獒-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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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家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还有几头牛。
我和格桑就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就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
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
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
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
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以后,央金也出生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
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
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哦,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佛会警醒你,有危险。
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
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我实在有些搞不清楚,既然佛是有爱心的,可为什么才让大叔还是要去打猎呢?
第四十四章、捕鱼
才让大叔看出了我的疑惑,就说:其实,奉劝众生不杀生的是喇嘛,但吃肉最多的也是喇嘛,咱们猎人当年也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所以打猎前都要祭拜生灵,念六字真言。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在年轻一带人的身上,渐渐地更多了一些向汉文化的靠拢,而对于本族的风俗和传统,正在慢慢地被大一统的汉流所冲淡。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山羊,把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
我这才想起来,有时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而且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下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上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
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得准,又是怎么开的枪,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
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
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
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的情有独钟,将来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犟劲和对枪的强烈的兴趣。
我的预料没错,后来的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得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
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
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寻问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条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搞条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条了,就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
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
谁知就这么着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
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
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
格桑问我干嘛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
我问格桑:吃过鱼吗?
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
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
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不是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又实在想吃鱼,就说:反正你阿爸又不在,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
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嘛用的?
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嘛用的不?
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问格桑:哪儿的鱼多?
格桑没捕过鱼,也没吃过鱼,自然也就不知道,我就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第四十五章、打猎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在翻滚,就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就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
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有点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捞那么多干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我更多了一些反璞归真的自省。
格桑并不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
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顺便让格桑也尝尝,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后来左右望了一下,见没有人,就说可以尝一小片,但是不许告诉他阿爸。
尝了一小片生鱼片后,格桑就再也不肯吃了,还告诉我:上当了,一点也不好吃!生鱼片有股子怪怪的味道,滑腻腻的,还有刺。
我说那叫腥味,猫吃腥就是这个意思。
格桑不知道什么叫猫吃腥,非要问个明白。
我真后悔说了那句话,和他解释猫吃腥就是男人“偷腥”的意思?格桑还是个小孩子,哪里懂这些,再说了,我也不好意思说,免得损坏了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
格桑还在问,我急中生智,一指远处的山坡,说:看,有野兔!
格桑急忙问:在哪里?在哪里?快把枪给我!
其实,哪有野兔,我只是在分散他的注意力,我们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
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兔子一会就跑出来了,她们在洞里呆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的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融入大自然的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杀手,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倒位。
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
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在我看来,却是无比的一种幸福,被我失去了的幸福。
现在,我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哭,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会不因为我的哭鼻子而笑话我。
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地地方朝我这边守望。
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机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杀机,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
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