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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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书辰为人狂傲自我,平时就常有与人不合,一次不知怎么得罪了学校里的混混头子,对方带来了四五个社会青年,在放学路上堵住了姜书辰和闻捷。那是八月末,作为高三生的他们早就提前开始了新的学期。夏末仍有几天热得让人喘不上气,闻捷的校服衬衫背后已经汗湿,耳边是那个人滔滔不绝的话语,闻捷胸口发闷,大脑疲倦而混沌,直到看见眼前横着几个面色不善的年轻人时才清醒过来。
那几个人并不多话,朝着他们一拥而上。姜书辰用身体紧紧护着闻捷,他听到拳头砸在那个人身上的闷钝声,他愤怒地想要回击,却被那人死死抱住动惮不得。“闻捷,别…别动。”
对方不知是谁抽出了一把西瓜刀,朝着姜书辰刺来,姜书辰的身体已经难以灵巧地活动,却还是避开了这一刀,突然没有了庇护的闻捷随即成为攻击的目标。
“他冲过来挡在我面前,刀子插…进他的后背,刀尖从胸口冒出来,我眼前全是血。”闻捷团在沙发上,双手抱着膝盖,颤声说道。
姜书辰倒在闻捷的身上,从他胸口穿出的刀尖刺入了闻捷的血肉,姜书辰的脸背着夕阳,闻捷看不清他眼中的情绪,却能感觉到他在拼着最后一丝力气要离开自己的身体,不让刀尖再扎得更深。
闻捷紧紧抱着他,满脸泪水,哽咽着说不出一句话,只听到姜书辰气若游丝的声音:
“可…疼了。”
“那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闻捷疲惫地闭上眼睛,丁豫朗把他拥进怀里,轻轻吻着他的头顶。
自始至终只从他那里得到过压力和恐惧,无数次希望他能够从自己身边消失,可从没想过竟会是以这样的方式。
“我从没有喜欢过他,可究竟是多深的爱,才能够让他为我而死?”
身边不再有那张漂亮的面孔,再看不到那副高傲的表情,先前的反感在死亡和愧疚面前简直不值一提,闻捷甚至后悔自己自始至终没有回应过姜书辰恋情,如果当初对他多展露一些笑容,如果没有次次都千方百计逃开他的索吻,那么他在临死前,会不会就没有那么疼?
“那是他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没有人能预料,也没有人能阻止。小闻,你并没有做错过什么。”
“他生前为我画了很多画,都放在家里,他还写了一本日记,里面全是关于我的内容,在他父母整理遗物时被发现了。”
如果画画是把年少的爱人如实描绘在纸上,那么写日记就是加入了更多绮丽的幻想,闻捷许多抗拒的行为在姜书辰眼里充满了诱惑的意义,日记里的闻捷带着原本不具有的风情。
“他就像你说的那样,把天底下最好的词语都用来写我,记录了我们之间一点一滴的小事,还有他一些疯狂的念头。”闻捷顿了顿,声音微弱而艰难,“他的父母知道他是为我挡刀而死,闹到学校里来,所有人都知道了。那天的事情被传成了争风吃醋,我变成了大家口中的男狐狸精。”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啊。”丁豫朗收紧手臂,抱紧怀里的人。
“爷爷知道了这件事,当天就中风住进了医院,没撑几天就过世了。”
“我也以为我没做错过什么,可是他们都因我而死。”闻捷双手撑着头,声音哽咽,“我没有错,但也不无辜。”
“你知道爷爷去世前是用怎样的眼神在看我吗?”
闻捷的同性传闻毕竟给了那个老人致命一击。“他没有原谅你吗?”丁豫朗轻声问道。
“不,正好相反。”闻捷把脸埋进膝盖,“爷爷没有怪我,他说无论我做了什么,都是他的好孩子。”
“他——”
“爷爷一直在昏迷,我还没有来得及跟他解释整件事的经过,他是用尽了力气来对我说这句话。”
“可这根本不是他的真心话!”闻捷突然抬起头来,“爷爷那样看着我,他那样看我,你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吗?”
