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倾国倾岛之恋(gl)   作者:藏在面包里の爱情 >

第3部分

倾国倾岛之恋(gl)   作者:藏在面包里の爱情-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呀,是你啊,干嘛不早说!”我坐了起来。
  “抱歉,我这么晚打电话给你,吵醒你了?”他这人就是这样,都已跟我认识了一年,还讲客套话,真让我受不了了。
  我跟他就是无法沟通,他是秀才我是兵。“唔,没有啦。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明天要回家了,在G城白云机场下机,想到你也在G城就打电话给你了。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一起回去好不好?”
  我都回家三天了。“我已经回到家了。”
  “哦。丽烨跟圆圆她们回来了没?”
  丽烨跟圆圆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同读一所学校,只是读U同校不同系罢。丽烨是经济系,圆圆是历史系的。“听丽烨说,她们三天后才回来。”
  “那我明天回来再跟你联系吧!”
  “要不要我去接你?”我只是随便问问罢,希望他不要说好。
  “你来G城接机?”
  神经,怎么可能!我不语。
  “呵呵,逗你玩的,别介意哦。”我很牵强的附和他傻笑了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或者你有空的话,又或者你可以的话,明天下午四点钟在车站出口等我吧。”
  说这么多废话干嘛,无非是叫我去接他罢!“哦。”我应了一声。
  “好,就这样定了,晚安。”
  在他挂线的那一刻,我才反问自己,我是不是已经答应了他?无可质疑,也无可否认,我确实是应了他一声。下午四点钟?那时我还在上网玩游戏呢!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
  第二天睡到吃午饭,下午打了二个小时游戏,觉得特无聊就到处浏览网页。恰巧在看到印尼海啸为标题的新闻就点击进入,嘿,我可是有份捐钱的哦,虽然只是五块钱。
  我捐款时,一个读历史系的朋友却劝我不要捐。为什么不要捐呢?只要学校叫到的,管它是什么捐款活动,我都会积极响应,虽然每次都只会捐五块钱。我觉得她特没爱心,就硬捐钱去了。
  事后她指着我的鼻子说:“程婕,在我气未消前,我是不会跟你说话的!”
  她干嘛?我做错什么事了吗?莫明其妙。我只不过是捐款献出一点爱心罢,她这么生气干嘛?爱心?除非是她爱上了我,不允许我把爱分给别人!!除了这样的解释,我就找不到更好最合理的了。
  我将这告诉远方的丽烨,她也赞同了我的说法。我问她有没有捐款,她说圆圆不准她捐。我说,圆圆也爱上她了!
  可是两天后,丽烨打电话给我,她将我告诉她捐款事告诉了圆圆,圆圆顿时很生气,说回来再教育我一番!
  我问丽烨:“你说,我又犯什么错了?现在怎么捐款都有错吗?”
  “婕,你听说过印尼土著虐杀华人这些新闻吗?”
  “听过一点吧,也不过是极少数事例。”读历史的就是读历史,常会因为这一点事儿激起爱国情绪。
  我话才落,就听到圆圆在电话彼端愤慨的叫嚷:“程婕,印尼的五月暴乱,你都没听闻过吗?这可是真真正正的血的历史!印尼海啸可是天谴,你居然捐款?你要是没听闻,就到网上查查看,你就知道我此刻的愤怒!”歹势歹势,我平时上网顶多是看看娱乐新闻罢。
  我立即挂线,耳朵差点没失聪!这反应也太激烈了吧?
  可是直到现在,看了印尼的五月暴乱,我的眼泪彻底沦陷。他妈的,亏我还捐款了,用老姐的那句话说就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华人!五块钱要是没捐出去的话,还可以买一块德芙黑浓巧克力呢!
  当我对着那贴子落泪并愤恨时,看见一张回贴:“朋友说的对,并不是我们不爱国,而是,我们和他们不一样。他们能这样做而我们中国不能,他们残忍也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大多数人还是好的,我们要的是和平。如果我们要是去报复的话,那就不叫和平了,我们给他们捐款是一种爱心的表现,至少说明我们比他们高尚,好了也不说什么了,我们做事要冷静!”
