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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时空妖医-第24部分

小说: 时空妖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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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任建文是不可能也像部落内其他男人那样接受女人的挑选。而且他更以汶神使者的身份确定,金弦终身只能够侍奉他一人。

当然,仅仅只是如此,还不足以改变男人的弱势地位。只有男人的存在,在部落的生存中占据主导地位,男人的地位才能够真正发生改变。所以,他将部落内所有男人都聚集起来。将那些从刀具店买回的武器分发给他们进行搏击训练。

这些刀具,以及锯子斧头之类,相对于丛林人自己制造的那些,用墨尖树枝做成的武器锋利若干倍。对于这些还处于原始阶段的人们来说,简直就是神器!对能够将神器无私地交给他们的任建文,这些丛林人对他的好感简直与日俱增。

经过数十日的相处,以及通过会说国语的金弦的教授,任建文很快地就掌握了汶部落所使用的语言。能够很好地与所有人交流。

出于男人的天性,以及原始人类骨子里的野性,搏击训练在很短时间里就取得了成果。可惜的是,除了少数几个人之外,大多数男人都已经习惯了被女人养着的生活。当任建文告诉他们,男人要有血性,不能老想着吃软饭被女人养活,应该是部落的生存的主要力量时,几乎所有男人们都不太理解。

“什么是吃软饭呢?”一个丛林人问。

“男子汉大丈夫,不自食其力,只靠女人养着,就是吃软饭。”任建文用鄙视的语气道。

“可是我们本来就应该由女人养着啊。既然有女人养着,我们为什么要自食其力呢?吃软饭没什么不好的呀!”这基本上是所有丛林男人的意见。

任建文望着这群力大无穷的软蛋男人,忽然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该怎么鼓动他们才好。身为文明人,却身处于原始部落内,任建文为自己难以改变这种现状而忧心。他忽然记起从前在报纸上曾看到过的一则报道。有一个文明世界的人,不慎落到一个非洲土著部落本小说由@www。87book。com@提供下载内。在很多年后被人发现,他已经丧失了在文明世界生活的能力,拒绝回家。幸亏,这种原始生活对于他来说只是一场“游戏”。每隔一段时间,他都可以回到文明世界,及时调整心态。

原始人的很多生活细节,都是他极其反感的。譬如说,他们一旦有了生理需要,绝对不会忌惮身边有多少旁观者,常常会按倒在地上就开始进行活塞运动。甚至有几次,金弦也在众目睽睽之下要与任建文发生关系。针对这种原始人觉得自然,任建文却感觉恶心的现象,他不得不强行作出规定,以后交配这种事情,必须只能够在自己的“鸟巢”内进行。

给丛林人穿上衣服,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虽然,任建文打出无所不能的汶神的旗号,规定必须穿好衣服,但是这些习惯了光着身子的家伙们,一个个穿上衣服后,都表现出万分难受的样子,似乎他们穿上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套套枷锁!

由于考虑到原始人生活习惯,对衣服磨损比较大的因素,所以任建文采购的衣服,几乎都是牛仔衣裤。于是,在这个异空间的丛林里,就这样出现了一群,绿皮肤的外星牛仔!只有给金弦采购的衣服中,包括了几条颜色鲜艳的裙子。这些裙子引起了所有丛林女人的羡慕和惊叹。在她们简单的思维看来,这些裙子简直就是神的作品!

的确,穿上裙子的金弦,除了皮肤头发是绿色,略感异样外,简直就是一位极有教养,充满高贵贤淑气质,美丽无比的大家闺秀!这样美丽的女人,让任建文看得血脉喷张,当夜欢爱,也分外下足了力气,直将个金弦做得欲仙欲死,死去活来。

这一次,任建文在异空间呆的时间颇长。因为他已经知道,无论自己在这个空间呆多久时间,回到地球也只是睡了一觉,过了一夜而已。天宝似乎不仅能够掌握空间,而且能够掌握时间!神仙的手段,端得是匪夷所思至极。

他决定进行一次狩猎活动。狩猎的对象就是森林内的雷暴龙。无论如何,如意百变甲和寻宝铃这两件法器都是必须找回来的。第二个理由是,借助狩猎活动,使得部落食物结构由果实和植物块茎为主,改为以肉食为主。慢慢让男人扮演的角色发生转变。

当然,任建文宣传的理由则是:“我的子民们,无所不能的汶神给了我启示,雷暴龙是邪恶的,它破坏我们的生活,时刻想着将我们的孩子吞到肚子里。汶神要求我们拿起自己的武器,去将雷暴龙统统消灭!”

