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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将明-第3部分

小说: 将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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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喝水,天天尿炕。

    这八个字下面还有一行用漂亮的簪花小楷书写的小字,工整而秀丽,倒更像是女子的手笔。

    毛爷爷的好孩子…李闲

第三章 怎么能不死() 
李闲一点儿也不闲,在他那些叔叔伯伯兄长们忙着杀人的时候,他在忙着救人。

    把那七八个劳力成功的赶回去之后,李闲笑了笑,靠在那块大石头上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揭开来从里面取出半张还热乎的烙饼大口大口的吃起来。这伙劳力是他今天上午赶回去的第四拨人,加在一起,也算有三十几条人命被他救了下来。他不想知道前面官道转过弯去的那片林子边上如今已经死了多少人,他只是不想让那些无辜的百姓死的不值。

    那些叔叔伯伯哥哥们干活儿很麻利,但今天速度有点慢应该是点子扎手,李闲没打算过去帮忙,而是等着那支报信的穿云箭飞起来然后跑路。

    那三辆马车上并不是什么官宦人家的家眷,他们手上染的血比谁都多。既然虎贲大将军罗艺能把人从塞北放进来,他们就能把人留在这里永远也回不去。对于虎贲大将军的手段,李闲很厌恶。

    要知道的是,马贼铁浮屠好像一直在跟虎贲大将军作对。

    虎贲大将军其实不过是幽州一带百姓对罗艺的尊称,李闲知道,此时的罗艺还是虎贲郎将,离着正三品的大将军还差着一个档次呢。不过朝廷里也好,百姓也好,包括长城北面那些突厥人,奚人,契丹人都一样,没人不认为罗艺这个人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将军。能在突厥单于屁股上捅一刀的人,无论如何都称得上是个英雄。尤其是,如果捅了单于屁股一刀的代价是身上被扎满几十支狼牙箭的话,这英雄并不是谁都能当得起的。

    但是,罗艺并不像百姓们心里那样如长城般纯粹。

    但凡心里长了一丛叫做野心的草,谁都不会再纯粹了。

    罗艺是用刀的,李闲撇了撇嘴,当初一个使不起槊的穷苦小子,谁能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成为涿郡方圆数百里站得最高的那个人?

    李闲的刀用的一般,更不会用槊,他喜欢弓箭。

    一个十岁的孩子,练过几年刀,在箭术上也下过些苦功,但他不屑于用罗艺当做奋斗目标。那一年,罗艺带着三百大隋jing锐府兵杀入突厥军阵,陌刀染血上百人,身披数十箭,在千军万马之中一刀伤了突厥单于,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街头巷尾茶余饭后很多人还会津津有味的谈起,而他呢,不过是个马贼堆里的小小马贼罢了。李闲其实也觉得这样对比很不公平,用罗艺来和自己比……太委屈了自己呢。不管怎么说,有个养活了大隋皇帝的老尼姑临死前信誓旦旦的说,李闲是真龙转世。

    官道上变得越发的冷清了,李闲吃完了半张烙饼,视线里还是一个人影都没有。但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离开,因为他的任务并不是拦截无辜百姓,那不过是他的业余爱好罢了。他自己申请的任务是,拦截和马车里那些王八羔子勾结起来狼狈为jian的人。

    前几ri那些人进霸州的时候是一队大隋骑兵护送着进去的,据说保护的是博陵崔家的人。霸州虽然名为州,但其实不过是个县。霸州县令姓崔,名为崔晨,字元谋。毫无疑问,他也出自博陵崔家。崔家出了几十个宰相大将军,崔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在崔氏族内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崔家的人去看崔家的人,还有骑兵护送,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当李闲的义父,那个被人称为虬髯客的马贼张仲坚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却是一声长叹。崔晨,那个敢于和罗艺大将军作对,上书奏明罗艺纵容军士假扮马贼劫掠村寨的小小县令,只怕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罗艺被世人称为虎将,他麾下幽州军被人称为虎军,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些ri子做的事已经彻底激怒了一群猛虎。

    而小小少年李闲,就是这一群猛虎养大的那只已经露出了獠牙的幼虎。

    一群老虎去杀人了,杀那些塞北狼人。

    一只小老虎靠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闭着眼睛假寐,清秀的样子看起来人畜无害。半张烙饼进了那个小小的橡皮肚子里其实并没占去多大的地方,若是闲来无事的时候,李闲吃这样大小的烙饼可以吃下去一张半,至于那些诸如什么烤羊腿啊卤牛肉之类的小菜是不能算上的。

