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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部分

重生之小鸟依人-第147部分

小说: 重生之小鸟依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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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份爱意来得悄无声息,水到渠成,天经地义,不可避免。
    就像江流无论走过怎样的路程,总有一天会汇入海洋。就像千里冰封,万物凋零的冬天总有一天会过去,小草会钻出地面,桃花会开满枝头,而一向冷情孤独的他也会在不知不觉间爱上温暖活泼的她,不能放手,无法放手,也绝不放手。
    白晓棠靠在阳台上目送着郑曦离去的背影渐渐消失,转身快乐的哼起歌来,虽然不知道郑曦今天为什么会吻她,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的开心。
    如果一定要给郑曦最近的变化找个原因的话,一向善于往自己的脸皮上贴金的流氓份子觉得,这大概都得益于自两人相识以来,自己长年如一日,坚苦卓绝,坚强不屈,坚定不移的调戏和揩油,在日积月累,天长地久的影响之下,无数无数的量变积成了如今的质变,终于取得巨大的成果,不是有那么句话么:温水煮青蛙。
    某天,白晓棠终于乐过了头,色令智昏,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郑曦忍不住抚了抚额头,这丫头真是让他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恼也不是,自己的一番心思被这么个不着调的色鬼给解读得简直面目全非。
    他伸手用了些力气的将她的头发揉得乱七八糟,在白晓棠尖叫声里默默的弯起嘴角。
    傻丫头,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谁是温水,谁是青蛙。
    其实,对于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园艺的他来说,她更像他的一株四季海棠花,彼此相守,彼此陪伴,一起走过四季,一起沐浴阳光。
    如今,他要耐心的守护着她,浇水,施肥,遮光,除草,当然,还有驱虫,等待着她情窦初开,等待着她慢慢的张开花苞,只为他一人而美丽开放,然后将她小心珍重的移植进自己的花园里,一起相守到老。
    除了身体上的距离,还有心理上的。
    在郑曦经常写给白晓棠的随笔里,其内容也不再拘限于轻快的情绪,漂亮的风景,而是下意识的更多的向她敞开自己,话题更加的广泛,关于对一些熟识的人,对某类事物现象的看法,一些从未向任何人提起的或是伤感、愤怒,或是难忘、愉快的往事。
    纸笔的交流与面对面的语言的交流不一样,它更深入,既理性平静,又抒情激昂。
    很多人都说他生性理智冷静,惜墨如金,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完全正确。这种性格的形成只有一少半是出于先天,更多的是来自环境和身体的限制。
    不是没有表达的欲望,没有人不渴望被了解。可是,在他性格形成的过程中,却一直没有这样的机会。
    久而久之,等到可以自由表达的时候,他已经丧失了这种欲望和热情,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学习的经验告诉他,爱人之间沟通的重要性,很多不必要的误会就是由不良的沟通造成的,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一再的消磨。
    感情不只需要新鲜,还需要保养。
    所以他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可以让白晓棠更加的了解他,进一步的增加两人的沟通,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尽最大的努力不给误会制造一点机会。
    因着这种交流,郑曦在白晓棠心中最后一层薄薄的雾气也像是被朝阳驱散得一干二净。
    他的形象变得更加的清晰,更加的全面。
    不再只有冷静、理智、聪明、博学的一面,也开始逐渐增加了失落、脆弱、无助的一面。
    随着这种变化,他们也在一点一点的养成了新的习惯,闲来无事的时候,坐在一起,交换彼此写满随笔的本子慢慢翻看,或默默无声,或有一搭没一搭的交换一些看法,遇到有趣的地方相互一笑。
    某个初夏的黄昏,在他们宿舍摆满植物的小阳台上,白晓棠忽然放下了手里的本子,呼的起身,一下子抱住了郑曦,一手圈住他的肩膀,一手小心的插、进他的发间,手指轻柔的从发根自发梢梳理着他的发丝,脸颊贴在他的颈间,闷声闷气又十分坚定的安慰他:“哥哥,别怕,有我呢,以后我来保护你,谁也别想欺负你!”