丛林人们“哇呜哇呜”地怪叫着,拍打胸脯表示自己对雷暴龙的愤怒和对汶神的忠诚。

“我们要取出所有雷暴龙的心脏作为战利品!”任建文的这句话让所有丛林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微笑。这些猛兽的心脏,味道是最为鲜美的。特别是那些会异能的猛兽心脏,里面还有一颗被他们称之为“神珠”的东西。就是这玩意儿,吃下去能够让人获得异能,或者增强异能。上次那颗雷暴龙心脏内的神珠,就是由金弦吃下去的。让她的火系异能威力强了一些。

在初升的朝阳下,大约四十来人左右的狩猎队伍出发了。多数壮年男人都参与了这次狩猎活动。另一部分则留守在部落里做守卫。

可以说,这些力大无穷的软蛋男人们,其实都是狩猎的好手,在丛林里的智慧是无与伦比的。他们可以通过气味和脚印、野兽粪便等等,辨别出在附近都有那些野兽。尤其是,上次任建文遇到的那几个狩猎雷暴龙的丛林人,更是好手中的好手。想当初,他们只是七个人而已,就差点干掉了一头雷暴龙!

其中尤其是,以一个身体看上去极为剽悍的家伙,狩猎技术最好,身手最为敏捷。此人被部落人称为“蛮子”。这家伙虽然名为蛮子,其实脑子也特别好使。所以任建文一直有心,将他培养成为部落的首领。他不可能在这个空间呆一世。总有一天会离开的。

以雷暴龙那样庞大的个头,搜寻起来其实非常容易。

不到中午时候,众人就发现了一群雷暴龙,有九头之多。它们大约是已经享受过充足的食物,正躺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休息。雷暴龙是丛林中的王者,哪怕就是丛林内个体实力最强大的霸杀兽,也不敢招惹它们。因为雷暴龙是群居动物。一头霸杀兽最多能够对付两头雷暴龙,若是三头的话,它们就只得落荒而逃。更何况雷暴龙常常都是整群出动!

上次能够击杀一头雷暴龙,只能怪那家伙倒霉,偶尔落了单,恰好又碰到这群丛林人。

很显然,这群雷暴龙根本没想到居然还有哪种生物居然敢于侵犯它们的领地。它们惬意地躺着,就像九座小山,发出像打雷一样的鼾声,此起彼伏。连放哨的都没安排一个。

任建文带领丛林人们躲藏在树林里偷偷地观察着这群雷暴龙。有几名丛林人看到如此多的雷暴龙,吓呆了,小声提议着是否离开。

“你们这些胆小鬼!”蛮子火大地道,“雷暴龙,虽然厉害,但我们的王,更厉害。我们的王,是无所不能的汶神的使者,一举手就能消灭一头雷暴龙,我亲眼看见的。所以,只要有王在,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

第二卷、时空旅行

第十七章、失而复得(上)

他的这一席话,让所有心虚的家伙,胆气顿时壮了起来。宗教的力量是巨大的,一句“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就让这些家伙立即忘记了自己与雷暴龙之间存在的巨大的实力差距。他们一个个点着头红着眼睛:“是的,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我们冲……”

几个家伙莽头莽脑,提起刀子就想向雷暴龙群冲去,却被任建文伸手拦住:“笨蛋,这样盲目地乱冲,汶神是不会保佑你的。恩,我们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计划,来消灭它们!”

所有丛林人都眼巴巴地望着他。

其实任建文也想不出什么很好的计划。他所做的只是……一个人冲出去,仗着自己速度够快,施展起水系异能来,对准熟睡的雷暴龙们的眼睛便射。雷暴龙群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连续偷袭得手,干掉了七头雷暴龙。剩下的两头雷暴龙被同伴发出的临死的惨嚎惊了起来。而此时,任建文已经冲回树林,笑着对目瞪口呆的丛林人们道:“剩下的,就是你们的了。让无所不能的汶神,看看你们的英勇吧!”