  他妈的,哭得眼睛都红了,这怎么出去见人,还说去接高俊呢!接高俊?看了看时间,糟了,已经四点钟了。
  打的直往车站。本来想坐公交车去的,这样比打的比较划算。坐公交车去到车站可能仍是四点钟,不过是明天的四点钟。
  在车站出口徘徊了好一阵都没见高俊人影。虽然他叫高俊,但是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只是长得一张干净的脸蛋,还算蛮吸引人的,而他身高数字又是商人都喜欢的数字,168,一路发!可惜我不是商人。
  要不要再等下去呢?我这红红的眼睛,明眼人一瞧就知道我刚哭过。要是高俊问我为什么要哭那怎么办啊?倘若我说是切洋葱弄成的,他会相信吗?切,白痴才相信!那说沙入眼呢?这几乎是电影、小说、连续剧常出现的情节,他有理由相信我的吧?狗屁话!
  转身准备离开,却看到不该看到的人!为什么会是她?她也在看我。我不相信!一定是我幻觉,嗯,一定是!我转回身,继续等待高俊的出现。
  “喂,小妹,昨天穿过的衣服今天还穿啊?”她的声音在我耳后传来。幻听幻听……一定是幻听!
  我全身神经绷得特紧,一个本子拍落到我头上。我尖叫了声:“啊!”
  “干嘛不理人了?昨晚不是很爱跟我掰的吗?”说话的人就是她,雷思茗。
  我机械式的转过身去,看着她,陷入深深的沉思当中:当真要自剜双目?哼,我当时只是口头上说过而已,又没有白纸黑字说明。再说,你又没有证据,凭什么说我有这样说过啊?说不挖就不挖,能把我怎样呀?没见过人耍懒吗?
  “没办法,谁叫我家家徒四壁,穷得丁当响,哪里有钱买衣服穿。哪像你,有衣服穿却穿两件单薄得不行衣服,作贱自己。”她衣服虽不是昨天那套,却仍是以黑白两色作搭配。
  她盯着我眼睛看:“眼红红的,你好像哭过哦。”
  “你才哭过呢!眼红红就说哭过,那红眼兔不就是动物世界的林黛玉了吗?国宝熊猫的黑眼不就被说成是经常睡眠不足或被抡拳头造成的?”我矢口否认有哭过。
  “呵呵,你真的很可爱哎,我蛮喜欢你这种性格,能否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被她说可爱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总觉得她是在说我可怜又没人爱。我侧着脑袋,一副不打算告诉她我的名字的神气模样。“所有人都可以知道我的名字,除了你!”
  “哦?为什么?”她拿着A4纸大小的本子拍了几下腿,这动作很熟悉,在哪里见过?噢想起来了,是港产片《无间道》里刘健明的招牌动作!
  “因为你是卧底。”
  “What?”
  “程婕!”听见有人在叫我,听声音应该是高俊,我循声望去。
  高俊背后背红色背包一个,手里拉着个黑色的拖包。“抱歉,让你久等了。G城那边塞车很严重,才会迟了半个小时。”
  G城那边塞车严重,他居然可以只迟到半个小时,绝对勘称奇迹。“也不算迟啊。”
  “唉,我一下飞机,就赶去车站,到达的时间跟预订车票的时间相差足足一个半小时,所以我只好改乘,提前上车咯。没想到这样也迟到半个小时!”他边说边叹气。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那叹一叹呢?如果叹气一次也会老十年的话,他现在已年近古稀了。
  那他不就是塞了二个小时车了么?
  “嘿,是男朋友吗?”雷思茗一手搭在我肩膀上,故作亲密的样子问道。
  我拉开她的手,并不屑地拍了拍被她搭过的地方,生怕有细菌残留。细菌就是细菌,就算现在科技发达,人可以变性,但是别指望细菌会变成益生菌!

  第四章

  高俊傻愣的看着雷思茗,魂魄似乎被她摄走了。
  我不悦朝他瞪大双眼,眉毛直往上挑。幸好我修的不是剑眉,要不在这般刀光剑影中,他能苟延残喘于世,就是耶和华上帝给足面子他了!等圆圆回来,我就到她那加油添醋地参奏他一本!“阿俊你怎么老盯着她看,莫非你看上她了?不会吧,想不到你竟有恋母情结,看不出看不出。”
  “呵呵,存折,你嘴巴很坏哦。”
  存折?额头顿时鼓起青筋来,“我叫程婕,不是存折,真没见过人国语这么烂的!”
  “你好,我叫高俊,是程婕的高三同班同学。”
  雷思茗侧头望着我并得意的笑了,真不知道此刻她脑子想着什么低级的东西。“高俊啊?嗯,你的名字很配你哦。我比你大几岁而已,你就叫我思茗姐吧!”
