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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9部分

谁与争锋-第1049部分

小说: 谁与争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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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手枪往袖筒里一藏,便钻了出来,第一枝和刘明俊也跟着钻了出来。来妖长血。

    包间里自然一片惨绝人寰,横七竖八地躺着许多尸体,最可怜的就是黑猪王了,那一张大脸上有好几个枪口,皮肉都翻出了,还能看到白白的脑浆,真是让人不忍直视。

    整个包间,除了我们三人之外,就只有张近秋还活着了。

    我站在张近秋面前,一阵无语。

    张近秋捂着肩膀,脸色苍白,苦笑道:“我和黑猪王本来就没什么交情,这次因为天hu帮的偷袭才走到一起。我来本来讲好,拿下新香后一人一半,可是我后来发现,这家伙的野心不止如此,他不光想干掉天虎帮,还想一并把我灭了,好一统新香和yun城!这家伙狼子野心,还好被我发现的及时左少帅,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的。”

    我皱着眉道:“可是你在这边干掉黑猪王,这辉煌酒店里还有很多他的手下。”

    “当然要斩草除根。”

    张近秋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叫对方即刻对黑猪王的人下手。片刻之后,整间辉煌酒楼都沉浸在一片枪声之中,张近秋和黑猪王的人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

    耳听着这样的枪声,我只响起一句成语,鹬蚌相争

    那么,谁是这个渔翁?

    我不禁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按照我们原先的计划,我们要先在包间里干掉张近秋和黑猪王,接着厉家军从酒楼后方攀墙而入,先把持有火力的人员干掉,接着大部队再从正门攻入收割战场

    计划当然是没问题的,可也同样避免不了伤亡,毕竟张近秋和黑猪王此番来到新香,所带的都是各自麾下最精英的人马,我都做好准备这次至少损失五分之一的人了,现在看来

    简直是天助我也啊。

    猴子还说过一句至理名言:出来混的,运气也占很大一部分比重。老天若是不眷顾你,三晋十大高手都做你的保镖,你也必死无疑。

    这么看来的话,我的运气简直就跟中了五百万大奖一样。

    枪声密集、杀声四起,整间酒店都沉浸在一片风雨飘摇之中。

    “左少帅。”张近秋喘着气道:“这一战过后,我会退离新香,你可以让斌子继续做他的天虎帮老大,我就是想交你这个朋友而已”

    “是因为昨天那个神秘人救我,所以你对我产生了忌惮之心吧?”我突然打断了他。

    张近秋一下噎住。

    我继续说道:“你们昨天一番乱射,可那人仍旧能从千军万马之中将我救出重围。你心里明白,以那人的实力,随随便便就能将你宰杀,所以你觉得我是惹不起的,所以来找我卖个好,是不是?”

    “是。”

    事已至此,张近秋也只能承认:“左少帅,我从未见过那样的高手,所以产生了极其强烈的畏惧之心。我不该打你,请你看在我的诚意,饶了我吧。”

    我点头,说你今晚干的不错,先是帮我灭了黑猪王,继而又帮我灭了黑猪王的手下,确实帮我省了不少的心。

    “”张近秋当然能懂我的弦外之音。

    “你干的不错,真的不错。”

    我摸出枪来,对准了张近秋的脑袋。张近秋大喊了一声:“不!”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的手指一扣扳机,一颗子弹便贯穿了他的脑袋。

    张近秋死了,一双眼睛瞪得贼大。

    我吹了吹还在冒烟的枪口,随手将手枪塞进了后腰之中。

    一屋子的死人,我早说了我是渔翁嘛。

    “这就完啦?”刘明俊有些傻眼。

    “不是”第一枝说:“不是说我还要解决他们的手下吗?”

    “现在不用了。”我大笑:“刘明俊,准备让你的人进攻吧。”

    “是!”

    酒店之中,枪声已经渐渐平息下来,两边的火拼已经进入尾声,双方伤亡必然都有不少,接下来也该轮到我们收割战场了。这间酒店早就被张近秋和黑猪王包了下来,所以不必担心会伤到无辜之人。

    刘明俊打了个电话,酒店外面再次响起如潮水一般的杀声

    我转头看看黑猪王,又回头看看张近秋,不由得感慨万千。这二人在山西道上也是鼎鼎大名的乱世枭雄,没想到就这么死了,真是天有不测风云。

    我们三人出了包间,看到我们的人已经占据了整间酒店,人人胸前佩戴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红花

    在屠尽星火之前,先拿这些人练练手吧。

    一个房间。

    房间很黑,只有房间边缘燃着一些蜡烛,隐约可见正中央摆着一张圆桌,而圆桌边上分别坐着五个人,因为光线的原因,彼此都看不清脸。

    死寂。

    死一样的寂静。

    啪!

