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玄之传奇 >

第24部分

玄之传奇-第24部分

小说: 玄之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哈哈,我现在终于知道神棍为什么从古到现在一直都不消失,因为给人的感觉特爽。在森林的另一角,我把它们放在地上,因为我救了母狼,狼孩一直没有对我敌视,我看了一眼母狼,就知道母狼活不了多久了。母狼用它的眼睛看着我,露出了乞求的眼光,难道想拜托我接收狼孩,我用手指了指狼孩,母狼露出了泪水向狼孩身上舔了舔就断气了,身边的狼孩叫得狼嚎让人听了心里心痛。我这才有空看了一下这个狼孩的性别,竟然是一个男孩,咦,为什么不是女孩?我本想就地挖个坑把母狼给埋了,但狼孩抓着不放,我就随他,坐在边上等这个狼孩慢慢地恢复心情。谁知从早上等到晚上他还是缩在已死去的母狼怀里,而我也傻傻地陪了一天,肚子饿了就喝一下水,谁叫我没准备干粮呢?为了不饿到狼孩,我打了在我身边不远外的野兔给他吃,他却把吃的放在了母狼的嘴边,轻轻地用舌头舔着母狼的脸,我从没想到他们的母子之情这么深。可过了许久母狼还是没吃,狼孩就叼起野兔往森林深处跑去,我很是好奇,难道他不愿在我面前吃?可是我担心狼孩的安危,怕他遇到猎人,没有母狼的保护会被抓去卖了吧。跟着狼孩来到了一个山洞,因为太矮小了,我根本进不去,也许这是他的家吧。最后我听到了另一个声音,好像还有一只幼狼在里面,借着月光,我看清楚了里面的一幕,原来狼孩回来把食物分给一只只有二、三个月的小狼吃。在小狼吃完野兔伸出前爪用舌头舔了舔,才见狼孩用嘴叼起小狼往刚才母狼死的地方跑去,我只好又作护狼使者,在后面跟着,在这一趟回去后,狼孩和小狼就挨着母狼睡在了一起,我又只睡在树上了,谁叫我没有了魔镯及魔戒就摆不了阵。

  第二天我起了一个大早,为狼孩及小狼弄起了早餐,因为我想让狼孩适应吃熟食,就给他烤起了野味,虽然不是很会烧烤,但为了狼孩就将近一点,只要把猎物弄干净,烧熟就算,而我自己就吃野果。刚开始他们不吃,但狼孩又不敢独自离开小狼去找吃的,最后只有将就吃了。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天,在母狼的尸体开始腐烂时,他们才相信母狼不会回来了,看着我挖坑埋它才没有对我张牙舞爪。

  为了带走狼孩让他重新过上人的生活,我只有狠狠心先抱走小狼,因为我发现狼孩虽不敌视我,但也不想跟我走,在我埋了母狼时,他就想叼着小狼走了,还好我先把小狼给抱起来,要不然叫我去追他,还真是麻烦。

  我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的小说当中看到的狼孩或者是熊孩都是很好训养的,而我这只狼孩根本不耍我,还好他有弱点在我手上,要不然天天和他你追我跑,他不累,我都累。

  在抱着小狼到了山溪边上时,我在水中看到了另外一个大野人,那就是我。原来我怕有人在我不在时,偷袭狼孩他们,就一直守在那儿,没有水让我洗澡和洗手,动物的内脏也是用树枝给弄干净就烤熟给他们吃,而自己就吃天然的野果,我以为只要一天就好,谁想他们动物的感情竟然比人类还要重感情,就那么守了十天,而我也像个孝子守了十天,如果让南宫他们知道也会为我致上崇高的敬意,因为每天洗澡的我,竟然可以连着十天不洗澡。

  可想而知在看到水时,我的心里是多么地激动,我看了一下跟着我来的狼孩,及手上的小狼,附近好像也没人经过,我把小狼放在边上,用手点了狼孩的穴道,让他就趴在那儿,我就先抱起狼孩来到溪水中间,为他洗起了澡,也把他的头发归在了一边,才瞧清他的五官,好像和南宫的眼睛一样,又有着风流的鼻子,和我的嘴巴很相似。其实是我开始想他们二个人了,才会把他看成相似。这个小子给我的感觉就是邪气重得很,皮肤黑得像个黑人,牙齿黄黄的,五官很突出,皮肤变白又变细光滑后,是一个很可爱的帅小孩。看他黄黄的牙齿,我就想把他弄干净,没办法,我就只用草给他先清洗一下,在现代那个时候不是看打了草珊瑚的广告嘛,我就找和它比较相似的草,还好在溪边不远的地方找到了皂角草,就有不着比着草珊瑚广告当中的草来找了。

