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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综同人)剑三+斗罗 千机百变人-第13部分

小说: (综同人)剑三+斗罗 千机百变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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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银扭头,唐三在它身上又摸又敲的。为了主人,忍!
  “我的乖乖,小葵你这两个月,竟然搞出了这个东西,好厉害,这条龙把赵老师都给打退了。”小舞赞叹着,和其他几怪,没有老师们的矜持的围上来。
  “不够好,小银有思维但不能说话。小银我会努力让你和瓦力一样说话。”不是故作谦虚,唐锦葵是真的对自己的技术惭愧。
  “创造生命,你很好。”大师难得的赞赏一人。
  “啧真痛啊。葵丫头,快让我打回来吧。”赵无极甩着臂膀道。
  唐锦葵摸着小银脑袋。
  上辈子她有个任务,是去天坑炸毁司徒一一留的机关龙,只一眼唐锦葵就喜欢上,即化丽又强大的,银色的机关龙。便开始偷偷地自己摸索着,想着有一天,做出一条,属于自己的机关龙。为了这个目标,光是材料她就,本着宁缺勿滥精益求精精挑细选选极品。花了十三年收集,来到这个世界花了六年粹练锻造零件,十九年了才成了现在的小银。
  快二十年的苦工还是很值得的,赵无极的,六成力的攻击并没有在小银尾巴上留下任何伤痕。
  小银大概,能扛上个,封号斗罗吧。当然只包括强攻系还有敏攻系,控制系的要看对方用什么魂技。
  “哇这可比三哥的飞天神爪霸气多了。小葵,也这样给我造一条呗。”马红俊看着小银暗自留口水。
  “二十年。”唐锦葵扔下三字。马红俊嘟囔着“要这么久”便知难而退了。
  唐锦葵转向唐三,“飞天神爪?”
  “嗯,这个是后来,我们根据子母飞爪样子改造来的。力量更强,用来攻击也可以。”子母飞爪只能用来拉人,攻击则握力太小。
  唐锦葵也从唐三那里得到一个飞天神爪。
  把不情愿的小银收回了魂导器。唐锦葵只是想造一条龙,并不局限于司徒一一那一种。在想到这个世界魂兽的奇特体积,所以小银是那种长条似蛇的五爪龙,个头被造得大。却不好跟在她的后头。
  奥斯卡恋恋不舍道:“哎呀小葵,我们可以骑着它去天斗城的,驾驶着巨龙的少年……”这种事光想想就觉得美爆了!
  唐锦葵就着奥斯卡的思路想了一下。小银的能源很特殊,能自动回复,一下背上十几人飞两千公里,中途停下来休息一下,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还未等唐锦葵说出什么来,弗兰德便对他们发出一声冷笑,“骑龙少年?奥斯卡你想的到挺美。明天你们还是乖乖地陪老子跑步赶路吧!”
  跑两千里路史莱克八怪没一人是害怕的,但是架不住,某个魂帝级敏攻系魂师为了省钱一再提高速度啊。
  不到一个时辰,一直保持着魂力最大加速的八怪们,魂力就见底了。
  弗兰德放慢速度八怪吃香肠恢复了再放慢速度再吃香肠。一天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赶路,简直累成天策!不过效果很好,一天就赶了四百公里,相当于四分之一的路程。
  不过还好弗兰德的良心还在,没有抠门到让他们而露宿野外。住旅馆,最简陋最便宜那家。勉强算得上是干净。
  弗兰德为了省钱,只订三间房——老师们睡一间,男学员一间,女学员一间。
  众人一夜无话。第二天赶路时还好弗兰德没有再折腾了,没有一再加速只是按照正常的速度带领着一行人朝东北方向前行。
  当天,到达西尔维斯城,弗兰德破天荒的转了性子,昂贵的酒店丰盛的晚餐还开了五间房。诡异的让人怀疑弗兰德是不是被掉包了。
  晚餐后弗兰德终于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让八怪,去西尔维斯城的大斗魂场里参加团战,然后弗兰德再去压下重注赌博肯定会有一笔不小的收益。
  然后弗兰德发现他失算了。
  由于唐锦葵和唐三是金斗魂的徽章,所以史莱克八怪也变成了一支三十级的金斗魂队。而这里,根本没有一支金斗魂的团队是三十级的。
  大师突然站出来提议,让八怪挑战四十级队。并注明让工作人员选择队伍时,要选那种特别凶残的,每次都杀伤对手,杀伤比例越高越好的队伍。
  “……”工作人员。这个人该不会和这个三十级的金斗魂队伍有仇吧?