    其中一人突然猛地拍桌,打破了这死一般的寂静。

    “周明,你到底什么意思?!”说话这人语气暴躁,声音中夹杂着万般愤怒:“真要眼睁睁看着他们一统山西不成?!你忘记我们组织成立的宗旨了吗?”

1236 磨练杀气() 
    坐在他对面的,是个身着白衣的男人。

    纵然隐没在黑暗里,可依旧遮挡不住这白衣男子身上散发出的高贵气息。周明笑了笑,说道:“仓天,你别着急。我当然记得星火的宗旨,可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过去的老一套该改改了,否则搞得天怒人怨,再发生一次‘血流’事件,可对谁都不太好。”

    周明提到血流事件,仓天立刻沉默下来。那确实是星火的一次噩梦。

    周明继续笑道:“我说过了,我在搞一次实验,他们几个就是实验品,至于到最后能不能成功,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可是他们杀了我很多人!”仓天咆哮:“在西城,高老大就死在他们手上,还有前段时间。马峰的胳膊都被他们砍了,曲火的肠子都断了半截,阴天下雨就疼的死去活来。”

    “这就有意思了。”周明面色不改,依旧笑眯眯的:“我早说过,他们这几个人我保了,你的人为何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招惹他们?你的人若是乖乖的守规矩,他们会找上门去么?是不是把我的话当作耳旁风了?照这么下去,你那间龙城的星火基地,怕是迟早要被他们攻陷啊!”

    仓天大手一挥:“不可能!就是再给他们十只眼睛,也不可能发现我在龙城的基地!”说到这,他的眼睛突然一闪,盯着周明。语气幽幽地说:“除非你”

    周明不答,面带微笑。

    山西,新香。

    一场大战已经结束,辉煌大酒店内一片狼藉。

    在这场惨绝人寰的战斗之中,官方并未有任何表态,也就在结尾的时候象征性地出动了一支特警部队驱散余人。张近秋和黑猪王带来的手下已经被屠杀殆尽,侥幸逃脱的人员也不知散向何处。

    大战过后,整个新香市的地下世界一片凋零,大飞哥不幸身亡,身为二当家的斌子继任老大。成为天虎帮新任大哥。天虎帮如今支离破碎、元气大伤,不过只要斌子还在,总能重振旗鼓、东山再起。

    斌子的身体仿佛是铁打的,才第三天而已,竟然就能起床自己行走了。我削了苹果搁在床头柜上,看着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斌子,打趣道:“你这身体可以啊,才几天就行动自如了。”

    “是猴子来过了。”斌子说:“带来一种神奇的药,给我上过以后浑身凉丝丝的,睡了一觉起来竟然好了大半,以前我还看不起他们家,觉得黑四代有什么可牛逼的,没想到果然是有牛逼的地方。”

    我倒吸一口凉气,说那种药是猴子家压箱底的神药。据说一管就要好几万,平时都不舍得给我们一点。你这浑身涂下来,至少要七八管吧?那家伙对你是真爱啊。

    斌子说真爱个屁,他给我下了命令,让我趁热打铁,半个月之内搞定蕴城和缙城!要不然,他能舍得给我用这种药?他巴不得我早点死呐。妈的,我这会儿泥菩萨过江,连新香都还没拾掇齐整,哪有时间去搞定蕴城和缙城?

    我哈哈笑了起来,说没事,这次我不是带了不少人过来吗?除了厉家军需要带回去之外,其他人我都给你留下,你快马加鞭,趁着黑猪王和张近秋刚死不久,先带人搞定他俩的地盘再说!

    “成!”斌子一口答应下来。

    我继续说道:“不过,我也不是白留人的,我得把第一枝带走,原因已经和你说过了,我们要打龙城的星火基地,就差这么一个高手了。”豆农役亡。

    斌子愣了一下,才无奈地说,好啊你左飞,果然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啊,跟猴子混了几年,好的没学着,把他那点市侩劲儿全学上了。好吧,成交,第一枝就交给你!

