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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我是北大留级生-第7部分

小说: 我是北大留级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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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北大精神气魄的核心所在。
  具体来说是北大的激情,清华的严谨,南开的质朴。三者相互渗透,在西南联大时期各得其所,五色交辉,不同声部和谐地协奏,交响。当然,在这里我要说句公道话:燕京大学和司徒雷登功不可没!因为北大燕园是原燕大的地盘。要尊重历史!
  这里的一切,让我咀嚼不尽。于是我才萌念主动留一级,为的是多在这里咀嚼一年,品味出囊括宇宙的宏伟气魄,方可毕业。这是后话。
  第一部分现在可以说出的绝密在课堂上,讲台下的学生偷偷爱慕讲台上的老师也是人生一道绮丽的风景。没有这类风景,人生不是更枯燥、更单调吗?但只能是珍藏在心底里的爱,不能浮出水面。
  事情过去了将近半个世纪。高名凯先生的风采和讲课时的潇洒至今我还记得很清楚。——是的,一切的一切,既遥远又清晰。
  毕业后,法语专业一位女同学才告诉我当年的秘密:有些女生挺喜欢高先生的。只要有他的课,便提早走进阶梯大教室,坐在前排,挑个好视角,为的是把先生的风采〃 一网打尽〃 ,大饱眼福。
  高先生约莫四十七八,福建人,法国留学,一级教授,著名语言学家,波兰科学院通讯院士,著有《普通语言学概论》,曾翻译法国小说多部,但先生的译文我却不敢恭维。读他的译文,好像是吃夹生饭,且有沙子。
  讲课时,他的习惯动作是用沾满了粉笔灰的右手去捏去揉那顶黑色便帽。
  先生一会儿在黑板上写英文,法文,擦掉后又举德文和意大利文的例子。正是这种左右逢源,两手开弓,吸引了不少女生。男人手中握有权力、金钱和知识都能吸引女人。只要其中一项。三项兼而有之的男人是鲜有的。
  高先生是为55级西语系英、德、法专业和俄语系的新生上大课。学生偷偷爱慕老师,并不新鲜。中学生也会有这种事。何况大学?
  说实话,我不喜欢〃 普通语言学〃 这门课!讲了两个学期,倒了我的胃口,使我十分厌恶语言学!从课堂上,我是一无所获。不仅如此,高先生的课还误导了我。
  高先生一个劲地讲元音、辅音,比如下颚自然低垂,舌平放;或者气流由鼻腔呼出,摇动声带……等等,你说枯燥不?厌烦不?腻味不?至少我受不了!
  我需要听到类似这样一些有震撼灵魂功能的命题:1。今天地球上可能有五千多种语言。
  2。人类的理想是最好把五千多种语言都保存下来。但很多语言注定要消失。
  少数民族语言正在同少数民族的文化一道消失。估计一百年内,地球上的人类只会剩下大约五百种语言。
  3。人类第一种语言大约诞生在十五万年前的东非。
  4。人类同其他动物显著地区别了开来,那首先就是人类的语言。
  5。语言变化的方式同生物进化的方式是很接近的。
  6。为什么有那么多方言?发音是那么不同!浙江省的丽水、永嘉和金华的方言也很不相同。有时河的东岸和西岸的乡民就说着两种不尽相同的方言。——这是怎么演变、形成的?
  7。语言问题是哲学思考的中心问题。
  8。语言哲学只是符号学的一部分。
  9。语言是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的语言系统,包括语法、句法和词汇,它潜在地存在于一个语言共同体的成员的意识之中,作为人们相互了解的工具。它是社会的产物,不属于语言共同体中的任何具体、个别的成员。
  10。语言是我们一出生就被强迫接受的东西。个人不能随意改变传统的语言,也不能随意去创造新的语言。我们所说出的词语的意义不是由我们随心所欲任意选择、自由改变的。否则,我们就不会有一种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理解的语言,而会出现无数个人的私有语言。如果是这样,那么,人们就不可能进行交谈和相互理解。
  11。人类最大、最珍贵的财富是土地和语言。
  12。思维和语言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有着内在、紧密的联系。否则思想、观念便不可能清晰地呈现出来。脱离语言的思维是不可能存在的。
  13。语言的功用不仅是表达思想,它还使一些没有语言就不能存在的思想成为可能。没有语言的巩固,思维就无法定型。思想是借助语言才得以实现,成为可能的。没有不依赖于语言的思维。
  14。世界之所以成为世界,只是因为它进入到了人类语言之中的缘故。
  15。语言不仅使得我们能够谈论过去和未来的世界,而且还能使我们谈论鬼神的世界。——多奇妙的语言啊!
