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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八月之光-第6部分

小说: 八月之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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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尼两眼盯着布朗。顿时布朗不敢狂了。“你在说我,”穆尼问,“是吗?”

   布朗善于变化的面孔立即随机应变,摆出另一副人们熟悉的神色。拜伦心想,他这张面皮松松垮垮,没板没眼,所以想变就变,毫不费力。“我没跟你讲话,”布朗说。

   “哦,我明白了,”穆尼说,语调十分自在轻松,“你管他们这些人叫龟孙子。”

   马上有人接过话去:“你是不是在指我?”

   “我只是在自言自语,”布朗说。

   “唔,你总算平生第一次讲了真话,”穆尼说,“就是说,讲了一半的真话。你要不要我凑近你耳朵对你说出另一半?”

   这就是人们在刨木厂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拜伦现在知道了也记得那辆新车(很快就有一两块挡泥板给撞弯了)在城里漫无目的地不停乱转,布朗懒洋洋地扶着方向盘,那副吊儿郎当、自鸣得意、无所事事的神气并不显得很高明。偶尔克里斯默斯会坐在他旁边,但不多见。现在他们在干什么勾当已经不再是秘密了。年轻人甚至小孩子都知道,只要碰见布朗,多半就能买上威士忌。镇里的人等着有一天看到他被人抓住,等着他伸手从雨衣下掏出酒来卖给密探。可是人们还不能断定克里斯默斯是不是与这事有关,不过没人相信布朗有能力单枪匹马地赚钱,即使是搞贩私酒这一行;而且有人知道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一块儿住在伯顿那儿的小木屋里。但即便是这些人也不清楚伯顿小姐是不是知道贩酒的事,就算是清楚也不会告诉她。她是个中年女人,独自住在那幢大屋子里。虽然她有生以来一直住在那儿,却仍然是个陌生人,一位外乡人,她的先辈是在南北战争后的南方重建时期从北方迁来的。她是个北方佬,一个宠爱黑人的北方人,迄今镇上还有人谈论她与镇里镇外的黑人之间稀奇古怪的往来关系,尽管现在离她祖父和哥哥遇害已经六十个年头了——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广场上把他们杀了,因为他们支持黑人参加州政府的选举活动。可是时至今日,往昔的阴影依然笼罩着她和她的住处:一种令人感到阴森可怕的怪异的阴影,虽然她只不过是个女人,只不过是曾经被镇里人的先辈颇有理由地(或者他们自认为有理由)憎恨和惧怕过的人的后代。往日的影响至今犹存:双方都是前辈的后代,都跟彼此先人的鬼魂有关系,他们之间还耸立着当初流血牺牲的幽灵,还游弋着往日的憎恶、愤怒和恐惧。

   如果曾经有过爱情,无论女人男人都会说,拜伦·邦奇已经把她忘了;或者更像是这么回事:她(指爱情)把他忘了。这个矮小的男人已经满了三十岁,在这家刨木厂干了七个年头,往刨床里喂木料,每星期工作六天。星期六下午他仍然留下,独自在厂里干活,而别的工人都穿上礼服、系上领带进城去恣意玩耍,毫无目的地自由自在地享受劳动者的闲暇。

   在这样的星期六下午,由于无法独自操作刨床,他把刨好的木料装上货车,一直干到他想象中的收工哨音的最后一秒钟。其他工人,镇里的人或镇里能记起他、想起他的人,都相信他加班干活是为了多挣钱。也许是这个原因。人们对自己的伙伴了解得实在太少。在他看来,要是他会蠢到别的男男女女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他便可以断定世间的男男女女干事情的动机。事实上,全镇只有一个人能有把握地谈起邦奇,但镇里人谁也不知道邦奇与这个人有任何来往,因为他们只在晚上见面交谈。这人名叫海托华。二十五年前他是本地主要教堂——也许要算最重要的教堂之一的牧师。惟独他知道每星期六晚上邦奇的去向,在邦奇想象中的收工哨子吹过之后(或者到了他那块大银表指出的该吹收工哨子的时刻)。比尔德太太,邦奇寄宿的女房东,只知道每个星期六晚上他在六点过后不久进屋,接着洗澡,换上一套廉价的哔叽布旧礼服;吃完晚饭,套上骡子——他把骡子养在屋后他自己搭起来的厩棚里——然后骑着骡子离去。她不知道他去哪儿。惟有海托华牧师知道,邦奇赶着骡子是去三十英里外的一处乡村教堂,星期日他在那儿的唱诗班里当领唱——教堂的仪式持续整整一天。然后半夜时分他又套上骡子,整夜骑着骡子慢悠悠地回到杰弗生镇。星期一早上,当上工哨子吹响时,他穿着干净的工装裤和衬衫又出现在刨木厂。比尔德太太只知道每周星期六晚饭后到星期一早餐这段时间他的房间和自盖的厩棚空着。惟有海托华知道他的去处和去那儿干什么,这是因为一周之内邦奇要去拜访这位往日的牧师两三次,上他独自居住的、镇里人称为不体面住宅的地方;没有油漆过,狭小而又不起眼,光线晦暗,充满男人的气息和男人污浊的臭味。他俩坐在牧师的书房里静静交谈:一个身材瘦小,长相普普通通,全然不知道一同干活的工人把自己视为神秘人物;另一位是个被遗弃的人,五十多岁了,早被自己的教会抛弃。