  弗兰德反对着,也不知道大师悄悄地和他说了什么话,最终他同意了。
  被称为银斗魂战队中的凶器,队员皆过四十级的的战队——凶神战队。四十六战三十一胜,击杀对手达六十三人次,曾让对手伤残九十八人次。
  “就他们吧。”一句话,大师定下了八怪们的对手,“我们战队名叫史莱克八怪,一共是八名队员出战。”
  “可凶神战队只七名成员。”还在登记的工作人员,突然惊愕道。
  “我们这边,也派七名。”大师说道,看来他真的,铁了心要让学员们参加这团战。
  “你暂时不出场。”大师转向唐锦葵对她吩咐道。
  “我知道了。”唐锦葵没有丝毫异意。
  很快便知道,大师这样反常的原因了。
  这是史莱克经历最短的团战。
  上台前,大师允许用暗器,用的唐三的诸葛神弩。唐三私以为暴雨梨花针威力过大,却是低估了自己的诸葛神弩的威力,以至于弩,箭穿透凶神战队,爆出大片血雾时候,台上七人都呆滞了。
  宁荣荣是第一个,用手捂着自己的嘴转身向斗魂台入口处跑去的。第二个跑出的是朱竹清,然后奥斯卡、马红俊。只剩下唐三、小舞和戴沐白在台上强撑着等裁判宣布他们的胜利。
  来到后台的时候,小舞,看到四人呕吐,身子颤了下,也猛地摘下面具加入四人,唐三、戴沐白,自控力比他们较强,也就强撑着没有呕吐。
  唐锦葵带来桶温水,接了杯,轻拍宁荣荣的背部,等她停下呕吐后,递过温水给她漱口。“这样好受些。”拿出块麦芽糖,在唐锦葵把糖塞进宁荣荣嘴里时唐三竟不合时宜地想起那晚,唐锦葵醉酒后向宁荣荣告白的事,还有在前不久的,对朱竹清,称得上无微不至的关怀。
  心好塞——难道他要追个人,还要妹子抢或是变个性吗?
  不。其实是,宁荣荣第一个跑到后台来呕吐,第一个呕吐的,总最快结束,当然是要先给宁荣荣递上温水来漱口。至于麦芽糖,她魂导器里又不是只有那一块,而关于什么亲手喂,那不是两人都是女生没什么忌讳。那一句喜欢,要不是唐三太快把人敲晕就会听到后面,跟着的“你的笑容”四个字。所以说——点蜡……
  唐锦葵还没来得及动手其他人就自发自地去倒水然后向她伸手,也同样得到一块甜得腻人的麦芽糖。
  “锦葵我杀人了怎么办啊!”宁荣荣脸色苍白带着哭腔对唐锦葵道。
  “没关系,他们该杀。”唐锦葵拿出早就向斗魂场求证得的,写着凶神战队劣绩的纸张。当初她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唐无乐是怎么安慰她的?嗯好像是,“就当惩恶扬善。”唐锦葵如是对着其他几怪道。
  这样一说他们的心情也好上不少,但疙瘩还是有。毕竟是杀人。
  “老弱孤独不杀、幼小无依不杀、忠良仁义不杀、正人君子不杀。”莫名奇妙,唐锦葵背起了逆斩堂的规矩。
  众人都一头雾水,还是唐三脑子反应是最快,“各位,老师说过,这张纸也证明了,他们,凶神战队都是十恶不赦的。杀一人救百人。就像是刚才小锦说的那样,就当是惩恶扬善。而且作为魂师,我们总要杀人,与其日后临到头来因为手软丧了命,不若现在习惯。我们虽杀人,但是,我们不是什么杀人魔我们可以选择,不滥杀不误杀。”
  说的大义鼎然,但他们都知道这只是图个安慰。
  “很不错。”学院老师们都走了进来,大师点头,“看来不用我来开解,就像小三说的那样子。日后,你们总是要去亲自动手去杀人的,现在习惯好过以后。好了,你们,先回去休息吧。”
  几天赶路,七人也从杀人恐惧中,惭惭挣脱了出来。天斗皇家学院建在城外,管理范围,有着座山片森林和湖。依山傍水好地方。
  没走几步,就有麻烦过来了。
  戴沐白伤了几个出言不逊的学员,招来了一名老师,因为秦明是史莱克出来的,那名老师也不敢殆慢了他们几个,这事就轻轻掀了过去。那老师好言好气地领他们到学院会客室。
  秦明接到消息很快就赶来,虽然伧促却也是尽可能,在吃住上,准备了最好的菜肴和舒适的住处招待众人。
  第二天一早秦明就带来了热腾腾的早餐。
  把早餐吃完了,就该去见天斗皇家学院教委会的三个魂圣级别前辈。
  三位魂圣为了表达出对史莱克众人重视,穿着礼服在门口亲自迎接。让众人都是受宠若惊。
  弗兰德走上前,向三个老人行晚辈礼。
  三位老者,中央的名叫梦神机,他大步踏前拉下弗兰德行礼的手,介绍起其他两个人。
  叫白宝山的是八十五级防御系魂师,叫智林的是八十三级魂斗罗,他自己,则是八十六级的魂斗罗,和智林一样是控制系的魂师。
  梦神机道:“各位不要客气,到了这里,就像到了自己的家。快,里面请。”
  教委会内部简约,只有必要的摆设和些植物。
  小小聊了几句,智林便突然开口:“我听秦老师说,贵院,有着两位出色的控制系天才。不知是谁?”
