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金凤凰-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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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子多吗?这东西要真是能保暖,那可比草料草苫子强多了。”里正颇为好奇的问道,苏静森点点头,指了指旁边的木盒子:“种子不少呢,就跟种麦子一样,得打垄。我瞧着后院的那点儿棉花,全部留种的话,倒是能种十来亩呢。宋大哥要不要?”
“要的,这一亩地的棉花,能干点儿啥?”旁边杨掌柜不太懂农事儿,只问自己最关心的:“一亩地能产多少棉花?”
“哟,这个我倒是不太清楚,我那后院,大约就是六分地,昨儿小荷她们姐妹俩弄了将近十来株的棉花,做了两双手套。我估计着,六分地的棉花,至少能做五条被子!”
苏静森比划了一下,笑呵呵的说道。现在他可不能说这棉花被子要送给谁,要不然,面上不太好看。明明是人家沈公子给的种子,结果这被子却是自家人分了,没给人家沈公子,说出来有点儿太缺德了。
可是,要给沈公子吧,这杨掌柜和里正都在跟前,是杨掌柜不给啊,还是里正不给啊?还有啊,宋浩明虽然之前只是跑跑腿送送信,但是没宋浩明这跑腿送信的功劳,沈公子就不可能来的这么快。
而沈公子来的慢了两三天,说不定苏静森就要吃什么苦了。或者就是,苏家已经将几千两银子全部送给县令了。这跑腿送信,也是救了苏家的。
所以,到时候能不给宋浩明吗?
可是苏静森不提了,苏爷爷倒是说话了:“之前我儿静森那事情,得亏了沈公子和浩明小哥儿的帮忙,杨掌柜也对我家多有帮助,所以众位要是不嫌弃,这被子做好了,我让静森给众位送过去。”
苏静森挺郁闷,可是苏爷爷没管他,不管沈公子他们怎么推辞,硬是将这件事情给决定下来了。沈公子一个,宋浩明一个,杨掌柜一个,里正一个,还有杨管家一个。
好嘛,正好五个。
作者有话要说: 另外,一亩地按照四百斤棉花算。我大约记得,我们那边做棉花被子,都是按照重量算的,大的那种,要十二三棉花。小一点儿的,也得七八斤的棉花。所以一亩地的棉花,大约就是能做十来条很厚重的被子。比较壮实的被子啊,可不是现在超市里那种一压缩就成了一小块儿的那种。
关于一个大大的bug,忽然想起来的,就是棉花的棉字,在棉花传入中国之前,是不存在的。我文里都直接写棉花了,这是不对的,但是,这个又不好搞太明白,要不然就得往外发展一大堆东西了,所以,大家就当这个bug不存在吧……
最后,撒花庆祝,沈公子终于有名字了~~~~~~此乃字,不是真名字啊,大家表急,总会有露全面的一天的~~~~
68邀请上京()
酒饭之后;先是里正告辞了。他是个老人精了,瞧出沈公子大约是有话想说,他反正也没什么想听的意思;索性就先走一步了。接着是杨掌柜和杨管家告辞,他们两个要回县城,走的晚的话,说不定城门就关了;所以得早早回去。
再然后;苏爷爷也说要回去了;也没几个客人了,苏爷爷留下也没啥事情干了;所以苏静森也没留,只让苏张氏将厨房里的菜收拾了两盘出来,让苏爷爷带回家了。
苏张氏领着苏清荷和苏清兰将桌子上的残羹剩炙给收拾了,又端上菊花茶,让苏静森父子三个坐屋里和沈公子以及宋浩明说说话。
“苏大叔,不知道你有没想过日后要怎么样?”沉默了一会儿,沈公子开口问道。
苏静森眨眨眼:“日后?日后我会多买些地吧,然后等致平和致安出息了,给他们两个娶上媳妇了,我就等着抱大胖孙子了。还有小荷,我要多给她攒些嫁妆才行。”
沈君修的嘴角抽了抽,转头扫一眼面色微红的苏致平和苏致安,轻咳了一声:“苏大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问,那个县令不是个好的,你们还打算一直留在洪桥县吗?”