    但是今天李闲不能吃得太多,吃得太多太饱人就会变得懒惰而臃肿。李闲吃完了饼之后下意识的去摸腰畔的水袋,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将那水袋送给了那个逃兵。他不介意那个逃兵认识水袋上他写的那些字,因为就算那个家伙认识,也断然不会明白李闲寄托在那几个看似洒脱幽默字迹上的怀念。

    李闲今年十岁,或者说,十年了。

    闭着眼睛假寐,当背后的石头终于被他靠得有些温热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了过来,李闲闭着眼睛,侧耳听了听,最少四十骑。这不是什么神乎其神的技能,一个四岁就爬上马背跟着一群马贼四处讨生活的人,对于马蹄声总是很敏感的。很庆幸的是,李闲的双腿很笔直,并没有被马背调教成罗圈腿。

    当马队距离李闲有二百五十步距离的时候,李闲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后背上的箭壶,还有箭壶边上绑着的那柄张仲坚特意为他打造的小一号的直刀。

    箭壶里有三十支箭,敌人有差不多四十个。

    李闲走到官道zhong yang站定,左手擎弓,右手搭在眉头上遮挡住阳光。没错,来的是大隋的正规骑兵。那身土黄se的战甲,还有他们手里持着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大隋制式横刀都在宣告着他们的身份。大隋武力天下第一,尤其是大隋最jing锐的府兵,南征北战从无敌手。大隋军力之强,天下无双。

    四十人的骑兵队伍,人数并不是很多,但是远远的看那带起滚滚烟尘的马队,竟然有几分千军万马的风采。虎贲大将军罗艺麾下多为善战的骑兵,就算那些号称天生就是骑手的草原人,凶名赫赫的突厥狼骑在罗艺麾下虎贲jing骑面前,也没有太多的抵抗之力。这四十骑并不是出自那六千天下致锐的虎贲重甲,但观其气势,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

    李闲在官道zhong yang站了,眯着眼睛看了看。

    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

    高速冲来的骑兵并没有人出声让他避闪,李闲叹息着摇了摇头。

    一百五十步,李闲右手抬起从背后的箭壶中抽出一支羽箭,从抬手取出羽箭再到将那张两石的硬弓拉开如满月,一刹那而已。刹那是多久?佛说,一弹指有六十刹那,一刹那间九百生灭。

    李闲的箭带不走九百生灭,却带得走一人生命。

    噗的一声,当先那领队的骑兵旅率被一箭洞穿咽喉!

    甚至,这些杀过人的骑兵竟然没有看到那少年开弓!

    从第一箭出手,李闲的动作就连贯的如同一台机械,毫无停顿,箭出弦,如流水无情,箭入喉,又似落花有意。一箭接着一箭,抬臂,抽箭,搭弓,松弦,他的每一个动作都jing确到了一种骇人听闻的地步。站在那里,才到成年男子肩膀高的看起来颇为清瘦的身躯,这一刻如同路边的那块巨石一样坚定而稳固。

    连珠箭,犀利如斯。

    临阵不过三矢,意思是说面对高速冲过来的骑兵,从进入she程到不得不退避,训练有素的弓箭手可以she出三箭。一百五十步的距离,骑兵冲到跟前不过六息而已。就是在这六息之内,李闲竟然she出去十一箭!

    十一箭落十一人,好一个惊艳的少年!

    李闲骗了吴来禄,他的杀戒其实早在六岁那年就已经破了。<;河畔,那个少年,飘扬着黑发,箭出,残阳如血,脸se平静的度过了杀人那一劫。身死为劫,杀人者,何尝不是在渡劫?

    大隋的骑兵果然骁勇,短暂的慌乱之后立刻就恢复了队形。剩下的骑兵在一名队正的指挥下,成攻击阵型朝着李闲踏了过来。此时,距离已近三十米。三十米,以骑兵的速度,眨眼即到。

    这时候,之前不动如山的李闲动了。

    他脚下点起一阵烟尘,如蛰伏的猎豹,如下山的幼虎,动如疾风!他猛地的往官道一侧奔跑起来,他的双腿如轮,速度快得令人乍舌。令人震惊的是,这少年的上半身竟然,依然挺的笔直!