  我用皂角草给狼孩刷牙,没想到还是有效果,只不过他很不舒服就是了,满嘴的泡泡,我想只要天天给刷牙,他的牙齿会变白的,就如我的一样。

  帮他洗好澡后,我找了自己用来缠胸的白布把他给包着,要不然他光着身子跟着我走,引起别人的注目可不好。

  在这时的小狼也跳在了水里,让我给它洗洗,看来它的模仿能力很强,应该是一只聪明的狼,我也就给它洗了澡,把它放在岸上,然后它抖了抖,把身上的水给抖掉一些,就围在狼孩边上,看着狼孩动都不动的,它也就不动,和狼孩比谁厉害点。我看着他们后,就脱完衣服给自己洗了起来,因为在我的印象中根本没必要为了这两个小不点,遮遮掩掩的,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在我洗完后,我也不想成为假小子了,就以真面目对他们吧。
[正文:第四十章    训化狼孩]


   为了狼孩,我在这个附近租了一个院子,因为我怕带他到人多的地方,野性一发作,我会很不好解释的,我准备用三个月的时间让他会喊我妈妈,及双脚直立走路。

  因为我带着小狼,怀里抱着狼孩,租房子给我的老夫妻对我的身份很奇怪,我向他们解释,我是一名猎户的妻子,因为相公前段时间病逝了,我带着家里的小猎狗及儿子来到了这里,想换个环境躲开小叔对我的性骚扰。那对老夫妻听了后对我很是同情,也不会用怀疑的眼神来看小狼了,因为他们一直把小狼看成了是一只小狼,呵呵,他们没错,是我误导了他们。我也向他们说了,不要让其他人知道我们在这儿,让我和我儿子在这儿静静地呆一段日子,他们点了点头就走了。

  第二天,我先把小狼关在卧室里,带着我的儿子雨天麟(就是那个狼孩,我觉得他是天赐麟儿,就给他取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到了集市给他买了很多的换洗衣服,谁叫我这些活根本干不来,也给自己买了村姑穿得衣服,顺便也看了那些已婚妇人的打扮,哎,好复杂,还是就桔梗的打扮,在头发最下面扎要绳子算了,简单。最后还是买了许多菜提起回家,如果是在现代我根本不可能这么霸道,买了一车的菜,还找了人拉。

  为了让他多适应人群,我没点他的穴道,他很害怕这么多的人,一直往我的怀里钻,又用他的眼眼睛看着那么多的人嘴在动,他也动了动嘴皮,这是个好现象。

  虽然他穿了衣服了,但他是不会直立走,我只有又抱着他回家,别人看着我用羡慕的语气说:

  [你儿子很结实。]

  [你儿子的五官好好看,长得像他父亲吧。]

  晕,你就不能说成像我呀。但我想他们更奇怪地是我买了这么菜吧,还好现在是初冬,不用担心菜烂了。

  回到这个暂时的家,让那个人帮我菜下了后,给他钱就打发他走了。我呢就先把小狼给放出来,看它欢欢喜喜地跑到我脚边,用脚抱着我的腿,尾巴摇个不停,我知道,它也要我抱了,没办法,左手抱天儿,右手抱狼儿。抱了后,我就弄饭给他们吃,谁知当我真得用古代的厨房时,差点着了火,烟大的把房东都给吸引过来了。最后,房东老夫妇怕他们的房子被我烧了,以后他们作好了给我送过来,我也很开心就把所有的菜搬到他们住的主屋,把他们吓了一跳。

  第二天一大早,我用手抓着天儿的手,让他直立地走,让狼儿到门口玩我制作的球。中午时,让天儿一个人睡在床上,把他像狼崽一样的睡法给拉直睡,狼儿就在他的床边的地上我给它弄了一个窝,让它休息在那儿,不要和天儿睡在一起。休息了一个时辰后,我就让天儿学说话,第一个教的词就是妈妈。吃过晚饭后,我牵着天儿带着狼儿到外面散步。到了晚上休息时,我就用布条把天儿绑在床上,纠正他的睡姿,因为晚上我也要睡,就不能如白天一样守在他的床边,当然他们和我是在同一个房间。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天儿的睡姿已纠正了差不多,但他的本性四脚爬,只要我不注意,他就和狼儿玩在一起,气得我用木棍打他。我发觉对天儿还真是耐心很大,为了他我都暂时放弃了找幻族人。

  又这样坚持了一个多月,现在天儿已经学会我教他的简单语句。

  [妈妈,抱。]

  [妈妈我爱你]

  [狼儿弟弟,我爱你!]