“在他眼里我就是那个男狐狸精,可他一样原谅我,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爱我!他爱我!即使我多无耻堕落,他都会逼着自己去原谅我!可他眼睛里全是失望和勉强,我看到了。”
“爷爷走的那天,刚好姜书辰过世一周。”
爷爷突然离世,后事全由闻捷一人打理。混混头子被学校开除,而已经深受打击的闻捷再也无法面对满校园的风言风语。
“后来我休了学,家里的杂货店也转给了别人。我谁也不见,哪也不去,就在家里躲了一年。一年后我转到了另一所学校重新念高三,但是因为离开学校太久,成绩一直跟不上,第一次高考考得很不好,就又补习了一年,等到我上大学时,已经二十岁了。”
“等等,”丁豫朗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姜书辰死在你爷爷的前一周,那天不就是…”
“你发现了吧?”闻捷黯然抬起头,“爷爷的忌日是九月五日,整整一周之前,我们在酒吧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是姜书辰的忌日。”
“你为什么会…”
“我为什么会在那天去那种地方找男人睡觉?我明明应该对他怀着感激和愧疚,每年的八月二十九日都怀念他、祭奠他,不是吗?”闻捷眼眶里憋了很久的眼泪终于尽数落下,颤声道,“可我也好恨他啊。”
噩梦从第一次被按在墙上强吻的那天就开始了。被校园明星狂热迷恋的滋味并不好受,男人不该喜欢男人的,不是吗?这个人为什么这样任性,无视自己的意愿,日日对自己施以压迫?为什么又是以这么居高临下的态度?闻捷的每一天都如履薄冰,向外人战战兢兢地掩饰姜书辰对自己过度的热情。在那段姜书辰如影随形的日子里,就好像永远置身在夏季雷雨前夕的低气压中,乌云满天,压抑烦闷,叫人呼吸艰难。
然而竟有这样一天,姜书辰变成了自己的恩人,以生命为代价护得自己安全。闻捷第一次真正了解到姜书辰对自己的感情,原来那些没道理、不体谅和占有欲的背后,是他最深的无私。闻捷不出所料地开始后悔和歉疚,直到姜书辰的父母闯来学校的那天。
一切又被打乱了,比之前还要糟糕数倍。他为什么要写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自己的逃避在他眼里为什么就变成了欲迎还拒?是因为偷过那双被热恋蒙蔽的眼睛,自己的一切行为都带有了可以琢磨的意味吗?
但姜书辰只不过是个年少的,自负又深情的男孩子,这样的年纪,即使犯了错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况且这件事并不是姜书辰的错,闻捷一直都知道。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才觉得这样的折磨愈发难耐,这样的自己愈发可憎。
姜书辰用性命救了自己,又用留下来的画作和日记毁了自己的生活,前者是有心,后者是无意。然而从此失去亲人的自己,背负可耻名声的自己,又该跟谁发泄心中的悲愤和委屈?抑制不住地要去憎恨姜书辰,却又因此饱受良心的煎熬。
他是恩人,也无意间当了恶人。自他出现在自己周围,便没有再过过一天安心的日子。“我不想做个忘恩负义的人,我也没办法不去怨他。为什么那天的刀没有捅在我身上?”
