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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风之名-第74部分

小说: 风之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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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露出受不了的表情,「你听过俗话说:『饥不择食,寒不择衣。』吗?」
  「我答应他了。」我重复说,我拿下斗篷上的银笛别针,放在桌上,把它推到她面前的《修辞与逻辑》旁边,「你也知道那不是很容易得到的东西。」
  戴维看着鲁特琴、书,还有银笛,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克沃思,我看得出来这对你很重要,但是你借的钱远比这些东西的价值还高,你没有本事借那么多钱,你连欠我的四银币都还没还。」
  真是一语戳到我的痛处,我也知道那是事实。
  戴维想了一下,接着坚定地摇头,「光是算利息……两个月后你就欠我三十五银币了。」
  「或是交换某一样贵重的东西。」我说。
  她淡淡一笑,「你有什么东西值三十五银币?」
  「进入大书库的方法。」
  戴维坐了下来,原本有点高傲的笑容僵住了,「你骗人。」
  我摇头,「我知道有旁门左道可以进去,只是还没找到,但是我会把它找出来。」
  「你的『假设』未免也太大了。」戴维的语气中充满了质疑,但眼里不光只有单纯的欲望而已,比较像是渴望或渴求。我看得出来她和我一样想进入大书库,或许比我还渴望也说不定。
  「那是我的提议。」我说,「如果我能还钱,我会还。如果我还不起,等我找到溜进大书库的路,我会让你知道。」
  戴维抬头看着天花板,仿佛在心算机率一样,「有这些东西当抵押,以及进入大书库的可能,我可以借你十二银币。」
  我起身,把行囊甩到背上,「我不是来和你讨价还价的,」我说,「我只是来告诉你借贷的条件。」我露出抱歉的微笑,「没有二十银币就算了,不好意思一开始没把话说清楚。」



第七十一章 奇妙引力

  三分钟后,我走路到最近的马场门口,一位穿着体面的席德人笑着看我走过去,他上前来迎接我,「嗨,年轻人,」他伸出手,「我叫卡尔法,请问你要……」
  「我需要一匹马。」我说,迅速和他握手,「一匹健康、休息充分而且喂饱饲秣的好马,足以在今天跑上六小时的艰苦路程。」
  「当然,当然。」卡尔法说,搓着双手点头,「天意如此的话,什么都有可能,我很乐意……」
  「听好,」我再次打断他的话,「我很急,我们就直接跳过前面一些无谓的讨论,我不会假装我没兴趣,你也不要浪费我时间扯东扯西的。如果我无法在十分钟内买到一匹马,我就会换个地方买。」我看着他的眼睛,「Lhinsatva?」
  那个席德人吓了一跳,「买马不应该那么仓促,你挑老婆也不会在十分钟内决定,况且上路时,马比老婆重要。」他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就连上天也……」
  我再次打断他的话,「今天要买马的是我,不是上天。」
  那位瘦削的席德人停下来思索,「好吧,」他轻声说,比较像是对自己说,而不是对我,「来吧,来看看我们有什么。」
  他带我绕过马场外围,到一个小畜栏,在栅栏边缘比了一个手势,「那只有斑点的母马是你能找到最可靠的马了,她可以带你……」
  我不理他,看着漫不经心地站在栅栏里的六匹老马,我虽然没有养马的钱或理由,但是我知道怎么分辨马的好坏,这里的马看起来都不符合我的需要。
  剧团都需要靠马拉车,马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爸妈并没有忽略我这方面的教育。我八岁就懂得分辨马的好坏,这方面的知识对我来说还满方便的。一些村民常常想把半死不活或过动的小马卖给我们,他们知道等我们发现问题时,已经过了好几天,也走远了。有人要是敢卖邻居无精打采的跛脚马,他就麻烦大了,但是骗骗低贱的卢族人有什么大碍?
