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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4期-第1部分

小说: 2004年第4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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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文学] 
  借我一生.......................余秋雨
[中篇小说] 
  穿过欲望的洒水车...................须一瓜
  宝连这盏灯......................丁伯刚
  红莓花儿开......................王 松
[短篇小说] 
  蜂 房........................张 楚
  桃红杏红.......................鲁 雁
[田野档案] 
  榆次后沟村采样考察记.................冯骥才
[两海之聚] 
  恩惠的绿色.....................张承志 
[世纪金链] 
  策兰:是石头要开花的时候了..............北 岛
借我一生
余秋雨 
  第一卷 
   
   第一章 
   
  长辈的山 
   
   一 
   
   我的父亲余学文先生,于今天中午去世。 
  在上海同济医院的二号抢救病房,我用手托着他的下巴。他已经停止呼吸,神色平静却张大了嘴。好像最后还有什么话要说,却突然被整个儿取消了说话的权利。 
  医生说,托着,时间长一点,就会慢慢闭合。 
  那么,什么也不用说了,爸爸。闭合吧。 
  闭合并不容易,一松手又张开了。爸爸是有脾气的,但在我面前从不固执,只不过现在他已经看不见了,不知道托他下巴的是我的手。他无法通过触觉感知我。 
  触觉。突然想起,我几乎从来没有与爸爸有肌肤上的接触。 
  小时候我跟着妈妈和祖母在乡下,他在上海工作,偶尔回乡一次,几乎没有抱过我。不是他不想抱,而是过于疼爱我的祖母和母亲担心他抱不好。 
  等我长大,与各种朋友见面时会握手,但与爸爸相见却不会。我叫他一声,笑笑,他应一声,也笑笑。 
  后来他行动不便了,走路时我会搀扶他,挽着他的胳膊,却也不会碰到他的手。他这次走得干脆,没有留下让我们给他洗澡、洗脸的机会。 
  那么,只有今天,当他的生命已经停止,我才真正接触到他,他的毛茬茬的还没有冷却的下巴。 
  爸爸的嘴渐渐闭合了。到今天我才那么仔细地看清,他牙齿洁白,没有一颗缺损。八十多岁能这样,让人惊讶,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毕生不抽烟,不喝茶,由于长年的糖尿病又不吃甜食不喝酒。 
  那就更应该闭合了,爸爸,闭住你一口的洁白和干净。 
   
  二 
   
  大家都在默默流泪。 
  连妈妈也只是捂着嘴在病床边吞声哭泣,肩膀抽搐着。她知道这是医院,隔壁还有病人在抢救,这儿的哭声会影响那些病人。 
  对于亲人的离去,余家并不陌生。 
  本来祖父祖母生了十个孩子,祖父是上海一家著名民族企业的高级职员,薪俸优厚,养得起。但那年月的防病治病水平实在太低,先病死了三个,后来祖父自己也去世了,留下七个孩子给祖母。一个没有工作的妇女在完全断绝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要养活七个孩子是不可想象的,几乎所有的人都劝祖母把孩子送掉几个。祖母断然拒绝,说了一句正巧与一部当代电影的片名一样的话:“一个也不能少。” 
  祖母懂得,那么多孩子,在培养上只能抓重点,大伯伯死后她看中了最小的儿子,我的叔叔余志士,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于是,她安排所有的孩子辍学做童工,大家合力让叔叔继续读书,至少读到高中毕业。 
  然而,还是丧事不断。她想攥住每一个孩子,却不得不一个个放手,攥住间和放手间的母亲的心,无法度量。直到晚年,她呼叫我们众孙子的名字时常常失口,叫了一个她的死去了的孩子的小名,看我们发傻,她立即更改,更改出来的又是另一个死去了的孩子的小名,一换好几个,一群她没能攥住的骨肉,我们无缘谋面的长辈。 
  最后她才叫对我们的名字,叫得很轻,说声“你看我”,便两眼发直,很久很久。 
   
