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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部分

暗面传承-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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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上般的疼痛,没有心思搭理这面到底出什么事儿了,回到山洞,倒头就睡,甚至都没顾得上吃口东西。

大家知道沈旭之累坏了,这也是脱力之后的必然,看看谷路行就知道了。期间莫离来了三次,都被石滩拦住。最后莫离只得嘱咐石滩要是沈旭之醒过来,有些精神就去通知自己。

沈旭之睡了两天,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散架了一般,一下地全身的关节都发出吱吱的涩声。机器该浇点油了,沈旭之自嘲的想到。回忆起雪山顶和夸父族战士殊死搏杀的情境,喜悦过后,无奈的心情占满了心扉。

此刻想来,那战士根本就没有动杀机,换句话说,就是在和自己玩玩而已。战胜谷路行,把一个知命强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窃喜化作点点星光,烟销灰灭。

山外有山啊!沈旭之感慨。难怪金庸大侠写的武侠主角的功夫越来越低,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条件的改善,人类体魄的确越来越差了。

现在知命强者一个个都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伱看看夸父族随便一个战士出来,打不了十个也能打八个。要是用了星降术,更简单,对付知命强者跟捏死蚂蚁一样。

识海池塘边,空空荡荡。老家伙们都回到各自身后的茅草屋休息去了。其实对于这件事情,沈旭之一直很奇怪,作为精神体的老妖怪们还需要休息吗?真的需要休息?

沈旭之忽然念头一动,想要去偷窥,看看老家伙们都在干什么。转念一想,昊叔身边那头威风凛凛的火麒麟,虽然现在不在,但看昊叔那副摸样,肯定有办法召唤。想一想老狐狸,沈旭之就觉得头皮发炸。自从自己碰到老狐狸之后,这家伙每一步似乎都有预谋,不管是自己还是他,都能从其中得到巨大的好处。也可以说自己的修行可以一日千里,大多数的功劳要归为老狐狸的指引。但老狐狸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浓厚的阴谋味道,自己却凭空对他有一种难以舍弃的亲情,不愧是老狐狸!沈旭之感慨着,这要是幻化成一个女人,得有多少人心甘情愿为其抛家舍业啊。或许真的像老狐狸说的那样,没有人可以真正的了解命运。

啧啧,也是一个可怜人儿……

至于魔凤凰,一身黑衣,像极了天枢院刘大先生身边的一个女秘。但这家伙虽然不老,值得一看,想起磨凤凰一匝粗的杨柳小腰,沈旭之心头一热。旋即想起魔凤凰生猛无比的出场。虽然出场生猛,有着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而且自己血液能克制魔凤凰,但……但为了偷窥流血三斤,怎么都说不过去吧!何况又不是要看她洗澡!

沈旭之断了念想,压抑住心中的好奇,深吸一口气,真元在体内流转一个大周天,渐渐物我两忘。

断了红尘三千烦恼丝,一片虚无。沈旭之把夸父族战士一招一式拆开,学习。又拼凑在一起,再拆开,再拼凑。如是者三,每一招每一式都如行云流水一般。

不错,夸父族的战士用的就是一个永不回头的执着劲儿。每一招都从骨子里透着两败俱伤的凶悍,如果对手气势弱下去,肯定要被追着打。如果对手一样生猛,雪域寒风中锻炼出来的体魄又有谁能扛得住?如果气势更彪悍,体魄更强壮……败了也就败了,不遗憾。以弱胜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就算是败了,也绝不弱了半分夸父族的气势。果然是当年那追日的夸父族,毫无畏惧,真……真虎啊。

心底有些明悟,少年郎一声爽朗的笑中一跃而起,手如雷动,或是夸父族战士势若奔雷的狂野,或是太极双生的飘逸,两种截然不同的招式混杂在一起,竟然不显得突兀,而像是水墨画里山峦起伏的气势下又有闲云野鹤的悠闲。

改进,修正。沈旭之打的开心之极,羊皮袍子看的了无生趣。一个哈气接着一个哈气,困倦无比。沈旭之不睡,羊皮袍子也勉力支撑着,抵抗着一脑子的睡意。陪着这贪玩的少年,已经陪了十多年,还要继续陪下去。

身后纹刻的九尾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沈旭之后面,随着一招一式,九尾狐妙曼的身姿用着少年郎的拳势,一板一眼。虽然少了一点行云流水的韵味,却多了一分妩媚的柔和。一阴一阳,默契的和少年郎拳势配合的严丝合缝,没有半点破绽。

是这样了。沈旭之收势,一身微微的白毛汗,全身畅快无比,脱力时造成的肌肉疲惫烟消云散,不见踪影。

虽宁而缨,体用双修。果然如此,古人诚不我欺。(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七章行商不商

“少爷,您醒了。”

石滩见沈旭之停下,憨厚的招呼着。这孩子,哪都好,就是说话超过十个字就会有些害羞。沈旭之爽朗的冲着石滩一笑,心中想到。

也不知道况黎族的人是不是都是这么一副德行,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夸父族的后裔。

“那天我看伱也跟着打拳,领悟多少?”