  我转头面对老板,皱着眉,「你已经浪费我宝贵的两分钟了,我猜你还是不懂我的用意,我尽量讲白一点,我今天就要买匹可以行远路的快马,我会二话不说,马上付现。」我拿起刚刚才装满的钱包出来摇晃,我知道他可以听得出来里面有席德币。
  「要是你卖我那种马蹄铁会脱落、走没多久就开始跛脚,或是看到影子容易受惊的马,那会害我错失宝贵的机会,一个丢了之后就再也找不到的机会。万一发生那种事,我不会回来要求退钱,也不会向巡官控诉,我今晚就会走回伊姆雷,烧了你的马场。然后你会穿着睡衣睡帽冲出大门,我会宰了你,把你煮来吃,就在你的马场上,让你的邻居围观。」
  我用非常严肃的表情看着他,「卡尔法,这是我提的交易条件,如果你觉得不妥,告诉我,我会去别的地方买马。不然就不要带我看这群拖车用的老马,让我看匹像样的马。」
  那个矮小的席德人看着我,哑口无言,我看得出来他在努力思考该怎么应付,他一定觉得我是狂妄的疯子,不然就是某个达官显要的儿子,或是两者都是。
  「好的。」他说,语气中充满了谄媚,「你刚刚说行远路,是指多远?」
  「很远,」我说,「我今天得跑上七十里的泥土路。」
  「你也需要马鞍和挽具吗?」
  我点头,「不用太好的,旧的就行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你的预算是多少?」
  我摇头,硬挤出微笑,「让我看你的马,报个价钱。如果有沃德马,那不错。假若它精力充沛,我不介意性子有点野。即使是杂种的沃德马,我也可以接受,克玄奔马也可以。」
  卡尔法点头,带我回马场大门,「我的确有一匹克玄马,而且是纯种的。」他向一位马场雇佣比了一个手势,「把我们的黑绅士带出来,快去。」那男孩快速离开。
  马场老板又转头对我说,「很棒的马,我买之前为了确定它的好坏,还先骑着它跑了几圈。骑它飞驰整整一里,它一滴汗也不会冒,蹄步相当平顺,这方面我绝对不会骗阁下。」
  我点头,纯种的克玄马正适合我的目的,它们有过人的耐力,但价格也不便宜,训练有素的奔马要价可达十二银币,「你开价多少?」
  「我要卖两金币。」他语气中毫无抱歉或哄骗的感觉。
  老天,那是二十银币,那匹马的马蹄铁是镶银吗,不然怎么那么贵,「卡尔法,我没心情和你啰嗦地讨价还价。」我马上说。
  「阁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说,「我是告诉你我的公道价,来,你看看就会明白了。」
  那男孩匆匆带着一匹挺拔的壮马过来,至少有六尺高,昂首阔步,从鼻首到尾巴末端都是黑的。「它很爱奔驰。」卡尔法的语气中透露出真心的关爱,他摸着光滑的马颈,「你看它的毛色,完全没有缺乏光泽的杂毛,所以才会值二十银币。」
  「我不在意毛色。」我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检查它有没有受伤或老化的迹象,完全没有。它毛色光亮,年轻体壮。「我只需要迅速移动而已。」
  「我了解。」他语带歉意地说,「但是我不能完全不管毛色。我再等个一两旬,其他客人可能就会为了它挺拔的模样而买下它。」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它有名字吗?」我问,一边缓缓走向那匹黑马,让它闻闻我的手,熟悉我。议价可以匆忙,但接触马儿则急不得,只有傻瓜才会急着与精力充沛又年轻的克玄马攀熟。
  「还没有固定的名字。」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我轻声问,让它熟悉我的声音。它小心地嗅着我的手,一只慧黠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我。它没有退缩,当然也不是很放松。我一边对它说话,一边挨近它,希望它听到我的声音可以放松。「你应该要有个好名字,我不想看到某个傻小子帮你取午夜、乌仔或短尾之类的俗气名字。」
  我又靠近一些,把一只手放在它的颈子上,它的皮肤抽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退缩。我得确定它的性情和耐力,不能冒险骑上一匹容易受惊的马。「自作聪明的人可能会帮你取『沥青』或『煤桶』这种难听的名字,或是『石板』之类的呆板名字。千万不要被人叫『黑仔』,那名字和你这样的王子一点都不配。」
  我爸总是对新买的马这样说话,轻声地反复诉说。我摸着它的颈子时,就一直对它说话,也没注意到我在说什么。讲什么话对马来说并不重要,语调才是关键。「你与众不同,应该有个傲人的名字,大家才不会觉得你很普通,你之前的主人是席德人吗?」我问,「Ve vanaloi.Tu teriam keta.Palan te?」
  我可以感觉到它听了熟悉的语言后放松了一些,我走到它身体的另一侧,依旧仔细地观察它,让它熟悉我的存在,「Tu Ketha?」我问它,你是煤炭吗?「Tu mahne?」,你是黑影吗?
