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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掌心的曲线-第1部分

小说: 掌心的曲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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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心的曲线
  作者:逆影路飞

  第1章

  记得王菲有首歌,歌词是这么唱的,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突然长出纠缠的曲线。
  我觉得可以用来这么形容我和卓一斐的相识。
  通常来说,王子和公主的初识,总会有个十分浪漫的开头,和相当唯美的背景。即使没有金碧辉煌的宫殿,至少也要有香气四溢的玫瑰。但很可惜的是,我不是公主,他亦不是什么PRINCE;所以事实是完全相反的。我们的相遇是在一个又脏又臭的厕所里,香气是不可能有的了,有的也只能是氨气什么的。那样的开始,大抵只能用糟糕透顶来形容了。
  因此,每当别人问起我们是如何认识的时候,我们总会非常默契的保持沉默,没办法,沉默是金嘛。但脸上的表情总是掩饰不了的精彩,我是恨得咬牙切齿,他则是窘的难以启齿,久而久之,会察言观色的朋友也同样学会了沉默是金的道理。
  高三毕业的那年夏天,我刚考上了本市最好的一所重点大学,家里的人都整齐一致的乐歪了嘴,更有甚者,如我老妈之流,兴奋的跟吃了摇头丸似的,手舞足蹈的拼命往亲戚家里拨电话,愣是折腾了一晚上没睡觉!
  那时众望所归,回到母校,意气风发,遇到的人都笑着拍我的肩,戏谑的叫一声“状元”。我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但心里终归是难免踌躇满志。高考成绩出来后的那两个月,我跟着石磊玩得是疯脱了形,不过10点我基本是不回家的。
  那天是石磊的生日,他是狮子座的,所以在盛夏的八月出生,当天晚上他在“高涨”包了好大一桌子酒席,请了一屋子的狐朋狗党,大家都是十八九岁的年纪,聚在一块儿,难免吵吵闹闹,倒也十分热闹。
  说到石头,他是我从小玩到大的邻居,是知己也是哥们儿。我们常常把带暧昧的那种叫作“青梅竹马。”所以如我和他这样纯净的跟农夫山泉似的革命友情,我称呼之为——“发小”。
  那晚来的大多数是男人,所以气氛很是火爆,没过多少时间,石头已经被灌了好几杯了,脸色赤红,用他们的话来说,离犯罪不远了。
  我在一旁镇定自若,叠着腿悠闲的喝我的雪碧,没少带着幸灾乐祸的成份。石头连续给我甩了好几个眼色,我都假装没看见,继续闷头吃菜。
  眼前的杯子空了满,满了空,二氧化碳有节奏的向上涌出,时不时地围成一股又一股的气柱,像是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活蹦乱跳的气泡就如同我当时的心情,初生牛犊,意气风发。
  觥筹交错,酒色盈盈,我开始觉得肚子有点涨了,莫非真的是报应不爽?我打了个招呼就起身离席,往洗手间方向跑去。
  “高涨”是家小饭店,老板人和气,菜色也好,倒也客似云来,唯有一点最大的缺陷,就是饭店的厕所,小而简陋不提,还是不分男女的那种,我们曾经提了几次,未果,如今倒也习惯了。我熟门熟路的走进去,随便上了插销,就一屁股坐下了。
  当我刚拿了纸巾,准备起身的时候,惨绝人寰的事情发生了!我听见外边一阵西西梭梭的人声,然后门被人用力一撞发出巨响,我听到“啪啦”一声,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插销半掉不掉的挂在门上,我窘了,维持着半蹲的姿势,傻傻得看着眼前的男人推门而入,然后一脸目瞪口呆的表情。
  沉默三秒……我们一起爆出一声惊呼,
  “你怎么不知道关门!!!”
  “你怎么随便乱推门!!”
  我又惊又怒,所幸的是当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款T恤。至少还没有到走光的程度,于是我迅速的拉上裤子,随手拿起手边的纸巾筒就往他的方向砸过去,“滚出去!”
  他捂着头痛呼了一声,表情有点不可置信,似乎又惊讶又愤怒,抿了抿唇,但还是退了一步,大力的把门给甩上了。
  我怒!他那什么眼神儿,乱闯厕所的人居然还这么理直气壮,连声对不起都没有,奶奶个熊,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
  我忿忿的回到包间,有些迁怒的瞪着石头,若不是他非要选这里,我会遇到这么尴尬的事情么,亏大了!