忽然想起来那天在和夸父族战士较量的时候,自己舞动太极后,石滩似乎也在一边跟着学。沈旭之随意的问道。

“石滩驽钝,只领悟一点。”

石滩听沈旭之这么问,更是不好意思,回答道。

沈旭之摆了摆手,安慰石滩:“哪有那么快就全学会的,没事儿没事儿。”

说完,脚尖一挑,把羊皮袍子挑到自己肩头,笑道:“走,出去看看。这两天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有的,少爷。莫离来了三次,说少爷醒了让我告诉他,他好像有事儿。”

“出去看看就全知道了。”

沈旭之对莫离的做派有些不太感冒,带着石滩走出山洞。叫着兰明珠和上官律,谷路行脱力的症状还没完全好,雪山气海之间因为用的太过,气息隐隐有些紊乱。

不过这种脱力后,谷路行精神力能得到一些好处,倒也是意外之喜。沈旭之安慰了几句,让谷路行继续休养,便带着几个人一边走一边看,晃晃荡荡的走下山去。

远远的看见莫良,沈旭之大声的招呼莫良过来。对于莫良。沈旭之很欣赏,这小伙子似乎和天澜族有什么瓜葛,难道他也是一只狐狸精?要不怎么他的隐身技能羊皮袍子看了一遍就可以学会?

凡事反常必为妖,沈旭之有兴趣。但还不至于马上把莫良揪过来问个清楚。这种事儿,识海旁边的那只老狐狸肯定心知肚明,就是不跟自己说而已。想到这,沈旭之哭笑不得的心里骂了一句***老狐狸。

莫良听到沈旭之的叫声,飞快的跑过来,开朗的招呼着少年郎一行人。

“那面那些荒兽是什么?看那样子似乎可以坐人 ?'…87book'”

沈旭之没有废话,指着拴在山脚下的几只荒兽问道。

“大人……”

莫良刚说话,被沈旭之打断。沈旭之笑呵呵的说道:“和小谷一样,叫我沈少就好。”

某人的古怪的恶趣味,让人很无语。真正的富家大少,哪有逼着人叫自己的。

“是。”

莫良笑道。对沈旭之的恶趣味没有表示一点奇怪,自然而然的解释道:“沈少,这是深渊界特有的可供骑乘的荒兽,性情温和,叫做裟隶兽。品阶有高有低,一般来说穿山越岭,行走在丛林中都必不可少。咱们亥黎族穷,所以这种大牲口养活不起。沈少没见过也是正常。”

“裟隶兽?好古怪的名字。”

沈旭之看着那几只二阶的裟隶兽,有些跃跃欲试。

“这是前几天少爷去雪山历练的时候。一支迷路的商队的坐骑。亥黎族驻地非常偏远,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商队来过。这不大家都跟过节似的。”

莫良指着前面不远出一个亥黎族的孩子说道。那孩子手里拿着一根类似于棒棒糖的东西在开心的舔着。

沈旭之忽然童心大动,想起上一世棒棒糖的香甜,被抢走棒棒糖的女生一脸愤怒悲戚的样子,想去给兰明珠和羊皮袍子买两个,也不知道小狐狸肯不肯吃。不过以沈旭之对羊皮袍子的了解,只要是吃的,小狐狸就没有拒绝的时候。

“商队在哪?带我去看看。”

沈旭之随手在纳戒里拿出一根烟,手指搓出火苗,点燃。由莫良带路,走到商队所在的驻地。

还没看到人,一道粗鲁的骂声便传到沈旭之耳中:“在这个破地方要住到什么时候!老子受不了这里了!这哪是让人住的地儿,简直就是养裟隶兽的窝棚!”

