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过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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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预料中的那么久,丁豫朗在第二天下午就接到了闻捷的电话。
“我好像落了本书在你家。”
“对,我现在给你送去好不好?”
闻捷犹豫了一下:“这倒不着急。你的衣服我还没洗,等洗好了我把衣服拿给你,你再把书给我。”
简直就是摆明了不想跟自己多见一次面!只是尝到这样的冷淡丁豫朗也甘之如饴,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吵杂声,断定此时闻捷刚结束了兼职还停留在市区里,不禁柔声道:“你工作结束了吧,还在昨天那个车站等车吗?不要坐公车了,我现在就过去接你,顺便把书拿给你,到了给你电话。”说完便立刻结束通话,连拒绝的机会都不留。
丁豫朗拉开窗帘,看到雨过的天气仍是阴阴沉沉,此刻心情却是万丈阳光。丁豫朗出门时顺道在途径的花店买了束大红玫瑰,小心翼翼捧着放在后座上。
丁豫朗看到闻捷仍站在昨天那个车站里,放下车窗,冲他喊道:“小闻!”闻捷闻声看过来,脸上倒看不出对自己半强迫式献殷勤的反感,只是也无半分高兴神色。丁豫朗下车走到他面前:“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闻捷皱眉:“这话我不太敢信第二次。”
丁豫朗诚恳道:“我真的只是送你回去,我的车上有榔头,我要是骗了你你就拿它砸我。”说着又悄悄握住闻捷的手指,“再信我一回好不好?”
闻捷赶紧把手抽开,怕被周围的人看到,低下头:“行,走吧。”
闻捷刚上了车,丁豫朗就从后座把那一大束红玫瑰递到他眼前:“小闻,给你的。”
闻捷吓了一跳:“你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我在追求你。”丁豫朗正色道,“我想让你做我的恋人。”
闻捷不禁好笑:“见了两次面要我做伴侣,见了三次面就要我做恋人了。”
“这倒是,等下次再见面大概会忍不住想跟你去结婚。”见闻捷不再答话,丁豫朗继而道,“你也许觉得我油嘴滑舌,满嘴没一句信得过的话,但我想让你看到我的诚意,我会慢慢追求你,直到你点头之前,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
闻捷低头看着玫瑰,把玩着其中一朵的细嫩花瓣,突然抬起头问道:“你的车里为什么会放着榔头?”
丁豫朗一怔,诚实道:“我骗你的。”
丁豫朗载着闻捷驶进校园,看着满校园青春朝气的少男少女,不禁有些唏嘘起岁月,对闻捷道:“我当年在隔壁的大学念书,常常跟朋友到这里来打球,认识了不少这边的球友。打完球一身臭汗地跑到水池边冲个脸,然后蹭球友的饭卡吃饭,你们学校食堂的饭菜实在是棒。”刚好驶到了食堂附近,丁豫朗又一脸怀念:“这么多年了,真想再吃一次这里的饭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司马昭之心连闻捷都无法假装不知。
“你上回请我吃了饭,这回我请你吧。”
丁豫朗毫不掩饰一脸得逞的笑容,与闻捷共进晚餐。普通的饭菜也吃得津津有味,喝完那碗跟洗锅水似的清汤竟也畅快得像喝了一大杯冰啤,嘴里连连叹爽。闻捷看得忍俊不禁:“慢点吃吧,知道你逃荒出来辛苦了。”
吃过饭丁豫朗回到车里把那本《呼兰河传》拿给闻捷,闻捷说了声谢谢,又道:“那束花我不能带回去。”
丁豫朗早已料到:“没关系,花是你的,我帮你养着,想你的时候见花如见人。”
丁豫朗说话总是像嘴里抹了蜜糖,两人只不过认识了一周,见过三回,明明连朋友都还算不上,闻捷听着这些话多少有点不自在。丁豫朗执意要陪闻捷走回宿舍,二人并肩走在校道上,看起来大约像一对师生。
“我看了那本书,终于知道你为什么上周做兼职还要带着它。”
“那本书我以前最爱看,现在反倒看得少了。每年这时候特别想爷爷,总爱把书带着。”
“那本书——是白燕送给你的?”