  16。语言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也是人的存在本身。
  17。人永远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
  18。语言造就了我们自己。人是一个说话的存在。语言是我们的元素,正如水是鱼的元素。
  19。我们可以从一种语言追溯出说这种语言的民族的性格。
  世界伟大小提琴家梅纽因(英国人)说过:德语非常适合表达哲学思维和某些抽象思维。
  在德语和说德语的日耳曼民族性格之间有什么内在关系吗?
  20。语言的语法有表层语法和深层语法。前者对应语言的表层结构,后者对应语言的深层结构。
  各种民族语言有各自不同的表层结构,但具有相同的深层结构。正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把一种民族语言翻译成另一种民族语言。〃 翻译〃 才成为可能。
  所谓翻译,其实质是,先把一种民族语言的表层结构转换成共同的深层结构,然后再从共同的深层结构转换成另一种民族语言的表层结构。
  各民族语言的表层结构各各殊异,但深层结构都是同一个。因为我们面对同一个〃 存在〃 ,都处在同一个太阳底下;都生活在同一个客观世界。
  〃 太阳落山了。开始刮起了北风。有群乌鸦掠过树林。〃 这是客观存在的外部世界,也是决定各民族语言具有共同深层构造的惟一理由。但表层结构(或表层语法)则可以各各殊异。
  汉语、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日语、蒙古语、波斯语、希伯莱语……描述上面景物句子的表层结构或语法是不尽相同的。
  以上20个命题是现代西方语言哲学(PhilosophyofLanguage)研究的对象或内容。
  高名凯教授仅仅是一位有成就的语言学家,而不是语言哲学家。在大学一年级的课堂,高先生不可能提出上述20个语言哲学命题。但即使是提出了,当时我的平庸、蒙昧和浑浑噩噩能起反应,能与之发生共鸣吗?估计是耳边风。
  估计高先生也提不出,当时的我也听不懂,不会感兴趣。如果把这20个命题放到1958年和1959年的课堂上来讲,很有可能会激起我对〃 语言哲学〃 的强烈兴趣,从此我会步入〃 语言哲学〃 的王国。
  高先生的〃 普通语言学〃 这门课没有任何哲学色彩,没有什么哲学智慧的闪光,反而使我一看到〃 普通语言学〃 这门学科的名称心就烦,生厌。它成了枯燥的代名词,以致于我后来对任何语法都讨厌。
  可见,一门学科的〃 第一课〃 (LessonOne)或入门对一个初学者是多么重要!让我打个比方:有人不吃羊肉。原因是他小时候第一次吃羊肉的时候,肉没有洗净,羊肠里还有少许羊粪,加上又没有放必要的佐料,结果他吐了,他受不了羊肉的怪味,倒了胃口。从此他远离羊肉。
  其实从名厨手中烧出来的红烧羊肉、羊肉面、葱爆羊肉和羊肉炖萝卜汤味道特别鲜美。完全是另一个天地。
  我对〃 语言哲学〃 恍然大悟,感受到它的哲学智慧之光,还是1978年我进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所的事。离高名凯先生的课已是22年;离我走出北大校门是17年。
  突然发觉我错怪了〃 普通语言学〃 这门学科!其实这里面有许多金银财宝。
  这是一个大金矿。
  20世纪西方许多大思想家都思索过语言的本质。维特根斯坦便提出了〃 表层语法〃 和〃 深层语法〃。瑞士杰出语言思想家索绪尔(F。deSaussure)的代表作《普通语言学教程》(1959年,法文版)便涉及到语言哲学的层面。
  维特根斯坦、罗素、萨特、海德格尔、卡西勒(E。Cassirer)、杜威和乔姆斯基……都探讨过思维和语言的本质。非常精彩,深刻。
  我与语言哲学是失之交臂。幸好,我赶上了末班车。
  迟到的省悟比无知和偏见要好上十倍,一百倍。
  我这个人,什么都是晚熟,总是慢一拍。处处慢一拍,在许多领域,我都是在赶末班车。慢一拍是迟钝吗?我迟钝吗?我自认为我还敏感,但就是慢一拍。
  老是在赶路,补课。
  在这个世界,我们自以为最熟悉、司空见惯的事物,恰恰是我们最不了解的。
  比如光线。人对光是多么熟悉啊!一睁开眼便见光。死才瞑目。但光是什么?光的本质是什么?里面的学问大得不得了。晚年的爱因斯坦发出感叹:〃 整整50年的自觉思考没有使我更接近于解答' 光量子是什么' 这个问题。〃 语言呢?