    郑曦有些意外。
    他今天的随笔是写到工作间隙跟同事们闲聊时,聊到传说中的鬼压床,他便回忆起刚刚被父亲丢到叔爷爷家时,为了不让人嫌弃他,晚上心悸醒来,睡不着又怕黑,总是吓得在宽大的床上缩成一团,心悸也随之愈加的厉害,却只能咬牙忍着,就这么一夜一夜的恶性循环着,慢慢的熬了过来。
    他本也是随口一说,想跟她分享自己的过去。
    白晓棠却看得超级心疼。
    过去的事,郑曦早已不放在心上,否则也不会这么闲聊似的谈起来。
    但是,他由衷的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她对自己的维护和心疼。
    也许陌生人的怜悯会让人感到不适,甚至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但是如果这份怜惜是来自最亲密的爱人,那只会让人觉得由衷的幸福。
    孤独太久的人才会知道能放心依赖另一个人的幸福。
    此时他不由得又想起刘敏带着电视台的记者来找麻烦的那天。
    这丫头当时就被气炸了毛。
    可是,炸得相当相当的可爱。
    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也许在有生之年,他都忘不了她当时的模样,那份不分青红皂白的维护,以及后来,如此时一般感同身受的安慰。
    这样想着想着,他的眼里就忍不住泛起淡淡的笑意,有一种暖洋洋的幸福流转在心底里。
    他也伸手抱住她,将下巴放松的倚在她的肩头,低声说:“好。”
    当然,他们的交流并不只限于纸笔。
    虽然几乎每一天都能见面,但是,每晚临睡前,他们仍会通个电话。
    一开始,只是某晚,他得知韩浅不在,卫凯又在上床后被几个同学找出去救急,而他的宿舍也已经关了门,不能去她那里陪她,只能一边和她讲着电话一边等待卫凯回去。
    之后便形成了习惯。
    他们说晚饭的口味,说今晚的星空璀璨,说明天的行程,也说从前的往事,未来的计划,似乎同以前一样。
    但并不仅仅于此。
    他也向她谈起自己的朋友,谈起自己每天发生的事情,遇到了哪些麻烦和为难,并会询问她的看法和意见。
    白晓棠每次都听得极其认真,虽然她的生活一直都很简单,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进入大学,到“安然”打工以来,她已经在逐步的步入社会,进入成年人行列,成长已是不可避免。
    对社会上的一些阴暗、负面的东西,她也已经开始有所接触和了解。虽然大部分时候,她还不能给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但是由于她那种小动物的直觉和天性,思维总是跳脱又直接的,因而对一些人事物,总有她自己独特的看法和意见。
    这些事对郑曦来说,其实并不是问题,但是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来改变他们的关系。
    由于他们相识的太早,相差的年龄又足有八岁之多,这导致他们之间有一种类似于长辈和晚辈的导引关系。
    虽然他一直在努力避免过多的干扰她的步伐和决定,但他还是发现,只要自己一旦开口,她总是习惯性的,无条件的服从于他的决定,从来不会去质疑这些决定的正确性。
    也许在朋友间,兄妹间这样的关系还算比较自然,只要双方适应良好,就不会出什么太大的问题。
    但是在恋人和夫妻之间,这样的关系却有些不太正常。当然,这只是他学习研究出来的结论。
    毕竟每个人的性格、经历、见解不同,他们心中理想的感情模式也不同。
    敞开自己,在她面前呈现全面的自己,这是第一步。
    放心的将自己交给她的手里,信赖她依赖她,这是第二步。
    他希望他们最终可以并肩的站在一起,平等的交换意见和看法,他希望可以和她一起前进,一起成长,患难与共,风雨同舟,是爱人,是亲人,是伴侣,是朋友,也是战友。
    更何况,他也发现,白晓棠的意见虽然还显幼稚简单,但是其中的一些独特的视角和见解,也确实让他所有感悟,有所反思。转变已经开始。
    小丫头也许没有清楚的意识到这种转变,但是从她的反应来看,她似乎也喜(霸气书库…提供下载)欢这种转变。
    她也许简单,也许单纯,也许在小事上还总是有些不靠谱,却从来不是个懦弱胆小的人。
    身体心理上的界限被打破之后,很多事做起来也就理所当然起来。
    甚至在郑曦本人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却已经开始做了起来。
    某日的中午,苗添到宿舍找郑曦谈事情,在楼下正好遇到回来的江源,两人一起上楼进了宿舍。
    郑曦正在小厨房的灶边看书,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有些古怪的香气。
    苗添一边懒洋洋的换上他的专属拖鞋,一边大爷似的指挥老友:“正好我饿了,老郑,来一碗。”
    江源作为该宿舍的原住民,相对于长了一身懒筋的苗大少爷,他显得更有自觉性,直接从橱柜里拿了碗,走到灶边去丰衣足食,可一见锅里煮着的东西,面上便满是古怪之色,最后颇有些羞愧兼咬牙切齿的苗添感叹:“我现实算是知道了,有些人就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太他娘的奸诈了。唉,想当初,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招呢!”说着又神神叨叨的念念有词起来:“嗯,这点要记下来,以后肯定能用上。”
    被白晓棠称为老狐狸精的苗添自然是个聪明人,一听江源这话便知道这锅里的东西爬山有名堂,摸着下巴悠悠一笑,意有所指的望向老友,眼神带着点打趣的味道:“这东西是给谁的?”