   三 
   
  那样一个饥寒交迫、丧事频频的家庭,我妈妈居然嫁过来了,这不能不佩服我的外公朱承海先生。 
  朱家可算一个豪门,外公的父亲朱乾利先生由浙东一个放牛娃而成了上海巨富。我曾经见过一本,印制考究的纪念图集,沈钧儒先生题词评价他是“商界泰斗”。这可能是悼念期内的夸张之言,却也不至于惹人笑话。据说,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国际染料市场上发了财。 
  到外公一代,几房儿子分了家,各自都分到一些企业,但外公完全不会经商,“泰斗”之气全无,只知书画棋酒。 
  那天在上海,外公与一位叫余鸿文的老朋友一起喝酒,随口提起了我爸爸。余鸿文先生叹道,余家如果不是突然变得如此多灾多难,这个忠厚的后生实在可以成为嫁女的最佳候选。 
  当时外公随手拿起那杯半温的黄酒,说了一句:“这个后生,可以成婚。” 
  订婚在上海。订婚时男方托媒人提出,目前对余家来说,安家在上海有点昂贵。能否先让新媳妇陪着婆婆到乡下住,由新郎一人在上海谋生,以后再作道理? 
  外公说:“那么干脆,婚礼也可以在乡下办。” 
  媒人问:“到余家已经够苦,再到乡下,小姐受得了吗?” 
  外公说:“她没吃过苦,但吃得起。” 
  媒人把这番对话传给我爸爸听,爸爸傻立半晌,心想不管怎么样我迟早总要把这个家带回上海。 
  订婚的时间,是一九四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地点在上海,这天是星期一。 
  结婚在两年之后,是一九四五年一月九日,地点在余姚乡下,这天是星期二。 
  悠悠鼓乐从朱家响起。妈妈华丽的花轿抬出了高大精致的花岗石墙门。经过平整的青石板铺成的宽阔门场,越过一条“穿堂”,便到了河边。船码头上有嫁妆在小心搬载,花轿不上船,只沿着河边一道道缠满藤蔓的竹篱,走上了田边小路。 
  过了一座小小的老桥,便到了一个叫高地地的小村,那正是余家的所在。全程不足半华里,但这半华里,山高水长。 
  余家处处张灯结彩,然而谁都看出来了,这是出于艰辛的布置。不像朱家,越不事涂饰,就越显富贵。 
  一个大家闺秀如此下嫁,惊动了方圆几十里的乡亲,更吓傻了妈妈的同学,他们打赌、辩论,还派出代表到余家附近偷看。 
  妈妈发现后大声邀请,他们却逃走了。过了一年再来看,看到了妈妈怀里的我。 
  我出生那天正下雨,祖母说,等天晴了到庙里请和尚取一个名字,现在先乱叫一个小名吧,秋天,下雨,顺口叫。 
  天晴后去庙里,和尚取了个名叫长庚,祖母道谢回来后又担心了,因为村里已有两个同音名字。 
  她居然没有想到让躺在床上的孩子他妈发表一点意见。这不是她霸道,而是由旧时代浙东地区婆媳伦理的迷误所带来的疏忽。 
  妈妈腼腆地说:“还是前两天您起的小名好,我写信,让他爸爸定。” 
  于是,留住了这个名字,留住了那天的湿润。 
   
   四 
   
   妈妈有一个姐姐,我的姨妈,已在我妈妈出嫁前一年,嫁给了上海一个富有的王姓企业家的公子,可谓门当户对。 
  说起来,论当下财富,朱家已远不及王家,但在门庭的高低上,朱家还可以摆摆架子。因为我外公的父亲朱乾利先生的地位声望,毫无疑问远超王家的前辈。朱家的另一个优势是姨妈漂亮,这在当时上海的场面上,已经相当重要。 
  按照现代美女的标准,我妈妈大概算不上,因为个子矮了一点。我的二舅舅直到前些年还在给我说:“你真不知道你妈妈年轻时有多漂亮,在河边一路走过去,河的这边那边所有的人都在背后看着她。” 
  我说:“河边?那你是说乡下了。在上海就差一点,上海讲究身材。” 
  妈妈的这个缺陷,姨妈全给补上了。挺拔、美丽,再加上多年富贵生活的濡养,使她有一种足以指挥街市间一切男女耳目的傲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躲闪、羞涩,一派爽利直率。这种性格特征,与我妈妈一对比,正恰相反。 
  当外公决定,大女儿嫁给富贵的上海王家,小女儿嫁给贫困的家乡余家,她们的差距就更大了。 
  但不管怎么说,孩子们都喜欢姨妈来,既热闹又体面。 
  也有一个回忆让我不太舒服。 
  姨妈在上海,每年会到乡下看外公,听说她要来,外婆就非常紧张,不知怎么招待。外婆是姨妈和妈妈的后母,这个身份使她更紧张,好几天连走路都是跌跌撞撞的了。 
  姨妈回乡后的第二天,我妈妈必定去探视,不是探视她,而是探视外婆,外婆又必定在我妈妈肩头曲幽地哭。妈妈轻声地劝外婆:“阿姐没有恶意,她月讲究上海派头,忘了这是乡下。” 
  当时我已懂事,每年仰头看着这一切。后来,我身边又多了一个站在一起仰头看的男孩子,那就是我的表哥王益胜,姨妈的儿子。但他完全听不懂乡下方言,也不知道彼此关系,一脸茫然。 
  姨妈是红颜薄命,丈夫早早因病去世,她那时才二十多岁,却下定决心不改嫁,努力把我的表哥王益胜拉扯大。她说,这是学习我的祖母。 
   