  他有点不明所以,但随即大笑着扯起我的胳膊,舌头有点打结的说,“卓一斐,你刚来,还不认识,我给你介绍。这个,韩凯文,和我从小玩到大的,人家可是才女阿才女!刚考的H大!”言辞间尽是不加掩饰的骄傲和与有荣焉。
  我有点哭笑不得的抬起头,但当我看清对方长相的时候,我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他的脸色也颇为精彩,想是也认出了我,嘴唇动了两下,刚想开口的时候,就听到旁边有人笑道,“哎,一斐,没记错的话,你今年考的也是H大是不是?”
  他微微颔首,转过头尴尬的看着我,想了想才说,“刚刚不好意思,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这杯酒我敬你。”然后他拿起桌上的酒杯,一仰头就给喝了。
  旁边人不明所以,用询问的眼光来回看着我们俩,我根本懒得解释,又不能发作,更何况还是那么尴尬的事情,顾及到不好扫了大家的兴致,当即也只好哑巴吃黄连,闷闷恩了一声,把手上的杯子一口给干了。一屋子人都鼓掌叫好,直夸我豪气,什么巾帼不让须眉,我昏厥。
  连带有几个不带眼色的狐朋管我叫大嫂,还回头调侃石头说他是什么教导有方。瀑布汗阿我。
  石头的反应是笑得眼泪哗啦啦的,一个劲的摆手,连话都讲不清了,但我没有,我微笑着把几只特大的龙虾扔到他们碗里,一人附送一句,“兄弟,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懂吗?来,多吃点菜。”
  他们几个一脸懵懵懂懂的点头,我估计他们是理解不了我给龙虾的真义了,叹气,真是又聋又瞎,太嫩了,估计还不懂什么是察颜观色了。当我再次抬头的时候,发现那个卓一斐正面无表情的看着我,眼光时不时的落在我面前的龙虾上,指指旁边的人,又指指自己的脑子,然后冲我眨了眨眼睛,但却什么话都没说。
  酒过三巡,大家手上的筷子也都基本不动了,旁边有人提议去续摊,老花样了,但是大家都没意见。
  我跟着他们来到离这不远的钱柜唱k;等服务的小姐开机以后,几个男人就开始争相表现,脸对着脸吼歌,其实我觉得他们这嗓子挺适合军训的时候去拉歌的,但我没有发表什么意见。
  震耳的音乐开始传来,带着点摇滚,破碎而激烈,一声一声,直要撞到人的心坎儿里去,我觉得胸口有些不堪重负,闷头倒到沙发上,包厢里绚烂的灯光晃得我眼晕。
  我听见几个人在唱张震岳的那首《我爱台妹》,歌词实在是有些不堪入耳,简直算得上轻视女性。他们却显得兴致勃勃,翻来覆去的就是那几句词,“把手放在空中甩,把衣服都掀起来,把奶罩都丢上来。”
  我看着他们群魔乱舞的得意样,估计他们心里肯定觉得自己特时髦,特跟的上潮流。我有些轻蔑的嗤笑,现在的流行是什么,是盲目,是虚浮,像水上的浮萍,薄薄一层,风过了,也就散了。
  一曲完毕,石头死拉硬拽的推我去点歌,我无奈,却不好拂了寿星的兴致,随即又有些恶作剧的笑起来,嘿嘿,小石头,你可别后悔!
  我点了一首张惠妹的《卡门》,音乐响起,我缓缓启唇,一字一句的唱道,“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
  我特地把重音放在“男人”这两个字上,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直到唱完最后一句,你要是爱上了我,你就自已找晦气。带着点挑衅,又有点报复的快感,一番自我陶醉之后,我环顾四周,大家表情却依然如常,打牌的打牌,喝酒的喝酒,只有石头一个劲的给我鼓掌。
  瞎起劲,真是郁闷,一拳打在棉花上就是我现在的感觉了。
  眼神不经意的掠过卓一斐,那厮正悠闲得半靠在沙发上好整以暇的看着我,手上不时的摆弄着打火机,目光颇为玩味。我回过头,只作没看见,起身回到角落,把正对屏幕的位置留给下首歌的人。
  我没想到卓一斐会起身向我走过来,并且朝我伸出右手。我有点不明所以,所以神情特别戒备的看着他,问,“你要干什么?”