    郑曦看了他一眼,淡淡的回了一句:“这东西不适合你。”
    不适合苗添的,却是适合白晓棠的。
    自从白晓棠到B市以来,两人一向是彼此互相照顾的,安全出行,阴晴冷暖自不用说,最亲近的兄妹也不过如此。
    可是,有些事亲哥哥难免会想不到,就是想到了,也不好意思去过问,比如每个月的那几天。
    再健康的女孩子在那几天也难免会不舒服。
    白晓棠一向会照顾自个儿,身体向来不错。可惜,有一样,这货跟某位苗姓大爷一样,生了一身的懒筋,运动细胞又贫乏得可怜,难免会气血不畅,一来二去,那几天的时候,算不得要生要死,却也绝不会好受,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的事要劳动她的大驾,此人都窝在床上挺尸装死。
    这种时候,就体现出有个学中医的男友的好处来,某位好学生心思敏锐,话不多,想知道的事却总能不费力气的心中有数。
    说起来,不过是“调理”两个字,气血畅通,自然病痛全消。
    就算再难受,白晓棠只要是见了吃的,也依然热情十足,更何况是郑曦亲自为她熬的汤汤水水。
    虽说药味是足了点,但该色鬼一见她的美人哥哥那关注的眼神,哪里还顾得了那么许多,就着郑曦脸上的美色,二话不说,马上就将他亲手递过来的汤水喝了个一干二净,抹抹嘴:“好喝,还要。”
    郑曦当然不会再给她,过犹不及,哪能让这吃货放开了胡闹。
    于是,某饭桶就那么稀里糊涂的活蹦乱跳起来。
    不过,气血充足,皮肤和气色自然就会表现出来,爱臭美的白晓棠倒是立刻便察觉到了。
    她只是迷糊,却并不傻,再加上一直对吃吃喝喝上心,想了想,也就明白了郑曦给她吃了什么。
    不过,若是指望白晓棠感到害尴尬的话,那是注定要大失所望的。
    她一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没有,倒是马上美得冒泡泡,坐在那里一个不停的傻乐。
    正是午后,阳光满地,她就那么坐在初夏耀眼的阳光里傻笑个不停,好像那一瞬间,这阳光不是洒在房间,而是铺满了她的整个心房,暖洋洋的,让人有种美丽的晕眩般的幸福感。
    好容易让人头晕目眩的劲头过去,白晓棠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到厨房去做大餐,然后带着那个超大号的保温桶杀去郑曦的宿舍。
    白晓棠坐在桌边,专注的看着郑曦一口一口的吃着她做的饭。
    平时,每次给郑曦送饭,她都要问一句:“哥哥,好吃吗?”
    今天,她却忘了,也不去碰自己的那份,只是半眯着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郑曦。
    郑曦被她看得有些好笑:“不吃饭,看我干什么?”
    我想亲亲你!
    白晓棠眼巴巴的望着秀色可餐的美人哥哥,突然特别特别想抱抱他,亲亲他,这个念头来得突然而强悍,汹涌激烈到让她感觉好像饿了三天没吃饭似的,饥渴异常。
    按照某色鬼的性格,念头刚一转,便应该毫不犹豫的大声要求着说出来,成不成的再说,哪怕先是在嘴头上占占便宜也是好的。
    可是,这一次,不知怎么的,尽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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