   后来邦奇堕入了情网。他忽然爱上了一个人,完全违背养育他的朴实而好嫉妒的乡村人的要求:所爱对象应是贞洁处女的传统观念。事情是这样开始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他独自在厂里干活。两英里外的一幢房屋还在燃烧,黄烟如柱,直冲天边。中午前,烟火开始冒出树林的时候,人们就看见了;那时还没吹收工哨子,人们还未离开。“我看拜伦今天也会停工不干的,”人们说,“那儿有场大火可以白看。”

   “真是一场大火,”另一个人说,“烧的什么呢?我想不起来那一带有什么东西能烧起这样大的火,除非是伯顿小姐的住宅。”

   “说不定就是呢,”另一个人说,“我爹说他记得五十年前大家就说过,那幢房子该烧掉,而且用一小块肥肥的人肉来引火。”

   “也许是你爹溜去放的火,”第三个人说。大家笑了。然后他们继续干活,一面等待吹收工哨子的时刻,一面不时地眺望烟柱。不一会儿,一辆载着原木的卡车开来了。他们向穿过镇区的这位司机打听情况。

   “伯顿,”司机说,“是呀。是叫这个名字。城里有人说警长已经去那儿了。”

   “唔,我看瓦特·肯尼迪喜欢看火,即使他必须戴上那块警长标记也乐意,”有人说道。

   “从广场上的情形看来,”司机说,“他不用费多大劲儿就能在那儿发现要抓的人。”

   中午收工的哨子吹响了。别的人纷纷离开。拜伦却在用午餐,旁边放着打开的银表。表针指到一点,他又继续干活。他一个人装车,一趟又一趟地在木料棚与卡车之间往来,肩上放一条折叠的麻布袋当垫肩,垫肩上摞了一大叠木板,要换别人准会说背不起来、扛不动。正在这时莉娜·格罗夫从他身后进了门,她脸上早已带上沉静的期待的微笑,嘴已张开就要说出一个名字。他听见她进屋的声音,转身看见她面孔上的表情在逐渐消失,像一粒小石投进小溪后溅起的涟漪。

   “您不是他!”她说,微笑消失之后显出一副孩子般稳重的惊讶神情。

   “不,夫人,”拜伦说。他停住步,扛着一摞木板半转过身来。“我想不是的。你把我当作谁了?”

   “卢卡斯·伯奇。人们告诉我——”

   “卢卡斯·伯奇?”

   “人们告诉我,我会在这儿找到他的,”她说,态度安详,却带着怀疑、不眨眼地打量着他,仿佛相信对方在作弄自己。“我快进城时听人们老说邦奇而不说伯奇。可我只认为是他们说走了音,或许是我自己听走了调。”

   “对呀,夫人,”他说,“没说错,邦奇。拜伦·邦奇。”他肩上还平稳地扛着那摞木板,两眼注视着她,她膨胀的身躯,肥大的腰腹,脚上穿的笨重的男人鞋子,鞋子上沾满红土。“你是伯奇太太吧?”