“嗯,若是那县令不再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当然还是留在洪桥县啊。”苏静森顿了顿,笑着说道。故土难离,更不要说,他的爹娘亲人,以及娘子的爹娘亲人,都是在洪桥县的,他若是搬走,那日后想要见亲人一面,可就是难了。
所以,能不搬就不搬。、
“可是我也不是一直能及时赶到的,万一那县令要是找你们麻烦,若是我没赶过来,你们一家可就要遭殃了。”沈公子说的话,和之前他们讨论的,几乎一样。
苏静森不说话,那天晚上他还想着,巴结上沈公子,以后有了什么事情,也好请沈公子帮忙。可是现在,沈公子一开口就将这话堵在这儿了,他倒是不好再说,那县令要是找我们麻烦的话,我们就给沈公子写信求助。
“以我之见,苏大叔不如搬到京城去住吧。”沈公子瞧出苏静森为难,就笑着说道:“一来,京城那边我还是能说得上话的,你们住在那边,出了什么事情,我是能护住你们的。”
其实,他主要看中的就是苏家的种地能力,若是苏清荷日后还是能和现在一样,不管什么样的种子都能种出来,然后还能找到那作物的使用方法什么的,那他就赚大发了。
这样的人才,是必须要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的。一来不会让他们被别的人利用,二来也能为自己这边增加筹码,三来,这苏家若真是利国利民,他可不能让不长眼的将人给毁了。
若是苏家日后没这个能耐了,那也不过是浪费了一次口舌而已。苏家搬到京城,有能耐了,自然是能站稳脚跟的,没能耐,那就跟普通人一样过。
他不损失什么,苏家也没什么损害。
“而且,我瞧着,致平和致安也是聪明人,若是一直在这乡下读书,我倒是觉得有些可惜。京城有个白马书院,那里可是出过不少状元榜眼探花的,若是致平和致安能去那里上学,日后必定是有大出息的。”
沈公子笑着说道:“就是小荷,日后找婆家的话,在京城也是能找到更好的。”
苏静森舍不得亲人是一回事儿,但是为了孩子,心里还真有些动摇了。想了一会儿,抬头看沈公子:“那我们若是搬去京城,买一个院子得多少钱?”
沈公子有些呆愣,好大一会儿才迟疑的说道:“大约是三四千两吧?”他从小富贵,钱财方面从未为难过,而府邸别院什么的,不是爹娘给的,就是兄长们给的,或者就是下面的人孝敬的,他自己就买过一个温泉园子,花了五六千两。
苏家肯定不会买那么好的院子啊,那就往下降一半,三千左右吧。
他不觉得多,可是苏静森瞬间就觉得,自己还是留在家里好了。三四千两啊,他过去也就做梦想想。虽然说今年赚了一千两,但是小荷也说了,那是头两年,以后肯定就不行了。bsp; 好吧,就算是他这两三年能够赚个三千两,可是那光买个院子就得三千两,他们一家子上京城以后难道不吃不喝不穿衣服不睡觉的吗?
还有各种家具,然后还得买地,京城的房子都贵的要死了,那地岂不是得十两银子一亩?去京城倒是有地方住了,可最后还是要饿死的。
在家多好啊,虽然有个县令会出幺蛾子,但是房子是新盖的,地是还能再买上二三百亩的,到时候他说不定能买个员外当当,就跟镇上的黄员外一样,老享福了。这日子,岂不比去京城自在?
至于致平致安求学的事情,大不了送他们两个去京城嘛,赁个屋子就行了。而且,他可是知道的,县城的学堂都是有住宿的屋子的,京城那么大,那么繁华,一个学院,总不能连个住的屋子都没有吧?
将他们两个送到学院里,自家一年去看个两三回不就行了吗?男孩子嘛,没必要捆在裤腰带上,得让他们自己闯闯才行。而小荷,那是更不能去京城找婆家了,京城人都是富贵的,自家乡下人,他们万一瞧不起小荷,那小荷就是嫁了高官也不痛快啊。
苏静森不说话,沈公子也就只能瞧出苏静森面色变来变去的,心里就有些疑惑了:“苏大叔,你是有什么为难之处?”