  “喂喂喂,高俊,你把我当透明了是不是?干嘛随便跟陌生人自我介绍啊?”
  “陌、陌生人?不是你朋友吗?”
  “屁朋友啊,不认识的!我们走。”我拉过高俊的拖包,往车站口走,他紧跟在后面。
  她站在原地,朝走了没几步远的我喊道:“程婕,你是这样对待熟人的吗?”
  我驻足,转身抿了抿嘴唇:“熟人?熟个屁,我们才见过两次,你別给我装熟了! ”
  “没关系啊,一次生,两次熟嘛。”三次大结局呢!
  倘若她是男人,我就会骂她“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呸呸呸,应该是调戏大家闰秀。可是她是女人哎,骂她什么好呢?
  犹豫之际,看见一刚从车站出口走出的穿西装中年男人走到她身旁,她朝他露出应酬式的微笑,俩人握手,嘴里咕噜着什么,如同初次会面。
  本来想陪高俊走出车站,把他安全送上的士就功成身退。不料他说肚子饥荒,叫我帮他在附近找一间好吃的面馆,填胞肚子再上路。拜托,他才五个月没回来罢,用不着像离乡别井多年的人回到日新月异的家乡,连路也认不着似的吧!
  我特地为他挑了一间面馆,在我记忆中,这间面馆的东西是这附近最难吃的。
  他边吃拉面边跟我聊天,聊起高三那年的事儿,提起最多的就是有关丽烨的事。我刻意坐开一点,怕他那陪着面屑的唾液飞溅到自己脸上。为什么他老张嘴闭口都把丽烨的名字或事儿挂在嘴边呢?仿佛丽烨才是他的女友似的,那圆圆往哪搁啊?
  唉,也不想想,丽烨很有可能会成为他的情敌。有时,我会怀疑圆圆的性向,因为她为丽烨做的事超越了朋友的界限,朦胧暧昧不清,是我和丽烨所无法想象的。有丽烨身影的地方恍惚就有她的存在,认识她们俩的人都这么觉得。
  其实,我跟丽烨在小学学前班就认识的了,只是一年级时才同班,而圆圆则是在二年级跟她同班并相识。汗,总觉这样说很像讲故事,你该不会说我编得太烂吧?编?喂喂,我讲的都是真话,如有半分假,我立即猝死于此!
  算了下,我们三人都认识了十一年,事实上我认识丽烨十三年了。怎么说大家都是青梅竹马,可是我跟圆圆是高三那年才熟络,你一定很奇怪吧?那是因为在高三之前,她都把我当情敌看,从不怎么跟我说话,即使有也是应酬式的。有一件事忘了说,我们三人也是从小学到高中是同校同级的。看见这话,你一定啼笑皆非吧?算了,就知道有这种反应!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可以会哭(因为这真实得太假):我跟丽烨和圆圆的家都相距两街,我家夹她们的家中间,就像这十一年里,我一直夹在她们中间一样——恍惚永远都无法向任何一方靠近。
  高俊终于说到我了,仿佛谈话高潮已过,一说到我就到临近尾声。大餐过后端上的水果拼盘并不重要,可有可无,端上来只是形式,就好像他此刻话题提及以我一样:“你在G城的日子过得好吗?”
  “还好啦!”能把灵魂带回家就不错了。G城给我的感觉,一个字:差,两个字:很差,三个字:非常差!“你呢?”
  我很快将话转移回他,但立即后悔了,因为他一说到自己就不能自已,没完没了的。
  他说重庆什么都不缺,什么都好,只是无法适应那里的天气,太冷了。“等丽烨她们回来,我们再去唱K,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实在无法忍受一个快二十岁的男孩在唱K房间里唱卡通歌!经他上次那样虐待我耳朵,我会汲取教训的。我差点没立即说出口,顿了顿才说:“到时候再说吧。”
  终于送走了高俊,我深深舒了一口气。
  总的来说,他是个好人,一个不爱摆架子的有钱人。不过他有钱关我屁事,我的话还是要说的:再没有比他更啰嗦更鸡婆的男孩了。语文老师说:要说一个人的不是,要欲抑先扬,这样比较容易接受。说真的,丽烨比他更像男孩,无论相貌抑或性格。
  “程婕?”转身走向公交车站点,一个声音落在我背后。
  晕倒,该不会是高俊又跑回来吧?刚才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