  大师笑,“天才不敢当。唐三,唐锦葵。”                        
作者有话要说:  唐锦葵和唐三不一样,她是魂体穿越,由功德金光重铸身体。当然是她五岁的身体。功德金光顺带把唐锦葵身上的包裹一并带到斗罗大陆。然后唐锦葵一个人在斗罗大陆流浪了一年六岁时被弗兰德捡回去。
好吧,我道这种设定有点清奇。诸位,想吐槽就吐槽吧。

☆、番外:自此无乐

  我叫唐无乐,是,不被期待的孩子。
  我出生于开元十三年冬,一出生,便害死了自己的母亲。
  父亲很爱母亲。
  父亲,不爱我。
  洗三、满月、抓周。父亲,没有去看我。不,应该说自我出生起,父亲便从未看过我一眼。在父亲眼里,我,不是他的孩子,而是夺走他妻子的罪魁祸首。
  唐怀智,唐门四老、天下三智之一,亦是,我母亲的师傅。
  他带我去见父亲。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我的父亲。在我两岁。
  唐怀智对我父亲道,你即不喜他,便让我养吧,但是,你即是他父亲,便给他起个名。
  父亲当即看了我一眼。那是他第一次看我。他的眼神,很轻,很淡。视我若无物。
  我讨厌这样的眼神。
  他说,那就叫唐无乐。
  无乐。无,乐。即,没有快乐。
  唐无乐。
  现在想来,这个名字便注定了我的结局。
  第一次看到她,我十岁,她五岁。那么小小的一团,应是软软糯糯的,偏生瘫着一张小脸。
  装大人的小孩,很可爱。我想。
  然,她看我时,就那么一瞥,轻轻的,像极了当初父亲的眼神。眼里没有我的存在。
  我当即决定,讨厌她!
  见过父亲后的八年,我早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小霸王。因为,我要向父亲证明,我不会因为一个名字而没有快乐。我要证明,没有他,我也能过得很好。
  讨厌一个人,能做什么?自然是捉弄她。
  在每日完成逆斩堂训练后,我,可劲地欺负她。
  往她茶水里放死蟑螂,往她吃食里倒黄连,往她身上泼水,让大黄去咬她,让同龄孩子排挤她……我仿佛找到了人生的乐趣,并乐此不疲。
  被这样对待,她,不气,不恼,不怒,不哭,不闹。依旧冷着那张脸,顶多在被恶作剧时淡淡地瞥了我一眼。
  这样的态度,这样的态度!我越发变本加厉。
  直到那一天,我听到小婉问她,为什么不去告状或是教训回去。
  她道,无所谓。
  因为是不相关的人,所以无所谓吗?
  我已不记得当初听到这三个字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在小婉走后,我脑袋一热,伸出去朝她吼道,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凭什么不理我,你凭什么看不起我,你凭什么……无所谓!
  那一刻,她的身影与我父亲重叠了起来。我仿佛在对着我父亲怒吼。
  最后,我大概是哭了。把出生到现在的不满,朝一个本是无辜的她发泄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脸上出现别的表情。诧异的表情。
  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那么丢脸。
  第一次。我在她面前似乎有很多个第一次。
  我发泄完了,瞪了她一眼,道,看、看什么看!嗝,没看过有人哭吗嗝。
  她安静地看着我,走过来,迟疑地踮起脚,摸了摸我的脑袋。
  被一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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