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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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黑色的人最好有几分妖气,我听一个女友说采访一个舞蹈演员,她穿着黑色大衣进来,脱掉,露出黑色的紧身衫,小蛮腰顶多一尺七,她当时就傻了,感觉到屋子里妖气重重。
我印象里有一个女同学,永远穿着黑色,她没气质也就算了,可还黑还胖,大概是为掩住那胖,所以,更要穿黑,可是,越穿越错,到最后简直有慌张的嫌疑,好象什么都没有赶对。
紫和红我都不太喜欢。“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记得《金瓶梅》中宋惠莲穿大红袄,下面配条紫裙子,大概西门庆觉得难看,找了条蓝绸与她做裙子。我觉得蓝配红有一种妖气在里面,我有一条特别波西米亚的藏蓝裙子,配了黑色的上衣,怎么都觉得压抑,后来外面罩上一件红色的披肩,一下子就活了起来,为此,我照了很多照片,就为这件裙子,十分自恋。
我曾在一个小店里买了一件非常波西米亚的大裙子,鲜艳到极点,我的女友说,如果在大街上,可以把一部分男人的眼睛晃瞎。但配上衣却很难,最后穿上黑才镇住了,白都略显单薄,镇不住。我想这就是像一个男人于一个女人,太狂傲的女子,没有一个更狂傲的男子是镇不住的。法国电影《三十七度二》中有句著名的话,我不崇拜你,又怎么能爱你?所有爱都有崇拜的因素。
有许多颜色我轻易不尝试,因为觉得不是我的,比如黄色,比如金色,它们总有一种腐朽的味道,虽然金色明晃晃的,可是,如果它冷下去呢,让人觉得小说的收梢是清冷的,虽然看着灿烂。黄色就更糊涂了,明艳的要死,是凡高的向日葵,看着可以,真要穿在身上,总觉得危险,好象要警告别人。
米色是稳妥的,又显得洋气,不张扬的,但却是有力量的,我的衣服里,米色很多,穿上米色,有一种藏匿的快乐。
绿虽然是让人歌颂的,可是,水嫩嫩的绿总给人轻浮的印象,我并不喜欢绿,可是有一次,买了一套绿色的内衣,那绿好象要滴出水来,我从来没有尝试穿这样的内衣,自己都觉得有了几分放纵,可是,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还记得这个早春,乍暧还寒,街上有很多红男与绿女,我骑着自行车,穿着一身白衣,飞快地穿过那些刚刚发芽的树,听到后面有人说,看,那个白衣人!
我未免有小小的得意,风很大,吹起我的长发,我飞快地骑着,时光就这样射了出去,我的白衣不是新的,是去年的白衣,如果离近了看,是有时光的痕迹的。
相忘于江湖
更新时间2009…7…3 14:52:33 字数:1706
相忘于江湖实在是一种意境。
前几日听得一个人抱怨,说从前的旧友如何如何冷淡,甚至不给他沏一杯龙井茶,也没有和从前一样急切地想留他吃了饭,然后抵足而眠——他和他曾经是大学同学,有共同的爱好与理想,也曾学桃园三结义一样拜了把子,暑假的时候一起去骑自行车去北戴河,扒火车去敦煌,这些勾当带着太多青春和流浪的味道,难忘是应该的。
然后时过境迁,一个不久移居大城市,一个仍然在小镇做一般小职员,二十年后,一个天翻地覆,有了几亿身价,每天往来俱是名流,出入是宝马香车,周围是桃红柳绿,而这一个,仍然是一般职员——好象最近提了副科?工资长了有几十?衣服几年没有换,偶尔也奢侈一把买耐克和阿迪达斯,而他还想与这个身价几亿的人论兄弟?
当然不可能。
此一时彼一时,彼哉彼哉,你以为你还是二十岁时与他喝一瓶红星二锅头的人?错了错了,时光已乘仙鹤去,只留一把苍绿记忆而已,江湖是最让人忘情也最让人忘性的地方,我怕江湖,江湖可以淹没所有。
前几日进京,看到赛特附近有饭店,上面三个字:江湖菜。这三个字,分外的不说理,非常任性,有一种霸气,江湖菜!三个字,就这样逼仄而来,凛凛的,我脑中突然跳出杜月笙这个人,我觉得江湖用在他身上非常合适妥当。
所以,我听这个人抱怨,但觉得他不懂江湖道理,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人永远不可能是那个人了,还寻旧梦,这是水里捞月啊。
亦有明白人,懂得相忘于江湖的快乐,她知道这个城市住着她的旧人,亦有号码,可是不会打过去,她来,不过是感受一下当年的气息。虽然这气息已经一把老绿,看出了几分瘦骨,可那是她的初恋啊。
李安的《卧虎藏龙》里,李慕白说:江湖就是人心啊。这句话说得忒好,一下就刺中了最根本。人心岂不就是江湖?别说我人寡薄意,很多人很多事,本来就是时过境迁,一盆隔夜的饭,再怎么热,也不会有当时的香,何况隔了十几年的旧烟尘?
