆小怕事。我凭什么……凭什么让他们欺负我?凭什么任他们在我头上作威作福?”

“因为这里是美国。”钟杰俨然一本正经地解释,“美国是个法律国家,因为强大就是法律。我们是外来人,咱们中国人还有句俗话哩:‘怕小人不算无能’。”

“去,林肯,把我二楼卧室的皮鞋送来。”钟杰在训练自己的小爱犬。狗立即“汪汪”叫喊着,沿着阶梯向上奔去。

“你怎么给狗起了这么个名字?他可是美国人心目中最优秀的总统了!”

“也正因为如此,我才把它用来称呼我的乖狗。”

“我还是更喜欢猫,尤其是黑色的更好。”钟豪有些惆怅地喃喃自语。

“你明知道那是美国人最憎恶最害怕的动物,象【炫|书|网】征巫婆。”钟杰自己聊赖地摇头晃脑,“你真是个怪人,什么都和别人不一样。”

狗跑了下来,不过嘴里叼的不是鞋,而是一张旧式唱片,上面印着发黄的中文,只是上面的少女明眸皓齿,笑得很甜美。不知怎地,钟豪心中涌来一般难以言喻的暖流,似乎在眼前而同时又遥不可及,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

钟杰没注意到一旁母亲略显发慌的神情,兀自吃力地辩认着残缺不全的字体:“纤惠…首张个人专辑……什么……少男杀手震憾北京青春乐坛……《BLOODANCER》……‘血舞伊人’……”

“十五年前的中国老唱片了。”何荫似乎漫不经心地说,“是你爸爸买的。”为了不令儿子起疑心,又补充道:“我们那个年代,都很崇拜她。”

“听听看,”钟豪把唱片放进音响里。音响像是正在考试的学生,先沉默地思索一番,这才放出音乐。起初的节奏十分是快,动感十足,但歌的声单传出时,却有一种一转幽咽的悲凉,仿佛在为生命之花的枯萎与凋谢而哀伤。这声音让钟豪倍感亲切, 有一种微风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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