  [狼妈妈我想你!]

  [亲亲,我要妈妈亲亲!]

  [我饿了!]

  哈哈,在我的爱心下,他会了很多这样的话,在不久的将来,他肯定是一个很会表达感情的坏小子,谁叫他有那么多地邪气,如果不是看对母狼的执着下,我是不会下了这么大的决心的,谁知他会不会狼子野心,是个大坏蛋,有爱心的他,才是让我喜欢的,所以我一直教他这些肉麻的话。

  不知不觉在这里,在这儿已过的七八个月了,超出了我所想的三个月,现在都已经是初夏了,天儿的皮肤变得白白的,就像一个正常的小孩了,而狼儿也长成了一只大狼,没想到和我在电视里看得有点不一样,他的个子有点像藏敖,比他的母亲高了一番,看来他的父亲肯定是一个狼王级别的,现在的狼儿,就成了天儿的座骑。

  看着进展都如自己想的一样,那也到了和这个地方离别的时间到了,出发去找幻族了。

  来到房东老夫妇一家人面前,感谢他们这半年多来的照顾,我多拿了钱给他们,而他们对天儿和狼儿依依不舍得,直说让我有空就回去看他们。

  为了让天儿多适应生活,我没有找马车坐,而是陪着天儿走,在天儿实在累得不得了时,才让他骑在狼儿身上。为了掩饰自己,我把自己的五官稍稍变动了一下,我想南宫他们再怎么找,也不会想到一个带着四岁多的儿子及一只狼的我联系在一起吧。

  慢慢地,随着天儿接触的人越来越多,他现在根本就是一个有着四岁多小孩的调皮蛋,皮得不得了。而狼儿就好多了,让我用部队里训练警犬的方式来训练它,它现在是一只非常合格的警狼,感谢电视里有教怎么样训练狗。

  终于我彻底地拥有了一个世上让我最值得骄傲的儿子,天天对我说着:

  [妈妈,我爱你!长大后我会好好孝顺你!不让别人欺侮你!]

  在我带着他们来到大城镇时,这里的人们反而对我的狼儿产生了好奇兼恐惧,小城镇的人我经常看着他们一些农民带着自己家的狗逛街,对我的狼儿是羡慕,看来小城镇有小城镇的好处。首先我来到制衣行,我选了上好的紫色丝绸,等我选好后,才发觉天儿自己也选了紫色的衣服,看来我们现在的眼光是一致的。在买好了上等衣服后,我就把所有的粗衣服给丢给了乞丐,因为在大城镇的人们是衣服来衡量你的,我可不想因为衣服寒酸,又带着一条狼而被拒绝门外。

  对了这是哪个国家呀,我好像还没来过,算了,走到哪就算哪。现在我找那个幻族的人要方便多了,我让天儿带着狼儿到男澡堂看背上有闪电胎记的人,而我呢就到女澡堂看背上有闪电胎记的人,看完出来后,都是很失望没有,这样的失望我已习惯了,如果一下子让我找到了我还不习惯。就这样在这个不知国家的地方我呆了一个月多后,又准备带着他们到下一个大城镇去找,我就不信,我在每一个城镇找一个多月会没有结果,呵呵,我搞忘给自己定的时间了。现在找人的时间已快接近一年,虽然花了9个月在天儿身上,但最启码我有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来找他们。

  在离开我们住的客栈的前一个晚上,天儿给我惹了一个大麻烦。
[正文:第四十一章   天儿看了不该看的事情]


  我准备第二天带着他们到另一个城镇,就让他们和我早早地休息了。在半夜时,我看到天儿起床上厕所(我教天儿用这个词,我总觉得茅房听起来很不舒服),狼儿跟着他,因为这一个多月住在这里,店里的伙计都认得到他,又有狼儿的保护,在这个最大客栈上房区域应该是很安全的。

  等了半个小时,天儿还没有回来,我就披起衣服去找他,到了厕所处也没有天儿狼儿,我吓了一跳,连忙用三个人(狼儿在我心里就等于是另一个儿子)的特殊暗号呼唤他们,在听到我的呼叫时,我就听到了狼儿的声音,好像就在我隔壁的隔壁的上房里,我一紧张推开门就走了进去,看见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