这是我反对同学旧友聚会的根本原因。
江湖动荡,应该油腻的人早就油腻了,始终单纯的人还在单纯着,有了钱的变得势力起来,没钱的无端就自卑,再聚一起,无非两件事,一是回忆曾经青涩犯傻的年代,你曾为我写过半封情书,我曾经偷过你半块橡皮,还有谁谁给语文老师的起的外号有多么贴切稳妥……二是看有无合作可能,日后你我共同赚钱升官相互利用,这就是江湖,一览无余,没有半丝浪费。
他少年时曾暗恋一女子,这并不奇怪。当年谁都曾暗恋,同学少年都很贱。于是费尽周折去寻梦中人,结果发现,她并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做了有钱人的太太,倒依然是有几丝风韵,可是,年少时的那份梦想怎么差距如此之大?他百思不得其解,倒心疼那几千块的机票钱了,编了借口来寻她,结果却是这样南辕北辙。
都是江湖惹得祸。
别抱怨。走了散了爱了好了,所有的一切,交给时间,陈丹青在《多余的素材》里写到《红色娘子军》,里面有王心刚和祝希娟的照片,两个人美得那样壮观,在那个年代,应该是美人与俊男了。
后来我看到过王心刚和祝希娟在综艺节目中出现,我简直是不能容忍他们现在的俗,曾经的美如果想留住,就应该绝迹于众人视线之外,半丝涟漪不起,哪管岁月风霜。像当年大画家颜文梁,在*期间,无论魏晋,想想就是安静飘逸。
想起张金玲。很多人或许不记得她,她曾经是《大众电影》封面第一期,有朋友曾经写影评,后来专门写过张金玲的绘画,在张金玲年轻时,有一双让男人忘不掉的大眼睛。后来,她归隐于江湖,写字画画,相夫教子,果然不出来。再偶然看到她,胖得似那个年龄应该有的胖,脸上菩萨似的笑,和同年龄的刘晓庆比起来,刘晓庆依然妖媚,有女孩子气,甚至去韩国把脸折腾了个乱七八糟,与范冰冰争奇斗妍,忒不像五十多岁快六十的人了。
我喜欢张金玲这种相忘于江湖的方式。曾经最美过,已经足够,我就五十多岁了,有了皱纹了,发福了,怎么了?我只觉得看到她会满心满心都是喜欢,这样活明白的人,真是太少。
我还记得和我抱怨朋友变了的那个人无奈而茫然的口气:他怎么就这样了呢?他不是这样的啊?他从前还抱着我痛哭呢?他呀他!
我为他感到可耻。
端然
更新时间2009…7…3 14:52:56 字数:1617
我喜欢端然这两个字。无名地喜欢。欢从何处来,端然见忧色。看八大山人的画,是端然,享受微风中藤椅上的片刻,是端然,突然想落泪,也是端然。
胡兰成第一次到张爱玲房间之后,回来后不安,给爱玲写信:雪白四壁,我只觉得是无字的藏经阁。他无处可去,串了个门,不知道人家说什么,只觉得灯明晃晃地亮着,这是端然么?爱玲也心有戚戚焉,茫然间惆怅着,看着窗外一帘风雨,写下八个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见了他,把头低到了尘埃中,她哪里想得到他是浮华浪蕊,喜欢了十七岁小护士周训德还替自己说话:我以为我喜欢的,你一定喜欢。这是什么道理?其实,懂得是张爱玲,慈悲也是张爱玲,这无端的爱和惆怅,亦是她自己的,无人可以分担。
端然到底是什么?是素朴?是干干净净的喜欢和绵延?是三月里陌上花开的春天?是思春的小蛇?是秋日里懒散阳光下的一丝丝恨与爱?还是冬天里大雪压住红尘的哀愁?