  他低低笑了一下,有点讽刺的笑着用手指指我的话筒,反问,“你说我要干什么,恩?”
  我了然,随即脸上一窘,讪讪的递上话筒。
  包厢的灯光绚烂而昏暗,我看着他拿起话筒,对我露出一个笑容,然后,他在前面坐下来,转头对着屏幕不再看我,认真而专注。他轻轻垂下了眼,眼神变得有些迷离而缥缈,启唇的同时,醇厚低沉的男声混合着柔和的音乐从周围的音箱缓缓流泻而出,是那首谢霆锋的《玉蝴蝶》。
  我这人向来爱听男人唱粤语歌,总觉得那才是流行中真正的经典,是历经沧海桑田,却依然魅力不减当年,有种唇齿流芳,缠绵入骨的味道。
  那一刻,我有种惊艳的感觉。
  我看着他的侧面,目光中带着不加掩饰的欣赏,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脸,单眼皮,短发,睫毛很长,嘴唇长得一般,不笑的时候显得很忧郁,客观的说,他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清秀而已。
  但我就是觉得心脏忽然漏跳了两拍,尤其当听到他唱到那句,“你哪里是蝴蝶,然而飞不飞一样美。”仅仅是那个瞬间,一种莫名的情愫在心中夏花般绚烂开来,悄无声息,蔓延覆盖。
  耳边他的歌声还在徘徊,低沉婉转,百转千回,仿佛有道不尽的刻骨缠绵。我做梦也没想过。自己会因为一首歌,仅仅是一首歌,就这么爱上一个男人。

  第2章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高考都没有使我失眠,但那天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心里脑子里想的全都是他。我想我是真喜欢上他了。
  我这个人没别的优点,却是个十足的行动派,我不屑做思想的巨人,行为的矮子,所以我一度缠着石头,旁敲侧击的打听卓一斐的事迹。
  基于女孩家的矜持,我问的方式还是较为迂回而婉转的,但我想我做的并不高明,因为石头一下子就看穿了我的心思,并且一脸揶揄地问我,“你别是对人动了什么心思吧。”
  我当时没回答,但脸一下子就红了。石头叹了口气却没说什么,但我知道他会无条件的帮我。
  在石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全力配合下,我很快就有了他的手机号码,并且知道他的业余爱好是打篮球和写小说,这使得我对他更为迷恋。我还从石头的口中得知,他喜欢的是长发并温柔的女孩,一口吴侬软语,会撒点小娇,这点让我颇为失望,因为我并不是这个类型的。
  石头安慰我说,“这有什么呀,说不定等你们彼此了解了,他会因为你的性格而喜欢上你。”我想了想,也是阿,所以随即就释然了。
  八月底的时候,我作为一个大学新鲜人来到H大参加军训,那会儿每天基本还都是三十四五度的天气,一离开装有空调的室内,我都会有些难以忍受,因为我从小最怕的就是夏天,总觉得天上的辣日头像个巨大的火炉,直要把人晒得脱皮冒烟。
  我拖着行李箱一路找到自己的寝室,从里到外,四处打量了很久,虽然没有空调,但却是四个女孩住15平方左右的地方,想起石头的学校还是七八人睡一个寝室的民工待遇,心里还是万分满足了。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女孩聊了很久,才知道原来彼此都是住在本地的学生,没了语言的障碍,所以聊得更为畅快,很快也就混熟了。
  隔天学校就给我们一人发了一套迷彩服,那效果是立竿见影的,当晚整个女生楼的走廊里彻底的沸腾了,寝室里怨声四起。
  我皱眉,不满的骂道,“靠,太黑了!我们花了200多,合着就是买这么套衣服啊,又闷又热,还不透气!”室友们连声附和,但看我骂得如此义愤填膺,原本心里的不满情绪倒是好了很多,反而还调过头来劝我想开点……我有点哭笑不得。
  军训算是正式开始了,每天早上六点就得起床,这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穿着完全不合脚的白色跑鞋,从寝室走到学校,那是一个相当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以至于我的脚上不少地方都长出了水泡,走的时间一长,往往痛得我呲牙咧嘴,怨声连连。
  每天晚上我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总是跟她说,“这日子没法过了。金窝,银窝,还是自己的狗窝最好!”
  我妈当时还自以为风趣地幽上一默,“孩子,跟同学们好好处,面包会有的,牛奶也是会有的!”昏阿,这什么跟什么。
  我对面床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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