闻捷愣了一下,点头:“对,小燕子特别喜欢看书,这本就是她给我的。”
小燕子——叫得真亲切,丁豫朗心头不禁有些泛酸,又问道:“白燕是你钱包里照片上的女孩吗——呃,上回你钱包掉了,我帮你捡起来时刚好看到的。”
“是她,那张照片是小燕子十六岁生日时照的。”
丁豫朗醋味又浓了些:“你们关系倒挺好。”
“小燕子是邻居,我们一起玩大的。”
丁豫朗简直是咬牙切齿了:“真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
闻捷听出异样,有些好笑:“小燕子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丁豫朗松了口气,心道万幸,刚想再开口,却已经走到了宿舍楼下,闻捷道:“今天谢谢你。”
明明是自己强行要送闻捷回来,到头来竟得了句感谢,丁豫朗喜不胜收:“你不必跟我这样客气,我倒希望你随意把我呼之即来——当然最好不要挥之即去,不过作为一个追求者,越挫越勇是必备的品质。”
“你这嘴真是会哄人。”
丁豫朗笑嘻嘻地:“我只哄你嘛。”
闻捷不再跟他纠缠,说了句再见,转身上了楼。丁豫朗看着他修长的双腿一步步迈上楼梯,挺翘的臀形在裤子里若隐若现,背影清瘦挺拔,最后整个人消失在楼梯的拐弯处,丁豫朗细细回味,良久才转身离开。
回到家后丁豫朗找了个玻璃瓶,将那束玫瑰插在瓶子里,满意地赞叹,拍了张照片发给闻捷,并附上文字:你的花被我悉心照料,你大可放心。而我却始终放心不下,因为无法伴你左右。长夜寂寞,见花如见人,晚安。
不久后收到回复,共两个字:晚安。
心里有了挂念的人,连工作起来都干劲满满。丁豫朗多少算个情场老手,深谙追求离不开死缠烂打这一精髓,工作中不时抽空给闻捷发短信。
“今天天气放晴,但我还是怀念雨天,大概因为你跑进雨中的背影太过迷人。”
“下午同事带了香瓜来分享,闻起来很清新,尝起来是绿色的味道,很像你。”
“回家又经过那个公车站,虽然知道你不会站在那里,但还是想多看几眼,所以第一次期待遇到红灯。”
虽然闻捷并不会不礼貌地故意忽略这些短信,但回复的无非也是“晴天出门上课比较方便”“我也想吃”或者“那段路特别堵,很烦人”之类不解风情的文字,即便如此丁豫朗也会在手机震动时两眼放光,盯着那一行字开心笑上半天。心中恋爱的喜悦迫切想要与人分享,丁豫朗给老友发信息:我喜欢上了一个特别可爱的男孩子,现在眼睛看哪都是粉红色。
老友回复:哟呵,恭喜恭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丁豫朗念着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见面,但过了好几天,无论怎么旁敲侧击闻捷也没提到还衣服的事,丁豫朗心中暗暗有些着急,于是晚上挑了个闻捷大概不会在上课也还没有休息的时间给他打电话,电话没等很久便接通了,那边传来闻捷清朗的声音,丁豫朗听得心里一紧,道:“你穿走了我最喜欢的衣服,又抢走我的心,我不指望把心拿回来了,但我的衣服可不可以还给我?”
闻捷显然被这热情四溢的开场白弄懵了,好一会儿才抓住重点:“你明天晚上有时间吗,有的话我把衣服给你。”
丁豫朗得逞,开心道:“我明天下了班过去找你,我还想再吃一顿你们学校食堂的饭。”
闻捷答应了,丁豫朗又缠着他非要一句晚安,闻捷无奈,避着宿舍里的人小声说了句晚安,丁豫朗听得通体舒畅,美滋滋地挂了电话。
下班时正是交通高峰期,大学城又离得远,第二天丁豫朗赶到闻捷的学校时已经将近七点半,饭堂早连残羹冷炙都不剩了,看闻捷为等自己饿到现在,丁豫朗心疼不已,非要带着他去吃顿好的。闻捷推脱不过,道:“去小吃街吧,那里东西多味道好,也不贵。”丁豫朗知道他不想让自己多花钱,心道果然是个勤俭顾家的好孩子,乐呵呵地答应了。