“哎,沈公子,我很是感激你,为我们一家子着想,所以想让我们搬去京城,可是,我这一大家子,爹娘还在,真不能走啊。”苏静森摆摆手说道:“您也瞧见了,我爹今年五十多了,我娘也是,老人家上了年纪,性子还倔,死活不愿意和我们一起住,我这要是搬到京城了,那我要回来一趟可就难了。”
沈公子了解的点点头,父母在,不远游,尤其是搬家定居,更是不能距离爹娘太远。万一真出了事情,那可是一辈子的遗憾和痛苦。
“倒是我思虑不周了,还请苏大叔见谅。”沈公子笑着说道,苏静森摆摆手,心里颇有些惭愧,自己之前居然还动摇了一下!真是太不孝了!一会儿得去爹娘那儿瞧瞧,自己手头有银子了,总得给爹娘置办点儿东西才行。真不行,就将二老接到自家来住。或者,买个仆妇去伺候二老?
“沈公子这话可不对头,您明明是为我们着想,我们却没领情,倒是我们有些不识好歹了,真对不住沈公子了。”苏静森连忙说道:“还请沈公子见谅。”
“苏大叔,沈大哥,你们也别客气来客气去了,要我说啊,这事情还不着急。”宋浩明在一边听他们两个互相客气,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放了手里的茶杯,接着说道:“我这里可是有万全之策的。”
“哦,你有什么万全之策?”沈公子微微挑眉,笑着问道,连苏静森都眼带期待的看他,宋浩明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不是明年要秋闱了吗?在此之前,那县令若是来找苏大叔一家的麻烦,我自是能给沈公子捎信儿的。等秋闱结束,我后年才会考春闱,晚半年进京,等我进京的时候,差不多那个县令也该换人来做了。”
说完,冲沈公子眨了眨眼,沈公子恍然大悟:“这倒是,那这一年,苏大叔一家可就要摆脱浩明贤弟照顾了。”
这眼神交流,苏静森是没瞧见,但是,苏致平和苏致安可没落下。兄弟俩对视了一眼,心里都有些小猜测。
“哎,我说沈大哥就是客气,苏大叔好歹也叫我爹一声宋大哥,我们又是乡里乡亲的,哪儿能不互相照顾?”宋浩明摆手笑道,沈公子应了两声,话题又转开了。
沈公子最关心的就是玉米和棉花的种植,昨天苏清荷说的不是太清楚,今儿自然是要和苏静森讨论一番了。
到了黄昏,沈君修和宋浩明才算是告辞。
苏清荷立马溜到屋子里询问情况,苏静森没多说,倒是苏致平和苏致安两兄弟将之前的话重复了一遍。苏清荷摸摸下巴,对沈公子的身份略有些怀疑。
杨掌柜说,家中长辈曾经带着他去拜访过沈公子。杨掌柜是行商的,这商人拜访的,一般不是同行就是官家。而沈公子,很明显是后者。
然后,他在县令那里说的话很管用,说明他家中或者他自己本身,是个大约和知府相当的官儿。
但是,他刚才的表现,又像是能在官员调动上说得上话的。那么,家里至少得有个在朝中说得上话的人才行。他本身呢,又有点儿久居上位的气势,难不成,这人的父辈还有一品大员?
“哎呀,管他是什么人,反正,咱们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那沈公子话里话外的,也算是为咱们家着想了,日后,也必然会护着咱们家的,只要不是什么大事情,找沈公子出面就没问题了。”
苏清荷想了一会儿,很豪气的摆手说道:“大哥,二哥,你们两个很久没教我认字了,今儿咱们赶紧多认几个字吧,你们明天就得上学去了,到时候肯定得补这几天落下的功课,那会儿就没空教我了。”
苏清兰正拎着篮子进门:“什么没空啊?小荷,你之前不还说,要我帮忙,然后咱俩赶紧给四叔,还有致平致安做手套的吗?现在你要去认字,那手套还做不做了?”
苏清荷一脸沮丧:“不做了,那棉花还要留着做被子呢,谁知道最后还有的剩余没了,万一不够用,那可是得罪人的事情。”
说完想了一会儿又摇头:“算了,咱们还是做吧,那手套用的棉花也不多,被子嘛,薄一点儿也是可以的。”
苏清兰倒是挺高兴,她不太喜欢读书,总觉得那字一团一团的,怎么看怎么觉得复杂难记,相比起来,她更喜欢做绣活儿,做的好了,将来也能到绣坊里去。
就像是小荷说的,将来自己要是赚钱了,她那后娘还敢随便开口说将她给卖掉吗?到时候,卖掉的可不一定是谁了。
一个人做活儿太寂静,所以,苏清荷和她一起做的话,她就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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