很自然地,四十余名丛林人分成两组,每组二十人左右,手执锋利的武器,“哇呜哇呜”地怪叫着,分别向怒吼的雷暴龙冲去。两组人,分别由蛮子,和另一个名叫“大石头”的家伙带领,有条不紊地向雷暴龙猛烈地攻击。

但见得,一群绿皮肤的丛林牛仔,手上拎着砍刀、菜刀、瑞士军刀、手斧等等武器,口里发出“哇呜哇呜”的怪叫之声,凶猛地向可怕的雷暴龙攻击着。在一旁观战的任建文汗珠长流——除了手斧攻击力稍微强些外,那些砍刀菜刀瑞士军刀什么的,攻击力实在比丛林人自己制造的枪矛强不了多少。

看来下次回去搞武器采购,即便采购不到枪支军火,至少也得弄点长兵器。可是现在的地球,哪儿去找什么长兵器?恩,对了,小时候曾在农村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任建文眼睛一亮——没有真正的长兵器,锄头、钉耙、钢叉之类的东西总可以吧?想到这里,任建文又是一阵恶汗,眼前幻想出,这群牛仔打扮的丛林人,手拿农民的工具在野兽们身上用锄头挖,用钉耙来耙,用钢叉使劲叉的搞笑画面!

有了任建文的示范,这些家伙有样学样,在攻击时,老是跳得老高,竭力用刀子刺向雷暴龙的眼睛。虽然,他们的攻击力远远比不上任建文,不能做到一击致命,但是刺瞎雷暴龙还是很容易的。而瞎了眼睛的雷暴龙对上二十余名身强力壮的丛林人,其结果可想而知!

这一次战果特别丰富。九头雷暴龙,九颗心脏啊!足够全部落人吃上数日了。而且,此处距离部落不远,还可以分解雷暴龙其他部位的肉贮存起来以作食物。如果没有招惹来其他大型猛兽争抢,仅仅是这九头雷暴龙,就足够全部落人吃一年有余。对于食物时刻处于匮乏状态的汶部落来说,绝对是前所未有的大丰收!况且,猎获到九头雷暴龙,而丛林人都完整无缺地活着,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还是有三人受了轻伤。受伤最重的是蛮子,为了保护另一名同伴,他的背后被划伤。

任建文虽然会医术,但他的针灸之术,对这种外伤效果不是很明显。所幸丛林人长年生活在环境恶劣,猛兽成群的森林之中,身体恢复能力极强,而且也略会使用一些药草。

夜晚,墨尖树林内燃起了一堆堆的篝火。兴奋的丛林人们围绕着火堆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尤其是参与狩猎的男人们。这一次狩猎,真正让他们感觉到了自身的价值。是的,他们也可以以自己的武器去猎获丰富的食物,而不必处处倚靠女人。第一次,这些力大无穷的软蛋,在跟女人们说话的时候,底气十足。

任建文也特别高兴。简直高兴得快疯了。这次狩猎的九头雷暴龙中,果然有一头,是曾吞食过他的尸体的家伙。在那头雷暴龙的肚子里,他找到了失落已久的两件法器。不过那两件法器,居然不是藏在它的肠胃里,而是,在心脏之中,与一颗“神珠”结合在了一起!

平心而论,部落里美丽的少女还是不少的。这个种族的基因,非常优秀。男人个个剽悍,女人个个秀美。那些美丽的少女,大约是出于对“王”的崇拜,始终围绕着任建文舞蹈。没有戴乳罩的丛林少女,个个胸前随着舞蹈的节奏波涛汹涌。

任建文把身穿旗袍的金弦搂在怀里。旁边不时会有一名美丽的少女,为他们献上烤好的雷暴龙心脏肉片。唯一可惜的是,没有带酒来。恩,下次回到地球,一定要记得买上几瓶好酒。像这样的场面,怎么可以没有酒呢?!

穿上旗袍的金弦,显得分外的妖冶妩媚,简直美丽得像传说中的精灵一样。直将越来越好色的任建文迷得七荤八素,虽然在大庭广众之下,仍然忍不住将手从开叉的地方伸了进去,大饱手欲。反正,任建文早有先见之明,事先在他们坐的地方四周围上了一圈花环。

而金弦的手,居然拉开了他的裤子拉链,开始摸呀摸。虽然被她摸得舒服得直哼哼,很想将她立即按倒在地大肆挞伐,不过,他毕竟是文明人,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只得克制住那种欲望,只是被动地享受。恩,似乎那儿被什么含住了,啊,舒服得灵魂几乎快要爆炸……

等等……含住自己那儿的,似乎是一张嘴?而金弦正坐在自己怀里,满脸陶醉之色地望着自己,两只手也环抱着自己的脖子!

任建文震惊无比地伸长脖子向下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牛仔的美丽少女,正温柔地用嘴含住那里,为自己套弄着。她的眼睛,正含情脉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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