  我想说「暮光」,但不记得席德语怎么说,我没停顿下来,而是继续闲扯,尽可能假装和它对话,顺便观察它的脚蹄,看有没有缺口或裂缝。「Tu Keth…Selhan?」,你是首夜吗?
  大黑马低下头,用鼻子碰我,「你喜欢那个名字,对吧?」我语气中带点笑意,我知道其实它是闻到我塞在斗篷某个口袋里的苹果干。重要的是,它现在对我有感觉了。如果它为了向我讨食物,敢放心地用鼻子碰我,我们就可以在一天的辛苦路程中好好相处了。
  「凯赛函似乎是很适合它的名字。」我说,转身面对卡尔法,「我还需要知道什么吗?」
  卡尔法似乎有点仓皇失措,「它右侧会稍微抽一下。」
  「稍微?」
  「只有一点点,可能是因为它右边比较容易受到惊吓一些,不过我没看过它抽动过。」
  「它是怎么训练的?绑着缰绳,还是像剧团那样?」
  「绑着缰绳。」
  「好,你还剩一分钟可以成交,这匹马不错,但是我不会付二十银币买它。」我语气坚定,不过内心没抱着希望。它的确很棒,那毛色让它至少值二十银币,但我还是希望可以杀到十九银币,这样我到特雷邦至少还有一点钱吃住。
  「好吧,」卡尔法说,「十六银币。」
  他一下子把价格调降那么多,我因为受过多年的舞台训练,才没有当场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十五银币。」我说,假装不太高兴,「而且那还包括马鞍、挽具,以及一袋燕麦。」我开始从钱包中掏钱,仿佛已经成交了。
  没想到卡尔法竟然点头了,他叫手下一名男孩拿马鞍和挽具过来。
  男孩安装马鞍时,我把钱数到卡尔法手中,他神情看似不安,不敢看我的眼睛。
  要不是我很懂马匹,可能会以为自己被骗了。或许那马是偷来的,或是这人急着赚钱。
  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不在乎,我也该遇上一点好运了。更棒的是,这表示我抵达特雷邦后,或许可以将它转售,获得一点利润。坦白讲,我得尽快转售它,即使是认赔出售也得卖。马厩费、饲料、清洗这样的马,每天要花我一分钱,我养不起。
  我把行囊绑在鞍袋上,检查马鞍系带和马镫,接着便跨上马背,它稍稍向右晃了一下,急着想离开,和我一样,于是我抽了一下缰绳,就这样上路了。
  ◇◇◇◇
  大部分的马匹问题和马本身无关,而是源自于骑士的疏失。有些马蹄铁钉得很糟,马鞍装得不对,没好好的喂养,之后才来抱怨他们买到半跛、歪背、性情暴躁的马。
  我对马还满了解的,爸妈教过我如何骑马与照顾它们。虽然我以前接触过的马大多是比较壮硕的品种,主要是用来拖车而不是疾驰用的,但我知道必要时该如何全速前进。
  很多人为了赶路,太快逼迫马儿,马上就要它们全速前进,不到一小时便发现马跛了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真是傻瓜,只有大混蛋才会那样对待马。
  不过,坦白讲,如果那样做可以让我尽早赶到特雷邦,我也会把凯赛函操到死。有些时候我宁可当个混蛋,如果杀十二匹马可以获得更多关于祁德林人的讯息,以及他们杀害我双亲的理由,我也会那么做。
  不过,那样想终究没有意义,死马无法载我去特雷邦,要活生生的马才行。
  所以我先骑着凯赛函缓步暖身,它急着加快速度,可能是察觉到我的不耐,如果我只是要跑个两三里路,就无所谓。但我需要它跑至少五十里,甚至是六十五里,那得有耐心才行。我得拉慢它两次,它才肯顺服。
  缓步走了半里路后,我让它开始快走。它是克玄马,但走起路来步子很平稳,不过快走时就有点摇晃了,连带也抽动着我身上刚缝补的伤口。又走了半里后,我让它开始慢跑。等我们离开伊姆雷三、四里,走到平坦的笔直长路上,那时我才让它开始奔驰。
  它终于等到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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