    抽箭,搭弓,she箭,奔跑中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训练有素的大隋骑兵转了一个漂亮的弧度从官道上冲了下来,继续追击着那个杀人如麻的少年。少年脸se红润,气息有些粗重,但眼神却依然平静如水,冷静如冰。他不断的改变着方向,不断的纵身跳跃,然后用那双异常稳定的双手将一支一支羽箭jing准的送进那些骑兵的身体里。

    箭壶空!

    骑兵还剩下二十五人。三十箭杀十六骑,快速运动中还是有些把握不稳。

    少年摇了摇头,对自己的箭术生出几分不满。

    没有了箭的李闲看起来不再可怕,那些骑兵惊于他的箭术,此时见他已经没了箭,原本已经被打得有些胆寒,此时又恢复了凶悍。他们催马直奔那恶魔一般的少年,看样子是想将其踏成肉泥。李闲没有了箭,弃了弓,但他还有那柄刀。

    伏低身子,等待战马即将撞身的那一刻,李闲猛然一闪身抓着那战马的马鞍,翻身跃上了战马,就贴在那骑兵的后面!

    那骑兵队正只感觉背后一沉,他回头,于是看到了一柄雪亮的刀子。那刀如虹,如水,如坚冰。锋利的刀锋迅疾的在那骑兵的咽喉上抹了过去,一线殷红。

    李闲贴着那骑兵的耳朵说话,将刀子缓缓收回:“身为大隋的战士,中原的汉人,竟然跑去勾结塞北的突厥狼杀我中原的好官,你怎么能不死?”

    你有什么理由不死?

第四章 骑在头顶拉屎() 
十岁少年,靠着jing妙绝伦的箭法连诛十几个壮汉,其行鬼魅如妖孽,其心冷硬如坚冰。这样的年纪,杀人手法之熟练心态之果决,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惊叹。

    李闲一刀抹了那骑兵队正的脖子,然后将那还没死透的人从马背上推下,他夺了战马选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还剩下的二十几个骑兵见那孩子要跑,知道他已经没有了羽箭所以纵马追了上去。此时在那些骑兵们眼里孩子早已经不是了孩子,而是一个让他们恐惧到必须杀死才能心安的敌人。

    被一个孩子吓得心都在颤抖,是不是这些正规骑兵的耻辱?

    李闲是孩子没错,而有件事需要强调的是,老鼠的孩子天生就会盗洞,猫儿的孩子天生就能上树,鹰的孩子注定能翱翔天际,虎的孩子额头上与生俱来一个王字。李闲是强盗的孩子,虽然杀人这事不是他天生的本事,但他却是在河北道上最凶悍的一伙马贼里长大的。耳濡目染,再加上他刻意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对他来说就跟吃饭用筷子一样那么熟悉。

    一个十岁的孩子为什么要拼命的去学习杀人的技巧呢?

    为什么?

    因为李闲有一个几乎站在人世间巅峰处的仇人一直想杀了他,而李闲千方百计的也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让自己不断的变强,更强。那个人从李闲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断派人追杀他,李闲千辛万苦的活到了十岁,且他还执着的想长命百岁,所以不想被杀的李闲只好苦练杀人的手段。一个十岁的孩子整天都想着怎么才能杀人更快一些,更艺术一些,是不是有些变态?奈何,他从一出生就是个变态。

    李闲从来不拿自己当做一个孩子看待,同龄的孩子还在村子里玩尿尿和泥的时候,他已经费力的端着一张步弓在一遍一遍的试着将那张壮年男子才能拉开的弓开如满月。娇嫩的手指上都是血痕,十指连心的疼让他皱眉却不会让他退缩。当村子里那些孩子们看怪物一样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白痴一样看着他们且嗤之以鼻。一群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整天吵着要和他玩,他哪有时间来哄孩子?

    同龄的孩子在村边柔软松散的沙子上练习放屁吹坑的时候,他已经比那些孩子早起床几个小时一遍一遍的在用匕首练习刺杀。当他能拿得起钢刀的时候,他又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练习劈砍的速度,他要求自己论出拳出刀的速度不求能达到天马流星拳那样最少也不能输给泰森。当六七岁的孩子还在玩过家家争吵着谁是新娘谁是新郎的时候,他正在院子里对着小山一样的干柴一斧一斧的劈砍着且盯着木柴的纹理入迷的分析着如何劈下去更省力一些。

    &,他在冰冷的河水中用手非礼鱼的屁股,盛夏,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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