“四年了,四年了,他走的时候留下一条命的人情债让我还,但是他欠我的那些,我又要去跟谁讨呢?”把多年积累的心底话掏空,闻捷摊在沙发上无神地盯着天花板,“我也只有这唯一的方法来报复他了。”
丁豫朗终于明白了个中原委,不禁又想起那天晚上闻捷说过的一句,“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
“小闻,你并没有错。”
“是啊。”闻捷自嘲的笑起来,“我爷爷也没有错,小燕子也没有错,为什么又是这样的结局?爷爷分明无法接受我的那些传闻,却还是要逼着自己原谅我。小燕子为了襁褓里的女儿,无论男方家里怎样欺凌都逼着自己忍耐。为了逃避良心的谴责,我逼着自己去感激姜书辰,拼命克制对他的怨恨。为了血缘、情爱、道义,总有太多事情要逼着自己违心去做,即使这些逐渐变成负担也不敢放下,只能勉为其难地撑下去,别无选择。
“不,不是的。”丁豫朗把闻捷的头揽到自己肩上,“不是勉为其难,是心甘情愿。”
“在遇见你之前,我也这么喜欢过一个人。高中时他在我的上铺睡了三年,大学时我们同系,直到现在他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追随他很多年,看着他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娶妻生子。”
“如果说这些年里没有过失望和痛苦,那是撒谎。我逼着自己不透露半点超越友谊的感情,每次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我都嫉妒得发狂,但还是强迫自己忍耐下来。我那么喜欢他,怎么舍得掰弯他?后来我去给他当伴郎,看到他和新娘子抱在一起,满脸幸福。那时候我才明白,自己这么多年的忍耐就是为了看到他能这样幸福地笑着,我一点都不后悔,心甘情愿。”
“爷爷原谅你,因为不想让你往后都活在自责和愧疚里,白燕忍受夫家的苛待是为了女儿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在你看来他们都是在勉为其难地逼迫着自己,但他们的想法你又真正了解过吗?也许他们也像姜书辰为你挡刀的那样心甘情愿。”
“是这样吗……”
“对,像我对你一样心甘情愿。”
闻捷今天原本就起得早,又淋了场雨,经过刚才激烈的情绪起伏,慢慢困倦地蜷在丁豫朗怀里睡着了。
他梦见四年前那个炎热的夏天,一个丰神俊秀的少年骑着自行车从后面赶上来,把车子往闻捷跟前一横,质问他为什么放学没有等他,梦里的闻捷第一次留意到少年眉宇间的傲气挡不住他声音里的忐忑。夕阳的照射让闻捷眯起了眼睛,他发现那少年因为刚才一路的骑车冲刺,汗水顺着鬓角一直流淌下来,在下巴尖上凝成了一粒水珠,映射着金色的夕阳,美丽极了。
闻捷从书包里掏出包纸巾,抽了一张递给他:“你擦擦汗吧。”
那少年愣住了,嘴唇微微张着,喉结滚动了几次才发出声音:“闻捷,谢谢你。”
“谢什么。”闻捷走近一步,凝视着这张漂亮的面孔,“我们可是朋友啊。”
梦里的夏天并不像记忆中的那样苦热,阳光虽然刺眼,却没有能灼伤人的热度,天空净蓝,就像刚刚下过一场大雨。虽然雨后未必会是晴天,但梦里闻捷依稀记得有人对他说过,下完这场雨就是秋天了。
丁豫朗把睡熟了的闻捷抱到床上,细心给他掖好被子,接着掏出手机给老友发了条短信: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老友回复:最近手头很紧吗?
闻捷一觉睡到了将近下午,醒来时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闻捷打了个呵欠,流过眼泪的眼睛还有些浮肿,一抬头,正好看到丁豫朗倚在门框上看着他微笑,“小闻,起来吃东西吧。”
“谢谢你。”闻捷揉了揉头,翻身下床。
“还没睡醒吧?走路都走不稳。”一只手不怀好意地揽住闻捷的腰。
“谢谢你。”闻捷把手搭在环在自己腰间的手臂上。
“今天下雨,出门买菜不方便,我就随便煮了碗面。”悄悄把人拉进怀中。
“谢谢你。”闻捷把头靠在对方宽阔的肩上。
“对了,那个当年说要跟我决斗的哥们,毕业后进了律所当律师,我刚跟他通了电话,让他帮白燕打离婚官司,等白燕离了婚拿到财产和赡养费,我们可以帮帮她做点小生意。”
“谢谢你,谢谢你。”闻捷伸手搂紧了眼前的男人。
“不用谢,爱我就好。”丁豫朗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在晋江发文,想要写文常常是灵光一闪的念头,但写文的过程总是需要不断跟懒癌做对抗。这文始于6月中旬的灵光一闪,却于9月中旬才真正完结,中间大概(因为懒)停了两个多月,本来只计划是一万字以内的小短篇,结果不知不觉写到了三万字_(:з」∠)_
感谢大家的点击,如果我写的东西能让各位读者得到那么一丢丢的乐趣,那我就会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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