  我们(人人)多么熟悉语言,就像我们熟悉光一样。但我们知道语言的本质吗?
  思考语言本质有一门专门的学问,叫:语言哲学。它涉及到人脑的秘密,左脑半球和右脑半球的分工及其协作。它涉及计算机科学。
  自然语言指汉语、英语、德语、日语……哦,让机器理解语言!今天,自然语言处理已属于高技术学科。程序设计语言是计算机能接受的语言。计算机语言分机器语言、汇编语言和高级语言(包括BASIC语言、PASCAL语言、C语言、JAVA语言等)。PASCAL语言是一种简单易学、结构非常好的语言。不能要求1956年高名凯先生在课堂上讲到这些。当时语言哲学和计算机语言也在起步阶段,远不成熟。
  你能想像没有计算机语言,也照样会有电脑吗?
  6年北大,我对语言哲学一无所知。高名凯先生的课彻底倒了我的胃口,使我产生了错觉或误解。如果他的课具有哲学色彩,能启蒙我,那才是真正的潇洒,内在的高级风流,我也要提早进大教室,在前排挑个好位置,必定会引起女生的百思不解:〃 赵鑫珊凑什么热闹?〃 各有各的秘密。同在一个太阳底下,各取所需。
  最近10年,我开始从基因和遗传分子生物学的层面去走近语言哲学。比如有种基因一旦发生变异,人便不能按正确的语法造句,组织句子,也无法理解复杂的语言。而不懂语言的人是无法拥有世界的!人的语言范围有多大,他的世界便有多大。犯罪分子的语言是邪恶的,所以他的所作所为才邪恶。
  第一部分〃 我选择,故我在〃 北大6年,洗衣服也成了我的一道风景线。我是被迫。
  读北大之前,我在家从来没有洗过一件衣服。一年级,新生的住所不定,打了一两个月的游击,后来才搬进新盖好的28号楼,6个人一间。每层有两间大的洗脸、洗衣间。
  我开始自己动手洗衣服。我最怕洗外套。衬衣也怕。凡是费时费力的大件,我就怕,主要是不耐烦,不愿花时间在这上面。——这是我的准则。
  我的衣服永远洗不干净。若用我母亲的标准或尺度去衡量,只洗净了百分之五十。内衣则达到70%。若是我母亲知道洗衣服的真相,她准会心疼儿子。
  五六件衣服堆在一块洗,更不耐烦。干脆,浸泡在脸盆里,赶快从洗衣间逃出来,不是进图书馆,就是去朗润园听音乐,或到钢琴房去弹琴,或进体育馆。
  有时周末要洗澡,发现没有内衣替换,只好走进洗衣房。我发现因衣服浸泡过久(约一星期),脸盆里的水有臭味,表面上有层发绿的颜色。至今我还能记起这种特殊的臭味。我也知道这不好。我只是把内衣内裤马马虎虎洗出来,其它的大件换上两次新鲜水,照样放在那里继续浸泡。真是委曲了它们!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因为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我要赶路,把因平庸和晚熟损失的时间夺回来。——在6年的大学生活中,这是我的最高准则。我不是用语言,而是用一个个坚决的行动贯彻我的准则。
  我从来没有惋惜我的衣服。我是没有法子才去损伤衣服。我知道,它们因长时间浸泡(有时长达一个月),寿命估计会缩短三分之二,我也在所不惜。我这样做,是不得已而为之。
  有一回冬天,我发现我床上的床单已有多日不见。我想起是上个礼拜天洗了,晒在底下燕南园围墙后面和28号楼之间的空地上。我下去找。正下着雪。空荡荡的。压根就没有见到一件衣服。我记得很清楚,一个星期前,我把床单就晒在铁丝上。会有人偷?一件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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