   她没有立即回答,只是站在门槛内端详他;她并不惊慌,只略微显出困惑的、怀疑的专注神情。她的眼睛碧蓝,但眼底浮现出相信他在骗人的阴影。“我来这儿的路上,人们告诉我卢卡斯在杰弗生镇的刨木厂干活。好多人都这样告诉我。我到镇上后,他们告诉我刨木厂的地点。我在镇里打听卢卡斯·伯奇,他们说:‘也许你说的是邦奇。’因此,我想他们准是把名字念错了,这没有什么要紧。他们还说这人皮肤不黑,我还是觉得没关系。您不会说不知道这儿有什么人叫卢卡斯·伯奇吧。”

   拜伦放下肩上的一摞木板,把它们码放整齐,准备过一会儿再扛起来。“是的,夫人。这儿没有这个人。没听说过有人叫卢卡斯·伯奇。在这儿干活的人我都认识。说不定他在镇里什么地方工作,也可能在另一家厂子。”

   “这镇里还有一家刨木厂?”

   “没有,夫人。倒是有些锯木厂,还不少哩。”

   她注视着他。“一路上人们告诉我,他在刨木厂干活。”

   “我在这儿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拜伦说,“我记不起来有谁叫伯奇,而我的名字叫邦奇。”

   她继续注视他,那神情不是更多地关心未来而是怀疑现在。然后她抽了口气,不是叹息,只是深深地平静地吸了口气。“嗯,”她说。她半转过身,瞟了四周一眼,看见锯好的木材和堆成垛的木板。“我想我得坐会儿。从镇里穿过那些难走的街道到这儿来真累人。从镇里来的这一路好像比我从亚拉巴马州来更累人。”她朝一处堆得不高的木板走过去。

   “等等,”拜伦说。他差不多纵身冲了上去,同时从肩上抓下麻布垫子。女人正要坐下又止住身,拜伦立即把麻布铺在木板上。“你这么坐会软和些。”

   “哦,您太好了。”她坐下身。

   “我想这样会软和些,”拜伦说。他从兜里掏出银表瞧了一眼,然后也坐下来,坐在这堆木板的另一头。“我看就算五分钟吧。”

   “休息五分钟?”她说。

   “从你进门起算五分钟。看来从那时起我已经开始休息了。星期六下午我自己记时间,”他说。

   “每停一分钟您都记下来?他们怎么知道您停过工?休息几分钟不会有什么两样,对不对?”

   “我觉得休息的时间不该拿工钱,”他说,“原来你是从亚拉巴马州来的。”

   这下她开始告诉他了。她臃肿的身躯坐在麻布垫子上,面色沉静安详,他也同样静静地望着她;她告诉他的事比她自己意识到的还要多,因为她不断在对陌生人重述,在他们中间,她以季节转换的不慌不忙、无忧无虑的速度已经旅行了整整四个星期。拜伦脑子里出现一个遭受背叛和抛弃的年轻女人的形象,她不明白,还不知道自己并不姓伯奇。

   “不,我想我不知道他,”最后他说,“总之,今天下午除我以外这儿没有别的人了。其余的人看样子多半上那边看大火去了。”他指着那边树林上空因无风而高耸直立的黄色烟柱。

   “在进城的路上,我们从马车上就看见了,”她说,“火势真大。”

   “那是一幢大房子,年代很久了。没有什么人住,只有一个女人独自住在那儿。我想现在镇里还会有不少人说这是她的报应。她是个北方佬。她家里人是南方重建时期来这儿的,来煽动黑鬼的。她家有两个人为此送了命。人们说她现在还跟黑鬼来往密切。黑人病了她就去看望他们,好像他们是白人似的。她不要厨子,因为要有就得是个黑人厨子。大家说她口口声声称黑鬼和白人一个样,所以从没有人去她那儿。除了一个人。”她望着他,认真在听。可他并不注视她,反而把视线移开了一些。“说不定有两个人,就我所听说的。但愿他们及时赶去帮她搬出了家具。也许他们去了。”

   “也许谁去了?”

   “两个名叫乔的人,住在那个方向的某个地方。乔·克里斯默斯和乔·布朗。”

   “乔·克里斯默斯?这名儿有点儿怪。”

   “人也是个怪人呢,”他的目光再次从她那专注的面孔移开,“他的伙伴也是个怪人,名叫布朗。原先也在这儿干活。可是现在两人都不干了。我看这对谁都不是什么损失。”

   女人坐在麻布袋上,听得津津有味,安详极了。他俩的情景像是那种在安息日的下午,穿节日礼服、坐在乡村农舍前的绿油油的草地上的藤椅里聊天的人。“他那伙伴的名字也叫乔?”

   “不错,夫人。叫乔·布朗。我认为他叫这名儿挺合适,因为一想起名叫乔·布朗的小伙子,你就会想到一个喜欢讲话的家伙,成天有说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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