那一日去北京人艺小剧场看小柯的音乐剧《凭什么爱你》,主题曲反反复复地唱着:我的爱情在哪里……我的爱情在哪里……谁都不知道谁在哪里,何况爱情?我无端地觉得郁闷。男主角不停地扔着纸飞机,一只飞到空中时,我一伸手,接住了,另一只索性钻到我怀里。
全场,只有我得到两只纸飞机。
同去的人笑:看来,你会有爱情了。我哑然,哪里有什么爱情?我只有无边的惆怅与蚀骨的寂寞,煮字疗饥的女子,靠光阴打发光阴,这是又一种端然。
我总爱在午夜听收音机,无比地怀旧,一个男人沙哑堕落的声音,调频99兆赫,音乐台,爱放一些老歌曲,他说,那时,童安格真年轻啊,还有小虎队,还有王杰,齐秦……他说的是九十年代,我也正年轻,和一粒生动的苹果一样,如今呢,我更似一粒核桃,很坚硬,但里面,很饱满,很生动。
读《今生今世》,喜欢里面一句话:他一人坐在沙发上,房里有金粉金少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全是今天。我喜欢最后一句话,漫山遍野全是今天,这要爱到怎么样的程度才是这种感觉?
这是无边无际的端然了,有忧,自然亦有喜。
再看《金瓶梅》里写孟玉楼,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人怎么样才是淹然百媚,千娇百媚是俗语,淹然百媚就无比地端然,虽然说不出到底是怎么样的好。
就像形容爱情,爱情是个端然也喜端然也忧的,以为的是,或许不是,以为的不是,恰恰就是了。风月场的老手易先生不也是爱上了王佳芝,而王佳芝自以为是为了事业,却为了爱情没了命。一切情有可原,一切如此妥当。不死都没有道理了。
有一日去南方,看到雾起来,极大的雾,我看到很多风景变得水墨画一般,好象古代隐士在雾里飘着,耳机里听了赵荣琛的《荒山泪》,他唱着:听谯楼二更鼓声声送听……原来是秋风起扫叶之声!秋风起了,雾要散了么?我在雾里穿行,忽然伤感得要掉眼泪了,这人生,其实有时寻的是自己,寻来寻去,怕是总也寻不到,就像《桃花扇》中侯方域与丽娘,兵荒马乱里失散了,在山寺打谯,不意于人丛中又相见了,当下惊喜交集,却被高僧一喝:佛地无男女情。这就是缘分了。这是多么心事索寞的事情,就像我那年执意要看西湖落雪,天气预报说有雪,结果等待了十天,一直不下,一直这样让我孤单地等待着。
我记得那杭州的清冷,我坐在西湖边的长椅上,发着呆,心里清秋一般。其实也未必要等到雪,可是因为有雪总归是好的。所以,有个喜悦的念头。
我在西湖边,想起端然两个字来,不觉得惆怅,不觉得寂寞,只觉得喜悦了。有的时候,安静地一个人想念一些人一些事,那是欢喜,是疼痛,也是交待。
还记得正月里回娘家,看到大红的对联写着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乾坤福满门,我从前只觉得俗,如今觉得分外的艳,特别是下了大雪,那红红的对联艳到极点,妈在门口站着,活菩萨似的,我看着就喜悦,天长地久的那种好,浮上来,浮上来,但好象还不够,一直浮到眼睛里,我紧跑几步,握了妈的手,很暖。
鸦片香
更新时间2009…7…3 15:06:08 字数:3274
九岁那年,我随父进京,父亲是立志要把我培养成一带名媛,从小,我研习琴棋书画,家学的渊源让我在教会学校如鱼得水,十五岁,我能把法文说得极流利,一身洋装更让我骨子里全是风情,民国女子陆小曼三个字,总是会出现在一些交际场合,十九岁,我已经是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能歌善雾,一手好小楷,况且穿上戏衣,我就是昆曲《牡丹亭》里的女子,为着自己的爱,为着自己的梦。
我的风情无人能敌,我是那宣纸上洇着的大朵荷花,细细的腰一摆便是千种风情,只一个眼神,便敌千军万马,所以指挥千军万马的王庚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嫁与人妇后,从此是一个寂寞的小妇人,因为无人懂得。
只好唱给寂寞听,夜夜笙歌里,我练就了一个戏子的本领,只是戏子的眼泪在脸上我的在心里。在麻将声中,身体不过是行尸走肉而已,直到,直到那个冬天我遇到他——诗人志摩。不期然偶然遇到,他伸过手来,我们在一起舞着,如两只贪婪的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