    话音刚落,病房的门就被推了开来,第一枝说什么什么,要把我交给谁?

    斌子把情况说了一下,第一枝那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说不去不去,我要秉承家父遗训,绝对不搀和这种道上纷争。这次帮斌子你,也是还你一份人情罢了。我们江湖中人,讲究的是外练筋骨皮,内练精神气,打打杀杀的不是我辈

    我立刻站起来说道:“第一枝,不是让你白去的,还有十万块钱酬劳。”

    第一枝的眼睛一亮:“哎呦,不就是帮朋友个忙嘛,什么钱不钱的,多伤感情啊”

    就这么着,我把大部分人给斌子留下了,让他们无条件服从斌子的命令,协助斌子一起拿下蕴城和缙城。刘明俊和厉家军,以及第一枝,都跟我回龙城去。刘明俊和厉家军还是坐车回去,我和第一枝则坐飞机回去。

    斌子把我们送到机场,还不到登机时间,所以又在大厅聊了会儿天。斌子问我后来有没有林可儿的消息,我说没有,一点都没有。斌子叹了口气,说有缘总会再见面的。

    坐飞机回到龙城,没有在路上有任何耽搁,我迅速把第一枝带回孙家给众人过目。第一枝给大家展示了几下拳脚,获得众人的一致夸赞,不过大家夸赞没什么用,还得过了山西王的眼才行。

    山西王又去喝羊汤了,猴子赶紧派人去请。

    趁这个时间,我带第一枝在猴子家里溜达了yixia,自幼家境贫寒的他哪里见过这种豪门世家,自然啧啧称赞。待山西王来了,我便把第一枝带过去给他过目,不料山西王竟然认得第一枝的父亲,得知第一枝的父亲已经过世,不由得感慨万千:“我们这代的人,死的死、残的残,没剩下几个了。”

    感慨过后,山西王便把第一枝带入某个练功房里一试他的身手。出来之后,山西王点评,说第一枝身手还成,但是应敌经验不足,连人都没杀过,身上没有杀气,功夫再高也没鸟用,需要再行磨练磨练。

    没人对山西王的话有异议,所以迅速展开了对第一枝的训练,一方面让大家轮流和他切磋,让他多见识一些高手,一方面倘若城内有什么骚乱,便让这家伙过去处理,手上沾沾血腥。

    龙城虽然已经整个是我们的地盘,但永远都少不了狂妄自大之人出来挑衅我们的威严,不是今天窜出来个三刀客,就是明天出来个四少爷,而且个个毛都没长齐,真是叫人烦不胜烦。

    第一枝是我带来的,磨练他这事当然也放在我们身上。

    这天晚上,得到线报,小店区出了一伙专劫女大学生色的流氓,胆大包天、狂妄至极。劫了财,还要劫色,但凡女方有点反抗之心,这伙人便毫不留情地痛下杀手。

    该杀,杀一万遍。

    这个案子本来是我爸主抓的,已经锁定他们的位置了,我说交给我吧,我这正好有个兄弟要练练手。我爸说行,尽管折磨他们去,杀了最好,要是抓了也就判个无期,反而美了他们。

    我和第一枝便立刻行动。

    晚上,凌晨一点。

    某条小巷子里,一个妙龄女郎刚刚下班,她踩着八厘米长的高跟,正“哒哒哒”地急促走过。这条巷子她已经走过几千遍,不远处就是自己的家,可不知为何,今天晚上总觉得心慌慌的。

    她的直觉没有出错,因为在前方不远处,一伙青年正眼冒绿光,饥渴地盯着这个女人。这伙青年就是最近名震龙城的“狼团”,死在他们手上的女孩已经达到五个,每一个的死状都是惨不忍睹。

    而且他们极其狡猾,作过案后便会迅速失踪,沉寂很久才会再次现身。

    当女郎走过一截电线杆的时候,左右两边的夹廊里突然窜出七八个青年来,黑色的影子,浓重的喘息,使得女孩第一时间大声尖叫起来。

    啊

    但是尖叫还没持续一秒,有人便用一块手帕捂在了她的嘴上,那手帕上沾了可以致人昏迷的药水,女郎立刻昏厥过去。这七八个青年吞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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