   五 
   
  余家的灾难也在延续。 
  早在我出生之后不多久,祖母又经历了一次丧亲之痛。这次是她没有攥住的第八个孩子,我的姑妈。 
  姑妈刚满十岁就去做童工,这种经历很容易让人天然地倾向社会革命。几年之后,她渐渐长大,成了工厂里罢工的领袖。据爸爸和叔叔后来回忆,种种迹象表明,她当时很可能已经是共产党地下组织中的一员,而且多半还是负责人。但她没有等到共产党夺取政权的那一天,在极度的劳累中生下女儿后难产而死,而她的丈夫又到北方参加革命去了,杳无音讯。 
  在灵堂上,祖母看着自己孩子的第八具遗体,开始怀疑自己当年的决心。 
  抚养的决心,并不等于抚养的能力。她看着哇哇大哭的婴儿,真想伸出手去抱住,但她又犹豫了:‘‘我抱过的孩子都一个个轮着走了,我怎敢再去抱孩子的孩子?” 
  她并不是责怪自己手气不好,而是终于明白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世中,一个女人的力量究竟有限。她当时最希望的,是帮助这个孩子找到远去的父亲。 
  就在此时,婴儿的哭声停了。祖母抬头一看,她的最小的儿子,我的叔叔余志士一把抱过了孩子。叔叔刚刚成年,他大声地说:“我这辈子不结婚了,养这个孩子!” 
  这话现在的青年可能听不懂,在当时却是一个狠誓。因为叔叔已经懂得,要养活一个人很难,要让一个还没有出现的新媳妇在如此艰难的世道中接受并养活一个别人的孩子,更是不可设想,所以他决定放弃家庭。 
  孩子又被另一双手夺走了,那是我爸爸。爸爸盯着叔叔的眼睛说:“我来养。我们已经有了秋雨,加一双筷子就成。你必须结婚!” 
  叔叔知道爸爸在祖母面前命令他结婚的理由。余家那一辈,只剩下他们两个了。 
  叔叔感激地看着我的爸爸妈妈。他的感激,倒不是因为要他结婚,而是因为可以去做他想做的重要事情了。 
  他受姑妈的影响,思想也倾向于社会革命,此刻他要完成自己的学业,然后准备悄悄地离开上海,到苏北或安徽参加革命,做一名他理想中的知识分子革命者。 
  于是,表妹就到了我家。学会说话后,叫我的爸爸为“舅舅”,叫我的妈妈为“舅妈”。这是爸爸:妈妈的意思,总希望她找到自己的亲爸爸。后来打听到她的亲爸爸已在东北的丹东市定居并结婚,也生了不少孩子,她如果过去,反而彼此不便,就彻底成了我家一分子。 
  我又有了三个弟弟,家境立即变得十分拮据,但爸爸、妈妈和祖母都心照不宣,再困难也要把表妹放在特殊重要的位置上。 
  叔叔果真下决心去了安徽,可惜已经解放,不再有烽火硝烟中的英雄乐章。他先参加了土地改革,再参加治理淮河,深感那里的贫困,决定不回上海了,选了一家新四军留下的蚌埠东海烟厂,做了一名技术人员。 
  一直没有结婚,他似乎一直记着当初的誓言,努力把结婚延后。他总想着塞点钱给爸爸,爸爸用手一挡,“你还要结婚!” 
   
   六 
   
  祖母无名。 
  只知道她姓毛,嫁给我祖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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