当年丁豫朗在这边上学时还没有这条小吃街,这回逛得倒颇为新鲜。闻捷带他去吃了这条街最出名的麻辣烫,丁豫朗看他吃得满头大汗,样子十分开怀,嘴唇被辣得通红,不时伸出舌头来舔舔溅到嘴边的汤汁,勾得丁豫朗恨不能把他按住了结结实实地亲个痛快。小吃街热热闹闹,叫卖声、年轻人的嬉笑声不绝于耳,闻捷也没了拘谨,二人吃完麻辣烫又买了几串烤串,边走边吃,十分惬意自在。
小吃街的尽头是个丁字路口,往左走是丁豫朗的母校,往右走是条繁华夜市街。丁豫朗想起当年有朋友进了货晚上到夜市街来摆摊,自己还帮他来吆喝过几天,一时十分怀念,非拉了闻捷一起逛逛夜市。夜市街上大多卖些小精品,因此逛街的多是女孩子,偶尔见到几个男生也是帮女朋友拎包的命。两个男人结伴走在这条街上虽然说不上是奇怪,但多少有点突兀,闻捷脸皮薄,想催着丁豫朗赶紧走,不料丁豫朗竟然拉了他钻进一家玩偶店,拣了个半身大的机器猫要付账。
闻捷莫名其妙:“你买这个做什么。”
丁豫朗坦然一笑:“送你啊。”
闻捷急了:“我不要你的东西,男生哪有玩这种布娃娃的。”
“送给你了就是你的,你要是不愿意拿回去,就先放在我家里,见猫如见人。”说着又往那机器猫的口袋里掏了掏,“都说这里面什么都有,在家想你的时候不知道能不能把你变出来。”
于是两个男人走在夜市街上,年轻点的那个空着手,年长点的那个抱着个大娃娃。空手的总想往旁边靠,故意拉开些距离,抱娃娃的腆着脸皮往上凑,像块粘皮糖甩都甩不开。不时有几个女孩子看过来,一脸了然地窃笑,惹得闻捷愈发地不好意思,头低得都要贴到了胸口上。
“她们以为我们是一对呢,你再摆这副害羞的样子,不就是把她们的猜想坐实了?”见闻捷还是低头不说话,丁豫朗又笑吟吟道,“我原来以为你不愿让人误会我们的关系,看来也不是嘛,难道你其实也对我…哎呦!”
见丁豫朗又开始满嘴不着调地开他玩笑,闻捷又羞又恼,抬脚狠踩了他一下,丁豫朗呼疼求饶:“小闻,我错了,别生气了好不好?我什么都听你的,可别踩我了。”倒像是被不讲理的小情人欺负了还要委屈地讨好,经这一下,看过来的人更多了。闻捷气急:“我走了,你自己回去吧!”说完大步走开。
丁豫朗也不上去追,笑眯眯地抱着机器猫不远不近地跟着,看着他快步走在前面,看着他瘦长的腿灵巧地向前迈动,一步一步好像踏在自己心上,咚咚咚的。
闻捷走到学校门口时往回看了一眼,见丁豫朗还跟在自己后面,便停下了步子在原地等着,丁豫朗心中一软,跑上前道:“我就知道你舍不得不理我。”
闻捷皱眉:“脸皮这么厚的人真是第一次见。”
丁豫朗毫不愧疚:“脸皮厚,吃个够,脸皮薄,吃不着!况且为了追到我的小闻,脸皮本来只有二两,现在至少要厚到三斤。”
闻捷笑他:“何止三斤,我要是你,脸皮重得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丁豫朗见他笑了,心里觉得甜蜜,道:“我送你回宿舍。”
闻捷断然拒绝:“你可别再抱着这东西跟我走在一起了。”
丁豫朗不依不饶:“那我把它放在车里,让我送你回去好不好?好不好嘛,嗯?”
闻捷一脸嫌恶:“你竟然还撒娇。”
丁豫朗做出一脸委屈:“三十岁的男人真可怜,连撒娇都不能。”
闻捷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只得答应下来。二人在昏昏黄黄的路灯下往回走,丁豫朗假装不经意地触碰闻捷的手,都被对方避开了,丁豫朗叹了口气,道:“小闻,我是不是看着就不像个好人。”
闻捷想了一会儿:“看着不像好人,但好像也没做什么坏事。”
“以前没人像我这么对你死缠烂打吧。”
“也有过。”
“哦?”丁豫朗来了兴致,“也像我这么油腔滑调?”
“不是,人家清高得很,长得好看,又会画画,自恋得像水仙花。”
闻捷的话让丁豫朗一阵警觉,隐约觉察到那个人与闻捷关系匪浅,甚至有着至深的纠缠:“那他——得手了?”
即便前几天刚下过大雨,南方九月中旬的夜晚也只算得上凉爽而已,闻捷却突然间明显一个寒颤:“没有,他死了。”
丁豫朗发觉了他的异样,此时更确定了刚才的猜想,心中怜惜闻捷,又暗道不妙——跟死去的人争地位,何其艰难。
而闻捷此时又补了一句:“为我死的。”
“啊。”这一声像惊叹,却又没有丝毫力度,最后变成