“哦?有点意思啊。”

沈旭之笑呵呵的听着,莫良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商队都看不上亥黎族的简陋,这还像是做买卖的人吗?在沈旭之心目里,商队只要有利润,绝对不惜铤而走险,甚至以身犯法毫不吝惜。估计是亥黎族太穷了,刮几遍都刮不出什么油水来。

“走,去看看。”

沈旭之抬腿就要往里走,羊皮袍子先从沈旭之肩膀上跳下来,似乎闻到了什么香味,蹦蹦跳跳的要进去看个究竟。

一个草帘扔了出来,把羊皮袍子吓了一跳。沈旭之侧身躲过,伸手接住。一看这草帘虽然不知被什么东西咬的破破烂烂,但却编织的细密,明显是亥黎族的手艺。这是亥黎族用来交换的东西,沈旭之猜测着。

“滚蛋!想用这个糊弄我?”

一个长着八字鼠须的小个子商人坐在地上,耀武扬威的骂道:“没有好东西就别过来捣乱,赶紧滚蛋!”

一个亥黎族的孩子哭哭啼啼的走了,看这样子是背着家里人偷偷摸摸来换点好吃的零食。家里实在是穷的掉渣,这孩子只能找出一个破帘子来。哪里的穷人都一样啊!少年郎感慨。

沈旭之一脸笑意,温和无害的走到八字鼠须的商人面前,问道:“劳驾,请问您这里能换什么东西?”

行商仔细打量了沈旭之几眼,见不是亥黎族族人,看这样子又不像自己是行商,收起对付亥黎族族人的嘴脸,变得有些谨慎。变脸的水准不比少年郎差多少。行商一脸笑意,问沈旭之道:“老弟,伱是来这里历练的?”

“呵呵。”

沈旭之笑了笑,没有回答,蹲下随手翻了翻行商带来的货物,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用品,没有中意的东西。

“这都是过日子的东西,里面有些好玩意,您去里面看。”

行商察言观色的能力的确非同寻常,见沈旭之一行人穿戴虽然和亥黎族族人没什么不一样,都是荒兽大氅。但是气质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说起话来分外客气。出门在外,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好。”

沈旭之笑着站起身,顺着八字鼠须的矮小男子手势指向往里面走去。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前东闻西闻,忙忙叨叨的。好久没看见新鲜事儿了,羊皮袍子开心的跑来跑去。

石洞深处,遮着一个小布帘,有些破旧却让人看上去感到很舒服。“掌柜的?”

沈旭之随口问到,不知道说什么好,胡乱知会一声,省得吓到里面的人。

“客官看货?”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斜靠在石壁上,头顶挂着一盏装满会发光的小虫子的纱罩,手中拿着一卷正在看的津津有味。也没抬头,只是随口应道。

“外面那个兄弟说伱这有我们需要的好货色,就进来看看。”

沈旭之道。仔细观察面前这位掌柜的,面白如玉,凛然生威,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让沈旭之心里隐隐有点不快。从小到大,沈旭之最是对这种颐指气使的人不感冒。当然,刘大先生除外。

“伱不是这里的族人。”

中年人随口问到,看似很随意,眼睛却盯着正在满屋乱闻的羊皮袍子不肯离开。似乎对羊皮袍子很感兴趣,但这种感兴趣表现出来的味道却不让人生厌,淡淡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不。我是亥黎族的大祭司。”

沈旭之笑道,这个身份少年郎很满意,至少说出去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文化人。沈旭之脑子胡思乱想着,正在琢磨是不是该用荒兽皮做几张名片来昭示身份。

可惜,亥黎族太穷了,作为祭司居然没有什么装备,寒酸啊。

中年人似乎没听到沈旭之的话,眼睛死死盯着羊皮袍子,不肯稍离。慢慢收起手中卷,从怀里掏出一块不知如何腌制的肉干,飘着香气,放在手心里,对着羊皮袍子吹了个口哨。

小狐狸虽然贪吃,但只是吃沈旭之喂给自己的东西,或者是自己偷偷摸摸找来的。至于陌生人给的食物,羊皮袍子从来不碰,即便再海角平原和周怀年混的那么熟,也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慢慢开始吃周怀年喂给自己的东西。即便如此,每次都小心翼翼的闻上半天,弄的周怀年每次都骂羊皮袍子是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

羊皮袍子闻到肉干的香气,抽动着鼻子,人立而起,站在中年男人面前,一脸疑惑。狐性多疑,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中年人见羊皮袍子不动,把肉干撕开,让香气更加浓郁的冒出来,羊皮袍子咕噜一声,吞了口口水,伸出猩红的舌头在嘴边舔了舔,下了决心,不再理会这人,转身几下窜到沈旭之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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